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內容之一,共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標准。一級資質可承攬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1)鋼結構高度100米以下;(2)鋼結構單跨跨度36米以下;(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閉禪跨跨度75米以下;(4)單體鋼結構工升並程鋼結構總重量6000噸以下;(5)單體建築面積35000平方米以下。三級資質可吵態跡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1)鋼結構高度60米以下;(2)鋼結構單跨跨度30米以下;(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3米以下;(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3000噸以下;(5)單體建築面積15000平方米以下。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