㈠ 進囗鋼板,工傷保險中可以報銷嗎
有的鋼板能報銷0.6,但是你這個不清楚,到時候去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時候工作人員會核算的。如果亂用國外昂貴的器材也不會報銷的
㈡ 工傷保險裡面鋼板報銷
按照我國的《工傷賠償標准》
的相關規定,醫療費: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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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一年前工傷打鋼板,一年後拆鋼板怎麼報銷.
因為工傷,一年後拆除鋼板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鋼板能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申請工傷待遇賠償期限:
工傷認定也好,工傷等級鑒定也好,歸根結底是要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對於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
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賠償標准
㈣ 工傷骨折用鋼板可以報銷嗎
可以!只要是社保規定范圍內的器械,都可以報銷。
㈤ 我是工傷鋼板是進口的是不是全部報銷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回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答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進口鋼板不在上述三大目錄的范圍之內,屬於超出標準的情形,超出「三項目錄」之外的醫療費用,目前的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由誰承擔。
3.但是,除非屬於搶救生命危急工傷職工所必需的,並經用人單位同意使用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進口材料或進口葯物進行治療,否則工傷保險基金以及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支付。無錫市、廈門市、蚌埠市以及福建省等地已出台了相關的文件,對超出「三個目錄」的情形做了相關的規定,有什麼疑問,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㈥ 進口鋼板,在工傷保險中可以報銷嗎
工傷保險參復保范圍:
凡在我省境制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准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㈦ 工傷,骨折內的固定鋼板能報銷嗎
是可以報銷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內害或者患職業病容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㈧ 工傷,骨折內的固定鋼板能報銷嗎
可能不在工傷基金報銷的目錄內。如果社保不報銷這個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㈨ 工傷醫療費中鋼板費能報嗎
是可以報銷的,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是屬於工傷保險基金報銷部分。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權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