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擅自拆除市政護欄設施該如何處罰
《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② 破壞公路護欄設施的處罰規定
法律分析:擅自拆除交通護欄會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受到200-2000元的嚴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③ 政府封的圍擋個人拆除怎麼處罰
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責令其立刻將拆除的護欄恢復原狀。
④ 陽台護欄拆除違法嗎
法律分析:我國的相關規定,落地窗或者飄窗都必須要安裝護欄,否則是不能安全驗收的,這個情況建議及時跟物業了解相關情況,與物業協商過後,同意拆除的,是不犯法的。如果不同意拆除,強硬拆除是違法的,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⑤ 私拆交通護欄會被拘嗎
近日,武昌區交通大隊民警唐晟、王鈞巡查發現,武昌區惠民路的一處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離護欄多次被人擅自拆開,不少騎著電動車的市民為了方便,從缺口處穿行,甚至還有行人從缺口橫穿馬路,十分危險。武昌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在修復之後,第二天又會被人打開。
3月9日,民警將柯某傳喚至武昌區交通大隊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詢問。柯某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據柯某交代,他在惠民路的一餐館工作,近期生意不好,認為是隔離護欄讓人通行不便,影響了餐館生意,就打起了拆除隔離護欄的歪腦筋。他想,隔離護欄拆除了,就會有人貪圖方便,從缺口過馬路來店裡吃飯,並且顧客可從缺口將車停在店門口的人行道上。
3月9日,柯某因故意移動交通設施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罰款13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