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鋼材業磅差0.3%的由來
八十年代國家來計量部門源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名稱可能有誤)規定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1993年以041號文發布了《關於徵求對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和裝卸、運輸允耗規定意見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及裝卸運輸允耗表》中規定鋼材的計量允差為0.5%,單次裝卸允耗為0.1%,但其為徵求意見,不具有法律效用,不知其後是否有正式文件。目前一般按慣例默認0.3%的磅差。
昨天被外商要求提供合理磅差0.3%的依據,費了老大的力氣,最後只有得到這個結論。以後要努力發掘得到政府正式文件的渠道。還有對成為慣例的事情尤其要注意其成因,以防有人追究到底,最重要還是簽合同的時候要把這些所謂慣例都列上去以防萬一。
⑵ 鋼材磅差如何賬務處理
跟客戶說好就ok了,你給客戶102噸,你填個100噸,價格填高一點,一般客戶都可以的。。。有時候,你買100噸,只有98噸的時候也有的呀。所以要靈活點。
⑶ 請教關於鋼材磅差的問題
目前一般按慣來例默認0.3%的磅差自。不知其後是否有正式文件、《運輸允耗規定意見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及裝卸運輸允耗表》中規定鋼材的計量允差為0.1%。
八十年代國家計量部門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名稱可能有誤)規定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
1993年以041號文發布了《關於徵求對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和裝卸,但其為徵求意見,單次裝卸允耗為0.5%,不具有法律效用。
⑷ 鋼材交易,交接允許磅差千分之三,文件哪裡有
1. 八十年代,我國國家計量部門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規定》,該規定明確了鋼材交易中的合理磅差為0.3%。
2. 1993年,該部門以041號文發布了《關於徵求對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和裝卸、運輸允耗規定意見的通知》。
3. 在該通知的附表《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及裝卸運輸允耗表》中,對鋼材的計量允差進行了更新,規定為0.5%。
4. 此外,該表還規定了單次裝卸的允耗為0.1%。
5. 至今,一般情況下,人們按照慣例默認0.3%的磅差進行鋼材交易。
⑸ 鋼材交易,交接允許磅差千分之三,文件哪裡有
八十年代國家計量部門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名稱可能有誤)規定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1993年以041號文發布了《關於徵求對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和裝卸、
運輸允耗規定意見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及裝卸運輸允耗表》中規定鋼材的計量允差為0.5%,單次裝卸允耗為0.1%,目前一般按慣例默認0.3%的磅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