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资管计划采取券商结算模式和托管行结算模式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公司进行的资金结算为证券公司的结算,结算过程在开立的证券公司账户中进行。基本路径是从资本账户到证券公司再到中登。在交易后的下一步中,将扣除账户中相应部分的资金。中登和证券公司将在晚上进行清算,资金将在第二天结算。顾名思义,托管结算是移交给托管银行的资金结算方式。托管银行是结算参与方,将与中登进行结算。结算的基本路径是从托管账户到托管银行,最后到中登。交易完成后,托管账户中的资金不会立即减少。托管银行进行相应的资金结算后,第二天从托管账户账户中扣除资金。
在托管模式下,我们主要依靠中登发送的数据进行检查。因此,从便利性的角度来看,模式无疑更方便检查资本账户余额、交易成本、清算金额,甚至股息和股息税。托管结算模式在不开立资本账户和清算的情况下单独租用席位,在服务方面不如模式。但从实际工作来看,各证券公司的背景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但证券公司模式下产品估值所需的数据和报表必须从证券公司获取。如果证券公司的背景效率较低,很容易影响会计的效率。
『贰』 资管计划对投资顾问方有什么资格要求
由于作为第三方的投资顾问机构需要为资管计划提供投资建议、资产配置、投资策略和研究咨询等专业服务,辅助管理人作出投资决策。所以资管的管理人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投资顾问机构的资质条件、信用状况、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
『叁』 保险资管第三方业务
伴随着保险资管业务的快速发展,行业蕴含的风险逐渐累积,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亟待引起行业和监管者的高度关注。第三方业务的风险逐步显现
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除了保险机构外,还有部分为保险业外机构,合作的业务领域涵盖保险资管产品、债权类产品以及类似私募的投资顾问业务。为了赚取管理费收入,一些保险资管公司对业务优劣缺乏取舍,对合作机构缺乏合作标准,没有对第三方业务的风险引起足够警惕。
管理能力缺乏竞争力尽管保险资管“跨界”竞争已成为资管业新常态,但与信托、券商资管等相比,保险资管产品存在基础资产投资范围较狭窄、行业集中度较高、缺乏交易流通机制等“先天局限”,加之相应的管理经验、技术和手段欠缺,管理团队基础不扎实,保险资管公司只能单纯依靠委托人的购买力而缺乏自身项目深挖能力和主动营销能力,在大资管时代的竞争中缺乏明显优势。
产品开发能力比较欠缺。目前,寿险业已进入了艰难的转型期,传统保障型保险产品的保费增长面临多重制约因素。保险资管的传统资金来源增长受限,而投资在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保险产品上的资金被银行理财、互联网理财、基金、信托、私人银行产品等严重分流。
保险资管没有围绕客户需求扩展创新产品设计,如引入分级产品等内外部增信方式,使用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中的一种或多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等不同方式。产品线还没有向更低风险预期收益和更高风险预期收益的方向延伸,没有实现风险收益特征从低到高的产品线布局。
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仍然欠缺。一些公司对保险资管的监管要求执行不到位,资金运用违规问题如投资产品指标不合规或信用评级不达要求、操作不规范、银行存款和另类投资领域不合规等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公司投资非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通道业务形成较大风险。由于保险资金运用体量较大,且问题多集中于非公开产品领域,一旦发生投资损失可能给所在公司带来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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