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鋼板厚度誤差國家規范
法律分析:公稱厚度:2.0mm 為鋼板厚度允許誤差。鋼板厚度允許偏差分為N、A、B、C四類公差:
1、N類偏差:正偏差和負偏差相等;
2、A類偏差:按公稱厚度規定負偏差;
3、B類偏差:固定負偏差為0.3mm;
4、C類偏差:固定負偏差為零,按公稱厚度規定正偏差;
N類要求最低,C類要求最高,若無特殊要求執行N類,A、B、C類為根據需方要求定製的,並在合同中註明鋼材的偏差類別。建築行業一般執行N類,除非設計明確提出特殊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2. 鋼材1噸差多少在國家規定范圍之內
國家規定鋼材重量誤差可以在千分之三范圍內。
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計量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標準是針對重量分段設定的標准。詳細請參看下面的管理辦法的附表3。
參考網頁http://www.bjchy.gov.cn/affair/zfyj/law/58842.htm
允許短缺量
質量或體積定量包裝商品的標注凈含量 允許短缺量(T) g或ml
(Q(n下標)) g或ml Q(n下標)的百分比 g或ml
0~50 9
50~100 4.5
100~200 4.5
200~300 9
300~500 3
500~1000 15
1000~10000 1.5
10000~15000 150
15000~50000 1
長度定量包裝商品的標注凈含量(Q(n下標)) 允許短缺量(T) m
Q(n下標)≤5m 不允許出現短缺量
Q(n下標)>5m Q(n下標)×2%
面積定量包裝商品的標注凈含量(Q(n下標)) 允許短缺量(T)
全部Q(n下標) Q(n下標)×3%
計數定量包裝商品的標注凈含量(Q(n下標)) 允許短缺量(T)
Q(n下標)≤50 不允許出現短缺量
Q(n下標)>50 Q(n下標)×1% **
註:*對於允許短缺量(T),當Qn≤1kg(L)時,T值的0.01g(ml)位修約至0.1g(ml);當Qn>1kg(L)時,T值的0.1g(ml)位修約至g(ml);**以標注凈含量乘以1%,如果出現小數,就把該數進位到下一個緊鄰的整數。這個值可能大於1%,但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商品的個數為整數,不能帶有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