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梁鋼筋驗收會議監理應該怎麼說
你好, XXXXXX地梁鋼筋驗收
會 議 紀 要
時間:2010年10月4日上午10點
地點:XXXX項目工程部會議室
參加單位版及人員:
質 檢 站:
設計單位: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紀錄整理:
今天上午召開XXXX地梁鋼筋驗收會權議,參建各方到現場對地梁鋼筋製作、綁扎等進行了認真檢查,希望大家各抒己見。
一、施工單位發言(見附頁)
二、監理單位發言(見附頁)
三、設計單位發言
經過現場實地檢查,鋼筋規格、數量、間距都沒有什麼問題,只是在鋼筋綁紮成型有些零亂,部分腰筋錨固長度沒有到位,希望施工方立即整改。
四、建設單位發言
上次進行XX孔樁驗收時,建議在地梁施工時,兩邊砌磚、確保鋼筋表面不粘土。但施工方沒有執行,導致現在地梁鋼筋粘了許多泥漿,希望你們安排工人給予清洗。在固定柱筋時,要保證柱子的尺寸,柱子要校正,避免中心線偏差。
希望能幫到你。
2. 監理驗收鋼筋的過程和要點
鋼筋驗收監理基本知識
在鋼筋工程完成後我們應首要解決的便是驗收問題,驗收不合格工程等於做了無用功。那麼,下文是由陪大我為大家整理的鋼筋驗收監理基本知識,歡迎大家參考學習。
2、如何正確理解Ⅰ級接頭可不受限制的規定?
答:在JGJ107—2003《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中接頭被分為Ⅰ、Ⅱ、Ⅲ級。而不受限制的前提自建立在接頭處於應力較小部位,而非全部部位。
3、「沒有明令禁止」的連接區域,鋼筋是否就可以連接呢?
答:在未禁止部位除鋼筋抗震烈度的重要構件以外,其他構件都是可以進行連接的。但我們需要盡量避開節點、箍筋加密區及應力較大的區域。
4、牆體孔,除了補強鋼筋外,其縱向和橫向鋼筋在洞口如何切斷?
答:孔洞鋼筋截斷後,須掛鉤在加強筋上,直鉤長度不小於15d且與直勾交錯不能小於5d,若牆體厚度較小,洞口鋼筋彎曲後深處牆體外,則可允許直鉤到保護層位置。
5、剪力牆的水平分布筋與縱向筋那個綁扎在外面?
答:在剪力牆上,豎向筋與橫向筋均是受力鋼筋,其綁扎內外無明確要求,但從施工便捷的角度而言蘆大豎,剪力牆鋼筋綁扎應當是:第一層,剪力牆水平鋼筋;第二層,剪力牆的'豎向鋼筋和暗梁的箍筋(同層);第三層,暗梁的水平鋼筋。剪力牆的豎筋直鉤位置在屋面板的上部。
6、鋼筋端頭及彎折點10d內不能焊接?
答:《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明確規定鋼筋頭和彎折點10d以內不應焊接。
7、如仿簡何控制鋼筋綁扎、點焊的缺扣、漏焊?
答:控制以上問題我們可從這幾方面入手:
(1)在鋼筋交叉點部位用鐵絲綁扎牢靠。
(2)綁扎時注意交叉綁扎,以保證鋼筋受力後不產生位移。
(3)梁和柱的箍筋,除設計有特殊要求時,應與受力鋼筋垂直設置。箍筋彎鉤疊合處,應沿受力方向錯開設置。
(4)柱子豎向筋搭接時角部鋼筋的彎鉤與模板夾角為45°,中間鋼筋與模板角度為90°。
8、平法圖集與其他標准圖集有什麼不同?
答:往常在項目中接觸的大量標准和圖集均是「構件類」標准圖集,這些標准和圖集除了標明工程做法以外,還給出了明確的工程量。
3. 鋼筋安裝完畢後的檢查驗收內容有哪些
一、鋼筋工程質量驗收內容
1、原材料
2、鋼筋加工
3、鋼筋安裝
4、鋼筋拆除
5、鋼筋連接
二、鋼筋工程質量驗收確定標准
1、鋼筋的品種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准規定。
2、鋼筋綁扎允許偏差值符合下表,合格率控制在 90%以上。預 埋管、預埋線應先埋置正確、固定牢靠。
3、鋼筋工程施工前須按設計圖紙提出配料清單,同時滿足設計 要求。搭設長度、彎鉤等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的規定,品種、規 格需要代換時,徵得設計單位同意,並辦妥手續。
4、所用鋼筋具有出廠質量證明,對各鋼廠的材料均進行抽樣檢查,並附有復試報告,未經驗收不得使用,並且做好鋼筋的待 檢、已檢待處理、合格和不合格的標識。
5、注意滿足砼澆築時的保護層要求(可採用塑料墊塊)。砼墊 塊按設計的保護層厚度事先做好帶鐵絲預制砼墊塊。砼墊塊用普通 425#水泥按 1:1-1:2 的比例砂漿製作,墊塊設置的間距宜控制在1米左右,在園砼柱中,採用圓形砂漿塊中間設洞套在鋼筋 上
6、鋼筋成品與半成品進場必須附有出廠合格證及物理試驗報 告,進場後必須掛牌,按規格分別堆放,並做標牌標識。
7、施工時要對鋼筋進行復試,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鋼筋要重點驗收,柱的插筋要採用加強箍電焊固定,防止澆混凝土時移位。
9、驗收重點為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綁扎牢固、搭接長度等,並認真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交監理驗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可以與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合並辦理。
第十四條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