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材料采購管理的辦法
建築材料管理辦法
第四章 材料采購管理
4.1 材料實行分類管理
4.1.1 按采購材料的重要程度分為重要材料(A類)、一般材料(B類)、輔助材料(C類)三類。
⑴ A類材料,即關鍵的少數材料。主要包括:鋼材、木材、水泥、砂石、預拌砼、砌塊、焊接材料、砼外加劑等。
⑵ B類材料, 屬一般性材料。主要包括:牆地磚、石材、塗料、電器開關、模板、電線電纜、配電箱、架管、扣件、安全防護用品、危險化學品等。
⑶ C類材料,屬次要的多數材料。主要包括:五金、化工、日用雜品、工具、低值易耗品等。
4.1.2 按同一品種材料數量分為大宗材料和零星材料兩類。
⑴ 大宗材料:指采購量大、單位價值高、占工程成本較大的材料,主要包括A類和部分B類材料。
⑵ 零星材料:指大宗材料以外的材料,主要包括C類和部分B類材料。
4.2 供方選擇評價
4.2.1 為確保供方提供的材料滿足設計、顧客、合同、質量和環境安全的要求,應對供方進行選擇評價。
4.2.2采購A、B類材料必須對供方進行評價,C類材料可不進行供方評價,由項目部比選確定。
4.2.3 根據對工程質量及環境安全要求的影響程度,分別對A、B類材料供方進行打分評價。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為合格供方,70分以下為不合格供方。
4.2.4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供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資質、產品質量和環境安全保證能力、供貨能力、服務和價格能否滿足需要等。由項目部負責調查並填報《供方調查表》,物供部組織評價並填寫《供方評價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2.5物供部將合格供方信息編列《合格供方名單》,報總經理批准後發布實施,作為公司工程材料采購選擇供方的依據。
4.2.6物供部集中管理材料供方檔案,且每年度組織對材料供方進行一次復審,復審內容主要是供方供應材料的質量、環境安全、價格、售後服務及供貨業績等。根據復審結果把不合格供方剔除後,將合格續用及新增合格供方編列新一期《合格供方名單》。
4.3采購許可權
4.3.1公司直管項目部實行限價采購,西安項目部和安分司分別對所屬項目實行集中或限價采購。
4.3.2大宗材料實行招標采購,其實施辦法詳見公司《大宗材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
4.3.3零星材料項目部可自行采購。其中單項采購在10萬元以上的實行采購詢價審批制,由項目部邀請三家以上供方報價進行比選,填制《詢價采購審批表》並附供方書面報價單、聯系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等信息,報物供部和監審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4.3.4 自貢、宜賓兩地項目由物供部按月發布一期《材料市場信息價》作為采購最高限價,公開商家信息,監督采購行為。
4.3.5 采購人員應按批準的采購計劃(或合同),保質、保量、及時、低價完成采購任務。
4.3.6采購人員應遵循「三比一算」的采購原則,做好市場調查和預測工作,詢價分析及時、准確、全面,報采購主管批准後方可實施采購。
4.3.7 A、B類材料供方應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單》中選擇,C類材料供方在合法經銷商處采購。
4.4 運輸管理
材料應選擇合理的運輸方式,以較短的里程、較低的費用、較短的時間、安全的措施、文明的裝卸完成材料在空間的轉移。
4.5 現場驗收
4.5.1進場材料必須嚴格按照供需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按國家或地方(行業)驗收規范進行質量、數量、環保、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標准驗收和復驗。
4.5.2 材料驗收依據:
⑴ 材料計劃、訂貨合同及合同約定條件;
⑵ 經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或樣本;
⑶ 材質證明和抽樣復驗合格證明;
4.5.3 材料驗收的方式方法:
⑴ 采購人員必須采購經評定合格的產品;
⑵ 驗收人員必須按驗收標准進行驗收;
⑶ 總包單位、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供應單位、使用單位必須聯合把關,共同驗收;
⑷ 使用人員必須按標准進行領料驗收;
⑸ 材料驗收應做好驗收時間、場地、人員、資料、計量器具、裝卸機械等准備工作;
⑹ 實物驗收
①憑證驗收,查看所到貨物與材料計劃、采購合同約定條款一致;
②隨貨同行的材質證明等相關資料齊全,復印件須加蓋供方鮮章,內容滿足施工要求和管理需要。
③目測檢查材料外觀,外包裝完好無損。
④按照不同材料採用不同的驗收方法進行嚴格的點數、檢斤和檢尺,計算準確。
⑤進口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報關、商檢、檢疫後,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質量驗證。
⑥按規定必須復驗的材料,由項目相關部門根據分工進行取樣復驗。
4.6 入帳報銷規定
4.6.1 物供部供應材料的入帳報銷,物供部采購員應將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的發票和項目部材料員簽收的隨貨小票核對無誤後填制收料憑證、調撥單,附發票和項目部收料憑證,經物供部審核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6.2 項目部采購材料的入帳報銷,項目部材料員應將發票及經收料員簽收的隨貨小票核對無誤後填制收料憑證,附發票和隨貨小票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後報物供部審核和總經理審批。
4.6.3月結材料的入帳報銷應於當月25日前由項目部材料員與供方核對無誤並填制匯總送料單,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後附每車原始送料單及發票交物資供應部采購員核對後填制收料憑證。
4.6.4安全防護用品的入帳報銷,在物供部審核前還應經安全生產部審核;顧客認質核價材料的入帳報銷還應驗證顧客核定單。
4.6.5入帳報銷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還須報董事長批准。
4.6.6 物供部應建立計劃供料台帳,對入帳報銷材料進行登記,審核其是否在經審批的材料計劃內。如超計劃不予審批入帳報銷,除非項目部增補計劃上報批准。
4.6.7 填制材料單據應使用標准計量單位、字跡工整、數據准確、無塗改。
4.6.8 為了不影響月結成本,自供方送料之日(送料單日期)起三十日內應到材料部門辦理入庫(保管員填制收料憑證)手續,自保管員入庫之日(收料憑證日期)起三十日內應到財務辦理完入帳報銷手續,超過規定期限視為無效手續予以拒付,責任自負。
4.7 物供部供料的資金結算
4.7.1 由物供部供應的材料憑項目部簽收的有效單據,每月向項目部辦理一次結算,次月內結清材料款,但供貨商的貨款由項目部直接支付。
4.7.2項目部應及時足額回收工程款,以確保正常的材料款支付。當資金緊張支付材料款有困難時,可以適度的賒購,但應信守承諾。對招標采購材料或合同訂購材料應嚴格履約支付,不得無故拖欠。
4.7.3物供部按工地價加收一定采保費向項目部結算。其采保費標准為:鋼材10元/噸,木材10元/立方,水泥2元/噸,其他材料按工地價加收1.2%。
4.7.4甲供材料經項目部簽收後統一由物供部向建設單位辦理結算手續,並向項目部收取0.28%的采保費。
第五章 材料合同管理
5.1 材料合同主要有購銷合同、加工訂貨合同、運輸合同以及租賃合同等,歸口管理部門為公司物資供應部。
5.2 合同簽訂的原則和要求,應遵守國家合同法、集團和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5.3 對A、B類材料,除及時結清者外,均應簽訂書面合同。
5.4 合同簽約前,項目部(需方)經辦人持合同文本和供方資質材料送物供部審核,物供部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如認為合同文本需要修改,提出修改意見,返還項目部修改。
5.5如供方不屬於公司合格供方,應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供方資質、產品質量和環境安全保證能力、供貨能力、服務和價格能否滿足需要等。
5.6 供方資質材料應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及環境安全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加蓋供方鮮章)。
5.7合同文本應使用工商管理部門的標准格式文本,合同條款應包括供貨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准、環境和職業建康安全管理要求、交貨方式與時間、驗收方法、價格、數量、金額、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的處理等內容。
5.8 經修改後的合同,按審批程序由項目部(需方)填寫《合同評審表》經項目經理簽字,物供部及監審部審核簽字,公司總經理簽批、辦公室蓋章。
5.9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項目部(需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原件公司應留三份,物供部、項目部及財務部各留一份,統一編號歸檔保管。
第六章 材料現場管理
6.1材料現場管理任務
6.1.1 材料現場管理包括驗收與試驗、現場平面布置、庫存管理以及使用中的管理等。施工所需各類材料,自進入施工現場保管及使用後,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現場,均屬於材料現場管理的范疇。
6.1.2現場材料員的配備應滿足施工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要求,從事材料現場管理工作的材料人員必須上報公司批准後聘用。
6.1.3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制定項目材料消耗管理方案、班組領用料具管理辦法和施工現場門衛制度。
6.1.4項目部應加強材料計劃管理,預算部門及時准確提出需用計劃,材料部門按照計劃及施工進度,保證材料適時、適地、按質、按量、配套地供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6.1.5材料驗收是材料現場管理中的重要環節,項目部應嚴把材料驗收關,
保證入庫材料質量合格、數量准確、資料齊全、手續清楚。
6.1.6項目部對材料消耗應採取限額領料、定額考核、節超獎罰、包干使用等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合理使用材料,減少材料損耗,降低材料成本。
6.1.7項目部應加強現場材料的存放管理,按照施工平面圖合理、整齊堆放材料,搞好現場材料的標識與防護,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的要求。
6.2材料倉儲管理
6.2.1實行ABC分類管理。A類材料佔用資金比較大,是重點管理的材料,要按經濟和安全庫存量嚴格控制,隨時盤點跟蹤,及時採取相應措施。B類和C類材料可按大類控制其庫存,定期檢查監控。
6.2.2公司倉儲管理分兩級管理,物供部設材料總庫,項目部(基層單位)設材料庫。材料總庫承擔各施工項目的供應、調劑和配套,項目部材料庫負責項目本身的材料收、發、保管和監督使用。
6.2.3 材料驗收制度
⑴材料員應對照計劃單(包括合同)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驗收,核對材料是否與計劃單相符,無計劃或與計劃不符,材料員有權拒收。
⑵項目部材料員應根據需用計劃及供方的承諾對進場材料進行驗證,包括對包裝、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標准、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要求、合格證書等軟體資料進行驗證、驗收,並填制《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表》、《材質證明書登記台帳》。
⑶采購員提供進場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明,現場材料員協助質量員或項目技術人員,對A類材料中直接構成工程實體並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進場物資,如鋼材、水泥、砂石、砌塊、預制牆板、牆地磚、門窗等進行外觀檢驗,共同填寫材料外觀檢驗記錄。其他材料可由現場材料員直接驗收。需要試驗的材料應及時通知試驗員取樣檢驗。
⑷材料進場後,材料員應根據材料性質分別進行檢尺、過磅、收方計量、清點數量,以實際數量驗收,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材料進場隨貨清單、驗收記錄、發票和收料憑證相符吻合。
⑸三大材料及地方材料的驗收,必須按單車簽單驗收,記清車牌號、車廂尺寸、實際高度、立方數、件數、塊數、單車磅碼單,以及進場時間、送料單位、送貨人姓名、材料名稱、規格、批號等原始數據,並按單車填好送料單及《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
⑹裝飾裝修材料的驗收除按本制度執行外,還需按公司《裝飾裝修材料管理辦法》執行。
⑺顧客提供的材料,項目部材料員應會同顧客代表共同對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質量及環境安全要求等進行驗證驗收。
⑻項目部試驗員負責進場材料的見證取樣試驗工作,執行國家相關規范及公司《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程序》。經驗證合格的質量證明書、檢驗合格報告應編號登記和歸檔保存,作為合格放行的依據。
⑼經驗證、檢驗合格的材料須經質檢員簽字認可後,材料員才能辦理入庫手續和放行使用。
⑽材料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如發現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不符合要求等,材料員不得將材料入庫,應及時通知采購員或供方補換或退貨。
⑾經驗收合格的材料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填制收料憑證,登帳上卡。入庫手續必須符合入帳報銷審批程序規定。
6.2.4幾種主要材料的管理
(一)鋼材
⑴鋼材進場時,必須進行資料驗收、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
⑵資料驗收:鋼材進場時,必須附有蓋鋼廠鮮章或經銷商鮮章的包括爐號、化學成分、力學性能等指標的質量證明書,同采購計劃、標牌、發票、過磅單等核對相符。
⑶數量驗收必須兩人參與,通過過磅、點件、檢尺換算等方式進行,目前盤條常用的是過磅方式,直條、型鋼、鋼管則採用點件、檢尺換算方式居多;檢尺方式主要便於操作,但從合理性來講,只適用於國標材,不適用於非標材,有條件應全部採用過磅方式,但過磅驗收必須與標牌重量及檢尺重量核對,一般不超過標牌重量或檢尺計重,因此采購議價時應明確過磅價或檢尺價。驗收後填制《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表》。
⑷質量驗收:先通過眼看手摸和簡單工具檢查鋼材表面是否有缺陷,規格尺寸是否相符、銹蝕情況是否嚴重等,然後通知質檢(試驗)人員按規定抽樣送檢,檢驗結果與國家標准對照判定其質量是否合格。
⑸進入現場的鋼材應入庫入棚保管,尤其是優質鋼材、小規格鋼材、鍍鋅管、板及電線管等;若條件所限,只能露天存放時,應做好上蓋下墊,保持場地乾燥。
⑹入場鋼材應按品種、規格、材質分別堆放,尤其是外觀尺寸相同而材質不同的材料,如Ⅱ、Ⅲ螺紋鋼筋,優質鋼材等,並掛牌標識。
⑺鋼材收料後要及時填制收料單,同時作好材質書台帳登記,發料時應在領料單備注欄內註明爐(批)號和使用部位。
(二)水泥
⑴水泥進場時,應進行資料驗收、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
⑵資料驗收:水泥進場時檢查水泥出廠質量證明(三天強度報告),查看包裝紙袋上的標識、強度報告單、供貨單和采購計劃上的品種規格是否一致,散裝水泥應有出廠的計量磅單。
⑶數量驗收必須兩人參與。袋裝水泥在車上或卸入倉庫後點袋記數,同時對袋裝水泥重量實行抽檢,不能出現負差,破袋的水泥要重新灌裝成袋並過秤計量;散裝水泥可以實際過磅計量,也可按出廠磅單計量,但卸車應干凈,驗收後填制《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表》。
⑷質量驗收:查看水泥包裝是否有破損,清點破損數量是否超標;用手觸摸水泥袋或查看破損水泥是否有結塊;檢查水泥袋上的出廠編號是否和發貨單據一致,出廠日期是否過期;遇有兩個供應商同時到貨時,應詳細驗收,分別堆碼,防止品種不同而混用;通知試驗人員取樣送檢,督促供方提供28天強度報告。
⑸水泥必須入庫保管,水泥庫房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或積水坑,庫房牆壁及地面應進行防潮處理;水泥庫房要經常保持清潔,散灰要及時清理、收集、使用;特殊情況需露天存放時,要選擇地勢較高,便於排水的地方,並要有足夠的遮墊措施,做到防雨水、防潮濕。
⑹水泥收發要嚴格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防止過期使用;要及時檢查保存期限,水泥的存儲時間不宜過長,從出廠到使用不得超過90天。
⑺袋裝水泥一般碼放10袋高,最高不超過15袋,不同廠家、品種、標號、編號水泥要分開碼放,並掛牌標識。
⑻水泥收料後要及時填制收料單,在備注欄內填制出廠編號和出廠日期;發料時應在領料單備注欄內註明水泥編號和使用部位。
(三)砂石
⑴砂石數量驗收必須兩人參與。按車牌號、車廂尺寸、實際高度車車實測,單車簽單驗收,並填制《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表》;每月至少辦理一次入帳手續。
⑵砂石質量驗收通過目測進行,主要看含泥量和雲母等雜質含量,石子還要看針、片狀數量和連續級配情況等,再通知試驗人員取樣送檢。
⑶砂石料均為露天存放,存放場地要砌築圍護牆,地面必須硬化;若同時存放砂和石,砂石之間必須砌築高度不低於1米的隔牆。
(四)紅磚(砌塊)
⑴紅磚(砌塊)數量驗收必須兩人參與。一般實行車車點數,點數時應注意堆碼是否緊湊、整齊,必要時可以重新堆碼記數,驗收後填制《材料進場計量檢測原始記錄表》,每月至少辦理收料一次。
⑵紅磚(砌塊)質量驗收主要是目測和測量外觀尺寸,過火磚比例不得超過規定比例,不允許出現欠火磚,外觀尺寸偏差應符合標准要求,及時通知試驗人員抽樣送檢測中心進行抗壓、抗折等強度檢測。
⑶紅磚(砌塊)堆碼應按照現場平面布置圖進行,一般應碼放於垂直運輸設備附近,使用時要注意清底和斷磚的及時利用。
(五)商品砼
⑴簽訂商品砼合同時應盡量按施工圖理論計量。如按實際車次計量,材料員應嚴格按照合同對隨車發貨單進行簽證和抽查,如抽查出計量不足,則當批次供應的所有車次均按抽查出的單車最少量計量。
⑵每批次砼澆築完後材料員應及時和砼工長一起進行復核,按車次計量與施工圖理論計量對比,不超出正常偏差。如超出正常偏差,應及時與商品砼公司協調採取措施糾正。
⑶商品砼的質量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供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需方承擔。
⑷試驗員除了在施工現場按規范取樣試驗進行交貨檢驗外,還應到商品砼攪拌站抽檢,並做好抽檢台帳。
6.2.5材料出庫制度
⑴材料出庫應按批準的品種、規格、數量發放,應與領料人當面點清做到數量准、手續清。填寫領料單應書寫工整、並記清領用班組、使用部位,領、發料人及項目經理簽字才有效。
⑵發放料具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嚴格按限額領料單或履行批准手續後發料。外出施工現場的材料必須具有項目部出門手續。
⑶不合格的或損壞無法修復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庫使用。
⑷列入交舊領新、以壞換好和按規定退還包裝容器的材料,須先回收後發放。
⑸現場大堆材料的消耗,應與工程形象進度同步,並盤點實物後計算耗用量,不得以收入量報耗或者隨意亂報。
⑹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包括廢鋼材、周轉材料,禁止項目部向外出售和轉租,如項目部之間內部調劑,應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如確需出售應經物供部審核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物供部派專人監督出售。
⑺已領未用或竣工剩餘材料應辦理退庫,用紅字填寫領料單作退庫手續,使用過的殘舊材料應單獨填報盤存表並備注成色。
6.2.6 材料保管保養制度
⑴入庫材料要按不同材料的類別、品種、規格、質量、環境和安全管理、生產批號分別存放,並掛牌標識。標識的內容包括供方名稱、生產廠家、供貨時間、質量及環境安全狀況、名稱規格、抽檢狀態、生產批(爐)號等。
⑵對顧客提供的材料,還應採取專庫存放,並標識清楚,便於識別。若顧客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的情況應書面報告顧客代表並洽商處理。
⑶材料員要定期檢查庫存材料,按照技術保管要求及時進行保養,達到「十不」要求:不銹、不潮、不凍、不腐、不霉、不變、不壞、不混、不漏、不爆。如發現有變質損壞、超貯積壓、受潮銹蝕等情況應及時向主管報告,並採取防損措施。
⑷庫房、料棚、庫區經常保持通風乾燥、整齊清潔,不漏雨、不潮濕,無雜草、無垃圾。
⑸嚴格執行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對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進行專庫存放,醒目標識,並採取相應的防爆、防火、防盜、防毒等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派專人看守。
⑹搬運材料應配備相適應的運輸工具和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有經驗的人員,確保材料搬運安全。
6.2.7材料盤點制度
⑴堅持季度盤點制度和有帳即查見物即盤的原則,清點帳面數與實存數,差異即盈虧數。
⑵每季末月25日為盤點基準日,凡是帳內帳外材料、已領未用材料、在途材料均應盤點。帳外材料應盤點成色,已領未用材料可用領料單紅字辦假退料,如供方的票據未到達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
⑶盤點完成後應填制《物資盤點表》,每季末月28日前上報。
⑷材料進出庫後保管員應及時登帳動卡,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帳冊、單據日清月結季盤點。
⑸盤點要求達到「三清」即質量、數量、帳卡清;「三有」即盈虧有原因、事故損壞有報告、調整帳卡有根據;「一保證」即保證帳、卡、物、資金四對口。
6.2.8現場材料的標識與防護
⑴ 現場材料大多屬於露天臨時堆放,因規格品種多量大容易受潮變質、散失浪費和混堆誤用,項目部材料員應做好施工現場材料的標識與防護,按照材料性能及規格品種的不同,採取掛牌標識、上蓋下墊、防雨防潮等不同的保管措施,並堆碼整齊,達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⑵ 現場材料標識採用材料本身的質量證明書或抽檢試驗報告,以標牌或記錄作為標識。標識必須清晰易辯,不得塗改、損壞。抽檢狀態標識分為合格、待檢、不合格三種。標識的內容包括供方名稱、生產廠家、供貨時間、質量及環境安全狀況、名稱規格、抽檢狀態、生產批(爐)號等。
⑶ 對A 類材料使用在重要工程時,應記錄每批(爐)號的使用部位、使用數量並保存記錄。
6.3 限額領料管理
6.3.1施工項目應實行限額領料和定額用料考核制度。
6.3.2工程施工前,應與使用班組或使用人員確定限額領料的形式。
6.3.3根據限額領料規定、材料消耗施工定額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編制材料消耗預算量,作為限額領料依據,嚴格執行。
6.3.4 領發料相關方應分別留存領發料憑據,作為材料消耗考核的依據。
6.3.5在執行限額領料過程中,因工程量的變更,設計的更改,環境因素等影響材料的使用時,應及時調整材料消耗預算。
6.3.6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認真檢查分析限額領料的執行情況,實施節超獎罰。
6.4廢舊及剩餘材料回收管理
6.4.1工程的剩餘材料應盡可能用在後續工程項目上,由上級材料部門負責調劑,沖減原項目工程成本。
6.4.2項目竣工而無後續工程的剩餘材料,項目部提出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物供部與項目部協商處理,處理後的費用沖減原項目工程成本。
6.4.3在工程接近收尾階段,嚴格控制現場進料,盡量減少現場余料積壓。
6.4.4對因建設工程的變更,造成材料多餘積壓的,應積極做好經濟損失索賠工作。
6.4.5項目部材料員應做好現場材料的修舊利廢工作,對施工余料、廢料進行分檢、回收和利用,減少材料浪費,節約資源。
6.5 材料的統計報表制度
6.8.1為加強材料成本管理,建立工程項目的消耗檔案,保證材料的可追溯性,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下列基本台賬和報表:
(一)台賬
⑴材料采購台賬
⑵材料驗收記錄
⑶材料收發明細賬
⑷周轉材料進出場台帳
⑸材料消耗台賬
⑹材質證明書發放台賬
(二)報表
⑴ 材料收發存報表(月報)
⑵ 周轉材料租賃台帳(月報)
⑶ 單位工程材料耗用分析(月報)
⑷ 物資盤存表(季報)
6.8.2報表填報時間:
⑴ 月報:當月28日前填報《材料收發存月報表》、《周轉材料租賃台帳》、《單位工程材料耗用分析》。
⑵ 季報:季末的當月28日前填報《物資盤存表》。
6.8.3 項目部材料員應全面、准確、及時填報各種材料報表,如報表超過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填報、有錯報不及時糾正的罰50元/次(天)。
6.8.4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材料計劃、收發料憑證、報表、台帳、原始記錄等各種材料管理資料應分別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完工後按規定上交有關部門管理保存。
6.8.5 材料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所管材料帳表單及原始資料完整移交,由上級材料部門派人監督點交。
第七章 裝飾裝修材料管理辦法
7.1為有效控制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特製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中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管理。
7.2 物供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訂,並實施歸口管理,並負責對裝飾裝修材料供方進行評價、監控。
7.3項目部負責按本辦法的規定實施裝飾裝修材料的入庫檢驗、貯存及使用管理。
7.4項目部編制需用計劃時應明確所需用的材料涉及的有害物質限量標准。
7.5采購人員應按采購計劃中明確的要求實施采購,在采購定貨合同中要明確采購材料的有害物質限量標准。
7.6項目部環保員負責日常檢查項目部的飾裝修材料貯存使用情況,抽查裝飾裝修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是否符合限量標准,必要時復驗,確保采購的材料符合限量標准。
7.7項目部材料員在材料進場後要對其按標准驗證產品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合格的准予驗收入庫。當發現材料有害物質超標或放射性物質超標,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處置。
7.8裝飾裝修材料的采購管理工作按本辦法第三章(材料采購管理)執行。
7.9裝飾裝修材料屬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設專庫單獨分區存放,設專人保管。庫房和作用場所應保持通風、防曬、防火、防潮的措施,並經常檢查是否符合要求。
7.10對搬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必要的運輸裝卸安全知識。
② 河道擋土牆材料准備建築工程介紹
河道擋土牆材料准備是非常重要的,正所謂工欲利其器必先利器,准備充分才能真正做好接下去的工作。中達咨詢就河道擋土牆材料准備和大家簡單說明一下。
(1)、項目部材料部負責全部材料的配置;
(2)、根據設計圖紙計算出鋼筋、商品混凝土總量,報甲供材供應計劃;
(3)、模板:模板採用木模,全部購買新的竹膠板;根據設計圖紙擋土牆15m設一道伸縮縫及工期要求,計劃配4套承台模板,6套擋土牆牆身模板。
(4)、鋼管立架:鋼管採用租憑方式運至現場。
(5)、小型機具及材料:所需要使用的切割機、彎曲機、電焊機、汽車吊、翻斗車、磅秤、移動發電機、小推車、刮杠、水平尺、靠尺、鐵鍬、振搗器全部准備齊全。
(6)、砼由拌和站統一供應,專用砼罐車運輸,泵送入模;鋼筋在框架橋東側設置鋼筋加工場集中製作,利用平板車運輸鋼筋半成品至施工現場綁扎。其機械設備配備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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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結算問題匯總必看!年底做好現場簽證與工程結算,事半功倍
年底做好現場簽證與工程結算旅運,事半功倍,附超詳細結算問題匯總!
什麼是現場簽證?
項目施工過程中,凡發生可能一起合同金額變化,且不屬於設計變更范圍的事項。
現場簽證執行原則
1.項目公司各部門發放的文件必須通過工程部轉交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文件必須通過工程部轉交項目公司相關部門。
2.嚴格先審批,後實施,嚴禁事後補辦。
3.必須有齊備、有效的原件作為辦理現場簽證的依據。
現場簽證的分類
正常類:
可做到事前控制,能做到「先估價後施工」。
特急類:
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時又必須施工立即執行而且延緩實施會造成更大損失的現場簽證。由項目公司工程副總經理界定。
現場簽證辦理流程
正常類現場簽證辦理要點
1.發起單位填寫《現場簽證聯系、通知及確認單》(簡稱《確認單》,第一欄,描述簽證原因、簽證內容(需註明施工方法、部位、工程量、工日、造價等)和現狀。附帶圖紙、照片、監理旁站記錄、合同約定等附件。
2.監理單位對《確認單》進行審核後,發起單位送達項目公司工程部。如無法用圖紙明確計量或是隱蔽工程等,監理單位通知工程部和成本部現場審核。
3.工程部對簽證原因、簽證內容和現場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後,填寫《確認單》第二欄,項目公司代表(工程副總、成本副總)簽發,施工單位簽收執行。工程部和監理單位跟蹤監督執行。
4.現場簽證的內容執行完畢後7日內,施工單位填寫《確認單》第三欄中的實施情況,報監理單位與工程部確認,並於10日內將上述相關資料報送至項目公司成本控制部。
5.成本控制部填寫簽證結算金額,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6.發起單位(施工單位、項目公司)口頭通知工程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並作相應的原始資料記錄。施工方常用的工程結算技巧
編制工程預結算是一項資料多、分析計算量較繁重的工作,有許多政策性和技術性的問題,因此對造價咨詢報告的復核審查也是一項技術性、政策性、經濟性強的工作。審查的主要內容主要是工程量計算和預算單價套用是否正確、各項費用標準是否符合現行規定等。如果做好審查前的准備工作和採取合適的審查方法、技巧,那麼審查工程預結算就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審查工程預結算的技巧
一
做好培卜審查前的准備工作
1.熟悉施工圖紙。施工圖是編審預結算分項數量的重要依據,必須全面熟悉了解,核對所有圖紙,清點無誤後依次識讀。
2.了解預結算包括的范圍。根據預結算編制說明,了解預結算包括的工程內容。例如配套設施、室外管線、道路以及會審圖紙後的設計變更等。
3.弄清所採用的單位估價表。任何單位估價表或預算定額都有一定的適用范圍,應根據工程性質,收集熟悉相應的單價、定額資料。
二
審查工程預結算的技巧
為實現工程預結算的快速審查,就要按照從粗到細、對比分析、查找誤差、簡化審查的原則,對編制的預結算採用對比,逐項篩選和利用統籌法原理迅速匡算等技巧、方法,使審查工作達到事半功倍的實效。
1、分組計算審查法
分組計算審查法是把預結算中的項目劃分為若干組,並把相連且有一定內在聯系的項目編為一組,審查或計算同一組中某個分項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間具有相同或相似計算基礎的關系,判斷同組中其他幾個分項工程量計算的准確程度的方法。如:
(1)地槽挖土、基礎砌體、基礎墊層、槽坑回填土、運土。
(2)底層建築面積、地面面層、地面墊層、樓面面層、樓面找平層、樓板體積、大棚抹灰、大棚刷漿、屋面層。
(3)內牆外抹灰、外牆內抹灰、外牆內面刷漿、外牆上的門窗和圈過梁、外牆砌體。
在第(1)組中,先將挖地槽土方、基礎砌體體積(室外地坪以下部分)、基礎墊層計算出來,而槽坑回填土、外運的體積按以下確定:
回填土量=挖土量-(基礎砌體+墊層體積) 余土外運量=基礎砌體+墊層體積
在第(2)組中,先把底層建築面積、樓(地)面面積計算出來。而樓面找平層、頂棚抹灰、刷白的工程量與樓(地)面面積相同;墊層工程量等於地面面積乘墊層厚度,空心樓板工程量由樓面工程量乘樓板的折算厚度;底層建設面積加挑檐面積,乘坡度系數(平層面不乘)就是屋面工程量;底層建築面積乘坡度系數(平層面配鎮穗不乘)再乘保溫層的平均厚度為保溫層工程量。
在條(3)組中,首先把各種厚度的內外牆上的門窗面積和過梁體積分別列表填寫,再進行工程量計算。先求出內牆面積,再減門窗面積,再乘牆厚減圈過梁體積等於牆體積(如果室內外高差部分與牆體材料不同時,應從牆體中扣除,另行計算)。外牆內抹灰可用牆體乘定額系數計算,或用外抹灰乘0.9來估算。
2、對比審查法
本方法是用已建成工程的預結算或雖未建成但已審查修正的工程預結算對比審查擬建的類似工程預算的一種方法,對比審查法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應根據工程的不同條件區別對待。
(1)兩個工程採用同一施工圖,但基礎部分和現場條件不同,其新建工程基礎以上部分可採用對比審查法;不同部分可分別採用相應的審查方法進行審查。
(2)兩個工程設計相同,但建築面積不同。根據兩個工程建築面積之比與兩個工程分項工程量之比例基本一致的特點,可審查新建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或者用兩個工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以及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預結算是正確的,反之,說明新建工程預結算有問題,找出差錯原因,加以更正。
(3)兩個工程面積相同,但設計圖紙不完全相同時,可把相同的部分,如廠房中的柱子、放架、屋面、磚牆等,進行工程量的對比審查,不能對比的分部分項工程按圖紙計算。
3、分解對比審查法
是把一個單位工程,按直接費與間接費進行分解,然後再把直接費按工種和分部工程進行分解,分別與審定的標准預結算進行對比分析的方法。對比分析審查法一般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全面審核某種建築的定型標准施工圖或復用施工圖的工程預結算,經審定後作為審核其他類似工程預結算的對比基礎。而且將審定預結算按直接費與應取費用分解成兩部分,再把直接費分解為各工種工程和分部工程預結算,分別計算出他們的每平方米預結算價格。
第二步,把擬審的工程預結算與同類型預結算單方造價進行對比,若出入在1%—3%以內,根據本地區要求,再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分解,邊分解邊對比,對出入較大者,就進一步審核。
第三步,對比審核。其方法是:(1)經分析對比,如發現應取費用相差較大,應考慮建設項目的投資來源和工程類別及其取費項目和取費標準是否符合現行規定;材料調價相差較大,則應進一步審查材料調價統計表,將各種調價材料的用量、單位價差及其調增數量等進行對比。
(2)經過分解對比,如發現土建工程預結算價格出入較大時,再進一步對比各分項工程或工程細目。在對比時,先檢查所列工程細目是否正確,預結算價格是否一致。發現相差較大者,再進一步審查所套預算單價,最後審核該項工程細目的工程量。
4、其他審查方法
(1)全面審查法。對於一些工程量比較小、工藝比較簡單的工程,編制工程預結算的技術力量又比較薄弱,可採用全面審查法。此方法具體審查過程與編制預算基本相同,比較全面、細致,經審查的工程預算差錯比較少,質量比較高,但工作量大。
(2)重點抽查法。重點審查工程量大或造價較高、工程結構復雜的工程,補充單位估價表,計取的各項費用的計費基礎、取費標准等。此方法審查時間短,重點突出,效果好。
(3)利用手冊審查法。把工程常用的預制構配件,如洗池、大便台、檢查井、化糞池、碗櫃等按標准圖集計算出工程量,套上單價,編製成手冊,利用手冊進行審查,可大大簡化預結算的編審工作。
(4)篩選審查法。建築工程雖然有建築面積和高度的不同,但是他們的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造價、用工量在每個單位面積上的數值變化不大,把這些數據加以匯集、優選、歸納為工程量、造價、用工三個單方基本值表,並註明其適用的建築標准。這些基本值猶如「篩子孔」用來篩選各分部分項工程,篩下去的就不審查了,沒有篩下去的就意味著此分部分項的單位建築面積數值不在基本值范圍之內,應對該分部分項工程詳細審查。此法適用於住宅工程或不具備全面審查條件的工程。
結算匯總必看
1.問:構造柱鋼筋施工時,是在柱頂和柱底的框架梁內預留插筋,等到構造柱施工時,構造柱的鋼筋跟上下預留鋼筋分別搭接就可以了,請問算的時候,是不是要把上下的預留鋼筋,中間的柱筋分開來,按三個簡圖計算?還是可以合在一起一次計算?
答:可以合在一起來算,這是框架結構內填充牆的構造柱,正常情況下軟體按一個搭接長度計算,處理這種構造柱時,可以將構件屬性中的搭接長度調為兩個搭接長度值,問題就解決了。
2.問:屋面角度為55度,屋脊和屋檐口高差達11米 ,斜屋面外牆腳手架按規則高度算到屋檐口合理嗎?
答:屋脊高度超過檐口1.2米,按規則高度算到屋檐口是合理的,高度超過1.2米,應當按檐口高差的1/2高度加到檐口高度內。
3.問:落地飄窗是否計算建築面積?
答:關於建築面積的計算問題,文件中有很多情況並沒有完全說明到,但文件的精神已經是很明確了:對規范中未明確的內容,原則上可先判斷其是屬於建築內部空間,還是外部空間,還是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的半室外空間。其中,屬內部空間的需計算面積;屬外部空間的不需計面積;屬半室外空間的,設計利用的計算面積,設計不利用的不計算面積。
而針對於飄窗的問題,各地建設管理部門應該也是有相應解釋文件出台的。
這里節選南京市的寧規字(2006)133號文中一段,供大家理解參考:
飄窗與室內樓地面高差達到0.45m的不計算面積;高差小於0.45m、且窗洞高度達到2.20m的等同於落地飄窗,計全部面積;高差小於0.45m、窗洞高度小於2.20m的,計一半面積;落地窗高度達到2.20m的計算全面積,在2.20m以下的計算一半面積。
4.問:清單規范里所說的首層面積是指的那些部分。挑陽台和凹陽台在第一層算不算呢?這個也算是首層嗎?
答:根據GB/T50353-2005,首層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這里需要說明圍護結構的概念,規范中定義為「圍合建築空間四周的牆體、門、窗等」,所以陽台圍護欄板是不能算在建築物的圍護結構中的。只能按照陽台的計算規則按一半計入首層建築面積中。規范中陽台的計算規則說明如下:「建築物的陽台,不論是凹陽台、挑陽台、封閉陽台、不封閉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所以計算首層建築面積時,陽台部分仍按一半計算面積並計入首層建築面積。
5.問:新規范中規定:陽台不論封閉不封閉,均按投影面積的一半計。但在圖紙上原來是外挑的陽台處標成了廚房,這部分應怎麼記取面積?
答:計算規范中有關陽台的面積計算是從使用功能上來考慮的。規范中對陽台的解釋是: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曬衣物的建築空間。在設計規范中,廚房是不能設置在陽台的,所以如果設計圖紙上標明為廚房,也就是按廚房的使用功能進行設計,那麼就應按廚房的計算規則計算。
6.問:在河南鄭州大石橋西一個小區,12層小高層,地下室設計有一個架空層,高度為3米,四周及頂板均為砼結構,架空層的底即為滿堂基礎。但是此架空層沒有入口。現在有分歧:
意見1:此架空層應該計算建築面積;
意見2:此架空層屬於基礎的組成部分,類似於箱形基礎,不應該計算建築面積.請問到底該怎麼計算呢?
答:是否計算建築面積需要從其使用功能及結構考慮,由於其設計四周及頂均為砼結構,如果其能用於人們的生產生活,則應該計算全面積。
7.問:板筋分布筋是否加180彎鉤?一般情況是不加,但是GB50204-2002又規定圓鋼未端必須加180彎鉤,在哪裡能查到相關依據?
答:GB50204-2002第5.3.1條規定:受力鋼筋的彎鉤HPB235級鋼筋末端應做180彎鉤,說的是受力筋,而板分布筋不是受力鋼筋,是構造鋼筋。所以不矛盾的。
8.問:工程完工後,乙方依據後來變化的施工圖做了結算,結算仍然採用清單計價方式,結算價是1200萬元,另外還有200萬元的洽商變更(此工程未辦理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不少材料和作法變更也無簽字)。咨詢公司在對此工程審計時依據乙方結算報價與合同價格不符,且結算的綜合單價和作法與投標也不盡一致,另外施工圖與投標時圖紙變化很大,已經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條件了。因此決定以定額計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審計,將結算施工圖全部重算,措施費用也重新計算。得出的審定價格大大低於乙方的結算價。而乙方以有清單中標價為由,堅持以清單方式結算,不同意調整綜合單價費用和措施費。雙方爭執不下,談判陷入僵局。這種分歧應如何判定?
答:首先此工程未辦理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結算條件,應在辦理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後再明確結算的方式,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本工程招標時按照清單報價的方式招標,並且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按照清單單價進行結算,合同約定具有法律效力,那麼在工程結算時就應該遵守雙方合同的約定,咨詢公司作為中介機構是無權改變工程的結算計價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變更無簽字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應該以事實為依據:如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批、影像資料、雙方的工作聯系單、會議紀要等資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這些事實依據,甲方有權拒結相應項目的變更費用。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變更時,甲乙雙方應該及時辦理相應手續,避免工程以後給結算時帶來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變更,合同中應該有約定出現變更時變更部分工程價款的調整方式和辦法:如採用定額計價方式 、參考近似的清單單價、雙方現場綜合單價簽證等。再是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一張表格《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在出現變更時,可以參照這個表格看一下清單綜合單價的組成,相應的增減變更的分項工程子目,重新組價,組成工程變更後新的清單單價,但管理費率和利潤率不能修改。
9.問:公司中標一工程,採用清單計價,報價時未仔細計算工程量,合同規定工程量超出3%時允許調整。請問結算時是不是需要根據圖紙和清單計算規則重新計算?
答:結算時要根據圖紙和清單計算規則計算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的,當超出3%時可以調整,反之不可調整,最終確定工程結算值。
10.問:某工程用清單投標報價時,措施費為0,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結算時,此項目不進行調整,即不能再計取措施費。但合同約定如有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時,可套定額計取。那麼,工程結算時,套定額的這部分措施費也不能計取嗎?
答: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有矛盾。合同約定是甲乙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具有法律效率,在解釋順序上居第一位。既然合同雙方約定:如有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時,可套定額計取,那麼,工程結算時,套定額的這部分措施費是應該計取的。
11.問:我結算工程實際工程量超出清單工程量,清單工程量由業主提供,結算時調整工程量時業主提出該項工程量重新分析單價,並且由於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單量一半,分析單價時超出部分工程量不允許計取管理費。是否合理?
答:主要看合同約定,合同如對此情況有明確說明,按合同執行,如果沒有那麼業主這種做法不合理。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原則就是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形成價格,量變綜合單價不變,最後的結算就是根據投標時雙方認可的綜合單價乘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來計算的。業主以實際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單量一半,分析單價時管理費超出部分工程量不允許計取管理費和重新分析單價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12.問:一工程為清單結算,材料由施工單位采購,現在甲方要求將電氣配管中鍍鋅鋼管改為KBG電線管,合同規格是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原來投標時已按鍍鋅鋼管報價並已確定。現在作為施工單位請問:①KBG管是否請甲方批價,待結算時光調整主材價格,這樣可否?②KBG管定額與鍍鋅鋼管定額不一樣了,是否要同甲方先重新確定該部分綜合單價?
答:KBG管的市場購置價必須經過甲方審批,另外加上運費和采購保管費組成KBG管的預算價。鍍鋅鋼管改為KBG電線管因為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徵改變,況且兩種材料施工的施工工藝也有區別,需要與甲方一同參照原組價費率重新確定該部分綜合單價。結算時,扣減鍍鋅鋼管的分項合價,增加KBG管的分項合價。
13.問:我們在一個工程合同中簽訂所有材料為甲方供應,在結算中我們是否按甲方供應材料的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量進行退甲供材料?
答: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處理。原則上這樣處理是合理的,但也會出現不合理的情況,就是材料實際消耗量與供應量出現差別時會糾纏不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材料超欠供」的問題。
舉例說明:鋼筋材料,工程預算100噸,乙方領了200噸,如果甲方供應價低於市場價,在退材料款時仍按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量進行退甲供材料,那麼甲方在經濟上就會遭受損失。如果甲方供應價比市場價高,乙方就會遭受損失了。再比如木材,預算用量需要50立方,施工單位通過加強管理,採取了其他可行的措施,增強了模板的周轉次數,實際領用了10立方,如果仍按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量進行退甲供材料的話,那施工單位可就吃大虧了。現在有一個辦法來處理這個問題:那就是甲方按定額預算數量供應材料,按照預算價扣材料款。甲供材超出預算量的部分,甲方就按照市場價格高價扣回。甲供材不足預算量的部分,仍按預算數量計算材料費,按實際供應的數量扣材料款,結余歸施工單位。
14.問:因圖紙變更,原先砼澆築時預留的管洞取消,現需要將預留洞封堵,並作防水處理,預留和洞口封堵及防水處理應如何套用定額?
答:洞口封堵可套現澆零星砼定額子目。但有一個問題,一般預留的管洞體積都很小,按定額的計算規則來計算工程量的話,計算出來的價格會很少,施工單位都會虧損,甚至連基本的材料費都不夠。在施工現場,出現這種情況時,一般是和甲方協商,簽訂一個市場價格,一個管洞連封堵帶防水多少錢,既簡單又不會虧算。
15.問:在結算時,對於總價合同中的清單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計算?總價合同清單工程中的隱蔽工程是否要簽證?招標范圍內的隱蔽工程沒有按設計要求施工是否需要調整?
答:①總價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總價合同,也就說是一次包死的工程。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量小,構造簡單,工期短,對在施工期內的材料價格和地質情況有充分的預見性,或者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有相同的可參照的成品建築物價格,並能夠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才可以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對於總價合同中的清單工程量在簽訂合同前是已經計算了的,沒必要重新計算;
②總價合同清單工程中的隱蔽工程一定要做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至於是否要做簽證,要看是否有變更;
③招標范圍內的隱蔽工程沒有按設計要求施工,是屬於變更的內容,需要調整(除非合同約定不調整)。
16.問:一施工單位在投標時,其中一項清單項目按運距10公里計算的綜合單價,但實際施工時運距達到了20公里,請問該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該不該調整?
答:如果建設單位在招標清單明確了運距為10公理,則可調整,如果招標清單未明確,而投標單位自行按10公理計算,則不可調整。
17.問:工程量清單招標,規定中標單位在中標一個月內和編制清單的單位核對工程量,對造價影響在1%以上的,工程量予以調整。施工單位核對後,沒有超過1%,也就是沒有調整。
現在工程結算了,有如下問題:
圖紙畫出但是不明確的地方在圖紙會審或者設計聯系單中明確了,這部分應該計算嗎?如圖紙明確畫出了某部位的梁,但是沒有標明梁號,後來明確梁號;標明了梁號可是根本沒有這個梁的詳圖,這樣的情況,梁的工程量是否給予增加?還有鋼筋呢?
答:在圖紙會審或者設計聯系單中明確了的這部分應該計算。重新核對工程量的差異,核對差異時是以中標後核實的工程量+構件明確做法後調整的工程量之和與招標文件的工程量作對比。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其對工程造價的影響超過1%,則需要調整,否則不調整。
梁的變化要根據實際情況是否為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如果不是原則上不應調整,屬於前期工程量審對不準確的原因。如果是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按合同針對設計變更條款要求進行結算。原則上前期審核工程量與設計變更不應累加。
18.問:某工程在施工中,甲乙雙方就地基排水簽好了一張現場簽證,大概內容就是管徑為100的污水泵台班150個台班,人工為150個工日(這個工日指的是水泵排水所發生的人工工日)。按理說,在這種情況下,在結算的時候按簽好字的簽證計算就是了,但是,我的問題是:污水泵的台班裡面是包含了所需的人工,也就是說,這張簽證是多簽了,現場施工人員不懂瞎簽字。那麼我在結算的時候能否將150工日的費用不予以計算,我的這種做法是否正確?
答:要分析污水泵台班單價的構成,如果台班工日與簽證工日的工種一樣,則這150工日的費用不予以計算。如果台班工日與簽證工日的工種不完全一樣,則要計取兩者差異,而不是再計取150個工日的費用。
按照一般的理解,水泵台班的人工包含機上司機、司爐及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員在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費用,本簽證的人工工日包含了為了排水工作的配合工作(例如開溝槽、維護溝槽等),只需計取不同工種引起的費用差異即可。
19.問:某清單計價招標工程,竣工結算時發現,設計要求採用平鋪磚墊層,報價時卻按鋪碎磚墊層報價,因工程量很小,影響工程造價不大。但在施工過程中採用碎磚進行了地基處理,且地基處理工程量較大。結算時施工單位要求按報價時的碎磚價格計算地基處理工程的綜合單價,因原碎磚價格遠高於實際價格,增加投資較大,建設方不同意,原因是如果原報價不發生錯誤,投標文件中不會出現碎磚單價,該單價無效。施工單位認為既然我們已中標,原碎磚單價應該有效。請問該怎麼處理?
答:對於墊層部分,施工單位已中標說明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的報價,應按施工單位的投標報價結算。但地基處理是新增項,其結算方式需另行考慮。如果結算條款中明確規定,發生設計變更和簽證的工程量清單,原中標清單中有相同項按原清單執行,有相近項時參照執行,這時此案例應該執行,建設方不應調價。如果沒有此規定雙方可以商定結算辦法。
20.問:有一項工程,合同價款約定「工程結算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和標書中規定的定額及定額信息辦理,材料價須經甲方認可,實際價格與定額價格相抵觸的,以實際價格為准,結算經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現國家審計機關對該項目進行審計,發現會計師事務所在辦理結算時結算單價高於標書中規定的定額及定額信息。會計師事務所向國家審計機關出示了工程結算協調會議紀錄,會議確認的意見主要是:①主材價格由建施雙方提供。②主材不調價差直接進入基價。
問題:工程結算會議記錄能否視為合同約定?會計師事務所的作法合理嗎?國家審計對該問題如何定性?如何處理?
答:經雙方確認的工程結算會議記錄可視為合同約定;主材價格由建施雙方提供,並有確認的原始簽證,則會計師事務所的作法合理;國家審計對該問題主要核實原始簽證確定其真實性而商定該問題的性質。
21.問:一工程,鋁合金等部分項目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做包干項目處理。結算時,施工單位又將包干項目進入直接費,參與取費,請問大家,這樣做合理嗎?
答:這樣做不合理。鋁合金項目雙方合同既然已經約定按包干項目處理,這個項目應該為完成合格產品的全部費用,因此不能再進行取費計取其它費用。
22.問:一清單計價工程,固定單價合同,在我們投標時計取了夜間施工增加費和零星工作費,但是實際沒有發生,結算是否按實結算。
答:零星工作費的量是暫估,結算時必須按實結算,不發生不計取。夜間施工增加費要根據合同條款進行確定,如果是包干費用,不調整按實結算,無論發生與否都要計取。如果合同約定是按 實結算,則發生了計取,不發生不計取。
23.問:施工單位和商品混凝土廠家是怎麼結算的,是按圖紙計算砼用量還是按罐車的容量計量?
答:原則上按雙方簽訂的合同執行,一般情況由於基礎的損耗量不易控制,因此基礎按小票(罐車容量)結算,主體結構按實體工程量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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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何破解工程審計中的難點問題
工程審計中難點問題的破解辦法
通過對建設工程審計中難點問題的分析,審計人員應該探索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以合理解決建設工程審計中的難點問題,保證建設工程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1、建立工程審計內審監督制度
通過完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能夠加強審計人員對建設工程的監督。審計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立項之前會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測試,對投標的監理企業和施工企業進行評估,保證工程監理企業和施工企業的資質和誠信度。在施工過程中,審計工作人員還要對施工工程進行檢查和監督,保證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由此可見,建設工程單位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可以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能夠有效的防止不規范的招標方式發生,保證投標的工程監理企業和施工企業的資質和誠信度,提高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
2、工程審計與財務審計相結合開展審計工作。
工程審計與財務工程審計相結合,可以加大審計工作進行的力度,查找出一些不容易發現的問題。通過利用工程審計與財務審計兩種審計工作形式,加強對已經完成的工程的審計,並對有關賬目進行核算,監督是否有概算內未完成工程項目,以及概算以外的工程投資項目,以及是否發生虛列工程開支的現象。在工程審計方面,加強對建築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工作開展的一系列文件合同進行審計,以及有關各方的權利、義務等規定,並與工程支付款項的單位進行對比,查看合同簽訂單位與各項開支付款單是否對應,並加強對非法轉包以及分包工程項目的情況的重視。因此,為提高服務工作的專業水平,發揮各領域專家資源的最大協同力,需要加強各專業信息的溝通,並通過多專業技術力量的系統進行整合。
3、建立嚴格的建設工程項目變更審計程序
建設工程審計部門應該制定規范的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程序,加強審計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項目變更的審計。由於施工企業經常變更建設工程項目,往往會導致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超出了預算。因此,建設工程審計工作人員應該對超出預算部分的投資進行嚴格的審核,嚴格監督建設工程預算的調整情況。由此可見,建設工程審計部門應該建立嚴格的建設工程項目變更審計程序,能夠使審計工作人員根據建設工程項目變更審計程序對變更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嚴格的審核,可以使建設工程審計工作人員充分的做好建設工程項目變更內容、變更手續、資金投入以及建設規模的審計工作。所以,建設工程審計部門通過建立嚴格的建設工程項目變更審計程序,可以充分發揮建設工程審計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的監督和審核的職能,增強建設工程審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有助於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並對建設工程單位提高投資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4、加強現場踏勘的審計調查和取證
建設工程審計工作人員是根據建設工程圖紙、建設工程的甲乙雙方認可的簽證、現行預算和結算定額、現行費用定額以及相關的建設工程政策開展審計工作。在正常的工作環境中,審計工作人員都是通過上述資料開展審計調查和審計取證工作。但是施工企業往往會繪制虛假圖紙、過高估計預算和結算以及虛報工程量等,使審計工作人員無法分析出准確的審計數據。因此,建設工程審計工作人員應該加強審計調查和取證,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考察,對施工工程進行實地測量,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建築材料的具體價格,收集准確的審計證據,提高建設工程單位的投資效益,避免資金浪費。
5、重難點審計事項的掌握
(1)招投標資料的審查
招投標資料審查,要對招標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標條件,招標代理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招標代理合同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按照國家及建設單位的有關要求進行了招投標工作,是否有應招標而未招標的情況發生。資格預審是否有限制潛在投標人的不合理條款,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程序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等。
(2)工程量審查
工程量計算是造價審計工作最繁瑣、最耗時的一環,也是影響結算的准確性的重要因素。為了確保計算的准確性首先要收集資料,包括圖紙、圖紙審查紀要等,了解工程基本概貌。通過審查施工日誌、監理日誌,核對現場施工與施工圖是否一致。其次要掌握工程量計算規則,只有計算口徑一致,工程量計算才能准確,避免因計算口徑不一致造成的重復勞動。最後要認真看圖、識圖,合理安排計算順序,對竣工圖的工程量進行審核,防止出現計算錯誤和漏項,必要時還需到現場進行核實現場施工是否和施工圖一致。
(3)套用定額和計取費用的審查
目前壟斷行業工程執行的是行業定額和地方定額。取費標准執行配套定額取費。審查時首先應看合同約定按哪種定額結算,定額套用是否按規定進行,是否有高套定額現象及重復套定額現象,取費標准及范圍是否遵守有關文件規定和合同約定范圍。
二類費的中關於設計費、監理費用的計取國家發改委(2015)299號文已明確提出進一步放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作咨詢費、工程勘察審計費、招標代理費、工程監理費、環境影響咨詢費5項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而目前壟斷企業預算中申報工程監理費參照發改委(2007)670號文、設計費參照(2008)270號文,故此標准已不適合作為計價依據,應順應市場行情,以市場定價。
套用子目的原則是,現場施工工藝與定額子目包括的內容基本相符(子目換算也應遵循這一原則)。因此審計人員對定額子目的設置、劃分原則應該有深入的了解,如管道安裝工程,依據專業有工藝管道、給排水、採暖及通風管道之分,而工藝管道依據設計壓力又可分為高壓、中壓、低壓三種,每種又根據管道材質、連接方式及管道的公稱口徑等設置不同的子目,因此在審查此類子目的套用時,就要根據專業、設計壓力、管道材質、連接方式和公稱口徑等逐項核對從而確定子目套用的正確性。
定額子目套用上容易出現的問題是重復套定額,即有些工序已在其主導工序的子目內容中包括,卻又單獨拿出來套定額。如安裝工程的鋼管(焊接)子目,其內容包括切管、煨彎、挖眼接管、異徑管製作、對口、焊接、管道和管件安裝及水壓試驗等,涵蓋了管道安裝全過程,但在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現有將挖眼接管、大小頭製作、壓制彎頭安裝及水壓試驗等項單獨再套定額的現象。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知定額子目包括的內容,並對施工現場有相當的感性認識,從而把好定額套用關。
(4)乙供、甲供材料價格的審查
目前壟斷行業施工企業工程材料價格基本執行行業內部發布價格,但此價格往往高於建築行業主管部門發布信息價格和市場價格。在審查施工方采購主材價格時,要通過掌握的同期價格行情和本地物價統計部門公布的價格信息,對照審查甲乙雙方協商認定的主材價格,確認其合理性和真實性,必要時可抽查施工單位購貨發票。目前我國均實行動態管理辦法,在審計時要對照文件規定和原合同有關條款進行,對違反規定和合同條款的要進行糾正。實際操作時注意靈活性與原則性相結合,對於常規性材料參照主管部門發布信息價與市場價相結合,對於特殊材料價格參照行業內部發布價格。
對於甲供材料,應審查采購程序是否規范,是否符合招投標制度要求。同時在結算件中審查是否有甲供材料計入乙供材的情況,特別要審查在投標綜合報價中已含材料費,在實際施工中由甲方采購的材料是否在結算中進行了核減,例如閥門、電纜等。同時對於材料保管費要進行審查,按照合同或雙方達成的有效協議辦理。
6、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審計技巧
(1)審計人員應注意積累以往的工作經驗,對於壟斷行業工程審計中易於審減項目進行分類歸納總結。例如,對於預算審核中,材料價格能達成一致的盡量採用包干,避免後期結算扯皮。當因材料價格差異較大不能達成一致,未避免拖延施工進度,可考慮以暫定價計入,後期結算時再據實調整。又如,電力遷改工程結算審計中一般土建的審減比例較大,注意考慮土方工程實際操作按人機配合。
(2)誰主張誰舉證
在法律官司中,當判某人有罪時,法官總是說:「依據某法第幾條規定……」,在工程結算審計中,常遇到施工單位主張的價格要拿出有效的依據來說服審計人員,同時審計人員還要換位思考,預測到對手可能拿出的依據,而我們要找出什麼樣的依據來駁倒對方,這才是我們找依據的真正目的。有時審計人員在找不到有力的依據時,只有先假設對方的結論正確,但以此,審計人員可以延伸、擴大,推斷出錯誤的結果,從而來否定對方的結論。
(3)巧用合同、中標文件
審計人員應能巧用合同、中標文件,尋找其條款有利因素,及不同條款內容的解讀,尋找有利的條款,知己知彼,才能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