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地基坑臨邊防護欄桿的規范及標准規定你了解多少
開挖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規定:防護欄桿高度不應低於1.2m;防護欄桿應由橫桿及立桿組成。橫桿應設2~3道,下桿離地高度宜為0.3 m~0.6m,上桿離地高度宜為1.2 m~1.5m;立桿間距不宜大於2.0m,立桿離坡邊距離宜大於0.5m;防護欄桿宜加掛密目安全網和擋腳板。安全網應自上而下封閉設置;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擋腳板下沿離地高度不應大於10mm;防護欄桿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1.基坑開挖深度達到2m及以上時,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桿。欄桿高度不宜低於1.2m,立桿之間不宜大於2m。基坑護欄有很多種,一般使用比較醒目的紅白和黑黃顏色。
基坑臨邊防護作用:1.使工地更加整潔美觀、文明安全。2.預防過往機動車輛靠太近基坑邊緣而造成塌方。3.防止工人不小心掉入基坑。防止雜物掉入基坑,從而對基坑內作業人員造成傷害。基坑臨邊防護欄桿高度和設施:1.基坑臨邊防護採用30×30mm方鋼製作,立柱採用50×50mm方鋼,底座使用膨脹螺栓與地面固定牢靠。2.防護欄桿立桿高度1200mm,欄桿高度1200mm,標准長度2000mm每檔,刷紅白或者黑黃警示漆並在中間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語牌,底部設200mm高紅白或黑黃相間擋腳板。3.基坑排水措施: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溝,採取有組織排水。4.基坑周邊設置夜間警示燈。5.護欄外側還可以懸掛13號提示牌,內側懸掛14號提示牌。
❷ 防護欄桿立桿間距不應小於2m對錯
防護欄桿立桿間距不應小於2m錯的,不應大於2m。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立桿間距不應大於2m。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臨邊防護欄桿間距是多少米擴展閱讀: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肢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❸ 臨邊防護規范
臨邊防護規范有以下幾點:
1、基坑臨邊防護採用鋼管搭設,採用雙道護欄形式(下道護欄離地高度0.5米,上道護欄離地高度1.1米),立桿打入地面50至70厘米深,立桿露出地面高度1.2米,立桿按2米間距設置,立桿與基坑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0.5米;
2、鋼管表面塗刷黃黑相間防銹漆以示警戒,防護內側滿掛密目安全網,防護外側設置20厘米高踢腳板,並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識牌;
3、基坑排水措施: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水溝,採取有組織排水;
4、採用鋼管搭設全封閉防護欄桿形式;
5、立桿打入地面50至70厘米深,立桿與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0.5米;
6、水平鋼管採用雙道護欄形式(下道護欄離地高度0.5米,上道護欄離地高度1.1米),立桿鋼管按2m間距設置;
7、鋼管及踢腳板表面全部塗刷黃黑相間油漆以示警戒,欄桿警示色油漆尺寸見圖示(臨邊洞口防護欄桿、安全圍擋、腳手架剪刀撐等鋼管表面警示色油漆尺寸均應符合此標准);
8、基坑排水措施是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水溝,採取有組織排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應當與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按照安全風險管控要求,進行產業規劃和空間布局,並對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
❹ 基坑臨邊防護欄桿的規定
法律分析:基坑施工臨邊防護欄桿距離基坑邊口不應小於0.5m。
1 基坑施工臨邊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0m的,還必須在欄桿式防護基礎上加設密目安全網防護。
2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一般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m;立桿間距不宜大於2.0m。
3 欄桿柱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0,5m,可採用鋼管直接打入地面0.5~0.7m深。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或上口有鋼筋混凝土冠梁(壓頂)時,欄桿柱的鋼管可打在板樁或冠梁(壓頂)外側。
4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上、下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及強度應經受1000N外力;若可能有車輛或物體碰撞,則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欄桿柱的間距及埋置深度等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❺ 臨邊防護欄桿的規定
法律分析:1.防護欄桿高度不低於1.2mm;
2.防護欄桿應由橫桿及立桿組成。
3.防護欄宜加掛密目安全網和擋腳板。
4.防護欄桿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法律依據:《JGJ180-2009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范》 開挖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基坑護欄安裝方便,可重復使用。?開挖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規定:1、防護欄桿高度不應低於1.2m;2、防護欄桿應由橫桿及立桿組成。橫桿應設2~3道,下桿離地高度宜為0.3?m~0.6m,上桿離地高度宜為1.2m~1.5m;立桿間距不宜大於2.0m,立桿離坡邊距離宜大於0.5m;3、防護欄桿宜加掛密目安全網和擋腳板。安全網應自上而下封閉設置;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擋腳板下沿離地高度不應大於10mm;4、防護欄桿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5、基坑內應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梯道應設置扶手欄桿,梯道的寬度不應小於1m,梯道搭設應符合規范要求。
❻ 設置基坑臨邊防護欄桿時,欄桿距離應為多少mm
基坑施工臨邊防護欄桿距離基坑邊口不能小於50cm
深度超過2m的基坑四周必須設置臨邊防護欄,用密目式安全封閉。臨邊防護欄離開基坑邊水平距離不小於0.5m。欄桿立管埋深不小於0.7m。夜間設紅燈示警。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採用鋼管並打入地面不小於0.7m。鋼管離坑邊的距離不應陵唯小於0.5m。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當欄桿所處位置可能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情況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防護欄桿必須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應連續設置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
擋腳板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基坑施工臨邊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0m的,還必須在欄桿尺大培式防護基礎上加設密目安全網防護。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一般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m;立桿間距不宜大於2.0m。
欄桿柱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0,5m,可採用鋼管直接打入地面0.5~0.7m深。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或上仿岩口有鋼筋混凝土冠梁(壓頂)時,欄桿柱的鋼管可打在板樁或冠梁(壓頂)外側。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上、下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及強度應經受1000N外力;若可能有車輛或物體碰撞,則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欄桿柱的間距及埋置深度等措施。
❼ 臨邊防護欄桿安全標准一般多少米
不能低於1.2米。
臨邊防護欄桿不能低於1.2米,長度超過兩米必須加設立柱。所以上桿要看具攜兆體情況而定,但是離地距離不能低於1.2米,長度不辯團租能超過2米。
臨邊防護應用范圍是,為保證施工作業活動、行人安全,凡是施工作業平台、行人通道,無論是高於地面或或襪低於地面,其所在的基坑周邊、結構周邊等必須設置防護欄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