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從事建築腳手架行業,需要考什麼證書
從事建築腳手架行業,需要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人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製冷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
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於特殊行業實行准入備案制度所頒發的證書,可證明持證人受過專業安全技術,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的培訓,並已在地方安監局備案注冊。
(1)鋼管拱形屋面取多少半徑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操作證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貳』 安全通道防護棚具體尺寸是多少
安全通道防護棚具體尺寸是多少?下面中達咨詢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的介紹,以供參考。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基本規定
第2.0.1條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2.0.6條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台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條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第2.0.9條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條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第三章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臨邊作業
第3.1.1條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頭層牆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五、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台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於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於80mm,並須用不小於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於3圈,並無瀉滑。
二、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於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於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於75mm。並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於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固無動搖。
三、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於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於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於18mm,採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鋼管欄桿及欄桿均採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並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cm。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採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鑽一孔,然後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後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乾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接料平台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3.1.4條臨邊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及構造型式見附錄二。
第二節洞口作業
第3.2.1條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三、鋼管樁、鑽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四、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條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樓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邊尺寸小於25cm但大於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採用貫穿於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於20cm。
四、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築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除按上辦理外,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施工負責人核准,工作完畢後必須恢復防護設施。
六、位於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於當地額定卡車後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七、牆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於15cm,也可採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八、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cm的窗檯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九、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條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范第3.1.2條、第3.1.3條的規定。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見附錄二之(一),防護設施的構造型式見附錄三。
第四章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攀登作業
第4.1.1條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2條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定。
第4.1.3條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第4.1.4條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准驗收其質量。
第4.1.5條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4.1.6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梁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4.1.7條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並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4.1.8條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第4.1.9條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條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掛梯構造見附錄四附錄圖4.1。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於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於1.8m,見附錄四附圖4.2。
第4.1.11條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構造形式參見附錄四附圖4.3。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採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於l/20,並應控制在10cm以內,見附錄四附圖4.4。l為繩的長度。
第4.1.12條鋼層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於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於40cm,毛竹梢徑不應小於70mm。
二、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三、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後,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第二節懸空作業
第4.2.1條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4.2.2條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4.2.3條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並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並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二、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三、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台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條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設立操作平台。低於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三、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築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後將洞蓋沒。混凝土板上拆模後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按本規范有關章節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4.2.5條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綁扎圈樑、挑梁、挑檐、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台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綁扎立柱和牆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台。
第4.2.6條混凝土澆築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澆築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台時,應設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澆築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築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並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第4.2.7條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預應力張拉區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於1m。
三、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4.2.8條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台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在高處外牆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於室內,不得在窗檯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第五章操作平台與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操作平台
第5.1.1條移動式操作平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操作平台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操作平台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定驗算,並採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三、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台,輪子與平台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四、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採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台的次梁,間距不應在於40cm;檯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操作平台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並應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條懸挑式鋼平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懸挑式鋼平台應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懸挑式鋼平台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於建築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斜拉桿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後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
四、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吊運平台時應使用卡環,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吊環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製作。
五、鋼平台安裝時,鋼絲繩應採用專用的掛鉤掛牢,採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於3個。建築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台外口應略高於內口。
六、鋼平台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鋼平台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鋼平台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條操作平台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台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
第5.1.4條操作平台的力學計算與構造型式見附錄五之(一)、(二)。
第二節交叉作業
第5.2.1條支模、粉刷、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5.2.2條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第5.2.3條鋼模板部件拆除後,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條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條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於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5.2.6條交叉作業通道防護的構造型式見附錄六。
第六章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6.0.1條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6.0.2條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6.0.3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二、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6.0.4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
三、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築物的固定情況;
四、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6.0.5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後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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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簡述溫室大棚的類型有哪些
我國塑料大棚類型較多,其分類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棚頂形式可分為拱圓型棚和屋脊型棚兩種。拱圓型大棚對建造材料要求較低,具有較強的抗風和承載能力,屋脊型大棚則相反。
(2)按其覆蓋形式可分為單棟大棚和連棟大棚兩種。單棟大棚是以竹木、鋼材、混凝土構件及薄壁鋼管等材料焊接組裝而成,棚向以南北延長者居多,其特點是採光性好,洞櫻但保溫性較差;連棟大棚是用2棟或2棟以上單棟大棚連接而成,優點是棚體大,保溫性能好。缺點是通風性能較差,兩棟的連接處易漏水。納仔叢
(3)按戚蔽棚架結構可分為竹木結構大棚、簡易鋼管大棚、裝配式鍍鋅鋼管大棚、無柱鋼架大棚、有柱式大棚等。
『肆』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全套表格和內容有哪些
建築施工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泥水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砌體施工:
⒈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m,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現場施工員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坑槽邊1m以外,堆高不得超過1.5m。
⒊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材料應離開坑槽邊1m以上。當基坑較須設護壁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
⒋牆身砌體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採用里腳手架必須在牆外張掛安全網,採用外腳手架應綁護身欄桿後方准操作。
⒌用內架砌外牆時,架板要低於外牆500px,牆外按規定張掛安全網。
⒍腳手架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架子轉角處不得堆砧,除操作層外,上下皮架只允許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層都堆料。
⒎在高處砌牆時,轉砧應面向牆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牆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⒏不準站在牆磚上做砌磚、掛線、刮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牆面等工作。
⒐不準在牆頂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動牆體影響質量或石片掉下傷人。
⒑不準勉強在超過胸部以上的牆體上進行砌築,以免將牆體碰撞倒塌或上石時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塊不得往下擲,運石上下時,腳手板要牢固,並釘防滑條及扶手欄桿。
⒓在檐口、洞口處施工時,操作人員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墜落。不得坐在檐口、外牆等危險部位休息。
⒔高處作業不能用磚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磚頭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車子向基坑或料鬥倒砼,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蘭運送砼時,斗車把不得伸出吊蘭外,車要放穩,運送到樓層要待吊藍停穩,人方可進入吊藍內推車。
⒊澆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邊上操作。
⒋澆灌框架、梁、柱砼應設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⒌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樑、雨披、陽台,應採取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封閉,並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⒍使用震動器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電線要架空,開關要有人監護。
⒎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⒏砼機停用時,升起的料斗應扦上安全插肖,或掛上保險練。
木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工作台、機械的設置,應合理穩固,工作地點和通道應暢通,材料、半成品,堆放應成堆成垛,不影響交通。
⒉操作木工機械不準戴手套,以防將手套卷進機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車間內的鋸屑刨花應天天清理。在車間內禁止吸煙動火。
二、支模與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撐,材料應剝皮,尖頭要鋸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準用彎曲大、尾徑小的雜料,層高在4m以內頂撐尾徑不小於200px,5m以內不小於250px,5m以上應經過設計。
⒉頂撐應從離地面1250px高設第一道水平撐,以後每增加2m增設一道。水平撐應縱橫向設置。
⒊頂撐接頭部位夾板不得小於三面,夾板不得小於50×8×62.5px,相鄰接頭應互相錯開。
⒋支撐底端地面應整平夯實,並加墊木,不得墊磚,調整高底的木楔要釘牢,木楔不宜墊得過高,(最好是2塊)。
⒌採用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⒍支模應接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⒎支設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⒏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送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用繩子系牢後升降,不得亂扔。
⒑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縱橫水平撐、斜撐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道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間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封板等釘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門型架、鋼管等支模慶配套使用,按規定設置水平和剪刀撐。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砼板上的予留洞應在拆模後將洞口蓋好。
⒖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陽台等危險部位的模板,底下應有架子、安全網或掛安全帶操作,並盡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網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網上的模板應及時清理。
⒘拆模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重要通道應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
⒙拆模的順序應按自上而下,從里到外,先拆掉支撐的水平和斜支撐,後拆模板支撐,梁應先拆側模後拆底模,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幾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安全距離,保證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予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支撐頂牢,防止構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或清理歸垛,防止釘子扎腳傷人。
三、木工機械:
⒈圓鋸:
⑴操作平台要穩固,鋸片不得連續缺齒和缺齒太多,螺絲帽要上緊。圓鋸應有防護罩,不得使用倒順開關,應使用點動開關。
⑵操作人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操作。
⑶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應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375px,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舊料時,須先清除鐵釘、水泥漿、泥砂等。
⑸鋸短料時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禁止鋸超過圓鋸半徑的木料。
⑹鋸片未停穩前不許用手觸動,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強迫鋸片停轉。
⑺電動機外殼及開關的鐵外殼應採取接零或接地保護,且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⒉手電筒鑽:
⑴使用前要先檢查電源絕緣是否良好,有無破損,電線須架空,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使用時要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⑵按銘牌規定,正確使用手電筒鑽,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電動機溫度過高、轉速突然變慢和有異聲,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交電工檢修。
⑶在高空作業時,應搭設腳手架,危險處作業要掛好安全帶,工作中要注意前、後、左、右的操作條件,防止發生事故。
⑷向上鑽孔時,只許用手或扛桿的辦法頂托鑽把,不許用頭或肩扛等辦法。
⑸電鑽在轉動中,只准用鑽把對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鑽頭對孔。
⑹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收好導線以備再用。
現場鋼筋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⒈現場人工斷料,所用工具必須牢固,掌鏨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750px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或朝向無人區。
⒉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⒋綁扎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m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⒌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⒍綁扎高層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⒎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⒏吊運短鋼筋應使用吊籠,吊運超長鋼筋應加橫擔,捆綁鋼筋應使用鋼絲繩千斤頭,雙條綁扎,禁止用單條千斤頭或繩索綁吊。
⒐吊運在樓層搬運、綁扎鋼筋,應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電線。並注意與裸體電線的安全距離(1kv以下≥4m,1-10kv≥6m)。
⒑夜間施工燈光要充足,不準把燈具掛在豎起的鋼筋上或其他金屬構件上,導線應架空。
竹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選材:使用生長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黃、蟲蛀、腐爛,裂縫(透節二節以上)不得使用。
⒉綁扎:使用水蔥竹篾、廣篾。不得一扣綁三根。
⒊毛竹直徑:立桿、大橫桿、剪刀撐、拋撐、頂撐的小頭有效直徑應≥175px。橫擔(小橫桿)≥225px。
⒋架子高度在24m以內,24m以上應有編制設計方案和審批。
⒌砌築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70kg/m2,裝飾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00kg/m2。
二、立桿:
⒈放樣:腳手架搭設范圍內的地基要整平夯實。
⑴根據施工員的交底和建築物的特點,確定立桿縱、橫向間距,現場拉線,釘竹簽放樣。
⑵根據建築物的總高度和特點及施工要求確定架子的步距(應≤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高度。
⒉埋深30~1250px,下墊砧石,土質松軟或挖坑有困難時,要綁掃地桿。
⒊橫向間距:1~1.2m,里立桿離牆≤500px。
⒋縱向間距:1.3~1.5m(誤差土125px)。超過15m高的架子立桿間距不得大於1.5m。外立桿應高出屋面1.2~1.5m。
⒌垂直度:轉角處≤250px,架子中間≤375px。
⒍立桿搭接長度:不小於1.8m,而且接頭要跨過一皮架,相鄰立桿在同一步架內要互相錯開,不得與頂撐搭接。
⒎立桿搭接接頭要在頂撐右側,交替進行,保持頂撐在中間的垂直度。
三、小橫桿:
里端伸出里立桿15~875px,離牆面5~250px,外端伸出外立桿500px以上。
四、頂撐:
頂撐應垂直,大頭朝上,與立桿綁扎三道竹篾,且小頭直徑應大於小立桿直徑的三分之二。上下頂撐應保持在同一直線上。
五、大橫桿:
設四根(架寬在1.2m以內),綁在立桿里側,接頭置於立桿處(放在小橫桿上),並綁扎牢固,上下層架接頭應互相錯開,搭接長度應不小於1.5m,綁扎道數不得小於四道。
六、剪刀撐:
腳手架的轉角處,兩端以及中間,每隔15m的雙跨內從下而上循序連續設置。剪刀撐應頭稍綁接,大頭壓小頭,搭接長度大於37.5px,綁扎不少於5道,與地面呈45°~30°。底部應埋入上中750px以上,當不能埋地時,應用不小於16#鉛線牢固綁扎在立桿交合處。
根據需要也可設置縱向連續的多跨剪刀撐,但其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
七、連牆點與拋撐的設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6~7根立桿設一根拋撐,埋入地下750px。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設一連牆點。常用的方法是在牆內予埋10~12#鍍鋅鉛絲雙股(或鋼筋環)拉住架子的內立桿,同時用一短木頂住牆面(也可用小橫桿頂牆,粉刷時才鋸掉)。連牆點應盡量靠近架子立桿的節點,以加強架子的穩定性。
八、欄桿: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桿內側須設置1.0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外立桿高出屋面1.2~1.5m防護欄桿綁二道。
九、腳手板:
施工層應滿鋪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用16#鉛絲綁扎牢固。每施工操作層上下要滿鋪三步以上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要用16#鉛絲綁扎牢固。高層架尚應每隔四皮架鋪滿一皮架板,作為安全防護用。腳手板鋪設必須嚴密牢固。腳手板搭接長度不小於500px。
離牆面超過500px的縫隙應防護。防護的方法是一種用鋪架板,另一種方法是用小安全網防護。
十、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與平台,坡度≤1:3
⒈行人斜道一般與架同寬。
⒉運料斜道寬度不得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平台寬度不得小於1.5m,面積不得小於6m2。
⒊斜道兩側及拐彎平台的外側,均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防護。
⒋搭設方法:同腳手架,但為了斜道的穩固,在斜道兩側外圍和端部應設剪刀撐。對於附在腳手架外側的斜道(即利用腳手架外側外立桿作為斜道的內立桿時)應加強腳手架連牆桿的設置。對於獨立的斜道應加密連牆桿。
⒌不上人屋面的竹架應設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綁扎:
所有桿件相交處均應用竹篾綁牢。
十二、臨街防護:
沿街道、居民密集處的腳手架外側應採用防護竹笆全封隔絕,或採用立網全封閉,有條件的可以在立網全封閉的基礎上在腳手架的外側採用竹笆加強臨街面的防護。
十三、驗收:
搭設完畢或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移交手續,方准使用。
滿堂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滿堂腳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設方法同一般腳手架。
⒈立桿:縱橫向立桿間距≯2m,步距≯1.8m地面應整平夯實,立桿埋入地上30~1250px,不能埋地時,立桿下應墊枕木並加設掃地桿。
⒉橫桿:縱橫向水平拉桿步距≯1.8m,操作層大橫桿間距≯1000px。
⒊剪刀撐:四角應設抱角斜撐,四邊設剪刀撐,中間每隔四排立桿沿縱向設一道剪刀撐,斜撐和剪刀撐均應由下而上連續設置。
⒋架板鋪設:架高在4m以內,架板間隙≯500px,架高大於4m,架板必須滿鋪。
上料平台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⒈上料平台要獨立設搭設,平台距井架間隙不得超過250px,平台寬度以進出料方便為原則,長度應≥吊欄外側。
⒉搭設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鋼管搭設、當承重量不大時(在300kg以內)和高度不高時也可用毛竹搭設(應使用新竹經挑選),搭設方法基本和腳手架相同。
⒊用途構造:主要做為井字架吊籃進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
主要桿件有:立桿、橫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欄桿等。
⒋搭設:
⑴立桿間距在1~1.5m以內,步距1.5m~1.8m視建築物層高而定,平台以每層樓面平。
⑵每隔1~1.5m高設一道縱橫向水平拉桿,在操作層通道處可設在1.8m高處。
⑶橫桿:當平台鋪設竹架板時,大橫桿間距在1000px以內,當使用鋼、木腳手板時,大橫桿間距不大於1500px。
⑷剪刀撐:外立桿四周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在進、出料口處可斷開留出通道。
⑸欄桿:平台四周按規定設置1~1.2m高的防護欄桿。正面設可開啟的安全門。
⑹纜風:當平台高度超過10m時,四面要設纜風繩,或與建築物固定牢固,並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⒈拆除腳手架前,班組成員要明確分工,統一指揮,操作過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東張西望和開玩笑,工具不用時要放入工具袋內。
⒉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腳應穿軟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險部位要掛安全帶。
⒊拆除腳手架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在交通要道設專人監護,禁人入內。
⒋嚴格遵守拆除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
⒌拆除腳手架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不得往下亂扔。
⒍拆除的腳手架桿、腳手板、鋼管、扣件等材料應往入傳遞或用繩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傷人和不必要的損失。
⒎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
⒏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斷,如確需中斷應將拆除部分處理清楚告一段落,並檢查是否會倒塌,確認安全後方可停歇。
⒐腳手架拆除完後應將架料分類堆放,堆放地點要平坦,下設支墊排水良好。鋼類最好放置室內,堆放在室外應加以遮蓋。對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構件應用柴油清洗干凈裝箱、袋分類存放室內以備再用。
⒑彎曲變形的鋼構件應調直,損壞的及時修復並刷漆以備再用,不能修復的應集中報廢處理。
11輔助設施:上料通道四周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上下架應設斜道或扶梯,不準攀登腳手架桿上下。
12施工荷載:一般不超過100kg/m2,如需承受較大荷載應採取加固措施,或經設計。
安全網張掛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網的質量必須符合GB5725-35規定,即外形尺寸為1.8×6m和4×6m兩種,每張網的重量應少於15kg/張大於8kg/張,安全網分平網立網兩種。立網的目數應在2000目(10CMX10CM)以上。
一、平網:
安裝平面不垂直於水平面,主要是用來接住墜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網稱為平網。
⒈平網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積為70000px2的模擬人形砂包沖擊後,網繩、邊繩、系繩都不斷裂(允許筋繩斷裂),沖擊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過1.5m。
舊網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規定,應全面進行檢查,並簽發允許使用證明方准使用。
⒉網的外觀檢查:
⑴網目邊長不得大於250px,邊繩、系繩、筋繩的直徑不少於網繩的2倍,且應大於7mm。
⑵筋繩必須縱橫向設置,相鄰兩筋繩間距在30至2500px之間,網上的所有繩結成節點必須牢固,筋繩應伸出邊繩1.2m,以方便網與網或網與模桿之間的拼接綁扎。(或另外加系繩綁扎)。
⑶舊網應無破損或其他影響使用質量的毛病。
⒊網的選擇:
⑴根據使用目的,選擇網的類型,根據負載高度選擇網的寬度、立網不能代替平網使用,而平網可代替立網使用。
⑵當網寬為3m時,張掛完伸出寬度約2.5m,當網寬4m時張掛後伸出寬度約3m。
⒋網的安裝:
⑴安裝前必須對網及支桿、橫桿、錨固點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安裝。
⑵安全網的內外側應各綁一根大橫桿,內側在橫桿綁在事先予埋好的鋼筋環上或在牆(樓板)的內側再綁一根大橫桿與外側安全網的里大橫桿綁在一起,大橫桿離牆(或樓板)間隙≤375px。網外側大橫桿應每隔3m設一支桿,支桿與地面保持45°角,支桿落點要牢靠固定,如在樓層無法固定時可設掃地桿,把幾根支桿底腳連在一起與柱綁牢。
⑶安全網以系結方便,連接牢固又易解開受力後不會散脫為原則。多張安全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應緊靠或重疊。
⑷平網安裝時不宜綳得過緊,應外高內低(外側高出50m)網的負載高度在5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2.5m以上,10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最小3m。
⑸在輸電線路附近安裝時,必須先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採取適當的防觸電措施,否則不得安裝。
⑹第一道安全網一般張掛在二層樓板面(3~4m高度),然後每隔6~8m再掛一道活動安全網(GB5725-85規定)。多層或高層建築除在二層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外,每隔四層應再設一道固定安全。
⑺網與其下方(或地面)物體表面距離不得小於3m。
⑻在張掛安全網時應事先考慮到在臨時需進出料位置應留有可收起的活動安全網,當吊料時將網收起,用完時立即恢復原狀。
⒌使用、維修、保養:
⑴安全網在使用中必須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雜物及時清理。
⑵當受到較大荷載沖擊後,應更換新網或及時進行檢查,看有無嚴重變形、磨損、斷裂、連接部位脫落等確認完好後,方可繼續使用。
⑶按GB5725-85規定使用中每3個月應進行試驗繩強力試驗(或根據說明書進行試驗)。
⒍安全網的清理:清理安全網如頂進入安全網,事先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雜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網上,雙手清理雜物或往下拋擲。
清理雜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是加設圍欄。
二、立網:
安裝平面垂直於水平面(相對來說),主要是用來防止人和物墜落的安全網稱為立網。
⒈根據GB5725-85規定,立網邊繩、系繩斷裂強力不低於300kgf,網繩的斷裂強力為150-200kgf,網目的邊長不大於250px。
⒉掛設立網必須拉直、拉緊。
⒊網平面與支撐作業人員的面的邊緣處最大的間隙不得超過375px。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2375px,35kv應大於2875px.
⑶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750px,35kv應大於1250px。
『伍』 涵洞施工工藝流程圖
涵洞施工工藝流程圖,如圖所示:
涵洞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為了使公路順利通過水渠不妨礙交通,設於路基下修築於路面以下的排水孔道(過水通道),通過這種結構可以讓水從公路的下面流過。用於跨越天然溝谷窪地排泄洪水,或橫跨大小道路作為人、畜和車輛的立交通道,或農田灌溉作為水渠。
涵洞主要由洞身、基礎、端和翼牆等。涵洞是根據連通器的原理,常用磚、石、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等材料築成。一般孔徑較小,形狀有管形、箱形及拱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