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问:我右大腿骨折,第一次钢板固定,8个月后钢板断裂.现在做了髓内钉4个月了,医生给我取了一个锁钉.
问题分析:
不慎外伤导致右侧股骨干骨折,而经过手术钢板内固定,后期钢板断裂。
意见建议:
当然如果是钢板断裂,现在二次髓内钉固定已经术后四个月,这时候还是需要定期复查,根据情况指导功能锻炼,如果是现在看到骨折线还清晰,经过拆除一枚锁钉,也需要后期定期复查,可以结合内服跌打丸,循序渐进功能锻炼促进恢复。
Ⅱ 大腿部骨折,术后3个月钢板断裂 了 如何解决急急急!!!!
1.要说解决本身的话,那就是钢板取出,植骨,再进行内固定(可以选择版钢板或者髓内钉)权。
继续制动,股骨骨折是要3个月后视情况患肢负重的。
2.追究问题,首先是你自身真的没有再受伤,没有摔倒等。因为再差的材料那也是钢板啊!想折断是很难的,怎么可能躺在床上就断了那?
钢板断裂主要三种原因:1.钢板选择不正确(长度,厚度,螺钉的匹配等);2.手术操作问题(复位情况,钢板的放置位置,螺钉的位置);3.术后恢复问题(功能锻炼及下地的时间)。
3.我建议还是拿片子来说话,如果手术本身没问题,那么这种事情只能和医院协商解决,不管责任在谁那,总得先把老人家的腿治疗好,医院也是应该适当让步些,帮助减免一些二次手术的费用,因为这种情况走法律途径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说是手术问题,况且你当时在手术同意书上也签字了,当中必然会提到内固定的折断,松动等。
Ⅲ 在医院做腿部固定手术,植入的钢板在按医嘱的情况下发生断裂,该怎么划分责任。我们该找谁索赔
可以直接向医院索赔,只要你可以证明不是因为你家人自身原因(如不按医嘱剧烈活动或受到外力)导致钢板断裂,即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医院,最好同时将钢板生产厂家作为第三人同时起诉。
不论因医院原因还是钢板质量问题,医院都应向你赔付,若是钢板问题,医院可根据给你的赔付依据向厂家索赔。赔偿范围包括两次的医疗费及后续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精神赔偿金等。
Ⅳ 骨折不愈合发生并发症怎么办
骨折不愈合的并发症包括钢板断裂、局部感染,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钢板断裂:处理相对复杂,伤口闭合无细菌感染者,可将原钢板拆除,将错位骨折处进行复位,钢板、髓内钉固定,较首次手术多植骨这一步。陈旧性骨折、钢板断裂骨折,植骨可改善局部成骨能力。因骨头愈合最佳时期为初次骨折,此时周围软组织、生长因子、骨膜最有利于骨折愈合,二次手术后局部软组织、骨膜已硬化、损伤,需通过植骨增加骨愈合可能性;
2、局部感染:首先应控制感染,然后进行分期处理。换外固定支架后清创,待感染完全控制后根据炎症指标、局部软组织情况,采取更换髓内钉或钢板进行终极治疗。可局部使用缓释抗生素减少感染可能,达到骨折愈合无再发感染的目的。
Ⅳ 术后钢板断裂到哪里鉴定
法律分析: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Ⅵ 你好,我右手桡骨骨折,在医院做啦手术,一个月后钢板断裂啦,请问是什么原因啊
病情分抄析: 你好,骨折手术后接骨板断裂的原因有很多,与患肢过早活动、意外跌倒等暴力作用,接骨板质量问题,局部有骨质缺损,接骨板的选择及手术因素等都可能有关。
意见建议:出现这种情况情况后,应该再次手术,重新予以内固定,并且于骨处处植骨,术后按医嘱进行制动及功能练习。祝早日康复。
Ⅶ 骨折后植入的钢板断裂,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断处生长多少骨痂,如果断处生长一定骨痂,可以暂时不要管它,等断骨愈合牢固后才去取出钢板,如果是骨折初期钢板就断裂,而造成断骨移位,这时就应重新手术固定,要不然断骨移位是不利于生长的。
要想断骨长得快,在手术固定后仍需积极用药治疗才行,单纯靠静养是不行的,一般普通的骨折早期如能用中草药外敷治疗,大约30至40天左右时间可治愈,骨折严重的,治疗在60天左右时间也可基本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