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咨詢:當地地痞持械(鋼管)先動手打人,外地人被打後還手了算互毆還是正當防衛這種情況都有責任
需要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起因性質、發生過程、發展情節進行定性。有可能是正當防衛、也可能是防衛過當,還可能是互毆中的故意傷害。
❷ 正在被毆打,拿出鋼管反擊,算正當防衛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有四個條件:一,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二,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三,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四是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這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
一般說來,打架還手的一方,不屬於正當防衛!這是因為正當防衛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不法侵害行為包括有社會危害性的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兩種,但主要是指犯罪行為,如殺人、強奸、搶劫、放火等,對這些行為,如果不果斷採取防衛行動,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將會對社會、對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還手就不同了,別人動手打了你,你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比如報告學校解決,沒有必要一定要動手還擊。動手還擊引起互毆,不利於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所以,兩人打架,還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當防衛。如果因還手而使打架事態惡化,不論是先動手的他造成的還是後動手的你造成的,雙方都要依法律負應有的責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對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動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應盡快躲開,脫離危險,並報告學校。但卻不可以正當防衛為借口而還手打人。 你在事後還可以去醫院做傷勢驗證,證明你受傷的程度,從而獲得一定的賠償
❸ 就是一人走在路上被三人突然拿鋼管故意毆打構成什麼罪
一般輕微傷,要行政處罰拘留!
輕傷及以上,要刑事處罰判刑!
好多人一起打少數人,即便沒
達到輕傷,也可能觸犯刑法的
尋釁滋事和聚眾斗毆罪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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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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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罪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❹ 被人用鋼管打擊頭部然後進行反擊屬於正當防衛嗎
「用鋼來管打擊頭部」源行為是屬於謀殺性質的,是可以進行無限防衛的。
現行刑法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刑法為了鼓勵人們同暴力犯罪作斗爭,扼制嚴重犯罪,穩定社會治安,有效保護合法權益而作的無限防衛的規定。
❺ 用鋼管打人會怎麼判刑
用鋼管打人如果在輕傷以上會被判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微傷,一般屬於違法不構成犯罪,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行政處罰。
打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受傷程度,打人的目的等具體情況來判斷。一般來說,輕微傷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拘留罰款,輕傷以上,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不能一味的認定打人會構成刑法規定的故意傷人罪,當然也不能一味的認為不會構成犯罪,具體的劃分標准應當結合治安處罰法以及刑法的具體規定進行分析,同時也要根據鑒定證明確定傷情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