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手骨折了,老闆說誤工費要等拆鋼板才給我,可是現在我沒錢吃飯啊 怎麼辦
還是要找你的老闆要,為什麼要等拆鋼板才給你錢呢?他這就是想拖延時間,最終達到不給的目的。你可以看看能不能走法律維權的道路。
㈡ 在工廠工作時把腳絞斷了。動了手術,休息了兩個月正常在上班,手術後取鋼板期間的工資應該讓老闆怎麼付
因為是工傷這列成在這里
不論是換鋼板等一切後續治療
當然,老闆應該開回100%的答工資
這就是勞動法所規定的
老闆必須遵照執行
記住,如果有後遺症,還可以
落下殘疾等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老闆還給應該給一些補助
工作等書方面給一些照顧
否則你可以上勞動局去告他去
現在勞動局有勞動監察大隊專門管這事
你一準贏
㈢ 工地摔傷需要1年後取身上的鋼板,老闆應該怎麼賠償
工地摔上去要一年後,取身上的鋼板,老闆應該怎麼賠償?老闆應該賠額取鋼板
㈣ 廠里做了二十多天事,因為做個鋼板固定手術需要回去取鋼板老闆卻叫下個月拿工資,這種做法合理嗎
企業一般都是當月工資下月結算,這就是所謂的下打做。不過你的情況特殊,如果是辭職,老闆應該馬上結算,不應拖延,如果是請假回去取鋼板,手頭錢不夠用,可以向老闆申請,提前預付一部分工資,有點人性的老闆都不會拒絕。如果遇上太沒人性的老闆,當場辭職,並要求立刻結算工資。
㈤ 工傷後取鋼板的錢,找誰報銷。
你這個屬於工傷,並且至少為工傷九級傷殘。你的醫療費,工傷期間工資,傷殘待遇等應該是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等憑發票單位支付後,單位繳納社保的,可以到社保基金報銷,單位沒有繳納社保的,屬於單位自身責任,由單位自己支付。 法律程序:認定工傷程序憑病歷勞動關系證明去勞動局行政中心認定工傷 --→ 勞動局發放《工傷認定書》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傷殘鑒定程序---→ 憑病歷《工傷認定書》申請傷殘鑒定----→ 勞動局發放《傷殘鑒定結論書》-----→ 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帶病歷與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憑工資單、考勤表、或其他勞動者證言等仲裁申請勞動關系認定)到勞動局申請認定工傷。放心,老闆不認為是工傷,由老闆舉證。關鍵是認定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書》認定工傷以後,申請傷殘鑒定(只要骨折就至少十級) 認定工傷後,單位應當支付工傷期間工資待遇,及工傷醫療費、護理費。(單位不給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到時候再問我。) 傷殘鑒定後,根據傷殘等級,可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九級的9個月本人工資)勞動者認定傷殘後,用人單位不得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當支付給勞動者就業補償金,傷殘補償金。具體金額根據當地法律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㈥ 工傷才3個月,鋼板一年後取,老闆就不給我發工資了。怎麼辦
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㈦ 工傷出院了,但還有一次 手術 一年以後取鋼板內固定,這對評傷殘和老闆賠償傷殘金有爭議嗎
只要達到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條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受理鑒定,那麼就不應該存在爭議,而且如果單位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鑒定,也不存在問題。主要問題是,員工在工傷出院之後,是否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盪,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1.5年:脊柱骨折並脊髓損傷。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