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人隨便翻欄桿屬於什麼行為
從法律上講,是違反《道路安全法》的違法行為。
一、國人中多有圖省事的,翻越欄桿很隨便,對自己的生命也很漠視。非要出了事才後悔。
二、因為這樣做的人忒多,警察也管不過來,便以為這不算什麼,其實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三、交管部門應該重點整治一下「行人翻越交通隔離護欄」的不文明、不安全行為。
1、按照《交通安全法》對翻越欄桿的違法人,交警可以當場罰款20元:
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2、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3、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4、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同時,還應當現場組織違法者觀看警示教育片,學習相關法律規定。對不聽勸阻、甚至阻礙交警執法的,警方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㈡ 行人翻越護欄怎麼處罰
行人翻越護欄可以處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行人翻越護欄是不文明行為,也是不合法的,翻護欄違法。如果行人翻越護欄,交警是可以對翻越護欄的行人進行罰款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根據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可以處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行人翻越護欄被撞責任認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適用無過錯責任,具體到所說的情況就是,行人翻越橫欄,有過錯,但依據無過錯歸責原則的法律規定,此時即使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行人承擔至少90%的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道設施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對違法人處以罰款5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