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給水管道水壓試驗壓力如何確定
鋼管工作壓力,試驗壓力P+0.5,且不小於0.9Mpa。鑄鐵管工作壓力小於0.5,試驗壓力2P。工作壓力大於0.5,試驗壓力P+0.5。
管道的壓力規定如下:
(1)PVC-U給水管道所示的壓力均表示為公稱壓力,用Mpa表示,1Mpa≈10kgf/cm2即管材在20℃條件下,輸送介質的工作壓力。但隨著介質的溫度的升高(不得輸送>50℃的介質)工作壓力隨之減小,這從客觀上在選擇給水管道須考慮足夠的壓力的安全系數。
(2)給水管材的公稱壓力規定為:0.6Mpa、0.8Mpa、1.0Mpa、1.25Mpa、1.6Mpa等5種。
(3)同等規格管材的公稱壓力的大小一般以管材的壁厚來劃分。
(4)每個壓力區的最小口徑的管材規定為:0.6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63mm,0.8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50mm,1.0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40mm,1.25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32mm,1.6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20mm和25mm。
(5)給水管材的公稱壓力一般為1.6Mpa,且與各種壓力的管材相配套。
管道的規格規定:
(1)國家標准規定的PVC-U給水管道的規格尺寸均為公稱外徑,管件為公稱內徑,用「φ」表示。
(2)PVC-U給水管道的規格尺寸依次為:φ20,φ25,φ32,φ40,φ50,φ63,φ75,φ90,φl10,φ125,φ140,φ160,φ180,φ200,φ225等,國內企業基本不生產φ125,φ140,φ180,φ225等幾種規格的管道,因此在工程設計、採用上盡量避免選擇這幾種管道。
(3)目前國內管道的最大規格為河北寶碩管材分公司生產的φ800的管材,融林塑膠公司可生產φ710的管材,建議在PVC-U管道設計上避免設計φ800以上的管道,以φ630以下為宜。
(4)國標PVC-U管道與傳統的國標管道一般都可以相配套,國標PVC-U管道與傳統的國標管道公稱直徑之間的對應關系:φ20-DNl5,φ25-DN20,φ32-DN25,φ40-32,φ50-DN40,φ63-DN50,φ75-DN65,φ90-DN80,φ11O-DNl00,φ160-DNl50等。
2. 給水管道試驗壓力是如何確定說明其合格標准
1.一般要求
管道安裝完畢後,應按設計要求對管道系統進行壓力試驗。按試驗的目的可分為檢查管道力學性能的強度試驗、檢查管道連接質量的嚴密性試驗、檢查管道系統真空保持性能的真空試驗和基於防火安全考慮而進行的滲漏試驗等。除真空管道系統和有防火要求的管道系統外,多數管道只做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管道系統的強度試驗與嚴密性試驗,一般採用水壓試驗,如因設計結構或其他原因,不能採用水壓試驗時,可採用氣壓試驗。
(1)壓力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壓力試驗應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於或等於0.6MPa時,也可採用氣體為試驗介質,但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嚴禁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
2)當現場條件不允許使用液體或氣體進行壓力試驗時,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同時採用下列方法代替:
A、所有焊縫(包括附著件上的焊縫),用液體滲透法或磁粉法進行檢驗;
B、對接焊縫用100%射線照相進行檢驗。
3)當進行壓力試驗時,應劃定禁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4)壓力試驗完畢,不得在管道上進行修補。
5)建設單位應參加壓力試驗,壓力試驗合格後,應和施工單位一同按規范規定填寫管道系統壓力試驗記錄。
(2)壓力試驗前應具備的條件:
1)試驗范圍內的管道安裝工程除塗漆、絕熱外,已按設計圖紙全部完成,安裝質量符合有關規定。
2)管道上的膨脹節已設置了臨時約束裝置。
3)試驗用壓力表已校驗,並在周檢期內,其精度不得低於1.5級,表的滿刻度值應為被測壓力的1.5~2倍,壓力表不得少於2塊。
4)符合壓力試驗要求的液體或氣體已經備齊。
5)按試驗的要求,管道已經固定。
6)對輸送劇毒流體的管道及設計壓力大於等於10MPa的管道,在壓力試驗前,下列資料已經建設單位復查:
A、管道組成件的質量證明書;
B、管道組成件的檢驗或試驗記錄;
C、管子加工記錄;
D、焊接檢驗及熱處理記錄;
E、設計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7)待試管道與無關系統已用盲板或採取其他措施隔開。
8)待試管道上的安全閥、爆破板及儀表元件等已經拆下或加以隔離。
9)試驗方案已經過批准,並已進行了技術交底。
2.水壓試驗的程序、步驟、方法
水壓試驗的程序、步驟方法如下:
1)連接。將試壓設備與試壓的管道系統相連,試壓用的各類閥門、壓力表安裝在試壓系統中,在系統的最高點安裝放氣閥、在系統的最低點安裝泄水閥。
2)灌水。打開系統最高點的放氣閥,關閉系統最低點的泄水閥,向系統灌水。試壓用水應使用純凈水,當對奧氏體不銹鋼管道或對連有奧氏體不銹鋼管道或設備的管道進行試驗時,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25×10-6(ppm)。待排氣閥連續不斷地向外排水時,關閉放氣閥。
3)檢查。系統充水完畢後,不要急於升壓,而應先檢查一下系統有無滲水漏水現象。
4)升壓。充水檢查無異常,可升壓,升壓用手動試壓泵(或電動試壓泵),升壓過程應緩慢、平穩,先把壓力升到試驗壓力的一半,對管道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若有問題,應泄壓修理,嚴禁帶壓修復。若無異常,則繼續升壓,待升壓至試驗壓力的3/4時,再作一次全面檢查,無異常時再繼續升壓到試驗壓力,一般分2~3次升到試驗壓力。
5)持壓。當壓力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10min,再將壓力降至設計壓力,停壓30min,以壓力不降、無滲漏為合格。
6)試壓後的工作 試壓結束後,應及時拆除盲板、膨脹節限位設施,排盡系統中的積水。
3.水壓試驗應注意的事項
1)試驗前,向系統充水時,應將系統的空氣排盡。
2)試驗時,環境溫度不應低於5℃,當環境溫度低於5℃時,應採取防凍措施。
3)試驗時,應測量試驗溫度,嚴禁材料試驗溫度接近脆性轉變溫度。
4)承受內壓的地上鋼管道及有色金屬管道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5倍,埋地鋼管道的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5倍,且不得低於0.4MPa。
5)當管道與設備作為一個系統進行壓力試驗時,管道的試驗壓力等於或小於設備的試驗壓力時,應按管道的試驗壓力進行試驗,當管道試驗壓力大於設備的試驗壓力,且設備的試驗壓力不低於管道設計壓力的1.15倍時,經建設單位同意,可按設備的試驗壓力進行試驗。
6)當管道的設計溫度高於試驗溫度時,試驗壓力應按下式計算:
Ps=1.5P〔б〕1/〔б〕2
式中 Ps-試驗壓力(表壓),MPa;
P-設計壓力(表壓)MPa;
〔б〕1-試驗溫度下,管材的許用應力,MPa;
〔б〕2-設計溫度下,管材的許用應力,MPa。
當〔б〕1/〔б〕2大於6.5時,取6.5。
當Ps在試驗溫度下,產生超過屈服強度的應力時,應將試驗壓力Ps降至不超過屈服強度時的最大壓力。
7)承受內壓的埋地鑄鐵管道的試驗壓力,當設計壓力小於等於0.5MPa時,應為設計壓力的2倍,當設計壓力大於0.5MPa時,應為設計壓力加0.5MPa。
8)對位差較大的管道,應將試驗介質的靜壓記入試驗壓力中。液體管道的試驗壓力以最高點的壓力為准,但最低點的壓力不得超過管道組成件的承受力。
9)對承受外壓的管道,其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內、外壓力之差的1.5倍,且不得低於0.2MPa。
10)夾套管內管的試驗壓力應按內部或外部設計壓力的高者確定。
11)當試驗過程中發現泄露時,不得帶壓處理,應降壓修復,待缺陷消除後,應重新進行試驗
3. 有誰做過金屬管道的水壓試驗嗎
管道的堵板,小管道就是用管堵。大管道用盲法蘭盤。如果是承插介面的,需要做後坐力支墩。
水壓試驗方法見規范:以下為摘抄。
9.2.1水壓試驗前,施工單位應編制的試驗方案,其內容應包括:
1後背及堵板的設計;
2進水管路、排氣孔及排水孔的設計;
3加壓設備、壓力計的選擇及安裝的設計;
4排水疏導措施;
5升壓分段的劃分及觀測制度的規定;
6試驗管段的穩定措施和安全措施。
9.2.2試驗管段的後背應符合下列規定:
1後背應設在原狀土或人工後背上,土質松軟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2後背牆面應平整並與管道軸線垂直。
9.2.3採用鋼管、化學建材管的壓力管道,管道中最後一個焊接介面完畢一個小時以上方可進行水壓試驗。
9.2.4水壓試驗管道內徑大於或等於600mm時,試驗管段端部的第一個介面應採用柔性介面,或採用特製的柔性介面堵板。
9.2.5水壓試驗採用的設備、儀表規格及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採用彈簧壓力計時,精度不應低於1.5級,最大量程宜為試驗壓力的1.3~1.5倍,表殼的公稱直徑不宜小於150mm,使用前經校正並具有符合規定的檢定證書;
2水泵、壓力計應安裝在試驗段的兩端部與管道軸線相垂直的支管上。
9.2.6開槽施工管道試驗前,附屬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非隱蔽管道的固定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安裝合格;
2管道附屬設備已按要求緊固、錨固合格;
3管件的支墩、錨固設施混凝土強度已達到設計強度;
4未設支墩、錨固設施的管件,應採取加固措施並檢查合格。
9.2.7水壓試驗前,管道回填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安裝檢查合格後,應按本規范第4.5.1條第1款的規定回填土;
2 管道頂部回填土宜留出介面位置以便檢查滲漏處。
9.2.8水壓試驗前准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管段所有敞口應封閉,不得有滲漏水現象;
2試驗管段不得用閘閥做堵板,不得有消火栓、水錘消除器、安全閥等附件。
3 水壓試驗前應清除管道內的雜物。
9.2.9試驗管段注滿水後,宜在不大於工作壓力條件下充分浸泡後再進行水壓試驗,浸泡時間應符合表9.2.9的規定:
表9.2.9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前浸泡時間
管材種類
管徑Di (mm)
浸泡時間(h)
球墨鑄鐵管(有水泥砂漿襯里)
Di
≥24
鋼管(有水泥砂漿襯里)
Di
≥24
化學建材管
Di
≥24
現澆鋼筋混凝土管渠
Di≤1000
≥48
Di>1000
≥72
預(自)應力混凝土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
Di≤1000
≥48
Di>1000
≥72
9.2.10 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壓力應按表9.2.10-1選擇確定
表9.2.10-1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試驗壓力(MPa)
管材種類
工作壓力P
試驗壓力
鋼管
P
P+0.5,且不小於0.9
球墨鑄鐵管
≤0.5
2P
>0.5
P+0.5
預(自)應力混凝土管、
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
≤0.6
1.5P
>0.6
P+0.3
現澆鋼筋混凝土管渠
≥0.1
1.5P
化學建材管
≥0.1
1.5P,且不小於0.8
2 預試驗階段:將管道內水壓緩緩地升至試驗壓力並穩壓30min,期間如有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於試驗壓力;檢查管道介面、配件等處有無漏水、損壞現象;有漏水、損壞現象時應及時停止試壓,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後重新試壓;
3 主試驗階段:停止注水補壓,穩定15min;當15min後壓力下降不超表9.2.10-2中所列允許壓力降數值時,將試驗壓力降至工作壓力並保持恆壓30min,進行外觀檢查若無漏水現象,則水壓試驗合格;
表9.2.10-2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允許壓力降(MPa)
管材種類
試驗壓力
允許壓力降
鋼管
P+0.5,且不小於0.9
0
球墨鑄鐵管
2P
0.03
P+0.5
預(自)應力鋼筋混凝土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
1.5P
P+0.3
現澆鋼筋混凝土管渠
1.5P
化學建材管
1.5P,且不小於0.8
0.02
4 管道升壓時,管道的氣體應排除,升壓過程中,當發現彈簧壓力計表針擺動、不穩,且升壓較慢時,應重新排氣後再升壓;
5應分級升壓,每升一級應檢查後背、支墩、管身及介面,當無異常現象時再繼續升壓;
6水壓試驗過程中,後背頂撐、管道兩端嚴禁站人;
7 水壓試驗時,嚴禁修補缺陷;遇有缺陷時,應做出標記,卸壓後修補。
9.2.11 壓力管道在預試驗結束,採用允許滲水量進行最終合格判定依據時,實測滲水量應小於或等於表9.2.11的規定及下列公式規定的允許滲水量:
表9.2.11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允許滲水量
管道內徑Di
(mm)
允許滲水量(L/min·km)
焊接介面鋼管
球墨鑄鐵管、玻璃鋼管
預(自)應力混凝土管、
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
100
0.28
0.70
1.40
150
0.42
1.05
1.72
200
0.56
1.40
1.98
300
0.85
1.70
2.42
400
1.00
1.95
2.80
600
1.20
2.40
3.14
800
1.35
2.70
3.96
900
1.45
2.90
4.20
1000
1.50
3.00
4.42
1200
1.65
3.30
4.70
1400
1.75
--
5.00
1當管道內徑大於表9.2.11規定時,實測滲水量應小於或等於按下列公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鋼管:q=0.05 (9.2.11-1)
球墨鑄鐵管(玻璃鋼管): q=0.1 (9.2.11-2)
預(自)應力混凝土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 q=0.14 (9.2.11-3)
2現澆鋼筋混凝土管渠實測滲水量應小於或等於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q=0.014 Di (9.2.11-4)
3 硬聚氯乙烯管實測滲水量應小於或等於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q=3×××(9.2.11-5)
式中:式中:q-----允許滲水量(L/min·km);
Di----管道內徑(mm);
P——壓力管道的工作壓力(MPa);
α——溫度-壓力折減系數;當試驗水溫0°~25°時,α取1;25°~35°時,α取0.8;35°~45°時,α取0.63。
9.2.12聚乙烯管及其復合管的水壓試驗除應符合本規范第9.2.10條的規定外,其預試驗、主試驗階段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預試驗階段:按本規范第9.2.10條第2款的規定完成後,應停止注水補壓並穩定30min;當30min後壓力下降不超過試驗壓力的70%,則預試驗結束;否則重新注水補壓並穩定30min再進行觀測,直至30min後壓力下降不超過試驗壓力的70%;
2主試驗階段
1) 在預試驗階段結束後,迅速將管道泄水降壓,降壓量為試驗壓力的10﹪~15﹪;期間應
准確計量降壓所泄出的水量(△V),並按下試計算允許泄出的最大水量△Vmax :
△Vmax = 1.2V△P{+ } (9.2.12)
式中:V——試壓管段總容積 (L);
△P——降壓量 (MPa);
Ew ——水的體積模量,不同水溫時 Ew 值可按表9.2.12採用;
Ep ——管材彈性模量 (MPa),與水溫及試壓時間有關;
Di——管材內徑 (m);
en ——管材公稱壁厚 (m)。
△V小於或等於△Vmax時,則按本款的第(2)、(3)、(4)項進行作業;△V大於△Vmax時應停止試壓,排除管內過量空氣再從預試驗階段開始重新試驗;
表9.2.12 溫度與體積模量關系
溫度(℃)
體積模量(MPa)
溫度(℃)
體積模量(MPa)
5
2080
20
2170
10
2110
25
2210
15
2140
30
2230
2) 每隔3min記錄一次管道剩餘壓力,應記錄30min;當30min內管道剩餘壓力有上升趨勢
時,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3) 30min內管道剩餘壓力無上升趨勢時,則應持續觀察60min;當整個90min內壓力下降不
超過0.02 Mpa,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4) 當主試驗階段上述兩條均不能滿足時,則水壓試驗結果不合格,應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
施後再重新組織試壓。
9.2.13大口徑球墨鑄鐵管、玻璃鋼管及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道的介面單口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裝時應注意將單口水壓試驗用的進水口(管材出廠時已加工)置於管道頂部;
2管道介面連接完畢後進行單口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管道設計壓力的2倍,且不得小於0.2MPa;
3試壓採用手提式打壓泵,管道連接後將試壓嘴固定在管道承口的試壓孔上,連接試壓泵,將壓力升至試驗壓力,恆壓2min,無壓力降為合格;
4試壓合格後,取下試壓嘴,在試壓孔上擰上M10×20mm不銹鋼螺栓並擰緊;
5水壓試驗時應先排凈水壓腔內的空氣;
6若單口試壓不合格且確定是介面漏水,則應馬上拔出管節,找出原因,重新安裝,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4. 鋼管進行水壓試驗的方法和壓力容器一樣嗎壓力怎麼確定
不一樣,差得多了,鋼管進行水壓試驗的壓力相當高,時間段,請見相應鋼管標回准,因為鋼管標准較答多,這里不一一列舉,容器水壓試驗壓力是按設計壓力和溫度確定的,試壓過程較長,容器的試壓詳見GB150-2011。
5. 什麼情況下才選擇做水壓試驗(化工管道,是否對操作壓力或設計壓力有要求)有什麼規范要求嗎
你好!
水壓試驗主要是檢查氣(嚴)密性和強度壓力的時候用到。能方便直觀的回找到滲漏點、小裂紋答。石化上根據管道材質、壓力等級、工藝要求不同對應相應的規范標准,低壓管道一般24h設計壓力,檢查氣密性,中高壓管道,一般要先做一個4h的超設計工作壓力的強度壓力試驗,再降壓到設計工作壓力執行24h氣密性試驗。與此同時連接在管道上的閥門、法蘭等其他設備也可做內漏檢查。
如果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6. 管道水壓試驗資料怎麼做
蒸汽、熱水採暖系統,應以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
0.1mpa
作水壓試驗,同時
在系統頂點的試驗壓力不小於專
0.3mpa。
2
高溫熱屬水採暖系統,試驗壓力應為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
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復合管的熱水採暖系統,應以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
0.2mpa
作
水壓試驗,同時在系統頂點的試驗壓力不小於
0.4mpa。
檢驗方法:使用鋼管及復合管的採暖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
10min
內壓力降不大於
0.02mpa,降至工作壓力後檢查,不滲、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採暖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
1h
內壓力降不大於
0.05mpa,然後降壓至工作壓力的
1.15
倍,穩壓
2h,壓力降不大於
0.03mpa,同時各連接處不滲、不漏。
7. 管道水壓試驗壓力是怎麼形成的就是通過注水
一般採用水壓試驗,如因設計結構或其他原因,不能採用水壓試驗時,可採用氣壓試驗。
水壓試驗是採用加壓泵注水,有專用的成套加壓試驗設備,也可用增壓泵配裝壓力表進行管路耐壓試驗。
8. 壓力容器和管道水壓試驗的試驗壓力一般為多少
這要根據壓力容器和管道設計標准來決定的。水壓試驗壓力一般為設計壓力的1.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