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施工圖中,獨立基礎的鋼筋B和T代表什麼B:X
B代表的是bottom,底部的意思,也就是底部鋼筋。T代表的是top,頂部,也就是上部鋼筋的意思。XY代表的是XY兩個方向。
『貳』 怎麼辨別鋼筋柱子「b」邊和「h」邊
鋼筋柱子b邊和h邊在16G101-1 (替代11G101-1)《混凝土結構施工圖 平面整體表示方法制圖規則和構造詳圖》(現澆混凝土框架、剪力牆、梁、板)的柱平法施工圖制圖規則中柱平法施工圖的表示方法的列表注寫方式和截面注寫方式已闡述得相當明白,且有柱平法施工圖列表注寫方式示例和柱平法施工圖截面注寫方式示例。
2 柱平法施工圖制圖規則
2.1 柱平法施工圖的表示方法
2.2 列表注寫方式
2.2.2柱表注寫內容規定如下:
3.對於矩形柱,注寫柱截面尺寸b×h及與軸線關系的幾何參數代號b₁、非=h₁+h₂,當截面的某一邊收縮變化至與軸線重合或偏到軸線的另一測時,b₁、b₂、h₁、h₂中某項為零或負值。
對於圓柱,表中b×h一欄改用在圓柱直徑數字前加d表示。為了表達簡單,圓柱截面與軸線關系也用b₁、b₂和h₁、h₂表示,並使d=b₁+b=h₁+h₂。
對於芯柱,根據結構需要,可以在某些框架柱的一定高度范圍內,在其內部的中心位置設置(分別引注其柱編號)。芯柱中心應與柱中心重合,並標注其截面尺寸,按本圖集標准構造詳圖施工;當設計者採用與構造詳圖不同的做法時,應另行註明。芯柱定位隨框架柱,不需要注寫其與軸線的幾仰關系。
『叄』 建築施工中鋼筋標注中B和T代表什麼
建築圖紙鋼筋標注中的B是英文字母bottom的首字母,意思就是鋼筋骨架底部鋼筋。而字母T是英文TOP的首字母,代表鋼筋骨架的頂部鋼筋。
『肆』 建築施工中鋼筋標注中B和T代表什麼
一般如果是成對出現,那就是底和頂的意思。其中B是底,T是頂。
如承台鋼筋有B&T:XΦ16@150;Y12@150,就是說明底板和頂板配筋都是X方向是16的間距150,Y方向是12的間距150。
『伍』 鋼筋b邊h邊表示那個方向
鋼筋沒有b邊h邊之分!鋼筋只有直徑尺寸、長度尺寸。
b、h 通常是用來代表矩形截面的邊長,例如混凝土梁,b代表梁截面寬、h代表梁截面高;框架柱子截面,計算平面內方向尺寸用h代表、計算平面外方向尺寸用b代表;牆肢截面,牆肢截面厚用b、牆肢截面高用h. 規范正規的書寫是:梁截面寬bb、梁截面高hb;柱子截面寬bc、柱子截面高hc;牆肢截面厚bw、牆肢截面高hw......,說多了樓主難明白,你只要記住一般情況,就是截面短邊b、截面長邊h.
『陸』 建築結構鋼筋bx和b y是什麼意思
B代表下部,X代表X向貫通縱筋,Y代表Y向貫通縱筋。
建築結構是指在專建築物(包括構築物)屬中,由建築材料做成用來承受各種荷載或者作用,以起骨架作用的空間受力體系。建築結構因所用的建築材料不同,可分為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輕型鋼結構、木結構和組合結構等。
『柒』 建築施工中鋼筋標注中B和T代表什麼
一般如果是成對出現,那就是底和頂的意思。其中B是底,T是頂。
如承台鋼筋有B&T:XΦ16@150;Y12@150,就是說明底板和頂板配筋都是X方向是16的間距150,Y方向是12的間距150。
一般採用引出線的方法,具體有以下兩種標注方法:
1。標注鋼筋的根數、直徑和等級 :3Ф20
3:表示鋼筋的根數 Ф:表示鋼筋等級直徑符號20:表示鋼筋直徑
2。標注鋼筋的等級、直徑和相鄰鋼筋中心距Ф8 @ 200:
Ф:表示鋼筋等級直徑符號8:表示鋼筋直徑 @:相等中心距符號 200:相鄰鋼筋的中心距(≤200mm)
(7)鋼筋bh柱頭帶表什麼方向擴展閱讀:
鋼筋混凝土用鋼筋是指鋼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條或盤條狀鋼材,其外形分為光圓鋼筋和變形鋼筋兩種,交貨狀態為直條和盤圓兩種。
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余熱處理鋼筋:熱軋後立即穿水,進行表面控製冷卻,然後利用芯部余熱自身完成回火處理所得的成品鋼筋。
帶肋鋼筋:表面通常帶有兩條縱肋和沿長度方向均勻分布的橫肋的鋼筋。
月牙肋鋼筋:橫肋的縱截面呈月牙形,且與縱肋不相交的鋼筋。
縱肋:平行於鋼筋軸線的均勻連續肋。
橫肋:與縱肋不平行的其他肋。
帶肋鋼筋的公稱直徑:與鋼筋的公稱橫截面積相等的圓的直徑。
帶肋鋼筋的相對肋面積:橫肋在與鋼筋軸線垂直平面上的投影面積與鋼筋公稱周長和橫肋間距的乘積之比。
鋼筋加工一般要經過四道工序:鋼筋除銹;鋼筋調直;鋼筋切斷;鋼筋成型。
當鋼筋接頭採用直螺紋或圓錐螺紋連接時,還要增加鋼筋端頭鐓粗和螺紋加工工序。鋼筋配料與代換鋼筋代換
(1)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中規定的鋼筋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應按鋼筋承載力設計值相等的原則進行,鋼筋代換後應滿足規定的鋼筋間距、錨固長度、最小鋼筋直徑等構造要求。
以高一級鋼筋代換低一級鋼筋時,宜採用改變鋼筋直徑的方法而不宜採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積。
(2)用同鋼號某直徑鋼筋代替另一種直徑的鋼筋時,其直徑變化范圍不宜超過4mm,變更後鋼筋總截面面積與設計文件規定的截面面積之比不得小於98%或大於103%。
(3)設計主筋採取同鋼號的鋼筋代換時,應保持間距不變,可以用直徑比設計鋼筋直徑大一級和小一級的兩種型號鋼筋間隔配置代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