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鋼結構工程需要什麼資質
根據「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商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項目承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是,建築項目總承包商的建設必須由總承包商完成。
那麼,如果建設項目的主體結構是鋼結構,而總承包企業沒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以下簡稱「鋼結構資質」),應該怎麼辦?如果將鋼結構成分包給有鋼結構資質的企業是否與建築法的規定相沖突?隨著鋼結構建築的實施,主管部門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中,總承包商將房屋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是屬於違法分包,但是除鋼結構工程外。本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對於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築工程,如果施工總承包商不具備鋼結構資質,鋼結構的主體結構可以分包給具有鋼結構資質的單位。但是,實際上,上述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建設項目的主體結構是建設中最重要的部分。作為施工單位(發包方),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將以鋼結構為主體的項目承包給不具備鋼結構資質的公司,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發包商會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具有建築工程總承包資質的同時,還需要具備鋼結構資質。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承包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築工程目,鋼結構資質是很重要的,但僅具備鋼結構資質,不能承包整體建設項目。因此,2014年4月和2015年12月,住房和建設部先後啟動了兩個鋼結構企業(首批15家企業和第二批27家企業)開展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試點。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業務承包范圍僅限於鋼結構的主體部分,試點有效期為3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此類試點的目的之一是探討和解決鋼結構專業承包企業承包的時候市場承包與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問題。到今年年底,第二批試點將到期,屆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根據試點結果對建設項目的總承包資質和鋼結構資質進行一定的修改。但是,無論如何修改,建築企業都要適應建築業的發展趨勢,努力從傳統的建築企業轉型。
㈡ 鋼結構生產設備廠家
鋼結構生產設備廠家選擇如下:
1、觀察鋼結構泳池生產廠家的生產設備:良好的設備是鋼結構泳池生產廠家所要的基本要素。一些大型鋼結構泳池生產設備,其生產效率快,交工時間短,質量穩定。而一些小型鋼結構泳池生產廠家由於資金有限,不僅生產周期長,且產品品質也難以保證。
2、鋼結構生產設備廠家產品的設計理念,有些鋼結構泳池注重安全,有些鋼結構泳池注重環保,有些鋼結構泳池注重實用,有些鋼結構泳池主要就是拼價格,有些鋼結構泳池注重的是穩定的配件……根據理念選擇自己需要的,有那麼幾點能打動你,就已經非常合適了。
鋼結構廠房資質要求
假如沒有什麼特殊結構形式,選擇鋼結構廠家只要二級資質即可!首先看看廠房設計要求,鋼結構特級,假如企業資格只是鋼結構,還必須要在土建設施體證書!
凈資產凈值3,000萬元以上,廠房面積不少於30000平方米,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築師不得少於8人;擁有10年以上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驗,擁有備構建運作相應專業高標准稱謂;結構、機械、鏈接等高級以及特級以上職工的工作人員不低於20人;而且特殊人證書齊全。
㈢ 做鋼結構需要什麼資質
從事鋼結構工程需要相應的資質,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級最低。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包括網架、輕型鋼結構工程)的製作與安裝。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總重量1200噸及以下、單體建築面積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鋼結構工程(包括輕型鋼結構工程)和邊長80米及以下、總重量350噸及以下、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網架工程的製作與安裝。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總重量600噸及以下、單體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鋼結構工程泡括輕型鋼結構工程)和邊長24米及以下、總重量120噸及以下、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網架工程的製作與安裝。
㈣ 承接90000平米鋼結構廠房需要什麼資質
現僅知建築面積9000m2,沒有明確廠房的高度和跨度;則建築工程施工三級及三級以上總承包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三級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均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鋼結構(廠房)屬於主體結構工程。《建築法》明確,建築工程施工(土建)壹級資質承接工程後,不允許將主體結構的施工總包後再進行專業分包。
《建築法》摘錄: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