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钢板取出后要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取出内置物,需要医院开具医疗终结之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专足最属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② 伤残鉴定是不是要等钢板取出后鉴定
一、伤残鉴定是不是要等刚钉取了以后才能做
必须要等到钢板取出来后才能做鉴定。应为取钢板必须要做手术,这个手术是治疗整个过程的一部分,伤残等级鉴定的根本是鉴定受伤部位的功能情况,而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可能不会进一步破坏受伤部位,也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所以钢板没有取出在工伤鉴定中算是医疗未终结,一般鉴定部门也不会受理。至于级别,最低应该是九级,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中九级内容,身体各部位骨折内固定术后。因为你是关节部位,所以还涉及到关节功能问题,所以更需要钢板取出后再做鉴定,如果关节功能一切正常,那么就是九级,如果关节功能受限级别还会更高!
二、伤残鉴定大约需要多少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发生伤残后申请鉴定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③ 取了钢板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④ 取完钢板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存在一个最低的医疗期,根据存在骨折的情况最低需要三个月的医疗期,是从治疗开始计算,但是是否满足鉴定要求还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如果是取出内置物的话,应该不需要这么长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⑤ 工伤证已经拿到了,但做了内固定钢板手术,问题1一定要拆了钢板才能鉴定吗,拆钢板要到一年以后,那这个
1、一般情况受伤后并认定为工伤的如果需要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是医疗期满后可以鉴定,这里规定的是医疗期满后,但并不一定需要拆钢板后再能鉴定,但建议是拆钢板后再鉴定,因为一般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还是会以钢板未拆(医疗期未满)为由拒绝鉴定的,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你本次工伤是事实存在的,不会因为时间而过期。
2、如果参加工伤保险而且医疗费用是老板出的,那么老板拿到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是正常的,不需要你本人去办理,老板自己去办就行了,如果没有参加工受保险,医疗费用是老板出的那你就根本不用管,只要老板出你的医疗费用就行了。
3、做鉴定时你最好先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咨询下需要的东西,一般各地都有些差异,病例肯定是需要的,你如果没有原件可以到你所住院的医院带上身份证到医院信息科(室)去复印并盖章,盖了章的就可以说是原件。
4、鉴定完后如果有等级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里的规定要求老板支付你的工伤待遇,如果老板不给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一般这种仲裁申请你是百分百胜的(当然你要先了解下《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并按这两个规定来计算你的工伤待遇)。
最后一个,律师说的不做鉴定也可以让老板赔钱这事应该是真的,但也是律师拿了你的钱后再找老板将你所受的伤情给老板说下,然后再给老板看下上面我所说的两个文件给老板算笔帐,然后让老板随便给你的点钱(肯定比法定的赔偿少)。
最最后我再说下,我所在的武汉地区工伤一般只要有骨折最少就有可十级,十级在武汉最少工伤三金一共也有五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