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永昌鋼鐵公司今年補發工資嗎
聽說是不發工資,但不敢確定,你可以再問問隱藏鋼鐵公司的。領導人員
『貳』 鋼城集團要垮了,工資拖欠三個月不發工資,那是領導指揮有方,到頭來
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專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屬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叄』 一個月也就幾千元工資拖欠民工工資太不道德
我認為一個月也就幾千元工資,拖欠民工工資不太道德。若還在沒有說明原因的情況下還拖欠民工工資,就更加不道德了。可以說明情況,我認為民工工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肆』 永昌鋼鐵拖欠多少工資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回公司拖答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伍』 有誰對安寧永昌鋼鐵廠熟悉么,具體介紹下工資待遇等,謝謝!
先弄清楚對方為什麼要找你?
公司真實合法么,招聘信息真實可靠么?
你有多內少經驗,學歷,職稱,資歷容?需要你去做什麼職位,有什麼要求?
什麼都不說,直接上來問待遇,我們也不懂得讀心術。
按人口比例來說,除非你賭上小概率事件:
內部人士要出現在知道,還要看到你的問題,還要願意透露情況,
算一下有多少機會給你遇到?
待遇問題,按某位網友的建議,打電話問對方的人事,
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最清楚,有解釋的責任,說的也最准確。
其他人的說法都不可信,員工也未必完全清楚。
成熟的公司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很多內容。
與錢直接有關的,比如:工資,獎金,補貼(餐補,交通費,打的費,手機費,能不能報銷),社保(幾險幾金),年終,分紅,股權。
與工作條件有關的,比如:公司位置,上下班時間,班車有無,加班頻率,出差頻率,等等等等。
此外,如果你不是初入職場,更應該關心前景,比如公司的發展方向,你的提升空間。
『陸』 拖欠9000工資一直找借口
拖欠9000工資一直找借口不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依法解決問題。
內《勞動合同法》第二條容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因此,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應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