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脚裸骨骨折能签定几级伤残
脚裸骨骨折能鉴定几级伤残应当根据骨折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认定,一般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伤残情况和相关证据到伤残鉴定部门来进行合法的鉴定处理,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一、脚裸骨骨折能鉴定几级伤残?
脚裸骨骨折一般可以鉴定为9级伤残,具体情况基于实际的伤残后果而定,如果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可以认定为10年;如果骨折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是几级伤残必须用于工伤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也就是说,工伤鉴定的级别绝不是简单的根据身体某一个部位的骨折就可以推断出来了,想要知道准确结果必须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内容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三、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对于伤残鉴定等级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不同的骨折原因或者导致的骨折范围的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具体伤残等级也是不一样的,最终的赔偿是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后果来进行认定。
Ⅱ 腰间盘突出去年做的手术 今天刚取过钢板后一个礼拜 半边腿重酸是怎么回事
1,考虑是腰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导致的。可能是平时反复弯腰受力过大,积累伤力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针灸拔火罐只是辅助治疗的作用。腰椎间盘突出最主要的治疗方式是平卧硬板床,卧床至少3周,一般都可以取的满意的效果。
如果疼痛厉害的话可以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比如布洛芬、双氯芬酸缓释剂,尼美舒利片等均有缓解疼痛的作用。适当的做牵引。近期就避免弯腰负重了。如果保守治疗无效的话就要考虑进行手术治疗了。
Ⅲ 交通事故评伤残必须要取了钢板才能鉴定吗
不需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版是很重要的,因交权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3)脚裸取钢板多久能做重事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3、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4、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5、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Ⅳ 交通事故后钢板没取出可以鉴定吗
不可以。交通事故造成伤情需要等钢板取出后再做鉴定。没有正规医院的许可,患者自费取出钢板,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鉴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并且取钢板的费用需要患者自行承担。一、交通事故后钢板没取出可以鉴定吗
不可以鉴定,需要等到钢板取出后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在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二、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范围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三)、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需要等伤情稳定取出钢板后才能做伤情鉴定,这样能有效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因为在伤情不稳定时,鉴定的准确性低,交通事故涉及到经济赔偿,所以对受害的伤情要求精准鉴定,受害者待伤情稳定后到相关机构做出鉴定后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