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挖土工程安全技術的要求
挖土工程安全技術要求有哪些?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應立即離開並及時處理。
4.人工挖土,前後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於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並且高度不得超過1.5m.
5.每日或雨後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並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後再開始作業。
7.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應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採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10.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12.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定後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空越過。
13.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m高的護欄,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4.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5.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16.在開挖杯基坑時,必須設有切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
17.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
18.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鬆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
19.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於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20.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
21.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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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為什麼幾乎每個建築工地門口都放一塊或者幾塊鐵板有哪些講究
大家平時如果經過工地門口的話,或者自己經常去工地的話,就會發現工地的門口會放幾塊鐵板這些鐵板質量都非常好,不過有車經過或者有人經過的時候,會發出非常吵的聲音。建築工地的門口之所以要放這樣的鐵板,一方面是為了保護路面,另一方面也是把鐵板當做了路面,這也是環保方面的要求,是必須要放的。
有些工地大門口的路面並沒有進行硬化,沙土也是直接暴露在外面,所以有車經過的時候灰塵也特別大,根本就不符合環保的要求。工地的門口一般也會有專門的洗車槽,但是有些車輛從工地裡面出來肯定會佔有一些泥巴,這些泥巴不可能帶到外面的路上去,所以會用水來清洗。在工地的大門口鋪上一層鋼板的話,也是為了讓水更好的流走,鋼板比較光滑,到時候這些泥巴也比較好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