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鋼梯規范要求
出屋面鋼爬梯距樓面留2200mm即可。
鋼梯規范圖集02(03)J401中第26頁THc-60裡面有規定,室外地坪往上2200的高度是指地坪到第一步踏步的高度,是為了防止攀爬尤其是小孩子攀爬。其他要求如下:
1、鋼直梯應採用性能不低於Q235—A.F的鋼材。
2、梯梁應採用不小於50×50×5角鋼或60×8扁鋼。
3、踏棍宜採用不小於φ20 mm的圓鋼,間距宜為300mm等距離分布。
4、支撐應採用角鋼、鋼板或鋼板組焊成T型鋼製作,埋設或焊接時必須牢固可靠。
5、無基礎的鋼直梯,至少焊兩對支撐,支撐豎向間距,不宜大於3000mm,下端的踏棍距基準面距離不宜大於450mm。
安全爬梯特點:
1、功能多。根據具體的施工要求能組成多種尺寸和荷載的單排、雙排腳手架、支撐架、支撐柱及物料提升架等多種功能的施工裝備。
2、承載力強。沖壓銷庫具有可靠的軸向抗剪力,橫桿與立桿接觸面大,整體穩定強度比碗扣式腳手架提高20%左右。
3、安全可靠。採用獨立插銷穿插自鎖機構。
4、安裝簡單。安裝時只需將橫桿香蕉插頭對准銷庫位置,然後用手將插銷插入銷庫內,再用手錘敲擊插銷頂部,使橫桿插頭與立桿緊密結合。
5、綜合效益好。構件系列標准化,便於運輸和管理,無零散易丟失構件,損耗低,後期投入少。
使用說明:
安全爬梯腳手架主要由立桿、橫桿、斜桿、橫撐、頂桿、底座、可調U托、腳踏板、梯子、踢腳板及其他配套構件組成。各部件安裝使用方法如下:
1. 可調底座插於立桿底部,用作支承系統的水平,高度垂直調節及擴大承壓面,傳力給基礎,由螺桿及底板焊接而成,可調底座不可調得太高,以免從立桿中脫出造成安全事故。
2. 立桿是承受垂直方向載荷的主要構件。在立桿的管件上每隔495的距離焊有一排銷扣,用來安裝橫桿、橫撐、或斜桿。插銷直接焊接在立桿頂部,確保無丟失。
3. 橫桿是框架水平承力構件。它通過銷庫與立桿連接,由於銷庫帶有鍥鐵,使兩者的連接具有極好的力學強度和極高的自鎖性能。
4. 橫撐是框架水平承力及用來安放梯子和腳踏板構件。它通過銷庫與立桿連接。
5. 梯子安放在橫撐上,用於施工人員上下的通道。
6. 腳踏板是安放在橫撐上,用於施工通道,操作平台的橋板。
7. 斜桿是用於加強整個框架的構件。它是由特製的斜接頭連接在立桿的銷扣上。
8.為保證施工人員安全,立桿上每隔495需安裝橫桿,梯子兩邊均安放扶手,另外安全爬梯的斜桿也要四面安放,以加強整架的穩定性。
9.安全爬梯每隔1.5米安放一張帶踏步Z字形樓梯,每隔4-5米需安置扣牆件,最大搭設高度為100米。
『貳』 求鋼制直爬梯標准圖
給你兩份國家標准,一份是83年的,doc格式,另一份是1999年的,pdf格式。但我無法貼圖。如果要圖,可以按這個標准號到網上搜索一下,肯定可以找到!
因為太長了,83年的標准只給了個標准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UDC 729.391
:691.714
固 定 式 鋼 直 梯 GB 4053.1—83
Fixed steel vertical ladder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s 17888.4-1999
前理緒
「1
本標 准 在 技術內容方面是等效採用ISO/DIS1 4122-4:1996制定的,與ISO/DIS1 4122-4的主要差
別有以下三點:
1. 取 消 了ISO/DIS 14122-4的引言,因為該引言只是對歐盟而言的。
2. 在 IS O/DIS1 4122-4中所引用的歐洲標准或標准草案,凡有相應國家標准或正在制定相應國家
標準的都改為引用相應的國家標准了,對無相應國家標准或尚未著手制定相應國家標準的只保留了正
文中真正用到的EN 353-1,其餘正文中未提到的均未列人.
本 標 准 是《進人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系列標準的第4部分。該系列標准共由四個標准構成,
其餘三個標准分別是:
第 1 部 分:進人兩級平面之間的固定設施的選擇.
第 2 部 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第 3 部 分:樓梯、階梯和護欄。
本 標 准 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
本 標 准 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 標 准 由全國機械安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 標 准 負責起草單位:機械科學研究院。參加起草單位:吉林省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中國標准化與
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
本 標 准 主要起草人:馬賢智、石俊偉、肖建民、張銘續、李勤、隔永才、肖維。
GB 17888.4-1999
ISO前言
本 標 准 是由CEN/TC 114第17工作組制定的。是《機械安全進人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
標準的第4部分。該標準的幾個部分是:
第 1 部 分:進人兩級平面之間的固定設施的選擇。
第 2 部 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第 3 部 分:樓梯、階梯和護欄。
第 4 部 分:固定式直梯。
使 用非 金 屬材料(木材、復合材料等)不改變本標準的應用.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應遵守本標準的
全部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機 械 安 全
進入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
第 4 部 分:固定式直梯
GB 17888.4一1999
Sa fet y o f m ac hi ne ry -
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s and instrial plants-
Pa rt 4 :f ix ed l ad de rs
1 范圍
本 標 准 規定了適用於有、無防墜落裝置的單立柱或雙立柱固定式梯子的安全要求和預防措施。本標
准適用於作為進人機器通道的固定式梯子。該梯子可以是:
— 機 器的組成部分;
— 固 定到機器上的;
— 固 定到機器附近的其他構件上的。
對 於 作 為進人機器通道的梯子的選擇,見GB 17888.1 ,
2 引用標准
下 列 標 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
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 22 65.1-1997 機械安全防止上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
GB 1 22 65.3-1997 機械安全避免人體各部位擠壓的最小間距
GB /T 1 5706.1-1995 機械安全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第1部分:基本術語、方法學
GB /T 1 5706.2-1995 機械安全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第2部分:技術原則與規范
GB /T 1 6755-1997 機械安全安全標准起草與表述規則
GB / T 16856-1997 機械安全風險評價的原則
GB 1 78 88.1-1999 機械安全進人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第1部分:進人兩級平面之間
的 固 定 設 施 的 選 擇
GB 1 78 88.2-1999 機械安全進人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GB 1 78 88.3-1999 機械安全進人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第3部分:樓梯、階梯和護欄
GB / T 17889.2-1999 梯子第2部分:要求、試驗和標志
3 定義
本 標 准 中除使用GB/T 15706.1 中的有關定義外,還採用下述定義。本標准中所用的主要定義的例
子如圖1,2,3,4所示。
3.1 固定式直梯fixed ladders
國家質,技術監督局1999-10一18批准2000-10一01實施
Gs 17888.4一1999
固定 式 直梯是一種穩定地進人升高的工作位置的通道。它具有牢固的固定於雙立柱或單立柱上的
踏棍和750^-90。的傾斜角。
3.2雙立柱固定式直梯fixed ladders with two uprights
各 踏 棍 被固定於兩立柱之間的固定式直梯。由兩根立柱承擔載荷(見圖2),
3.3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fixed ladders with one upright
各 踏 棍 被固定於立柱兩側的固定式直梯,只有一根立柱承擔載荷(見圖3)0
3.4 梯段ladder flight
固 定 式 直梯的連續部分:
a) 對 於 無平台梯子,它位於起程面和到達面之間,或
b) 分 別 位於起程面與最近的平台和到達面與最近的平台之間;或
。) 位 於 各休息平台之間(見圖1)0
3.5 固定式直梯的上升高度H climbing height H of a fixed ladders
整 個 梯 子頂部到達面的步行表面和梯子底部起程面的步行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見圖1),
3.6 梯段高度h heighth o fth el adderf light
該 梯 段 的起始平面與末端平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3.7防墜落裝置anti-fallde vices
為 防 止 或減少人由固定式直梯上的墜落風險的技術設施。
常 用 的 防墜落裝置是:
— 安 全護籠;
— 剛 性錨軌上的防墜器。
3.8安全護籠safety cages
用 於 限 制人由梯子上墜落風險的一種組合式框架(見圖2),
3.9 剛性錨軌上防墜器guided type fall arresters on rigid anchorage line (fall arrester)
與 使 用 梯子前每個人都必須配帶的個人防護裝備聯合使用的、固定於梯子上的防護裝備。當使用者
與固定在梯子上的防護裝備聯系起來時,在失去平衡的情況下,該裝備能防止墜落(見圖4),
3.10 到達面arrival level
梯 子 或 中介平台上面的平面,上升到該平面後人可以行走。
3.11起程面departure level
梯 子 或 中介平台下面的平面,人由該平面開始攀登固定式直梯。
3.12中介平台intermediate platform
梯 子 的 使用者通過它可以到達交錯梯段的相鄰梯段的平台(見圖1)0
3.13 休息平台rest platform
裝 備 有 所需保護設施的一塊區域,設計用於使梯子的使用者在攀登上去或下到地面之前可進行休
息。這些休息平台裝備有門,並且尺寸應定得允許採取緊急干預措施(見圖1)e
3.14進入平台access platform
安 排 在 到達面或起程面供人步行用的平台。
3.15活板門trapdoor
一 個 常 閉裝置,它可以打開讓人進人通過平台或通過其他類似的水平結構。
3.16 閉鎖(防闖人保護)lockout (intruder-proof protection)
阻 止 進 人固定式直梯的一種裝置。
GB 17888.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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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888.4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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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固定支架
② 踏棍
③ 梯框
④ 安全護籠垂
直構件
⑤ 籠箍
⑥ 出口部分下
箍
⑦ 夾板
⑧ 踢腳板
⑨ 斜扶手
⑩ 平台踏板
@ 門
⑩ 上箍
A一出口部分
B一安全護籠
圖2 帶安全護籠的固定式直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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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立 柱
。)兩側踏棍等高
② 踏棍③ 防滑下保護裝置④固定點
b) 兩 側 踏 棍 交 錯
圖3 單立柱梯子
GB 17888. 4一1999
① 剛性錨軌
② 防墜器
③ 連接器
④ 立柱
⑤ 踏棍
圖4 剛性錨軌式防墜器
4 安全要求和/或設施
4.1 一般要求
各 元 件 材料的選擇、尺寸和構造模式的確定應滿足本標准安全要求和第5章中規定的各種試驗數
據。
進 人 機 器的設施應在與作為參考機器的同樣安裝條件下標定,如果需要,還要考慮環境的腐蝕現
象、振動對結構的損傷、材料的老化等。
可 能 與 使用者接觸的所有零件都應設計得不會對人產生傷害(如避免尖角、焊接毛刺或粗糙的邊緣
等)。打開或關閉活動部分(門、閉鎖)不應對使用梯子的人或梯子周圍的人們產生進一步危險(例如剪切
或偶然墜落)。
各 種 接 頭、鉸鏈、支座、支撐件和安裝件都應保證裝配得充分牢固和穩定,以保證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使用者的安全。
4.2 固定式直梯的強度
4.2.1 一般要求
梯 子 、平 台和安全護籠(當安裝時)的結構都應能承受以下規定的預期載荷:
4.2.1.1 梯子元件
梯 子 各 元件應滿足GB 17889.2的要求.最大偏移量應不超過30m m(見5.3.1 ).
在 單 立 柱梯子的情況下,用400N 試驗力作扭轉試驗代替橫向彎曲試驗,梯子的偏移應不超過
20 mm(見圖16)。對於踏棍,載荷施加在靠近橫向防滑裝置100 mm長度上。踏棍的殘余偏移量應不超
過踏棍長度的3階(見5.3-2).
4.2.1.2 安全護籠
在 10 00 N 垂直載荷作用下,永久變形不大於50m m,在300N 水平載荷作用下,永久變形不大於
10 mm(見5-2),則該安全護籠被認為滿足要求。
4.2.1.3 裝有防墜器的固定式直梯
在 梯 子 的使用者向下墜落並被防墜器制止的情況下,在剛性錨軌上裝有防墜器的固定式直梯應能
支撐該載荷(見第5章)。
GB 17888.4一1999
4.2.2 連接元件
連 接元 件 如各種接頭、支座、鉸鏈、支撐件和安裝件都應裝配得充分牢固和穩定,以保證在正常使用
條件下使用者的安全(見第5章).
裝 有防 墜 器的固定式直梯,各連接元件應能承受住由防墜器截獲人向下墜落所產生的應力。
4.2.3 平台
見 G B 17888.2。
4.3 防墜落裝置的安裝條件
在 以 下 情況時,梯子應裝有防墜落裝置:
a) 梯 段 的高度在30 00m m以上;
b) 梯 子 的高度等於或小於30 00m m,但起程處有墜落風險。
注 :當 由 梯子的中心到平台(或類似結構)的非保護邊的距離小於30 00m m(見圖7)時,認為存在墜落風險。
4.4 梯子
梯 子 的 主要尺寸應如圖5和圖.6所示。
Gs 17888.4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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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傾斜連接元件
② 門框
圖5 梯子和安全護籠的主要尺寸
350簇A<400
700<B蕊800
GB 17888.4一1999
自剔勤
>200
① 見4.4.1.2
② 見4.4.1. 2和圖Sa
③ 對進入平台和其他面的要求見4.7和圖11
圖 6 單 立 柱 固 定 式 直 梯 的 主 要 尺 寸
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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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子底部的起程面
廠、.驪即
GB 17888.4一1999
4.4.1 踏棍的位置
4.4-1.1 兩踏棍的間距
相鄰 兩 踏 棍的間距應是一致的,並應為250^300m m之間。
4.4-1.2 踏棍和起程面、到達面之間的距離
起 程 面 的步行表面和第1級踏棍間的距離建議採用與相鄰踏棍間的距離相等。對於在不平坦地面
上使用的可移動機械的情況,起程面的步行表面和第1級踏棍之間的距離最大可變為400 mm,
頂 部 踏 棍應定位在到達面的步行表面同一水平。偏差最大為150m m(見圖8a),
① 到達面的步行表面
② 公差
0
一150 mm
a)最上踏棍的位置
① 支承面
一0 了一
「| | | | l e e |J
bl推薦的安裝 b2 僅 供 特 殊 使 用 的 安 裝
b)多邊形踏棍結構
① 無銳邊傷害雙手
c) U形踏棍結構
圖8 踏棍的位置和結構
GB 17BBB.4一1999
4.4.1.3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位置
立 柱 兩 邊的踏棍應在同一水平上或等距離交錯配置(見圖6)0
4.4.1.4 多邊形踏棍位置
多邊 形 踏棍的踩踏深度至少為20m m。多邊形踏棍的踩踏邊只有在特殊使用時才加工成平面(見
圖8b)。
4.4.2 踏棍長度
4.4-2-1 雙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長度
踏 棍 的 長度應在400^600m m之間(見圖5)。但是,在靠近的環境使它們不能使用400m m時,采
用300^400 mm之間的較短長度是允許的.在這種情況下,事先應進行檢查,看是否能找到梯子的有利
位置允許踏棍的長度為400 mm或更長。
4.4.2.2 雙立柱固定式直梯踏棍長度和防墜器用剛性錨軌
防 墜 器 用剛性錨軌和立柱之間踏棍長度至少應為150m m(見圖9),
① 剛性錨軌
② 立柱
③ 踏棍
仁}15o }
圖 9 雙 立 柱 固 定 式 直 梯 的 踏 棍 長 度 和 防 墜 器 的 剛性錨軌
4.4-2.3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
立 柱 和 防滑倒裝置之間踏棍長度應在150-250m m之間,並且立柱的厚度應小於80m m(見
圖6)。
4.4.3 踏棍的橫截面
踏 棍 的 直徑應在25^-35m m之間,多邊形踏棍的踏面的寬度至少應為20m m。踏棍的橫截面應便
於用手抓握。
4.4.4 踏棍表面
踏 棍 表 面應不引起損傷,尤其應注意對雙手的損傷(見圖8c).
踏 棍 表 面應能阻止腳(鞋底)打滑。當由於環境因素(如油等)使打滑風險增加時,需要提供專門防滑
措施。
4.4.5 防滑出裝置
單 立 柱 固定式直梯踏棍的末端應裝有防止由踏棍側向滑出的防護裝置。這些防滑出的防護裝置至
少應有20 mm高(見圖6中的A),
4.4.6 梯子和周圍固定部分之間的距離
梯 子 和 周圍固定部分之間的距離在梯子的前面至少應為650m m,在踏棍的後側面至少應為
200 mm,在有斷續障礙物的情況下,踏棍的後側面至少應為150 mm(見圖5和圖6),
4.5 安全護籠
安 全 護 籠應起始於起程面以上22 00^-30 00m m之間。在安全護籠的下面的進人邊,安全護籠應沒
有妨礙進人梯子的元件。在到達平面,安全護籠應延伸至到達面護欄的高度(見圖5),
籠 箍 內 的安全護籠直徑應在700^-800m m之間(見圖5中D)。由踏棍到安全護籠的距離應為
700^-800 mm之間。
GB 17888.4一1999
在 踏棍 橫 軸線上測量的籠內凈空,即籠的內側面和踏棍之間至少應為700m m,
兩 箍 之 間的距離不應超過15 00m m,籠的兩立桿之間的距離應不超過300m m.各箍應垂直於籠的
立桿安置。安全護籠的各立桿應等距離的固定於箍的裡面。它們的連接元件應無任何可能掛住或損傷
使用者的粗糙表面。
如 果 在 梯子前面和側面的周圍結構(牆、機器部件等)能提供等效墜落防護水平,則護籠就不必要。
4.6 起程面、到達面和平台
起 程 面 和到達面,以及中介平台與橫向平台都應符合GB 17888.2的有關要求。
作 為 在 起程面和到達面以及在中介平台和橫向平台上防止由高處墜落風險的防護裝置的護欄應符
合GB 17888.3的有關要求。
4.6.1 起程面
如 果 起 程面的步行表面相對周圍或不能承受載荷的起程面的周邊(如由玻璃或合成材料構成處)高
出0. 5 m以上,則該起程面應具有護欄或能防止人由高處墜落的設施。
4.61.1 進人平台
如 起 程 面在機器建築物等結構上,不能認為是一個符合GB 17888.2有關要求的平面時,應提供進
人平台。
4.6-1.2 帶安全護籠的固定式直梯
如 果 帶 安全護籠的固定式直梯到升高的起程面的護欄水平距離不大於1.5 m ,該護欄應裝有延長
桿或者護籠結構應向下延伸至護欄(見圖10),
延 長 桿 頭部至少應達到以下要求:
a) 護 籠 和延長桿之間的最短距離應不超過400m m,或
b) 垂 線 與連接延長桿上部與安全護籠的最接近部分的直線構成的角度應等於或大於450;
c) 在 護 欄的扶手高度上延伸部分的寬度至少應為10 00m m,延伸部分上端的寬度至少應等於安
全護籠的直徑。延伸部分的凈空應設計得使其面積不大於0.40 m2,這些空間的水平寬度不應超過
300 mm.
④無延伸桿的護欄,
@由角度大於等於450確定的延伸高度,
⑥由距離小於等於400 mm確定的延伸高度;
④安全護籠的直徑.
圖10 延長桿完善的起程面護欄防護功能
GB 17888.4一1999
4.6.2 到達面
4.6.2.1 進人平台
如 果 到 達面在機器、建築物等結構上,且不能認為是一個符合GB 17888.2對工作平台有關要求
時,應設置進入平台。
4.6.2.2 防止由高處墜落的設施
在 到 達 面的下降邊應提供防止人由高處墜落的適當設施,如護欄。梯子垂軸兩邊護欄的長度至少為
1 500 mm,或者當到達面的邊長小於3 000 mm時,應超過全部邊長。這與這一長度外安裝的某種防墜
落裝置無關。
4.6.3 出人口
4.6.3.1 前面或側面出口
梯 子 可 以從前面或側面出口至到達面。
出 口 的 寬度至少應為600m m,
4.6 .3 .2 r7
為 了 防 止由到達面的出口處墜落,該出口應安裝門。
門 應 符 合下列要求:
a) 該 門 的打開方向不應朝向墜落邊;
b) 該 門 應設計得使其很容易打開;
。) 該 門 應自動關閉,如藉助彈簧或重力效應使其關閉。
d) 該 門 至少應有符合GB 17888.3中有關扶手和橫桿的要求.
4.6.3.3 平台的出口、活板門
由 於 技 術原因需要時,平台可以有一個開口允許進人(或由此出去)到該平台下邊的梯子。該平台的
尺寸至少應等於安全護籠的直徑。
為 了 防 止通過這一開口產生墜落風險,該開口處應裝有活板門或提供帶門的護欄。護欄應符合
GB 17888.3的要求,門應符合本標准4. 7. 3.2的要求。
活 板 門 應設計得:
a) 開 口 至少應等於梯子護籠所需的尺寸(D=700m m,見4.5)0
b) 活 板 門應不能向下打開,應向上或水平方向移動。
c) 門 應 容易打開並且打開操作不應出現任何新的危險。為了保證門的自動關閉.它應不能自身保
持在打開位置。
d) 活 板 門的關閉應是自動的(例如通過彈簧或重力),關閉操作應不妨礙使用者由該開口通過。
e) 該 門 應不產生任何使用者可能觸及的擠壓或剪切點。
4.6.4 安全上下固定式直梯的措施
4.6.4.1 安全上下沒有防墜落裝置的雙立柱梯子(<3 000 mm)的措施
在 兩 立 柱頂端和到達面護欄扶手之間應安裝有斜扶手。(見圖11).
4.6.4.2 安全上下沒有防墜落裝置的單立柱梯子(<3 000 mm)的措施
在 梯 子 的兩邊至到達面護欄的扶手之間應安裝斜扶手,該斜扶手起始於倒數第二級踏棍的位置(見
圖11)。
4.6-4.3 安全上下有墜落防護裝置梯子的措施
這 種 設 施應能使梯子的使用者不解除移動式防墜落裝置就能達到到達面。
4.6.5 平台
4.6.5.1 平台的安裝條件
GB 17888.4 一1999
如 果 固 定式梯子的上升高度H 大於lom ,則該梯子應設有平台。
到 達面 、 起程面分別與最接近的平台之間的梯段或相鄰兩休息平台之間的梯段(見圖3b)、圖3c))
高度h應不大於6 m,
① 到達面的步行表面
② 門
③ 護欄
④ 斜扶手
⑤ 無防墜器的單立柱梯子
⑥ 無防墜器的雙立柱梯子
圖11 在到達面處的斜扶手
4.6.5.2 中介平台
建議 兩 梯 段之間的中介平台的長度至少應為700m m(見圖5),中介平台應符合4.6.1和4.6.2的
要求。
4.6.5.3 休息平台
休 息 平 台的寬度至少應為700m m,位於梯子附近空檔中的休息平台部分應安裝有門和扶手。它們
的尺寸要設計成滿足進行緊急干預的要求。
4.6-5.4 交錯梯段
如 果 需 要,通過機器或周圍環境的安排使兩相繼的梯段可以是相鄰的,而沒有分離的平台(見
圖5)。在這種情況下,下面的梯段應延伸至休息平台以上至少2 200 mm,以為梯子的使用者提供良好
的扶手(見圖12),
GB 17888.4一1999
圖12 中介平台的例子(交錯梯段)
4.7 閉鎖的一般要求
為 了 避 免無資格的人進人,需要在固定式梯子上安裝閉鎖時,可採用以下規定。在通過梯子到達的
地方可能存在的危險見GB/T 16755-1997的附錄A,
閉 鎖 應 設計得不改變安裝閉鎖後的梯子的特徵.當閉鎖關閉時,應不明顯增加梯子自身需要的空
間。當閉鎖打開時,應不妨礙各踏棍的使用和不減小由安全護籠與梯子的其他邊限定的空間.
附 錄 A 指明了可以應用的進人限制措施處的不同高度,在任何情況下,撤離方向應保持暢通。
閉 鎖 的 設計需避免使用時出現諸如碰頭、夾手指等風險。為此,建議不使用繞水平軸線轉動系統。
閉 鎖 應 設計得:
— 由 起程面打開的操作可由操作者站在地面上進行;
— 用 一個動作就能打開。
當 危 險 區包括幾個進出口時,所有的閉鎖都應裝有緊急開啟裝置。
圖 13 和 圖14顯示出了由閉鎖元件給出的保護所被蓋的面積:
- A 類元件預定用於禁止直接靠近梯子;
- B 類元件禁止進入梯子;
- C 類元件禁止通過上述兩種元件所包圍的保護區使用梯子.
閉鎖 有 效 性程度的提高是通過聯合使用元件A,A+B和A+B十C實現的。
GB 17888.4一1999
a)由A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
0 限 制 人 口
圖 1 3
b)由B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由c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
心自 由 出 口
梯子下部閉鎖元件的防護面積
a)由A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
!! 限 制 人 口
圖 1 4
b)由B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c)由C型閉鎖元件防護的面積
個 自由 出 口
梯子上部閉鎖元件的防護面積
GB 17888.4一1999
5 檢驗
第 4 章 中的安全要求和/或設施可以通過測量、檢查、計算和/或試驗檢驗。採用試驗時,應按本章所
述的試驗程序進行。
5.1 雙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試驗
梯 子 的 要素應滿足在GB/T 17889.2中規定的如下試驗:
— 梯 子的強度試驗
— 梯 子的彎曲試驗
— 梯 子的橫向彎曲試驗
— 踏 棍的彎曲試驗
— 踏 棍的扭轉試驗
這些 試 驗 根據GB/T 17889.2-1999的4.1中的原則按上面指出的順序在一個梯子上進行。
對 於 強 度、彎曲和橫向彎曲試驗考慮的距離L是梯子的兩相鄰支座之間的距離。
彎 曲試 驗 的合格判據:在負載下,最大允許偏移量應低於5X I ,2X 1 0-em m且不超過30m m.
5.2 安全護籠試驗
該 試 驗 是以梯子在使用現場條件進行。安全護籠固定於梯子上。
10 00 N 的垂直載荷藉助於100m m寬的夾子施加於安全護籠最不利的位置上。
允許 的 永 久變形在載荷作用點處測量是不超過50m m,
然 後 將 300N 水平載荷藉助100m m寬的夾子施加於安全護籠上認為最不利的點。在載荷作用點
測得的允許永久變形量不超過10 mm.
5.3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試驗
5.3.1 梯子要素應滿足GB/T 17889.2中規定的如下試驗:
— 強 度試驗
— 彎 曲試驗
— 踏 棍扭轉試驗
對 於 強 度和彎曲試驗所考慮的距離L應為梯子的兩相鄰支座間的距離。
彎曲 試 驗 的合格判據在載荷下最大允許偏移量應小於5X L ZX 1 0-6m m且不超過30m m,
5.3.2 踏棍的強度
單 立 柱 梯子的踏棍彎曲試驗應按圖巧所示進行。
將 20 0 N 的預載入荷垂直地施加於踏棍的踩踏面上,時間1m in。去除預載入荷後踏棍的位置考慮
作為進行負荷試驗的參考位2.
預 加 載 荷和26 00N的試驗載荷的方向均應垂直於踏棍的踩踏面。預載入荷和試驗載荷均勻地分
布在靠近踏棍的橫向防滑出裝置100 mm長度上。
去 除 試 驗載荷後踏棍的殘余偏移量應不大於相關踏棍長度的3%o。測量點是在距踏棍的橫向防滑
出保護裝置50 mm處;測量方向與試驗載荷作用線的方向相同。偏移量的測量在去除試驗載荷後1 min
內進行。
5.3.3 立柱的強度
梯 子 應 承受按圖16施加的應力。
40 0N 試驗力的方向垂直於梯子的端面。支座的距離為踏棍間距的四倍(見圖16)0
在 載 荷 的作用下梯子的偏移量應不超過20m m.測量點是在承受試驗力的踏棍上距橫向防滑出保
護裝置50 mm處。測量方向與測量載荷作用線方向一致。
Gs 17888.4一1999
① 作 用 線
圖15 單立柱梯子踏棍的試驗方法
試 驗 載 荷
40 0 N
① 作用線
② 測量點
③ 踏棍間距的四倍
圖16 單立柱梯子的扭轉試驗
5.4 支座試驗
5.4.1 雙立柱固定式直梯
雙 立 柱 固定式直梯支座的強度應考慮按每立柱30 00N 的力計算,沿立柱中心線的方向作用(見
圖17)。
每 個 立 柱四個支座,可考慮承受的力將傳遞給周圍的固定部分(例如牆、機殼)。
GB 17888.4一1999
3000N
① 踏 棍
② 立 柱
③ 支 架
④ 緊 固 件
圖 17 雙 立 柱 固 定 式 直 梯 的 固 定 點 強 度 、載 荷
5.4.2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
單立 柱 固 定式直梯的支座強度應考慮按60 00N 力計算,沿立柱中心線方向作用(見圖18),
每 個 立 柱至多四個支座,可考慮承受的力將傳遞給周圍的固定部分(例如牆、機殼)。
6000N
)
① 踏棍
② 立柱
③ 支架
④ 緊固件
圖18 單立柱固定式直梯的固定點強度、載荷
GB 17888.4一1999
附 錄A
(提 示的附錄)
梯子閉鎖的表示
在梯子頂部、中間或在這些地方聯合應用閉鎖的表示分別見圖A1、圖A2、圖A3,
分而面保護區城分隔面
分隔面保護區城
保護區城
保護區地分隋面
圖A1 防止由頂部進人的保護
圖A2 防止由中間進人的保護
保護區域分隔面
分隔面分隔面
分隔面保護區城
x , 閉 鎖
圖A3 防止多處進人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