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取鋼板手術後應注意什麼要怎麼調養
沒有什麼不好的,只是停留的時間越長,鋼板在體內就包的越緊,醫生取鋼板內就要費力一些,取出後調養的時間容就要越長一些,一般建議在裝了鋼板一年左右就可以取鋼板了,不過也要去醫院查看,骨頭是否完全長好,醫生說可以拆了才能拆,最後你在哪裡裝的鋼板最好就在哪裡拆,因為工具是配套的,拆鋼板是小手術,也不用注意什麼的,我拆了鋼板7天後連拐都沒用就可走路了,只是你千萬要注意小心,不可做體力活,至少在家養1-3個月,再去醫院復查
㈡ 取鋼板後一般需要修養多長時間 ...
一般上臂、小腿、前臂是八個月至一年,大腿股骨頸一年至一年半,手指腳趾一般半年至八個月。鋼板取出後,因為應力遮擋原因多有骨質疏鬆,一般需3個月逐漸恢復。
㈢ 我是腳受傷住院27天,因醫生說可以出院回家養傷,還有兩次手術一次取鋼針一次取鋼板怎麼辦理手續事項
問清楚什麼時候來取,到了時間去醫院即可
㈣ 工傷,內固定術後6個月,回公司要求做傷殘鑒定。 公司領導答復:你可以在家養傷,取鋼板時來找我,取鋼
你可以自己去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鑒定,工資應為100%。
《工傷保險條例》有詳細規定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㈤ 左鎖骨骨折 手術弄了鋼板,多久可以運動該怎麼保 養
我和你一樣也是鎖骨骨折,騎車受傷的。
建議先不要想著運動,一步一步來,一般有專幾個步驟的。手屬術後兩周去醫院復診,
手術後第50天左右時間,去醫院拍X光。
兄弟鎖骨骨折不是開玩笑的,不要劇烈運動,等你身體養好了,再運動。現在你可以做點運動,就是舉手這樣的,希望你我早點康復。
記得採納啊
㈥ 鋼板取出後骨頭該怎麼保養
你好,你是內固定物取出術後建議:建議不要擔心,一般骨頭基本沒有太大影響,就幾個釘子眼,不用太在意,注意皮膚衛生,過2周拆線就可以。
㈦ 單位工傷做二次手術,取剛板是否單位給開全額工資,病假休養規定多長時間
取鋼板屬於是工傷治療的繼續,按照舊傷復發的規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內遇,休養時間按照醫療容機構書面證明確定。發生爭議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職工取鋼板期間,按照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㈧ 您好,我是左股骨骨幹骨折,上了鋼板,2月25日做了第二次手術,現在在家修養,請問需要多久能夠正常活動
中葯外敷直接作用復於骨折部位,制避免了人體肝臟對葯物的排泄分解作用,使葯物的有效成分更充分的發揮效果!對成骨細胞的分化有明顯的促進作用,從而對加強骨的形成有著很好的效果。促進骨折的早期癒合,使骨折後骨痂久不形成(骨不連)的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運用中醫學原理:肝腎同治、精氣同補、氣血並重、並顧及肝、脾達到活血化瘀、通絡、達到氣機暢通目標。從而達到止痛快、止血快、消腫快癒合快的效果.!!!外敷葯沒有副作用,任何年齡段的骨折病人都可使用。
㈨ 去年2月份初工傷手術,這幾天腳踝大概要取出鋼板,那休養期間算工傷還是病假
1、只要認定下來工傷,不需要算病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回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答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㈩ 你好他還要二次手術取鋼板,他起訴我要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我想等他二次手術完一次性給,這樣能行嗎
事故因你而起?這個你要和他溝通好。如果是你,會相信等二次手術之後,你會一次性給清嗎?那如果他們條件很差,中間付不起費怎麼辦?你要為別人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