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澆注混凝土梁板,幾天可以拆模板
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在12h以內加以覆蓋和澆水,澆水次數應保持混凝土有足夠的濕潤狀態,養護期一般不少於7晝夜。之後拆模。
澆築混凝土作業條件:
1、澆築混凝土層段的模板、鋼筋、頂埋件及管線等全部安裝完畢,經檢查符合設計要求,並辦完隱、預檢手續。
2、澆築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馬道已支搭完畢,並經檢查合格。
3、水泥、砂、石及外加劑等經檢查符合有關標准要求,試驗室已下達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4、磅秤(或自動上料系統)經檢查核定計量准確,振搗器(棒)經檢驗試運轉合格。
5、工長根據施工方案對操作班組已進行全面施工技術培訓,混凝土澆築申請書已被批准。
注意事項:
1. 混凝土入模,不得集中傾倒沖擊模板或鋼筋骨架,當澆築高度大於2M時,應採用串筒,溜管下料,出料管口至澆築層的傾落自由高度不得大於1.5M。
2. 混凝土必須在5小時內澆築完畢(從發車時起),為防止混凝土澆築出現冷縫(冷縫:指上下兩層混凝土的澆築時間間隔超過初凝時間而形成的施工質量縫),兩次混凝土澆築時間不超過1.5小時,交接處用振搗棒不間斷的攪動。
3. 澆築過程中,振搗持續時間應使混凝土表面產生浮漿,無氣泡,不下沉為止。振搗器插點呈梅花形均勻排列,採用行列式的次序移動,移動位置的距離應不大於40CM。保證不漏振,不過振。
4. 澆築梁板混凝土時,先澆築梁混凝土,從樑柱節點部位開始,保證樑柱節點部位的振搗密實,在用趕漿法循環向前和板一起澆築,但不得出現冷縫。
5. 混凝土澆築快要完成時,應估算剩餘混凝土方量和剩混凝土量,聯系攪拌站進行合理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