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鋼筋隱檢的主要內容
鋼筋抄工程都是隱蔽工程,對工程鋼筋隱蔽前驗收,則必須對照設計圖紙詳細檢查,鋼材要抽樣做強度試驗,不符合強度要求的不準使用;
同時,要核對鋼筋的品種、數量、規格、間距、下料長度及鋼筋安放位置,使之符合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澆搗混凝土前,必須檢查已布設好的鋼筋是否走位,如有變位應及時進行校正等。
根據鋼筋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可知鋼筋隱蔽驗收的主要內容有:質量狀況、各種直徑鋼筋接頭方法、各種直徑鋼筋搭接長度、同一截面接頭占總面積百分率(%)、鋼筋是否銹蝕,銹蝕程度,銹蝕情況、保護層厚度、限位措施、鋼筋代換情況及其它。
『貳』 鋼筋籠怎麼驗收
主要都是根據資料那一塊來驗收的,第一個是材料的報審、第二個肯定是建設工程隱蔽驗收記錄第三個就是鋼筋加工的檢驗批、鋼筋安裝的檢驗批根據資料上的主控項目、一般項目來驗收就可以了,大概的可以不用控制的那麼嚴格畢竟驗收上的數據控制的很嚴格,還有就是要看鋼筋搭接的區域是否符合規范。
鋼筋焊接質量要求,鋼筋箍筋加工製作的規格、質量、等這些問題都是驗收的主要部分。還有就是各種試拉件的檢驗報告。其實驗收鋼筋在規格上一般是不會出問題的,主要就是鋼筋安裝上面的問題要把握好!
1、鋼筋主筋規格,數量,長度。
2、查看封閉箍筋與主筋焊接是否傷主筋。
3、環繞箍筋的間距是否符合圖紙設計要求。
4、環繞箍筋搭接長度不小於一圈半,環繞箍筋上下封口搭接一樣不小一圈半。
5、根據圖紙檢查鋼筋保護層厚度。
6、鋼筋的出廠合格證、材質單及復試報告。
(2)鋼筋籠隱蔽工程驗收內容有哪些擴展閱讀:
鋼筋原材是否已經送檢合格,原材規格是否符合圖紙設計要求,箍筋間距、焊接點搭接長度,焊條要有質保單。鋼筋籠製作嚴格按設計加工,主筋位置用鋼筋定位支架控制等分距離。.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筋對接處是否按要求打彎,打彎處焊接的焊縫厚度,焊縫長度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鋼筋籠主要起的作用跟柱子縱向鋼筋的受力是同理,主要起抗拉作用,混凝土的抗壓強度高但抗拉強度是很低。對樁身混凝土起到約束的作用,使之能承受一定的水平力。
在橋涵或者高層建築施工時,根據要求可能要求基礎進行打樁,方法是用利用機器沖孔和水磨鑽孔,並且孔深達到設計要求,然後向樁孔下放鋼筋籠,再插入導管進行混凝土澆注。
當發現鋼筋籠開始上浮時,應立即停止澆注,並准確計算導管埋深和已澆混凝土標高,可拆除導管時必須拆除後再進行澆注,上浮現象可能消除。當鋼筋籠已經上浮了,應准確計算導管埋深和已澆混凝土標高,在導管提升的最大在限度內,快速提升,緩慢下放,反復幾次,上升的鋼筋籠可恢復原標高。
灌注混凝土過程中,應隨時掌握混凝土澆注標高及導管埋深。切不可因浮籠問題而把導管撥出混凝土面。
『叄』 鐵塔樁基礎鋼筋籠隱蔽工程的驗收主要包括哪些要點
鐵塔樁基礎鋼來筋籠隱蔽工程的驗收自主要包括:
1、縱向受力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鋼筋籠的直徑,長度等;
2、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接觸面積百分率等;
3、匝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間距等;
4、預埋件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5、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肆』 鋼筋籠隱蔽前應進行鋼筋隱蔽工程驗收驗收項目主要有哪些
鋼筋籠隱蔽驗收項目包括:
下放籠子之前:主筋、箍筋間距,主筋長度,鋼筋籠直徑,主筋根數,保護層墊塊數量及規格尺寸
下放籠子後:鋼筋籠中心偏位,鋼筋籠頂底標高!
『伍』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都包括哪些內容
1、 基坑、基槽驗收。
建築物基礎或管道基槽按設計標高開挖後,項目經理要求監理單位組織驗槽工作,項目工程部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要求盡快現場確認土質是否滿足承載力的要求,如需加深處理則可通過工程聯系單方式經設計方簽字確認進行處理。
2、 基礎回填隱蔽驗收。
基礎回填工作要按設計圖要求的土質或材料分層夯填,而且按《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要求,請質監站進行取土檢查其密實性,夯實系數要達到設計要求。以確保回填土不產生較大沉降。
3、 砼工程的鋼筋隱蔽驗收。
對鋼筋原材料進場前要進行檢查是否有合格證,即合格證要註明鋼材規格、型號、爐號、批號、數量及出廠日期、生產廠家。同時要取樣進行物理性能和化學成分檢驗,合格方可批量進場。
4、砼結構上預埋管、預埋鐵件及水電管線的隱蔽驗收。
砼結構上通常有防水套管、預埋鐵件、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需隱蔽,在砼澆築封模板前要對其進行隱蔽驗收,首先驗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證,是否有見證送檢,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許使用;然後要檢查套管,鐵件要加所用材料規格及加工是否符合設計設計要求。
水電管線埋沒位置要根據使用特點檢查其是否合理,能否滿足要求。驗收合格後方可在《隱蔽驗收記錄表》上簽字同意隱蔽。
(5)鋼筋籠隱蔽工程驗收內容有哪些擴展閱讀
因為隱蔽工程在隱蔽後,發生質量問題後,還要重新覆蓋和掩蓋,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損失,為了避免資源的浪費和當事人雙方的損失,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順利完成,承包人在隱蔽工程隱蔽以前,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檢查合格的,方可進行隱蔽工程。
實踐中,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承包人應當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進行隱蔽前及時通知發包人或發包人派駐的工地代表對隱蔽工程的條件進行檢查並參加隱蔽工程的作業。
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檢記錄、隱蔽的內容、檢查時間和地點。發包人或其派駐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後,應當在要求的時間內到達隱蔽現場,對隱蔽工程的條件進行檢查,檢查合格的,發包人或者其派駐的工地代表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承包人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施工。
發包人檢查發現隱蔽工程條件不合格的,有權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內完善工程條件。
隱蔽工程條件符合規范要求,發包人檢查合格後,發包人或者其派駐工地代表在檢查後拒絕在檢查記錄上簽字的,在實踐中可視為發包人已經批准,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