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框架節點構造中樑柱縱筋在節點區的錨固方式和要求有哪些
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
11.6.7 框架梁和框架柱的縱向受力鋼筋在框內架節點區的容錨固和搭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中間層中間節點處,框架梁的上部縱向鋼筋應貫穿中間節點。貫穿中柱的每根梁縱向鋼筋直徑,對於9度設防烈度的各類框架和一級抗震等級的框架結構,當柱為矩形截面時,不宜大於柱在該方向截面尺寸的1/25,當柱為圓形截面時,不宜大於縱向鋼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長的1/25;對一、二、三級抗震等級,當柱為矩形截面時,不宜大於柱在該方向截面尺寸的1/20,對圓柱截面,不宜大於縱向鋼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長的1/20。
2
對於框架中間層中間節點、中間層端節點、頂層中間節點以及頂層端節點,梁、柱縱向鋼筋在節點部位的錨固和搭接,應符合圖11.6.7的相關構造規定。圖中llE按本規范第11.1.7條規定取用,labE按下式取用:labE=ζaElab (11.6.7)
式中:ζaE——縱向受拉鋼筋錨固長度修正系數,按第11.1.7條規定取用。
B. 梁受拉時鋼筋在端支座的彎錨怎麼錨.!
在主梁與次梁之間,鋼筋的錨固(彎錨)長度應根據鋼筋類型確定:下部縱筋需直線錨固,帶肋鋼筋錨固長度為12d,光圓鋼筋為15d。上部縱筋則需滿足La或設計鉸接≧0.35Lab,或充分利用鋼筋受拉強度時≧0.6Lab的原則。
在梁受拉鋼筋端支座彎錨時,其彎錨直段應≥0.4laE,彎鉤段長度為15d,並應進入邊柱的「豎向錨固帶」。該帶的寬度為柱中線過5d至柱縱筋內側之間的距離。受力縱筋在端支座的錨固不應全走保護層,當水平段走混凝土保護層時,彎鉤段應在盡端角筋內側「扎入」鋼筋混凝土內。
抗震框架梁往中柱支座直通錨固時,縱筋應過中線+5d且≥Lae。梁受拉縱筋受力彎鉤長度為15d,柱偏拉縱筋彎鉤、鋼筋構造彎鉤為12d。牆身第一根豎向鋼筋、板第一根鋼筋距離最近構件內相平行鋼筋為牆身豎向鋼筋與板筋分布間距1/2。當兩構件配筋「重疊」時,不重復設置且取大者。
節點內鋼筋錨固不應平行接觸。變截面柱牆插筋錨固為1.5Lae,牆上柱縱筋錨固為1.6Lae。上柱比下柱多出的鋼筋錨固為1.2Lae,下柱比上柱多出的鋼筋錨固同樣為1.2Lae。當上柱直徑大於下柱時,應將下層柱的連接位置移到柱的上端,上柱連接位置下移。
頂層邊角柱外側鋼筋全部伸入梁板內,長度為梁底以上1.5Lae。頂層中柱可採用12D,當直錨長度大於錨固長度時可採取直錨。暗柱和牆頂層錨固為Lae(自板底)。框支柱部分縱筋延伸到上層剪力牆樓板頂,能通則通,彎錨部分伸入梁或板內Lae。
牆水平筋伸入端柱的長度取定:當滿足直錨時為LAE,當不能滿足直錨時為伸至端柱對邊加彎折15D,平直段長度須≥0.4LAE。剪力牆水平筋應伸至牆端,向內水平面彎折。轉角剪力牆外側水平筋應連續通過。
樓層框架梁鋼筋端支座採用直錨時,長度需≥Lae且≥0.5支座寬+5D。採用彎錨時,鋼筋需伸至柱縱筋內側+15D彎折,平直段長度須≥0.4Lae。框架梁中間支座伸入支座內需≥Lae且≥0.5支座寬+5D。
樓層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Lae,屋面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1.6Lae。屋面框架樑上部鋼筋在端支座的彎折長度為:1)伸到梁底;2)1.7Lae;3)1.7Lae+20D(樑上部縱筋配筋>1.2%)。
井字梁、次梁和純懸挑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12D,當為光面鋼筋時,直錨長度為15D。弧形次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為Lae。純懸挑梁、井字梁和次樑上部鋼筋以及連梁端部為小牆肢時的上下鋼筋取值同樓層框架梁。
連梁滿足直錨時伸入牆內的長度為Lae且≥600。斜向交叉暗撐及斜向交叉構造鋼筋錨入牆內為LAE。側面構造筋的錨固長度和搭接長度均為15D,當梁側面為抗扭腰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梁下部鋼筋。梁架立鋼筋的搭接長度為150。
基礎梁外伸時鋼筋彎折長度為12D,無外伸時為梁高1/2,多出部分鋼筋彎折長度為15D。高低基礎梁低跨鋼筋伸入高跨內Lae。基礎梁底部負彎矩鋼筋自柱中心線向跨內延伸的長度為跨度/3且≥1.2LA+梁高+0.5柱寬。
基礎次梁無外伸時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基礎主梁)內為≥12D且≥支座寬1/2。基礎次梁下部鋼筋≥LA,外伸時上下部鋼筋彎折12D。板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內為LA,底筋伸入支座內≥5D且到支座中心線。
梁板式筏形基礎底板上部鋼筋和中部鋼筋≥12D且到梁中心線,下部鋼筋伸到梁箍筋內側+彎折15D。筏板外伸時上下鋼筋彎折12D,U型封邊筋長度:筏板厚-2*保護層+2*12D。交錯封邊縱筋彎折長度:板厚1/2-保護層+75。
梁腋下部斜縱筋為伸入支座梁下部縱筋根數-1且不少於2根,錨入梁內為LAE。柱樑相互關聯結構工程中需要計算鋼筋量,柱鋼筋計算和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