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鋼結構施工方案、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交底提要:鋼結構零部件的製作
工藝流程:材料入庫檢驗——放樣——號料——切割制孔——組裝——埋弧——矯正——工裝——焊接——打磨除銹——塗刷——檢驗出庫。
交底內容:
1、鋼結構製作首先進行放樣、下料和切割,在放樣和下料時應根據工藝要求預留製作和安裝時的焊縫收縮餘量及切割、刨邊和銑平等加工餘量。在各類原材料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切割,氣割前應將鋼材切割區域表面的鐵銹、污物等清除干凈,氣割後應清除熔渣和飛濺物;
2、矯正後的鋼材表面,不應有明顯的凹面或損傷,劃痕深度不得大於0.5mm。氣割或機械剪切的零件,需要進行邊緣加工時,其刨削量不應小於2.0mm;
3、在制孔時,栓孔的精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規范規定,當栓孔的允許偏差超過規范規定時,不得採用剛塊填塞,可採用與母材材質相匹配的焊條補焊後重新制孔;在組裝前,零部件應經檢查合格,連接接觸面和沿焊縫邊緣每邊30~50mm范圍內的鐵銹、毛刺、污垢、冰雪等應清楚干凈,板材、型材的拼接,應在組裝前進行;構件的組裝應在部件組裝、焊接矯正後進行,組裝順序應根據結構型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順序等因素確定。採用夾具組裝時,拆除夾具時不得損傷母材;對殘留的焊疤應修磨平整,頂緊接觸面應有75%以上的面積緊貼;
4、在進行焊接時,施工單位對其首次採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後熱處理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並應根據評定報告確定焊接工藝;焊接時,不得使用葯皮脫落或焊芯生銹的焊條和受潮結塊的焊劑及已熔燒過的焊殼。焊絲、焊釘在使用前清除油污、鐵銹,焊接時,焊工應遵守焊接工藝,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焊角轉角處宜連續繞角施焊。焊角出現裂紋時,焊工不得擅自處理,應查清原因,定出修補工藝後方可處理。焊縫同一部位的翻修次數不宜超過兩次。焊接完畢,焊工應清理焊縫表面的熔渣及兩側的飛濺物,檢查焊縫外觀質量,檢查合格後應在工藝規定的焊縫及部位打上焊工鋼印;
5、採用砂輪打磨處理摩擦面時,打磨范圍不應小於螺栓孔徑的4倍,打磨方向應於構件受力方向垂直,經處理的摩擦面,出廠前應按批作抗滑移系數試驗,在運輸過程中試件摩擦面不得損傷,處理好的摩擦面不得有飛邊、毛刺、焊疤或污損等;
6、鋼結構在塗裝前應進行除銹,塗裝應均勻,無明顯起皺、流掛,附著應良好,塗裝完畢後,應在構件上標注構件的原編號,大型構件應標明重量、中心位置和定位標記。
7、塗裝前鋼材表面應進行除銹處理,經化學除銹的剛才表面應露出金屬光澤,處理後的鋼材表面應無焊渣、焊疤、灰塵、油污、水和毛刺等,不得有誤塗、漏塗,塗層應無蛻落和返銹。
8、塗刷應均勻,無明顯皺皮、流墜、氣泡,附著良好,分色線清楚、整齊。
9、質量要求:
A、原材料及成品進場
1)鋼材
a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並依據設計要求按厚度進行見證取樣進行力學性能的復檢。
b鋼材的厚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要求。
c鋼材的表面外觀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表面的銹蝕,麻點或劃痕等缺陷的深度不得大於該鋼材厚度負允許偏差值的1/2;鋼材端邊或斷口處不應有分屈,夾渣等缺陷。
2)焊接材料
a焊接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有齊全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及檢驗報告。
b焊條外觀不應有葯皮脫落,焊芯生銹等缺陷;焊劑不應受潮結塊。
3)連接用緊固標准件
a鋼結構連接用高強度六角頭螺栓連接副、普通螺栓、鉚釘、自改釘、拉鉚釘錨栓等緊固標准件及螺母、墊圈等標准配件,其品種,規格,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高強度螺栓出廠時應分別隨箱帶有扭矩系數和緊固軸力的檢驗報告。
b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還應按規范規定檢驗其扭矩系數;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應按包裝箱配套供貸,包裝箱上應標明批號,規格,數量及生產日期,且外觀表面塗油保護,不應出現生銹和污染贓物,螺紋不應損傷。
4)金屬壓型板
a壓型板製造所採用的原材料性能應符合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有隨批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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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鋼結構構件的下料應注意哪些方面
很多建築或者廠房都用到了鋼結構 放樣和號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需要放樣的工件應根據批準的施工詳圖放出足尺節點大樣; 二、放樣和號料應預留收縮量(包括現場焊接收縮量)及切割、銑端等需要的加工餘量,高層鋼框架柱尚應預留彈性壓縮量。 號料和切割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受力構件和需要彎曲的構件,在號料時應按工藝規定的方向取料,彎曲件的外側不應有沖樣點和傷痕缺陷; 二、號料應有利於切割和保證零件質量; 三、寬翼緣型鋼等的下料,宜採用鋸切 邊緣加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需邊緣加工的零件,宜採用精密切割來代替機械加工; 二、焊接坡口加工宜採用自動切割、半自動切割、坡口機、刨邊等方法進行; 三、坡口加工時,應用樣板控制坡口角度和各部分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