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焊接及切割作業應遵守哪些規定
1.應嚴格設置及防範禁火區,首先進行審批,然後進行切割和焊接。(在非火區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或在沒有辦理動火手續的情況下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程序。)
2.焊接工人,特殊工人,如果沒有焊接許可證,是不允許這樣做焊割的。
3.按照焊接操作的規定,在下雨天禁止露天作業。
4.設備有電,容器有壓力,一律不能切割或焊接。(設備沒有關閉,容器沒有卸下壓力的情況下,焊割是不允許的)
5.焊接作業中應注意明火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離。在作業區周圍有易燃和易爆物品,這些物品尚未消除干凈不能焊接和切割。)
6.高處焊接操作,要嚴格防止火花飛濺.(焊接體的性質不清楚,火星飛到未知的情況下也不焊割。)
7.焊機、電源線、焊柄焊絲、接地線、焊鉗、面罩是關鍵。(焊接設備安全附件不完整不能焊接。)
8.有限空間作業是危險的,沒有措施,沒有監控,不能焊接和切割。(鍋爐、容器等設備無特殊監管,無保護措施不能焊接和切割。)
9.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於5米。
10.氧氣瓶、溶解乙炔瓶應搭設牢固,並採取防傾倒措施,或安裝在裝有橡膠輪的專用車輛上。
11.用於焊接和切割的氧氣軟管應為黑色,乙炔軟管應為紅色,且不得磨損、刺痛、老化、開裂等,不得互換,也不得由其他軟管替換。
12.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和絕緣能力,手柄必須有良好的絕緣層,其重量不得超過600克。
13.禁止用壓力或電壓焊接或切割容器、罐、櫃、管道和設備。
14.不得在企業規定的禁火區內進行焊接。當需要焊接時,工件必須移動到指定的動火區或安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