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蒙古包的結構、位置、作用、文化內涵、材料都是什麼
蒙古包的結構:蒙古包主要由架木、苫氈、繩帶三大部分組成。
位置:從正北開始,西北、西、西南方都放男人用的東西,相反的東北、東、東南半邊都放女人用的東西。
作用:蒙古包是供人居住吃飯休息的場所。蒙古包包內寬敞舒適,是用特製的木架做「哈那」(蒙古包的圍欄支撐),用兩至三層羊毛氈圍裹而成,之後用馬鬃或駝毛擰成的繩子捆綁而成,其頂部用「烏耐」作支架並蓋有「布樂斯」,以呈天幕狀。其圓形尖頂開有天窗「陶腦」,上面蓋著四方塊的羊毛氈 「烏日何」,可通風、採光,既便於搭建,又便於拆卸移動,適於輪牧走場居住。
文化內涵:蒙古包就是這個民族最具代表性的特徵物。
材料:原料是木頭或者毛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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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蒙古包這一名稱聞名於世的一種建築形式,是亞洲游牧民族的一大創舉。這一居屋的早期形式可能曾被更早的亞細亞游牧民族所使用,後來許多游牧民族或長或短地使用過它或類似於它的住屋。
以木桿兒為主要支撐材料的人類早期建築形式,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兩大流派:一種是中國鄂倫春人的傳統建築歇仁柱式(在鄂倫春語里歇仁柱為「木桿屋」之意),即尖頂、用獸皮或樹皮、草葉子做苫蓋。
西伯利亞埃文基(鄂溫克)人的住屋、美洲印第安人的梯比和北歐薩米人的高阿邸或拉屋等均屬這一類型。另一種是蒙古包式的,即穹頂圓壁,主要用毛氈做其覆蓋物。
蒙古包的包門開向東南,既可避開西伯利亞的強冷空氣,也沿襲著以日出方向為吉祥的古老傳統。而帳內的中央部位,安放著高約二尺的火爐。火爐的東側放著堆放炊具的碗櫥,火爐上方的帳頂開有一個天窗。
火爐西邊鋪著地氈,地氈上擺放矮腿的雕花木桌。包門的兩側懸掛著牧人的馬鞭、弓箭、獵槍以及嚼轡之類的用具。帳內的西側擺放著紅漆彩繪木櫃,木櫃的北角上敬放著佛龕和佛像,佛像前供放著香爐及祭品。
普通的蒙古包,高約十尺至十五尺之間。包的周圍用柳條交叉編成五尺高、七尺長的菱形網眼的內壁,蒙古語把它叫作「哈那」。
蒙古包的大小,主要根據主人的經濟狀況和地位而定。普通小包只有四扇「哈那」,適於游牧,通稱四合包。大包可達十二扇「哈那」。包頂是用七尺左右的木棍,綁在包的頂部交叉架上,成為傘形支架。包頂和側壁都覆以羊毛氈。包頂有天窗。包門向南或東南。
一個蒙古包一般只供一夫一妻及其子女居住。新婚夫婦要建新包,有的是新娘父母陪送。家庭經濟條件好的或眷屬多的,一家有幾個蒙古包。但凡有兩個以上蒙古包的家庭,都是長者居最西側的蒙古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