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機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指工人操作機器設備和調整儀器儀表時必須遵守的規章和程序。
1、作業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勞動防護用品。
2、應在設備停轉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和檢修。如果在發動機運轉中進行保修時,一定要有兩人在現場合作(一個人坐在駕駛室內,一個人進行保修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用手接觸運轉部件。
3、保修前設備應停在結實而平坦的地面上,放下鏟斗、鏟臂、鑽架等,拉上停車制動器,必要時在車輪前後墊三角楔。
4、禁止明火靠近電池;禁止用金屬物敲打電池;在處理燃油或機油時禁止煙火。
5、發動機起動中,禁止檢查風扇皮帶或進行任何種類的保養﹔在對運轉中的部件或其近旁進行保養之前應將發動機停轉。
6、在冷卻水尚未降溫前,不得取下散熱器蓋,在取下散熱器蓋前,首先應釋內部壓力。
7、液壓油箱加油、排油,拆卸油管或其它有關保養時,首先應釋放液壓管路內部壓力。
8、在進行研磨、焊接時,應特別注意附近的人員;在揮動大鐵錘前,必須檢查錘柄的牢固性;揮動時,附近不得有人。
9、一般情況下應將動臂放下,如檢修需要,動臂處於舉升狀態時,一定要支撐穩固,嚴格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
10、在設備下邊工作時,應在駕駛室內掛一塊警告牌,必要時在設備周圍亦放置同樣的警告牌。
11、在設備頂部工作,應保持平衡,防止趴落,事前應做好安排,防止因失誤開動發動機或移動設備。
12、在拆卸履帶時,禁止將手指伸到履帶蹄鐵中間,在拆卸輪胎時,應將設備頂高,並墊上楔木保護,防止設備下降。
13、在拆裝發動機及其總成時,應選用適宜的起重設備﹔在起吊及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吊件搖晃,不得站在吊運件下操作。
14、裝配總成時,應採用正確的操作方法。
15、在使用電焊、風焊、鑽床、砂輪機、手持電動工具等工具時,應遵循其相關安全操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