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鋼結構防火塗料每平方消耗。。在線等。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室內鋼結構火防火塗料通用技術條件 GB 14907-94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fire resistiveCoating for interior stell structure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准規定了鋼結構防火塗料的定義及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儲存運輸等通用技術條件。2 引用標准 GB/T1728 漆膜、膩子膜乾燥時間測定法 GB1733 漆膜耐水性測定法 GB3186 塗料產品的取樣 GB9152 建築塗料塗層試板的制備 GB9153 合成樹脂乳液砂壁狀建築塗料 GB9154 建築塗料塗層耐凍融循環性測定法 GB9278 塗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 GB9750 塗料產品包裝標志 GB9779 復層建築塗料 GB9978 建築構件耐火性能試驗方法 GB10279 非金屬固體材料導熱系數的測定法 熱線法3 定義及分類3.1 鋼結構防火塗料 施塗於建築及構築物的鋼結構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熱保護層以提高鋼結構耐火極限的塗料。3.2 鋼結構防火塗料按其塗層厚度及性能特點可分為: B類 薄塗型鋼結構防火塗料—塗層厚度一般為2~7mm,有一定裝飾效果,高溫時膨脹增厚耐火隔熱,耐火極限可達0.5~1.5h。又稱為鋼結構膨脹防火塗料。 H類 厚度型鋼結構防火塗料—塗層厚度一般為8~50mm,粒狀表面,密度較小,熱導率低,耐火極限可達0.5~3.0h。又稱為鋼結構防火隔熱塗料。4 技術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本標准所規定的塗料及塗層性能,均指能用於保護鋼結構提高其耐極限的防火塗料和按本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檢測的塗層性能。4.1.2 用於製造防火塗料的原材料應預先檢驗。不得使用石棉材料和苯類溶劑。4.1.3 防火塗料可用噴塗、抹塗、輥塗、刮塗或刷塗等方法中的任何一種或多種方法方便地施工,並能在通常的自然環境下乾燥固化。4.1.4 防火塗料應呈鹼性或呈偏鹼性。復層塗料應相互配套。底層塗料應能同普通的防銹漆配合使用。4.1.5 塗層實干後不應有刺激性氣味。燃燒時一般不產生濃煙和有害人體健康的氣體。4.2 性能指標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技術性能應符合表1的規定。 項 目 指 標 B類H 類 在容器中的狀態 乾燥時間,表干,h 初期乾燥抗裂性 外觀與顏色 粘度強度,MPA 抗壓強度,MPA 干密度, 熱導率, 抗振性 抗彎性 耐水性, 耐凍融循環性,次經攪拌後呈液態或稠厚流體,無結塊 ≤12一般不應出現裂紋。如有1~3條裂紋,其寬度應不大於0.5mm外觀與顏色同樣品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0.15 撓曲L/200,塗層不起層、脫落撓曲L/200,塗層不起層、脫落 ≥24 ≥0.15 經攪拌後呈均勻稠厚流體,無結塊 ≤12一般不應出現裂紋。如有1~3條裂紋,其寬度應不大於1mm ≥0.04 ≥0.3 ≤500 ≤0.116 ≥24 ≥15 耐火性能耐火極限 mm3.0 5.5 7.0 8 15 20 30 40 50 耐火極限不低於,h0.5 1.0 1.50.5 1.0 1.5 2.0 2.5 3.0 5 試驗方法5.1 取樣 抽樣、檢查和試驗所需樣品的採取,除另有規定外,應按GB3186的規定進行。5.2 試驗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防火塗料塗層的制板及理化性能試驗均應在GB9278規定的標准條件下進行。5.3 試板的制備 塗料的乾燥時間、初期乾燥抗裂性、粘結強度、耐水性和耐凍融循性等項試驗的試板按5.3.1 5、5.3.2和5.3.3條規定進行制備。其他各項試驗的試樣(件)分別按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製備。5.3.1 試板尺寸與數量 試驗用的試板尺寸和數量見表2。 表2 項 目 B類塗料用試板 H類塗料用試板尺寸,mm 數量,件尺寸,mm數量,件 乾燥時間 初期乾燥抗裂性 顏色與外觀 粘結強度 耐水性 耐凍融循環性150x7x6~10300x150x6~10150x70x6~1070x70x10150x70x6~10150x70x6~10 3 2 1 5 3 4150x70x6~10300x150x6~10150x70x6~1070x70x10150x70x6~10150x70x6~10 3 2 1 5 3 45.3.2 底材及預處理 採用A鋼板作底材。使用前,應採用鋼鏟、鋼刷等工具清除銹跡,塗二道防銹漆。5.3.3 試板的塗覆與放置 按塗料產品的施塗工藝要求,進行塗覆制板。B類塗料試板的塗層厚度為3~4mm,H類塗料試板的塗層厚度為8~10mm。達到規定厚度後,應適當抹平和修邊,保證均勻平整。塗好的試板塗層面向上水平放置在試驗台上乾燥養護,有水泥成分的塗料養護期28d,無水泥成分的塗料養護期10d,其溫濕度條件按5.2條規定。5.4 在容器中的狀態 打開貯存塗料的容器蓋,用攪拌器攪拌容器內的試樣,或按規定的比例調配雙組份塗料的試樣,觀察塗料是否均勻,有無結塊。5.5乾燥時間 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試板,按GB/T 1728中指觸法進行。5.6 初期乾燥抗裂性 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試板,按GB 9779中的5.5條進行。裂紋寬度可用肉眼目測或適宜的器具檢測。5.7 外觀與顏色 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樣板在規定條件下乾燥養護期滿後,與生產廠或與用戶協商規定的樣品相比、顏色、顆粒大小及分布均勻程度,應無明顯差別。5.8 粘結強度 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樣板在養護期滿後,按GB 9153中的6.12條進行。5.9抗壓強度5.9.1 試塊的製作 先在規格為7.07mm x 70.7mm x 70.7mm的金屬試模內壁塗一薄層機油,將拌合好的塗料注滿試模內,輕輕振搖試模,並用油漆刮刀插搗抹平,待基本乾燥固化後脫模,放置有本標准5.2條規定的試驗條件下乾燥養護期滿後,再放置在60 5℃的烘箱中乾燥48h。5.9.2 試驗與取值 將試塊的側面作為受壓面,置於壓力試驗機的加壓座上,試樣的中心線與壓力機中心線應重合,以150~200N/min的速度均勻加荷至試樣破壞,在接近破壞荷載時更應嚴格掌握。記錄試樣破壞時的壓力讀數。每塊試樣的抗壓強度按式(1)計算。 R=P/A (1)式中:R——抗壓強度,Mpa;P——破壞荷載,N;A——受壓面積,mm。每次試驗用5塊試件測量,剔除最大和最小兩個數值後,取剩下三塊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抗壓強度試驗結果。5.10 干密度將本標准5.9條中抗壓強度試驗的試塊,在做抗壓強度試驗前,採用直尺和稱量法測量試塊的體積和質量,按式(2)計算干密度: D=G/V (2)式中:D——干密度,kg/ m;G——試件質量,kg;V——試件體積,m每次試驗用5塊試件測量,剔除最大和最小兩個數值後,取剩下三塊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抗壓強度試驗結果。5.11 熱導率5.11.1 穩態法5.11.1.1 試件制備將待測的防火塗料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施用方法,注入規格200mm x 200mm x 200mm 或200mm x 20mm的金屬試模內,搗實抹平,待基本乾燥固化後脫膜,放置在本標准5.2條規定的環境條件下乾燥養護期滿後,放入60 5℃的烘箱內乾燥48h。一組試件為二塊。5.11.1.2 試驗儀器穩態法平板導熱系數測定儀。5.11.1.3 試驗步驟將准備好的試件在乾燥器內放24h後,置於測定儀冷熱板之間,量出試樣厚度,至少四個點, 精確到0.1mm;控制熱板溫度為35 0.1℃,冷板溫度為25 0.1℃;儀器平衡後,計量一定時間內通過試樣有效傳熱面積的熱量,在相同的時間間隔內所傳導的熱量恆定後,繼續測量兩次;試驗完畢,測量試件厚度,精確到0.1mm,取試驗前後試樣厚度的平均值。5.11.1.4 結果計算塗層的熱導率按式(3)計算:λ=Qd/SΔZΔt (3)式中:λ——熱導率, Q——恆定時試樣的導熱量,J;d——試樣厚度,m;S——試樣有效傳熱面積,mΔZ——測量時間間隔,S;Δt——冷、熱板間平均溫度差,℃。5.11.2 非穩態法 按GB 10297進行。5.12 抗振性5.12.1 試件准備 底材為普通無縫鋼管,外徑48mm,壁厚4mm,長1300mm,表面以除銹和防銹處理後,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條件的工藝條件塗覆待測塗料,厚度3~4mm,塗好的試件放置在本標准或產品說明書規定的環境條件下乾燥。5.12.2 試驗 將乾燥後的鋼管試件一端焊接或嵌入支座的方式固定(嵌固長度不超過100 mm),另一自由端豎直向上,施側向拉力,使自由端水平位移達L/200,見下圖表示。以突然釋放的方式自由振動。反復試驗三次,試驗停止後,觀察試件上塗層有無起層、脫落發生。記錄變化情況,當起層、脫落的塗層面積不超過1cm,即為抗振性合格。5.13 抗彎性5.13.1 試件准備 與本標准5.12.1相同。5.13.2 試驗 試件乾燥後,將其兩端簡支平放在壓力機工作台上,兩支點距離L=1000mm,在支點中位加壓,1min內令其彎曲至L/100,維持彎曲受力時間30min,去除加壓力,取下試件,觀察試件上加壓接觸點50mm以外的塗層有無起層、脫落發生。記錄變化情況,當起層、脫落的塗層面積超過1cm,即為抗彎性合格。5.14 耐水性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試板養護期滿後,對照GB 1733進行。水質為一般自來水,水溫23 2℃。塗層無起層、剝落為合格。5.15 耐凍融循環性將本標准5.3條製作的試板乾燥養護期滿後,按GB 9154進行。應將試板放置在水槽中改為放置在空氣中。5.16 耐火性能5.16.1試件准備 採用工程中有代表性的型鋼(如I36b工字梁)或實際工程使用的鋼構件作試件,按鋼結構防火塗料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工藝條件塗覆和養護。5.16.2試驗條件與方法 採用GB 9978規定的耐火試驗裝置和升溫曲線,並按《鋼結構設計手冊》規定或工程設計荷載加壓作試驗。當試件為鋼梁時,應無約束、簡支平放在卧式爐上,可按等彎距(或四點以上)集中載入方式模擬均布載入,試件三面受火,受火段長度不少於4000mm,試件支點內外非受火部分均不應超過300mm。5.16.3 判定條件 承重鋼結構應以試驗時失去承載能力時間作為耐火極限,當以鋼梁為試件時,以試件最大撓曲達到L/20(L是支點間距離)作為失去承載能力的依據。5.16.4 耐火性能的表示 試驗結果以防火塗料塗層(mm)和鋼結構失去承載能力的時間或耐火試驗時間(h)表示。6 檢驗規定6.1 本標准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指標項目為例行檢驗項目,必要時還可增加檢驗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產品應進行例行檢驗,並規定產品定型鑒定時被抽樣的產品應不少於3t。a.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b.正式生產後,產品的配方、工藝、原材料有較大的改變時;c.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例行試驗有較大差異時;e.正常生產三年,或累計產量B類600t,H類1000t;f.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消防監督部門提出例行檢驗的要求時。6.2本標准中所規定的塗料在容器中的狀態、乾燥時間、初期乾燥抗裂性、外觀與顏色密度和耐水性為出廠檢驗項目。必要時可按產品特點和預定用途增加檢驗項目。6.3生產廠出廠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產品應有合格證、使用說明。6.4使用部門有權按本標准進行驗證檢驗,如發現技術性能不符合本標准規定時,供需雙方可共同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如仍不符合規定,該批產品即為不合格,使用部門有權退貨。6.5 產品按GB 3186進行取樣時,樣品應分為兩份,一份密封貯存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6.6 供需雙方應對產品包裝及數量進行檢驗核對,如發現包裝有損漏、數量有出入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6.7供需雙方在產品質量上發生爭議時,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檢驗。7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7.1 產品應採用清潔、乾燥、能密封的容器包裝。7.2 產品包裝標志應符合GB 9750的規定。包裝上應註明生產廠名稱、地址、產品名稱、質量、批號等。7.3 產品應存放在通風、乾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存放溫度為5~35℃。7.4 產品在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曝曬,並應遵守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7.5 產品超過有效貯存期,或貯存條件不符合7.3條規定,可按本標准規定的項目進行復驗,如結果符合要求,該產品仍可使用。附加說明: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本標准由全國消防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研所負責起草。本標准主要起草人趙宗治、卿秀英。
2. 防火塗料每平米用量是多少
室外薄型鋼結構防來火塗源料,用量跟厚度有關,一般3.0-4.7mm厚度,每平方需要2.5-6公斤
防火塗料的用量是根據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確定的,室內薄型鋼結構防火塗料:2.5小時的耐火極限 每平方米用量6kg。
2.0小時的耐火極限,每平方米用量4.5kg
1.5小時的耐火極限,每平方米用量2.5kg
3. 防火塗料一平米用多少公斤
一般每平米用量是2-5公斤。
耐火2小時,確定產品以及塗層厚度,防火塗料生產廠家不同塗層厚度略有不同、薄型和厚型三種防火塗料看用的是哪種防火塗料。
如果使用武漢興海厚型防火塗料,塗層厚度15mm左右,用量約8kg,還需要看建築設計中耐火時間多長,可以使用超薄型
防火塗料的每平方米用量根據以下幾點確定:
建築耐火等級(確定建築各構件的耐火時間)、構件的耐火時間(確定各個構件的塗層厚度)、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確定每平方米用量)、施工工藝(工藝不同損耗、每平米用量不同)。
防火塗料種類很多,但是按照防火塗料的使用對象以及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來看,一般分為飾面型塗料和鋼結構防火塗料。
飾面型防火塗料一般用作可燃基材的保護性材料,具有一定的裝飾性和防火性,又分為水性和溶劑型兩大類。
而鋼結構防火塗料主要是用作不燃燒體構件的保護性材料,這類防火塗料的塗層比較厚,而且密度小、導熱系數低,所以具有優良的隔熱性能,又分為有機防火塗料和無機防火塗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