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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取钢板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1-01-12 23:14:12

⑴ 我8级工伤,需二次手术取钢板。如何向单位提出一次性赔偿

1、一般法来院不会支持二次手术费用自的诉请,因为二次手术费用是预估金额,不是确定之数。如果赔偿不到位,将来对受害人不公平,如赔偿数额过高,对赔偿义务人不公平。所以一般都会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解决。
2、对于因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先行起诉要求赔偿,用赔偿所得,继续治疗。待二次手术后,伤情稳定后再行诉讼,才能最大保证受害人利益。如工伤赔偿数额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可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侵权人,要求侵权人赔偿不足部分。
不建议一次性解决,一般一次性解决对受害人不利。因二次手术存在危险,现在解决,将来出现意外问题,索赔程序反锁,于赔偿不利。

⑵ 工伤取钢板如何报销(已从原单位离职)

你好,工伤伤残在离职的时候有一笔费用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版这个是包含你从单位权离职之后的一些医疗费用的。如果您的伤残状况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鉴定,并且鉴定结果伤残等级升级啦,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社保机构予以补齐差额。否则这些费用都在一次性工伤保险里。

⑶ 我8级工伤,需二次手术取钢板。如何向单位提出一次性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一次性赔偿,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自己掏二次手术费用;未参保的,可以持医疗机构预估证明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⑷ 一年前工伤打钢板,一年后拆钢板怎么报销.

因为工伤,一年后拆除钢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伤取钢板怎么算扩展阅读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网络-工伤赔偿标准

⑸ 我是工伤要取钢板应该怎么办单位交工伤保险了

属于工伤报销范围。
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属于正常治疗范围,如果已由内人力资源和社会容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工伤,还有一块钢板没取,如果辞职,取钢板的费用怎么算

你可以先去医院咨询需多少费用再与单位索赔

⑺ 工伤评残等级下来了之后下次取钢板的时候如果出现如果出现情况的话可不可以再

骨折病人,取钢板,意味着受伤的骨头已经长好,我也骨折过,摄片确认骨彻底长好后,才动手术取出钢板的,所以,您的顾虑不会出现的。另,养伤时,千万按医生说的,养伤时间会缩小许多。

⑻ 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取钢板的费用怎么处理

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取钢板费用自理。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回,解除劳动关答系获得了一次性赔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之后旧伤复发的费用,包括取钢板的费用,应当由工伤职工自理。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⑼ 我公司的一个员工是工伤,现在要取钢板,需要带什么资料

公司的一个员工是工伤,现在要取钢板,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提供给医院就可以的,全部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和工伤保险基金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工伤取钢板怎么算扩展阅读: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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