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钢板一次摊销是什么意思
一次摊销就是一次计入成本或费用,不用分期折旧了。
『贰』 拉森钢板桩摊销是什么意思
定额袭烂已综合考虑施工支架的费用。拉森钢板桩又叫U型钢板桩,它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在建桥围堰链雹、大型管道铺设、临拍唤漏时沟渠开挖时作挡土、挡水、挡沙墙;在码头、卸货场作护墙、挡土墙、堤防护岸等,工程上发挥重要作用。
『叁』 钢板桩摊销费计算公式
钢板桩摊销费用等于建筑面积除以钢板桩费用。
钢板桩定额按20次摊销,损耗按1%。
若如果做预算时钢板桩想按4次摊销,那么损耗应该是25%。套定额时应该修改定额基价中的损耗量就行了。
『肆』 拉森钢板桩定额周转多少次数算摊销完
用的定额子目的,周转次数定额里综合考虑了,
不用在算量的时候再考虑周转次数的。
正常日本产拉森钢板桩大概在50-60次。
『伍』 建筑工程中,很多临时设施,比如彩钢棚,彩钢板围栏等不只是就用一次就好了。可以用几次的,费用怎么算
不摊销,按一次使用计算。
『陆』 某施工企业施工时使用自有钢板,已知一次使用量为1000M2,每平方米钢模板价格为80元,若钢模板可使用20次
模板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回收折价系数/周转次数](1+施工损耗)
=1000*((1+(20-1)*5%)/20-(1-5%)*50%/20)*(1+5%)=77.4375
模板费=模板摊销量*单价=77.4375*80=6195元
要考虑回收折价系数(取50%)
『柒』 周转材料的三种摊销方法都可以用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三种方法的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周转材料”账户下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二级账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周转材料成本、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历史成本和已用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额。 在“一次转销法”下,由于在周转材料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周转材料,因此在周转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已敏念用而尚未报废的周转材料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转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周转材料。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两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确定周转材料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周转材料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账外资产。 但在周转材料码拿腔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周转材料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迟衫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__低值易耗品摊销´帐户的摊销方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短‚一次领用不多的物品. 1.领用时 (1) 借:低值易耗品__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2)借:管理费用__低值易耗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__在用 2.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减少‚冲减管理费用.
借:现金
贷:管理费用_低值易耗品摊销
2.分次摊销法.
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预计的使用时间‚分次将平均价值摊入费用的摊销方法.这种摊销方法费用负担比较均衡‚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在核算上‚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全部转入"待摊费用”帐户‚以后分期从"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帐户。
领用时,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摊销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三种方法的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账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账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账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请详见《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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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
板、脚手架等。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
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
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1412 包装物”、
“1413 低值易耗品”科目。
包装物数量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
“原材料”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
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周 转材料,以及对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
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通常采用一次转销法,按照其
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销售
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其他业
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领用时应按照其
成本,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按照使用次数摊销
时,应按照其摊销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
(三)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
材料,还应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小企业在库、出租、出借周转材料
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三种方法的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周转材料”账户下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二级账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周转材料成本、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历史成本和已用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额。 在“一次转销法”下,由于在周转材料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周转材料,因此在周转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周转材料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管理难度。
现在一般只用两种吧!
直接摊销法:
如是生产领用,直接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
五五摊销法: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__在用
贷:周转材料__在库
同时摊销一半,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__摊销
报废时,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__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__摊销
贷:周转材料__在用
1.价值不高的周转材料可以一次性计入施工成本;
2.一次性摊销法下报废时,一般不做处理,如果有残值收入(卖废品),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3.五五摊销,就是领用时摊销一半,报废时摊销另一半的金额;
4.分次摊销法下假设分2次摊销,那与五五摊销基本一样,如果也是每次摊销50%的话,若果不是,而是40%:60%,那就不同了。
5.领用时即摊销,这样可以防止遗忘。
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与一次性摊销相对应的,从谨慎性原则的角度,晚确认收入,早确认费用,所以周转材料一次性摊销比分次摊销更谨慎。此处体现更多的是全责发生制原则,体现的是收益期间分摊费用。
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1,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余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所以,还是要看周转材料本身的性质结合贵单位的业务流程来确定按固定资产还是存货核算。如果金额较大,使用时间超过1年就可能像钢板这样的要按固定资产分期摊销。而像除尘布袋这样的可能可以按照存货才核算。还是要看性质决定。
『捌』 钢板桩定额摊销方法
按14次摊销。钢板桩是一种边缘带有联动装置,且这种联动装置可以自由组合以便形成一种连续紧密的挡土或者挡水墙的钢结构体,定额摊销方法是按照14次摊销,每次摊销一样的价格。钢板桩常见的有拉尔森式,拉克万纳式等,其优点为:强度高,容易打入坚硬土层;可在深水中施工,必要时加斜支撑成为一个围笼;防水性能好;能按需要组成各种外形的围堰,并可多次重复使用,它的用途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