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立一個鋼材批發的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創辦、經營鋼材貿易公司-設立流程
公司設立有哪些流程?股份制如何操作?公司結構如何規劃?
鋼材貿易公司宜設立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有限公司,因為鋼材貿易是資本密集型行業,資金流量大,利潤率低,應繳納的主要稅種增值稅,非一般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使用普通發票必將加大你的納稅額,同時,沒有增值稅票也不利於批發銷售,從而影響經營規模的擴大。
成立一個公司所大概需要45天 (資料准備齊全情況下)
1、工商注冊(工商局) 3天
2、組織機構代碼(質量監督局) 3天
3、銀行基本戶的開立(驗資銀行) 3天
4、稅務登記(國稅局、s地稅局) 35天 註:一把納稅人所用時間比較長。
5、貸款證(中國人民銀行) 1天
公司設立容易運作難,若想創立自己的鋼材貿易公司,作為公司經營管理者,應具備以下素質:
1、市場意識強,具有開拓精神;
2、要有全局觀念,好的業務經理不一定是好老闆;
3、生意可遇不可求,把握好資金流向,做到不賒銷;
4、培養並利用好人才,私營企業要樹立「舉賢不避親,任人不唯親」的用人觀。
同時,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做到產權明晰,股東的選擇、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東的結構、利潤的分配,都要具體在公司章程中明確。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並由社會公眾認購該股份的行為。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及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餘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招股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1)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2)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3)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4)認股人的權利、義務;(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准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並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股份有限公司的創立大會是指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認股人參加,決定是否設立公司並決定公司設立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會議。創立大會的決議事項應包括:審議發起人關於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通過公司章程;選舉董事會成員;選舉監事會成員;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對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創立大會有權依法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
4.公司章程;
5.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發起人在籌辦公司的過程中所使用的費用,出自公司財產。如果發起人虛報或濫用籌辦費用,會使公司財產減少,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應當對籌辦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
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為經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其驗資證明是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驗資報告中應當載明股東名稱或姓名、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額、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等內容。其中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同時提交有關的財產評估報告和依法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有關文件。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7.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是證明發起人法人資格的文件。發起人是企業法人的,應提交加蓋其登記主管機關印章的執照復印件;發起人是其他法人的,應提交能夠證明其法人資格的有關文件。如社團法人需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發起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8.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是其《居民身份證》,因此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由股東大會決議,由符合法定表決權的股東簽名或蓋章。公司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因此應提交董事會關於聘任公司經理的董事會決議或聘任書。
9.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應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時,首先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公司登記機關對符合規定、准予使用的名稱,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預先核準的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11.公司住所證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是租賃的,應提交房主的房產證明文件和租賃協議。房產證明文件應是《房屋產權登記證》復印件,在建房也可以是有關房產的投資證明、開工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住所是發起人作為股份投入使用的,應提交發起人的《房屋產權登記證》復印件及其他有關房產證明文件,並應提交發起人出具的出資說明。
12.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兩重含義。法定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沒有出資,公司就不可能設立。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重要環節,公司章程由全體出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出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其名稱應符合企業法人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外,還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組成、產生、職權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股東人數較多,公司規模較大的適用前者,反之適用後者。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它是指全體股東在股東成員中指定某個成員作為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共同委託股東以外的人來代理股東進行申請登記注冊活動的證明文件。該文件的形式應是委託書,該委託書應由全體股東蓋章或者簽字。股東是法人的應加蓋印章,股東是自然人的,應簽署姓名。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重要文件,其內容應齊備,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要求。鑒於其重要性,將專節論述。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是表明公司注冊資本真實、合法的證明。具有法定資格的資機構應是經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應是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報告應明確載明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該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其中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同時提交經注冊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企業能證明自己的法人資格的文件。如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社團法人的社團法人登記證等。能證明自然人身份的,應當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這里應提交兩種文件:一種是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一種是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為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證明文件。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均是自然人,所以,能載明其姓名和住所的文件應是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因此,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的產生方式應據公司章程而定。公司的董事、監事如果是股東委派產生,應提交經委派股東蓋章的對董事、監事的委派書;如果是選舉產生,則應提交股東會的決議,該決議由會議的股東蓋章或簽署姓名。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因此應提交董事會決議或董事長的載明其聘任經理事項的聘任書。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公司的董事長或執行董事,其任職文件應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而定。其任職可以由股東委派產生、董事會選舉產生或者指定產生。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應是委任書、股東會決議或者載明國家投資部門或授權部門指定任職的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對於符合規定準予使用的名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預先核準的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9.公司住所證明。
公司住所是租賃用房的,需提交房主的《房屋產權登記證》的復印件或有關房產權的證明文件及租賃協議。
公司的住所是股東作為出資投入使用的,則提交股東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明》或有關房產權證明的文件及該股東出具的證明文件。
除上述九種文件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如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的,需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的證明文件及對設立公司的批准文件;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應提交中國證券監督管。
B. 鋼材貿易好的話一年有多少利潤,總投資3千萬.不知道的不要說
首先抄,三千萬對於鋼貿來說是比較小的數字。
三千萬可以有以下幾種運營方式:
1,做現貨。不大的現貨公司,可以有4000-6000噸現貨,在當前市場如此低迷的情況下,必然是虧本的,所以此路不可行。
2,做墊資,可以配送7000多噸的鋼材,資金上還是游刃有餘的。但是現在工地資金也緊張。墊資也要看好對象。利潤的話,在錢能順利要回,扣除利息,一次合同下來有個5%的利潤就算是不錯的了。
3,做貿易賺差價,有個一百萬資金足夠了,不用三千萬這么多這個看你公司運營能力吧。現在市場透明,不大好做。
所以還是建議不要做鋼貿吧,三千萬這么多錢沒必要投到這個無底洞來,武鋼都改行養豬了。
C. 鋼材市場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加強鋼材管理的決定》、《關於加強有色金屬管理的決定》和我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廈門市鋼材市場經;國務院鋼材市場領導小組批准建立,在市生產資料貿易中心(廈禾路819號)設置交易廳,是國家控制下的有領導、有組織的對外計劃外鋼材(包括生鐵、有色金屬等,下同)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場所。
第三條 鋼材市場由市物資部門主辦,市計委、工商、物價、稅務、審計、銀行、財政等部門依法參與監督管理。
第四條 下列鋼材必須通過市場銷售:
1、縣以上鋼材生產企業自銷的鋼材(由國家和市物資部門組織的產需銜接和統籌資源的除外);
2、進口的鋼材(不包括經貿部門以進養出的和省市納入導向安排的減免稅進口的鋼材);
3、國家和地方投放市場的鋼材;
4、用廢鋼材加工串換的鋼材;
5、使用單位庫存多餘,因品種規格不對路,各級主管部門供銷機構銷售的確屬本系統多餘的鋼材;
6、合法經營單位從市外組織調入的鋼材;
7、非生產經營或非使用單位,經市計委審查批准,市工商局核發一次性經營臨時執照的鋼材。
第五條 下列鋼材銷售可以不通過鋼材市場:
1、縣及縣以下鋼鐵企業用自產鋼生產的鋼材;
2、各級物資企業及其供應網點直接供應用戶和按物資管理部門指定方向銷售的鋼材;
3、各部門供銷機構及其網點供應本部門直屬直供企業的鋼材;
4、受物資部門委託的縣以下鄉鎮企業供銷公司和縣以下供銷社,按核準的經營范圍銷售的鋼材。
第六條 入場經營資格的審查
1、進場交易者必須是經過審批,具有鋼材經營資格的經營企業,生產鋼材的企業和使用鋼材的單位。
2、按第四條規定出售鋼材的銷方,原則上必須進場設點、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副本)及有關證件,向市場管理辦公室申辦入場登記手續後,方可亮牌出售。
3、出售第四條規定所列第4至第5項內容的鋼材,銷方必須在銷售前向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領取《鋼材調劑、串換、經營審批表》,經銷方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報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審查批准後,方可入場銷售。
第七條 進場鋼材的交易原則和交易方式
1、進場交易活動應在國家產業政策傾斜供應原則的指導下進行交易,優先滿足本市生產維修、出口創匯、優質名牌、市場熱銷產品和重點的基建、技術引進等項目的需要。
2、交易方式可採取現貨或期貨交易;也可採取產需直接成交;也可委託相應經營范圍的物資經營企業或委託市場代購、代銷、代儲、代運、代調劑、代結算。
3、場內交易必須做到資源、價格、交易、結算「四公開」,不允許現金交易。
第八條 進場鋼材的流向(銷售對象)
1、鋼鐵生產企業按規定自銷的資源,可銷售給合法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生產企業。
2、物資經營企業,可直接銷售給使用單位,也可銷售給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物資經營企業。
3、企業主管部門的供銷機構和使用單位其庫存多餘或品種不對路的資源,可直接交給使用單位和有直屬、直供任務的物資供應機構,也可交物資經營企業收購或代銷。
4、非生產、經營或非使用鋼材單位,經批准一次性經營的鋼材資源,只能銷售給批準的對象。
5、物資協作聯營企業組織的開發資源,原則上應銷售給使用單位。
第九條 市場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
1、投放市場的鋼材一律實行明碼標價,成交價原則上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國家或省有規定統一最高限價的,按規定執行。
2、投入市場的鋼材必須持有生產企業開具的產品合格證或質保書(進口鋼材則要有商檢證書);沒有產品合格證或質保書的產品或具有使用價值的次品由銷售單位出具質量說明書。
3、按國家規定必須進入鋼材市場銷售的鋼材,原則上應通過銀行結算,不得現金交易,並一律使用經物資部門加蓋「廈門市鋼材市場專用章」的統一發票專本。
4、市場鋼材資源量大、交易頻繁的銷售單位,必須在銷售前及時向市場管理辦公室按月申報預期銷售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生產廠名、地址等,經市場管理辦公室及主管稅務機關審查後發放相適應的統一發票專本。銷售單位銷售後定期以月報形式向市場管理辦公室報送實際銷
售情況。
市場內的其他銷售單位銷售鋼材,統一由鋼材市場服務機構代開發票。
5、凡在鋼材市場上現貨交易的鋼材,銷售單位(包括市場服務機構)開具的發票必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駐市場管理機構核檢驗訖,加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鋼材交易驗證專用章」後方能生效。否則,銀行不予辦理結算手續,運輸部門不得為其運輸。
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駐市場管理機構驗證蓋章的銷售發票是企業銷售鋼材合法交易有憑據,除有其他特殊情況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不再重復檢查。
6、凡在鋼材市場上期貨交易的鋼材,銷售單位必須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監制的經濟合同文本,並及時會同購方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駐場管理機構申辦鑒證手續。
7、經市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批準的經營單位,也可不進場設點銷售,但要服從市場管理辦公室的統一管理,使用鋼材市場統一發票,其單筆鋼材交易量在10萬元以上必須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到鋼材市場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駐市場管理機構申辦驗證蓋章;每月定期以月報形式向市場
管理辦公室報送實際銷售情況並交驗當月統一發票存根。
8、市內有關單位(部門)組織鋼材展銷會、調劑會;應由主辦單位事先向市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申報,由市場管理辦公室派員到會依法監督並辦理驗證蓋章。
9、納入市場統一管理成交的鋼材,銷售單位必須照章納稅。除國家和地方投放市場的鋼材外,按照「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市場管理辦公室可按成交額1.5—2%的標准向銷售單位收取管理服務費,主要用於支付服務和辦公辦案費用等支出。
10、經市計委審批的計劃內外鋼材相互串換銷售或計劃內轉計劃外銷售的價差收入,不得進入企業利潤,必須單獨立帳,專項使用,使用單位的價差收入,用於購回同類適用品種的價差補貼。
第十條 下列交易行為為非法交易
1、無照經營;
2、超越核定的經營范圍;
3、不使用統一發票或不開發票的現金交易;
4、擅自將計劃內鋼材轉為計劃外銷售;
5、在鋼材交易中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假充真;
6、為鋼材投機倒把活動提供貨源、支票、現金、銀行帳戶及其他方便條件的,或為其代出證明、發票、代訂合同的;
7、就地倒賣鋼材,或以協作、串換為名倒賣牟利;
8、加價倒賣訂貨合同或提貨憑證,利用經濟合同騙買騙賣的;
9、在交易活動中偷漏稅費;
10、違反國家和省最高限價或巧立明目亂加價收費的;
11、不按規定進入指定場所公開交易,逃避監督管理的。
第十一條 法律責任
1、構成前條第1、2、3、4、5、6、7、8項違法違章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構成前條第3、6、9項違法違章行為的,由稅務局、海關依照規定查處。
3、構成前條第10項違法違章行為的,由物價管理機關查處。
4、構成前條第11項違法違章行為的,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轉請有關職能機關依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具體管理措施,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直接或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市政府備案。
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廈門市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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