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鑽孔灌注樁常見的質量問題
鑽孔灌注樁是指在工程現場通過機械鑽孔、鋼管擠土或人力挖掘等手段在地基土中形成樁孔,並在其內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而做成的樁,依照成孔方法不同,灌注樁又可分為沉管灌注樁、鑽孔灌注樁和挖孔灌注樁等幾類。
中文名
鑽孔灌注樁
外文名
Bored pile
應用領域
建築工程;路橋工程;市政工程
種類
泥漿護壁方式法;全套管施工法
定義
按成樁方法分類
快速
導航
施工特點成孔問題安裝問題加固應用控制技術檢測技術鑽孔灌注樁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方法
鑽孔灌注樁的施工,因其所選護壁形成的不同,有泥漿護壁方式法和全套管施工法兩種。
泥漿護壁施工法
沖擊鑽孔,沖抓鑽孔和回轉鑽削成孔等均可採用泥漿護壁施工法。該施工法的過程是:
平整場地→泥漿制備→埋設護筒→鋪設工作平台→安裝鑽機並定位→鑽進成孔→清孔並檢查成孔質量→下放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護筒→檢查質量。
施工順序:
(1)施工准備
施工准備包括:選擇鑽機、鑽具、場地布置等。
鑽機是鑽孔灌注樁施工的主要設備,可根據地質情況和各種鑽孔機的應用條件來選擇。
(2)鑽孔機的安裝與定位
安裝鑽孔機的基礎如果不穩定,施工中易產生鑽孔機傾斜、樁傾斜和樁偏心等不良影響,因此要求安裝地基穩固。對地層較軟和有坡度的地基,可用推土機推平,再墊上鋼板或枕木加固。
為防止樁位不準,施工中很重要的是定好中心位置和正確的安裝鑽孔機,對有鑽塔的鑽孔機,先利用鑽機的動力與附近的地籠配合,將鑽桿移動大致定位,再用千斤頂將機架頂起,准確定位,使起重滑輪、鑽頭或固定鑽桿的卡孔與護筒中心在一垂線上,以保證鑽機的垂直度。鑽機位置的偏差不大於2cm。對准樁位後,用枕木墊平鑽機橫梁,並在塔頂對稱於鑽機軸線上拉上纜風繩。
『貳』 框架柱鋼筋籠一般由什麼組成
框架柱鋼筋一般由縱向受力鋼筋,封閉箍筋(且末端應做成135°彎鉤)組成(不稱框架柱鋼筋「籠」)。
9.3.1 柱中縱向鋼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全部縱向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5%;
2 柱中縱向鋼筋的凈間距不應小於50mm,且不宜一般由大於300mm;
3 偏心受壓柱的截面高度不小於600mm時,在柱的側面上應置直徑不小於10mm的縱向十構造鋼筋,並相應沒置復合箍筋或拉筋;
4 圓柱中縱向鋼筋不宜少於8根,不應少於6根,且宜沿周邊均勻布置;
5 在偏心受壓柱中,垂直於彎矩作用平面的側面上的縱向受力鋼筋以及偏心受壓柱中各邊的縱向受力鋼筋,其中距不宜大於300mm。
註:水平澆築的預制柱,縱向鋼筋的最小凈間距可按本規范第9.2.1條關於梁的有關規定取用。
9.3.2柱中的箍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箍筋直徑不應小於d/4,且不應小於6mm,d為縱向鋼筋的最大直徑;
2 箍筋間距不應大於400mm及構件截面的短邊尺寸,且不應大於15d,d為縱向鋼筋的最小直徑;
3 柱及其它受壓構件中的周邊箍筋應做成封閉式;對圓柱中的箍筋,搭接長度不應小於本規范第8.3.1條規定的錨固長度,且末端應做成135°彎鉤,彎鉤末端平直段長度不應小於5d,d為箍筋直徑:
4 當柱截面短邊尺寸大於400mm且各邊縱向鋼筋多於3根時,或當柱截面短邊尺寸不大於400mm但各邊縱向鋼筋多於4根時,應設置復合箍筋;
5 柱中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3%時,箍筋直徑不應小於8mm,間距不應大於10d,且不應大於200mm,d為縱向受力鋼筋的最小直徑。箍筋末端應做成135°彎鉤,且彎鉤末端平直段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倍;
6 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環形式箍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壓承載力計算中考慮間接鋼筋的作用時,箍筋間距不應大於80mm及dcor/5,且不宜小於40mm,dcor為按箍筋內表面的核心截面直徑。
『叄』 框架柱鋼筋籠一般由什麼組成
框架柱鋼筋一般由縱向受力鋼筋,封閉箍筋(且末端應做成°彎鉤)組成(不稱框架柱鋼筋「籠」)。
9.3.1
柱中縱向鋼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全部縱向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5%;
2
柱中縱向鋼筋的凈間距不應小於50mm,且不宜一般由大於300mm;
3
偏心受壓柱的截面高度不小於600mm時,在柱的側面上應置直徑不小於10mm的縱向十構造鋼筋,並相應沒置復合箍筋或拉筋;
4
圓柱中縱向鋼筋不宜少於8根,不應少於6根,且宜沿周邊均勻布置;
5
在偏心受壓柱中,垂直於彎矩作用平面的側面上的縱向受力鋼筋以及偏心受壓柱中各邊的縱向受力鋼筋,其中距不宜大於300mm。
註:水平澆築的預制柱,縱向鋼筋的最小凈間距可按本規范第9.2.1條關於梁的有關規定取用。
9.3.2柱中的箍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箍筋直徑不應小於d/4,且不應小於6mm,d為縱向鋼筋的最大直徑;
2
箍筋間距不應大於400mm及構件截面的短邊尺寸,且不應大於15d,d為縱向鋼筋的最小直徑;
3
柱及其它受壓構件中的周邊箍筋應做成封閉式;對圓柱中的箍筋,搭接長度不應小於本規范第8.3.1條規定的錨固長度,且末端應做成135°彎鉤,彎鉤末端平直段長度不應小於5d,d為箍筋直徑:
4
當柱截面短邊尺寸大於400mm且各邊縱向鋼筋多於3根時,或當柱截面短邊尺寸不大於400mm但各邊縱向鋼筋多於4根時,應設置復合箍筋;
5
柱中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3%時,箍筋直徑不應小於8mm,間距不應大於10d,且不應大於200mm,d為縱向受力鋼筋的最小直徑。箍筋末端應做成135°彎鉤,且彎鉤末端平直段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倍;
6
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環形式箍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壓承載力計算中考慮間接鋼筋的作用時,箍筋間距不應大於80mm及dcor/5,且不宜小於40mm,dcor為按箍筋內表面的核心截面直徑。
參考資料:《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