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街不走人行道橫穿公路隨意翻越護欄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罰款20-200元之間不等,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2. 翻越護欄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道設施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對違法人處以罰款五元的處罰。還應當現場組織違法者觀看警示教育片,學習相關法律規定。對不聽勸阻、甚至阻礙交警執法的,警方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從法律上講,翻越護欄是違反道路安全法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3. 對於翻越欄桿過馬路的人你有什麼看法
過馬路闖紅燈或翻越圍欄有可能危及個人生命,對司機來講對於突然有人躍欄桿要躲閃開這個人,還要照顧到周圍車輛,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比如刮蹭,追尾之類的。
4. 2020年翻越護欄是違法行為嗎
2020年8月婦男。這種行為是不是違法行為,具體要看你是放在哪裡的婦男。然後翻的婦男又造成了什麼樣的結果?
5. 怎麼看待翻越路中間欄桿的人
對於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與行人,我的看法就是應該從重從快的進行處罰,否則就沒有辦法彰顯交通法的威嚴也不能夠對那些違反交通的人起到威懾的作用。究竟有什麼急事要跨越路中間的欄桿呢?這些人的素質是不是太過低下了?很多人都會說可能是有很著急的事情再著急會有自己的生命重要嗎?如果一旦在跨越欄桿的時候,被來往的車輛沖撞了,造成了生命的危險或者給來往的車輛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又應該由誰來負責呢?
我認為交通法應該在重新制定的時候應該充分的考慮到對行人的處罰規定,也不要總是把行人列為弱勢群體。如果一旦有因行人觸犯交通規則而產生的交通事故,那麼機動車一方就不應該負任何的責任,責任應該由行人全部擔責這樣才對機動車駕駛人公平一些,並且也能夠有效的阻止行人的一些違反交通規則的事情發生。
6. 經常看到有人違規翻護欄,如何提高市民的素質
治理『城市病』要敢於出『重拳』。」「法規制定得好,更要有『真』『嚴』『硬』的措施確保落實到位。」從昨天召開的《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宣傳貫徹推動會上獲悉,我市相關職能部門將推出有力舉措,共同推動這一涉及城市文明發展的重要法規落地落實。
「緊抓『關鍵少數』,緊抓普法責任制,緊抓全域覆蓋。」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說,將在天津市領導幹部網上學法用法考試中增加條例相關內容,發揮國家工作人員的表率和示範作用。將條例宣傳納入2019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融入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和糾紛調解過程中,推動條例宣傳向基層延伸,形成全民共識共守的良好態勢。此外,還將升級改造市級執法監督平台,增設條例相關行政執法案件歸類和統計功能,為強化執法監督、改進執法機制、破解執法難題提供大數據支撐。
市城市管理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修訂行業文明行為規范,在辦公場所和服務區域設置文明行為規范宣傳欄;在公園等窗口單位開展亂丟垃圾、攀折花木、違規野泳等不文明行為勸阻活動;依託城市管理巡查檢查、垃圾分類進社區等工作做好互動宣傳。
群眾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創造者。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獲得者栗岩奇說:「作為市民代表,我與1600萬天津人一道,對家鄉的文明城市建設,既滿懷希望和企盼,又深刻認識到自己肩負的責任。讓我們每個人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懂規矩、知禮儀,以城市主人翁的擔當精神,塑造最美城市形象。」
7. 翻越馬路護欄會留案底嗎 時間是凌晨 翻得時候周圍沒人 會不會攝像頭拍到 然後處罰
單純翻越馬路護欄是不會留案底的,除非造成嚴重影響。如果是特別路段,被攝像頭捕捉到,也不會被處罰你什麼。但是也不能因為不會有處罰以後照樣去翻越,這樣是不可取的,要做個文明的人。
8. 行人翻護欄過馬路被計程車碾壓,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行人翻護欄過馬路被計程車碾壓,這種事也是有的時候會在路上見到一些行人經常干,而他們之所以翻護欄過馬路,為的就是圖方便,不願意繞遠路走,地下通道或者是天橋,因為現在很多馬路只有在街口或者是街角處才會設立通道,而尤其是在大城市,一級公路非常寬,所以中間就必須設防護欄,這就導致行人想要到馬路對面的話,可能就需要繞一個大圈,而有的人就是為了圖方便才會想著翻護欄過去,但這樣最容易造成車禍的發生,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覺得還是應該嚴厲監管一下交通制度,對一些易發生車禍的地方安裝監控攝像頭,並對違章行人以及司機實行通報,或者是批評處理。
同時也應該多設立一些安全通道,確實,現在很多地下通道或者是天橋設立的都比較遠,對步行出行的人來說確實很不方便,這時候就應該積極反饋,當群眾的意見匯集到一起的時候反饋給政府,那麼必然會解決方案出現,所以也應該大膽的提出來,但總的來說還是需要每個人共同努力才行。
9. 行人翻護欄有什麼危害
行人翻護欄會危害自己,危害社會,還要承擔法律後果。
1、危害自己
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交通安全隔離設施是為實現人車分道、車車分道而設置的物理設施。隔離車道內行駛的車輛駕駛人有當然的認知性,即可以推斷本車道內沒有人員翻越橫穿,當行人跨越隔離設施過街時,在隔離的車道內會與機動車出現沖突而發生事故,釀成悲劇。
2、危害社會
在機動車正常行駛時,本來機動車可以加快速度行駛,可因為行人翻越護欄,迫使機動車速度不得不降下來,同時也會造成駕駛人緊急剎車導致車輛碰撞、刮擦事故發生,製造交通混亂、擁堵。
3、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翻護欄過街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在馬路上通行的正確方法:
1、通過有行人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行人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應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橫過車行道時,不要圖方便,走「捷徑」,必須走人行橫道、不得斜穿馬路;過馬路要看清來往車輛,從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內通行。
3、沒有人行橫道時,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4、不準穿越、翻越交通護欄,不準站在車行道上或者逆向招呼計程車;不準在道路上打鬧、坐卧、停留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乘坐機動車上、下車時,乘車人必須從右側上下車、不準從車前橫穿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