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钢材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管理的决定》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钢材市场经;国务院钢材市场领导小组批准建立,在市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厦禾路819号)设置交易厅,是国家控制下的有领导、有组织的对外计划外钢材(包括生铁、有色金属等,下同)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第三条 钢材市场由市物资部门主办,市计委、工商、物价、税务、审计、银行、财政等部门依法参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下列钢材必须通过市场销售:
1、县以上钢材生产企业自销的钢材(由国家和市物资部门组织的产需衔接和统筹资源的除外);
2、进口的钢材(不包括经贸部门以进养出的和省市纳入导向安排的减免税进口的钢材);
3、国家和地方投放市场的钢材;
4、用废钢材加工串换的钢材;
5、使用单位库存多余,因品种规格不对路,各级主管部门供销机构销售的确属本系统多余的钢材;
6、合法经营单位从市外组织调入的钢材;
7、非生产经营或非使用单位,经市计委审查批准,市工商局核发一次性经营临时执照的钢材。
第五条 下列钢材销售可以不通过钢材市场:
1、县及县以下钢铁企业用自产钢生产的钢材;
2、各级物资企业及其供应网点直接供应用户和按物资管理部门指定方向销售的钢材;
3、各部门供销机构及其网点供应本部门直属直供企业的钢材;
4、受物资部门委托的县以下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和县以下供销社,按核准的经营范围销售的钢材。
第六条 入场经营资格的审查
1、进场交易者必须是经过审批,具有钢材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生产钢材的企业和使用钢材的单位。
2、按第四条规定出售钢材的销方,原则上必须进场设点、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及有关证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申办入场登记手续后,方可亮牌出售。
3、出售第四条规定所列第4至第5项内容的钢材,销方必须在销售前向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钢材调剂、串换、经营审批表》,经销方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入场销售。
第七条 进场钢材的交易原则和交易方式
1、进场交易活动应在国家产业政策倾斜供应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交易,优先满足本市生产维修、出口创汇、优质名牌、市场热销产品和重点的基建、技术引进等项目的需要。
2、交易方式可采取现货或期货交易;也可采取产需直接成交;也可委托相应经营范围的物资经营企业或委托市场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调剂、代结算。
3、场内交易必须做到资源、价格、交易、结算“四公开”,不允许现金交易。
第八条 进场钢材的流向(销售对象)
1、钢铁生产企业按规定自销的资源,可销售给合法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企业。
2、物资经营企业,可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也可销售给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物资经营企业。
3、企业主管部门的供销机构和使用单位其库存多余或品种不对路的资源,可直接交给使用单位和有直属、直供任务的物资供应机构,也可交物资经营企业收购或代销。
4、非生产、经营或非使用钢材单位,经批准一次性经营的钢材资源,只能销售给批准的对象。
5、物资协作联营企业组织的开发资源,原则上应销售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 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1、投放市场的钢材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成交价原则上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国家或省有规定统一最高限价的,按规定执行。
2、投入市场的钢材必须持有生产企业开具的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进口钢材则要有商检证书);没有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的产品或具有使用价值的次品由销售单位出具质量说明书。
3、按国家规定必须进入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原则上应通过银行结算,不得现金交易,并一律使用经物资部门加盖“厦门市钢材市场专用章”的统一发票专本。
4、市场钢材资源量大、交易频繁的销售单位,必须在销售前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按月申报预期销售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厂名、地址等,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及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发放相适应的统一发票专本。销售单位销售后定期以月报形式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报送实际销
售情况。
市场内的其他销售单位销售钢材,统一由钢材市场服务机构代开发票。
5、凡在钢材市场上现货交易的钢材,销售单位(包括市场服务机构)开具的发票必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市场管理机构核检验讫,加盖“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钢材交易验证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否则,银行不予办理结算手续,运输部门不得为其运输。
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市场管理机构验证盖章的销售发票是企业销售钢材合法交易有凭据,除有其他特殊情况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再重复检查。
6、凡在钢材市场上期货交易的钢材,销售单位必须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经济合同文本,并及时会同购方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场管理机构申办鉴证手续。
7、经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经营单位,也可不进场设点销售,但要服从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使用钢材市场统一发票,其单笔钢材交易量在10万元以上必须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到钢材市场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市场管理机构申办验证盖章;每月定期以月报形式向市场
管理办公室报送实际销售情况并交验当月统一发票存根。
8、市内有关单位(部门)组织钢材展销会、调剂会;应由主办单位事先向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由市场管理办公室派员到会依法监督并办理验证盖章。
9、纳入市场统一管理成交的钢材,销售单位必须照章纳税。除国家和地方投放市场的钢材外,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市场管理办公室可按成交额1.5—2%的标准向销售单位收取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服务和办公办案费用等支出。
10、经市计委审批的计划内外钢材相互串换销售或计划内转计划外销售的价差收入,不得进入企业利润,必须单独立帐,专项使用,使用单位的价差收入,用于购回同类适用品种的价差补贴。
第十条 下列交易行为为非法交易
1、无照经营;
2、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
3、不使用统一发票或不开发票的现金交易;
4、擅自将计划内钢材转为计划外销售;
5、在钢材交易中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假充真;
6、为钢材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帐户及其他方便条件的,或为其代出证明、发票、代订合同的;
7、就地倒卖钢材,或以协作、串换为名倒卖牟利;
8、加价倒卖订货合同或提货凭证,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
9、在交易活动中偷漏税费;
10、违反国家和省最高限价或巧立明目乱加价收费的;
11、不按规定进入指定场所公开交易,逃避监督管理的。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1、构成前条第1、2、3、4、5、6、7、8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构成前条第3、6、9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由税务局、海关依照规定查处。
3、构成前条第10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由物价管理机关查处。
4、构成前条第11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转请有关职能机关依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具体管理措施,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直接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厦门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范文来源:www.0315jzg.com
B. 钢材仓库太乱了怎么管理
1、如题所述,建章立制是最基本的管衫闷理措施;
2、在实际工作当中,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仓管规章制度,才能规范仓库管理,才能避免管理混乱,才能达到管理目的;
3、一般地,管理兆袜制度应包含建立仓库台账、收发存管理规则、出入库单据管理规则、钢材保管现场管理规则、钢材盘点规则等,另外,财务方面必须界入监督管理,确保钢材物资的账实一或猜弯致;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C. 钢贸企业经营和管理认识和理解
钢贸企业目前面临着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利润空间逐渐缩小、流通环节集中度低、无序竞争严重、融资难和抗风险能力低下等问题。我把整理好的钢贸企业经营和管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国内钢铁贸易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战略合作方式-供应链整合服务与盈利模式转变
钢铁产业供应链长,且我国钢铁生产企业对于用户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弱,因此这也给具备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钢贸公司有了发展壮大的机会。此类钢贸公司通常与钢厂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深入研究下游客户的供应链特点,选择客户供应链环节较弱的部分进行全面的整合之后提供钢铁贸易,这不仅为客户降低了整体的运营成本,同时钢贸企业也可以赢得稳定的现金流和较为丰厚的利润。这种方式对企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需要对下游的用钢企业包括用钢企业产品市场有深刻的认识。
目前,我国钢铁流通市场整体效率并不快,盈利模式的转变也成为了钢贸公司新的发展点。新的盈利模式下,钢贸企业通过整合钢铁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打造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交易平台,目的为加快钢铁流通效率,同时自身也赚取一定的平台交易费用。
出口贸易- 渠道 增值和社会化功能服务
我国钢铁产能过剩,而钢铁的国际需求的存在使得钢贸商具有出口钢铁的商机,从而形成出口贸易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同样分为自营与代理两种。自营体现的是渠道价值,而代理的服务价值就在于出口的一系列社会化服务的整合,如报关、商检、退税等。
自营方式,即钢贸公司的外贸业务员以上游合作钢厂的资源为基础,以BtoB网站开发、参加展览会等形式进行外贸渠道的建立,从而根据上游供应商的生产情况、交货期等因素处理询盘,得到订单。在得到订单后与外商签订合同的同时,钢贸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外销合同规定时间内装船发货。
代理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上游的供应商没有出口资质,但是有海外订单。所以必须通过具备出口资质的钢贸公司进行出口,而钢贸公司凭借其社会化功能的整合服务赚取一定的代理费,通常是在结汇之后,钢贸公司与供应商进行结算。二是上游供应商具备一定的海外销售能力和订单,但由于流动资金周转原因,需要钢贸公司在货物出厂或装船之前进行买断后出口。这种方式实际为代理,在形式上为自营。钢贸公司在提供社会化功能整合服务的同时,也为供应商做了垫资的功能,使得供应商更快的得到货款,所以这种方式的代理,其代理费较第一种要高,同时也对支付货款计息。
增值服务商-加工配送服务
在传统的 “钢厂-各级经销商-最终用户”的钢铁产品分销模式下,钢铁企业负责各种钢铁产品的生产,各级经销商负责配送销售,在这一过程中,最终用户的特殊需求没有得到体现和重视。由于钢铁产品的用户基本上是各种加工制造企业或者建筑企业,它们在使用各种钢铁产品时往往会有某些特殊要求,而钢铁企业由于其大规模生产的特点不可能照顾到各种用户的多样需求,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最终用户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钢铁产品进行若干次再加工,其中相当部分在用户端的再加工并不属于用户的核心价值组成部分,因而常常是成本高效率低。这在客观上要求某种能够改变这种状况的新型企业的产生。加工配送服务正是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
钢材贸易商通过建立完备的、现代的加工配送服务体系, 把钢材源头与消费终端之间的流通环节连接起来。一般规模的钢铁贸易商会与具有一定加工能力的仓库或者钢材所在仓库进行合作,当客户提出加工需求的时候,则委托仓库进行加工,之后将加工完成的钢材配送至客户处。而大型贸易商,则根据自己客户群的特征,建立自己的加工服务中心,与供应链管理结合,形成一定规模的供应链网络配送体系。
社会库存采购-市场信息服务
这种方式一般存在于中小型的钢铁贸易商,本身资金实力有限,但是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对钢铁流通市场相对熟悉,也能够提供优良的服务给终端用户。贸易公司的业务员通常是深入挖掘终端用户的用钢需求,当客户提出采购意愿的时候,业务员立即在流通市场上找相应牌号与规格的钢材,在客户打入货款之后,再支付给上家提货配送给客户。这种方式在行业内称之为“搬砖头”。随着IT信息技术的普及,流通市场的库存信息一般都是比较直接和透明,所以相应速度比较快,这也是一些钢材单次用量较小的终端用户找此类贸易商的原因。这种方式操作对于钢贸商来讲,风险很小,但是因为市场价格信息越来越趋于透明,毛利较低。
代理采购-资金融通服务
包括国内贸易代理和进口贸易代理。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钢贸公司多采用这种经营模式,行业内称之为“托盘”业务。国内贸易代理业务,即某公司或加工厂或最终用户,委托钢贸公司到钢厂订货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定金(一般在10~20%,钢贸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灵活控制),钢贸公司货款全额打入钢厂后提货,而客户则要在我司向生产厂家付货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一般在45~60天),一次或几次提货完毕,钢贸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也就是钢贸公司在采购前已找好了销售下家,并签订了销售合同,锁定了价格。这种 方法 收益很低,但风险很小,因为市场价格上涨则客户享受利润;市场价格下跌则客户承担风险。钢贸公司不享受超额利润也不承担市场风险。进口贸易代理和国内贸易代理类似,只是支付方式一般为国际贸易常用的信用证,货物到港之后,钢贸公司根据收到的提单等单据对开证行付款,之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提货完毕。如果钢贸公司开出的是远期信用证,则这种方式可以大大减小钢贸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
因为我国金融体制不够完善且金融业发展未完全适应和匹配我国实体经济的需求,所以这种以贸易为形式,资金融通为目的代理业务,给客户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同时,因为贸易商对钢铁市场的熟悉和渠道的把握,这种方式对于贸易商来讲也是较为安全和可控的。
自营方式-市场操作增值
钢贸公司直接向钢厂或钢材销售单位付货款采购钢村,放在仓库、码头、车站或钢材交易市场进行销售。采购前没有确定销售下家,价格随行入市。也叫零售。这种方法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巨大,市场价格上涨则利润丰厚:反之,市场价格下滑,则无人问津,造成亏损,如果不出货则资金压力沉重,无法掌握销售速度。
在国内现货市场的中小型贸易商采用此种经营方式居多,因为对于钢铁市场的走势判断有 经验 基础,所以只要一年中把握住几次钢市上涨的机会,就有盈利的可能。当然这种经营方式本身风险控制的手段是比较弱的,且具有一定的赌性。
中国钢铁业流通领域大洗牌即将来临行业增速放缓、供需矛盾或有所缓解
产能过剩、供需矛盾尖锐一直是中国钢铁行业痼疾之一,而2010年钢铁行业产量增幅明显放缓、厂家去库存力度明显加快。
2010年前10个月,全球粗钢产量为11.65亿吨,较去年增加17.5%;其中欧洲为29%,日韩28%,相比之下,中国的粗钢产量出现负增长。6月份以来,投放到市场上的资源量呈现同比下降态势,供需矛盾有所缓解,这种情况只有2008年四季度出现过。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严厉调控和大规模节能减排是出现这一现象的两个重要原因。从4月上旬开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国内生产的近50%的建筑钢材,都用于房地产市场,这些调控 措施 直接影响了对螺纹钢、线材等建筑钢材的需求。4月份是今年钢铁产量的第一个转折点,产量增速急速放缓。
另一方面,2010年是落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年。2010年上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上升0.09,而本年度的减排目标是要实现全年降5.2。钢铁行业占我国能源消费的1/6~1/5,在这次减排风暴中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从8月底、9月初开始,河北、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对地区内高耗能钢铁企业进行限电限产,并逐步向全国推开。在钢产量最高的河北省,唐山地区9月限电力度曾一度达到限电70%,因此,下半年钢产量一度出现负增长。
行业风险加剧铁矿石金融化趋势明显
2010年之前,中国铁矿石存在两种定价机制。一种是铁矿石需求方与供应方每年通过协议谈判,达成年度协议价。还有一种是在年度协议价格的基础上的现货进口价格。而2010年4月,国际三大矿商强硬地改变了“游戏规则”,年度协议价机制被季度协议价机制取代,新的季度价格依据最近3个月的现货平均价格,新的定价规则越来越向现货定价机制靠拢,甚至希望使用指数定价。
这样实际上就把铁矿石变成了一个金融产品。它的定价已经变得遵循一些金融产品的规律,而不像过去那样是商品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真正影响价格的因素已经发了决定性的变化。背后的国际炒家,把铁矿石、钢铁作为金融产品进行短期的炒作,作为套利、保值的金融工具,这是钢铁行业上游很明显的一个变化。
钢铁产品本身也出现了类似的金融化趋势。钢铁产品目前有金融期货和电子盘,电子盘也被称为现货远期,属于准期货。期货的特点就是产品可以完全买空卖空,而现货远期是以订单为基础的,产品还没有生产,可能在3个月后才从生产线出来,但产品是有生产能力保证的,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无论如何,这些期货和电子盘都已经越来越加速了金融属性的体现。而且,这些期货、电子盘的价格已经越来越多地影响真正的现货价格。
期货、电子盘实际上都是金融产品,它们的定价很少取决于供需关系,和期货及股票没有本质区别,易受到流动性的影响。
原料和产品本身的金融化已经给钢铁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加剧了行业风险。钢企将不仅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在采购数量、采购周期、库存及生产计划等环节也都存在着风险隐患。
大规模并购整合
钢企集中度偏低是中国钢铁行业发展中的另一个突出难题,据中钢协统计,我国粗钢生产企业排名前五的钢企只占全国钢产量的不到30%。2010年,钢企并购重组进一步深化,特点有二:
一是跨区域整合的兴起。原来的钢铁行业并购整合主要集中在省内,如鞍本重组,跨区域整合是2010年钢铁行业的一大特色,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鞍钢和攀钢重组,新成立鞍钢集团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大钢企。
二是跨所有制的整合。有代表性的就是河北钢铁并购河北敬业、唐山松汀、邢台龙海、永洋钢铁、吉泰特钢等5家民企的项目,山东钢铁并购日照钢铁也是跨所有制的。但是,跨所有制并购在并购后的整合问题上风险很大,建龙钢铁并购通钢就是典型整合失败的案例。
总体来说,整合已经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随着《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的出台,钢铁行业的重组并购有望在规模上进一步扩大,速度上进一步提高。
钢铁流通企业也在进行积极的转型
流通领域正从单纯的贸易逐渐转变为按服务展开:原来的钢铁流通是低买高卖,依靠价差赢取利润,这是做贸易的方式;而在未来,流通企业已经不是单纯卖产品,而是依托钢材,通过加工、切割等附加服务来赚取利润,企业由贸易商向服务商转型。
流通方式由实体贸易向虚拟电子贸易转变,很多企业已经不再向钢材企业要货,而是直接在电子盘上订货,然后再按线上的流程来按部就班地完成订货。
服务化、金融化、电子化,所有这些服务模式有集成化趋势。以物理园区作为载体,让贸易流通更加集约、规模化。过去钢铁流通领域低效、分散、附加值低的情形正趋于好转。这也是上游钢企并购整合对下游的流通领域的必然要求。
D. 吉林市钢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吉林市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购销、联营、串换、协作、开发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外的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冶金料、废旧金属材料等金属材料(以下简称钢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钢材市场交易在国家的调控下,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市场交易要公开化、票据化、规范化、法制化。
组建钢材市场交易必须坚持管理者和经营者相分工的原则。第四条市物资局是市人民政府钢材市场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的钢材市场。日常工作由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其职责为:审查经营条件、办理钢材外运证明手续。组织实施有关钢材市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钢材市场的各种图章。第二章经营范围和资格第五条申请经营钢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填写《吉林市钢材进场经营中申请登记表》,向物资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进场经营。第六条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按物资管理部门确定的分工和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组织购销。
工业主管部门的供应机构,只能供应本系统企业使用的钢材。
生产企业的销售机构,可以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第七条下列钢材必须在钢材市场内经营:
(1)国家和地方投放市场的;
(2)使用钢材的单位库存剩余的;
(3)回收部门用废旧金属加工的;
(4)进口购进的;
(5)企业用自销产品串换的;
(6)企业间互相调剂、串换的;
(7)有关部门搞协作或补偿贸易购进的。第三章交易管理第八条经营钢材都必须进入钢材市场进行交易,严禁场外交易。
所有的交易活动都必须在市场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第九条未取得经营资格的生产建设单位,需要销售其超储、积压及企业自行加工,进口串换等钢材时,必须报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批,必须在钢材市场内销售。第十条生产企业按季度、品种、规格完成国、省、市指令性计划任务后自销钢材的也必须进入市场。第十一条经营再生钢材回收的企业严禁从个人手中购买铁路、油田、供电、矿山、城市公用和军事设施上的专用钢材。
向个人收购非生产用钢材,严格执行专点收购和登记制度。第十二条承担计划供应任务的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不准擅自截留或转计划外销售。计划内物资转计划外销售的必须经计委、物资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在交易大会上签订的钢材交易合同,必须由钢材市场统一签证,并经钢材市场审核加盖“吉林市钢材市场合同签证章”方可生效。第十四条物资经营企业要逐步推行对生产建设单位实行定时、定量、定品种的承保和承包配套供应钢材。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用短线品种搭配滞销品种;不得倒卖经营许可证、批件、订货合同、发票、提货单,不得从企业套购紧俏钢材转手倒卖,不得为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提供帐号、代定合同、代开发票。第十六条销售钢材必须有一定量的库存,必须有合法的进货凭证,严禁指控卖空。第十七条进入市场交易的钢材,要有质量保证书、化验单、产品合格证。
伪劣、过期报废和国家公布的淘汰钢材,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第四章价格及收费管理第十八条销售钢材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国家有最高限价的,必须执行最高限价,没有最高限价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钢材调剂串换、委托代办、代购代销可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第二十条进入交易市场经营钢材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第二十一条在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要明码标价、一货一签。第二十二条购销业务核算,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或商业汇票,不得支付现金(小额除外),不得搞两票,支票加现金逐笔业务开两张发票的方式结算。
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必须凭市场交易合同,通过银行办理货款结算。第二十三条经营钢材必须使和税务部门印制的“吉林市钢材市场专用章”的发票。第五章运输管理第二十四条凡需向外发运钢材的,必须向市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盖有“吉林市钢材市场运输专用章”的运输证明办理发运手续后,方可运输。
需要向省外发运钢材的,必须持市运输证明,到省钢材办理出省手续。
E. 关于销售钢材的财务处理及管理方案
钢材行业管理方案行业概述钢铁贸易除具有一般行业的特性以外,还具有其本身的行业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品类难描述
2.货品在流通环节中计量标准不一致
3.结算环节变化多
造成结算环节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进销单据的金额与结算额之间往往相差尾数,只了结整数部分,而尾数双方谅解,这样在冲销时就需要对尾数进行适当处理;
(2)在进销环节还存在返利的问题,要求系统既能准确记录实际成交额,又能反应要付出的返利,在结算环节中能灵活处理回款、应冲销款(货款)、支付(应付)的返利、应补收的税金;
(3)进销业务与收付款往往不是一一对应,在冲销时能够把握按单冲销还是按金额冲销
4.成本计算方法:以小批量为单位的个别计价法
由于钢材行业的货品单位价值较高,且行业习惯也要求能够分情分笔业务的进、销、利润,但又不要求以个数对其进行个别计价核算,而是以每批为单位进行个别计价反应。
5.在货品流通环节中费用归集难
在流通环节中影响企业定价的费用因素主要有:运费、吊装费、佣金等,要求系统能够对每笔进货中产生的费用与进单一一对应。
6.加工环节:类似“拆分”
钢材行业的加工种类主要有:开平、抛光、磨沙、压花等,以开平业务为主,类似“拆分” 使用价值 灵活: 为企业提供管理报表、数据分析、信息及时传递;专业: 完善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速度: 实现跨局域网的信息实时查询;成本: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价值: 实时掌控、准确分析、正确决策;财务: 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数据分析;销售: 业绩统计、价格管理、信用控制;仓存: 预警管理、查询统计、出入管理;采购: 价格控制、厂商管理、订单跟踪;功能模块 >> 销售管理
作为销售主管,您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1、每天卖出多少产品?哪种货物好卖?
2、现销、赊销、代销、退货如何管理;
3、促销价格如何灵活设置;
4、业绩的统计分析
>> 销售模块-业绩统计、价格管理、信用控制。
☆ 多类型的销售业务处理:现销、赊销、委托代销、分期收款和销售退货;
☆ 客户信息管理、销售情况统计分析及价格折扣管理;
☆ 使用规范的销售报价管理;
☆ 订单、出(退)库单的管理;
☆ 销售多维度分析报表,提供报表排序、报表汇总; >> 采购管理
作为采购主管,您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1、现购、赊购、退货这么多类型的采购业务如何处理;
2、供应商如何管理和资源平衡;
3、产品价格如何追溯和控制;
4、订单跟踪到货的繁琐;
>> 采购功能-价格控制、厂商管理、订单跟踪。
☆ 多类型采购处理:现购、赊购和采购退货;
☆ 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采购信息追踪;
☆ 订单、入(退)库单管理;
☆ 多维度的采购报表分析;
☆价格管理帮助控制成本; >> 仓库管理
作为仓库主管,您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1、无法随时了解库存情况;
2、各种出入库、调拨业务相当繁琐;
3、没有很好的库存预警机制,无法及时补货、调整库存;
4、遇到季节大促销、商品促销组装拆装出库相当头疼;
5、月底多仓盘点工作量相当大;
>> 仓库功能-预警管理、查询统计、出入管理。
☆ 八种常规出入库及产品组装、拆装、盘点业务;
☆ 提供完整虚仓管理、赠品管理、备品管理、样品管理;
☆ 存货管理、启用批次管理、保质期跟踪、库龄管理、存量(安全库存)管理;
☆ 库存预警功能,自动提示存货的短缺、超储等异常和到期状况;
☆ 仓存报表,支持客户多角度、多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库存台帐; >> 财务管理
作为财务主管,您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1、手工帐效率低,错误多,月底还要加班加点;
2、无法提供大量实时数据查询和分析报表;
3、准确分类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繁琐;
4、出纳对帐时手工逐笔核对很费时间;
5、往来款数量较多,对账有时不准确;
6、财务、业务无法集成,核算库存成本效率低;
>> 财务功能-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数据分析。
☆ 现金银行账户管理:可以查询现金和银行的日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情况;
☆ 费用中心管理:记录每一笔费用的支出方向,可以按部门、业务员年度、季度等统计费用发生情况,支持大笔费用分期摊销功能。
☆ 利润中心管理:自动核算企业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利润。
F. 钢材市场管理主要是哪几个方面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钢材市场管理,整顿钢材流通秩序,保护合法
经营,制止非法交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决定》,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属(含市属)以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
蓉企事业单位、外地驻蓉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成都市钢材市场是国务院钢材市场领导小组批准建立的计划
外钢材合法交易场所。其宗旨是:广泛吸收钢厂自销钢材和社会资源,组
织指导钢材交易活动,为交易双方提供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发展社会
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第四条 成都市钢材市场由成都市物资局主办,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
办公室组织管理,日常事务由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承办。市钢材市场管
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制定市场交易规则,组织管理钢材
市场的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钢材经营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按照国
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和产业政策,对交易活动和钢材资源流向进行指导;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审查进场资源和进场交易双方的购销
资格,对场内和通过市场的交易票据进行审查并加盖“钢材市场专用章”
。 (四)向上二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钢材市场的动态、情况
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正确完成和上报统计报表。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派
员进场依法监督钢材市场的交易活动。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查处场内违法违章交易和不按规定的场外交易; 2·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查处违章违法经
济合同; 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咨询; 4·对通过钢材市场成交的钢材资源的来源、去向和交易双方的资格
及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验证。 (二)物价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调解价格纠纷; 2·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出现的价格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予以解
决; 3·对钢材市场成交钢材价格及收费进行管理、监督; 4.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政策、法规的交易行为。 第六条 为方便供需双方,成都市钢材市场下设水碾河交易厅(市金
属公司内)、西门交易厅(成都物资贸易中心内)、盐市口交易厅(市生
产资料服务公司内)、蜀都大厦交易厅(西南物资市场内)和少城交易厅
(成都市建材公司大厦内)。各交易厅均由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设立管
理组统一管理。 第七条 进入钢材市场交易的,必须是具备钢材经营资格的合法经营
企业和生产、使用钢材的单位。进场单位须待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
或《营业执照》,到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进场证》方可进场交易
;零星使用钢材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需入场采购钢材的,可凭本单位
介绍信办理临时进手续。 第八条 以下钢材必须通过钢材市场公开销售: (一)县以七钢厂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自销的钢材(由物资部门和主
管部门组织产需衔接的除外); (二)国家和地方投放市场的钢材; (三)有进出口钢材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进口的钢材(以进养出的除外
); (四)有钢材经营权的企业经营的计划外钢材(物资部门的钢材经营
企业和主管部门供销机构供应直属直供企业的部分除外); (五)使用钢材单位库存多余、积压和不合使用的钢材(一吨以下零
星调剂除外); (六)用废钢铁加工、串换的钢材(市供销社物资回收公司除外); (七)不具有钢材经营资格的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临时经
营的钢材; (八)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必须通过钢材市场销售的其他钢材。 第九条 钢材市场的进场单位应将可供资源直接进入钢材市场(含各
交易厅,下同)销售。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视为“通过钢材市场销售”: (一)供方将资源委托钢材市场代销; (二)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派员进入钢厂办理审查手续并加盖“钢
材市场专用章”; (三)供方定期(定量)向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报送已成交的专用
发票或根据专用发票制作的有效凭据(须经本单位鉴章),由市钢材市场
管理办公室审查并加盖“钢材市场专用章”。 第十条 本市各单位销售(含调剂串换)的计划外钢材,必须使用“
成都市钢材市场专用发票”。凡必须通过钢材市场销售的部分,供方须持
已成交的专用发票第一、七联交根据专用发票制作的有效凭据一式两份,
送交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含各交易厅管理组,下同)审查,并加盖“
钢材市场专用章”。在钢材市场组织的交易会、调剂会上成交的钢材’亦
须在发票或合同上加盖“钢材市场专用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必须通过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凡未用
“钢材市场专用发票”或未加盖“钢材市场专用章”的,银行不办理结算
,运输部门不予承运,购销双方的财务部门不得入帐。 第十二条 各钢材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供销机构按规定必须通过钢
材市场销售的资源,应在交易前向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上报资源表(包
括品种、材质、规格、数量、来源、进价、销价、进货、销售原因、销售
原因)。计划内转计划外销售的,还应提交计划分配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
的批准文件。停、缓建项目的剩余钢材,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和其他有关文件。上述资源经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始得销售。 第十三条 凡通过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必须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和
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县及县以下钢铁企业自产自销的钢材,县级物资企业和物
资供应站及受物资部门委托的县以下供销社、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按国家规
定去向销售的钢材;可不通过钢材市场,但必须接受当地物资、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通过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由供方按销售额代收不超过3
%的管理费(在“专用发票”收费栏中填列),用于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
室的日常管理费用。 第十六条 在钢材市场的交易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二)转手倒卖合同、提货凭证、调拔单、批件、发货 (三)违反国家价格规定和收费标准; (四)不使用钢材市场专用发票; (五)擅自将计划内钢材转计划外销售; (六)不执行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 (七)在商品质量、性能、规格、技术标准等方面欺骗客户; (八)应通过钢材市场交易的钢材进行场外交易,不如盖“钢材市场
专用章”; (九)偷税漏税。 第十七条 有前条第(一)、(二)、(三)、(四)、(五)、(
六)、(七)、(九)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银
行、技术监督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有第(八)项行为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没收非法所得、处以成交额10%以内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钢材经营资格。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按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
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申
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在本市未建立有色金属市场前,计划外有色金属的交易参
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条 零星使用钢材的机关、团体等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物价局接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G. 钢材贸易公司的型材(槽钢,工字钢等)库存怎么管理比较合适因为委托的外单位进行出入库管理
库存设置:
一、库存设置
1、计算出每个月的销售量,最好是12个月的数据。
2、根据回采购周期、销答售订单提前期等设置安全库存。
如果你的销售订单提前期小于你的采购周期,比如,销售订单提前期是1个月,采购周期也是1个月,那么,就可以不用提前储备库存,完全可以等接到销售订单再下采购订单。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少存在。因此,为了缩短订单交货期,建议针对通用型号储备一定量的库存。可以是按10天或15天的周转量去设置。
比如,某种通用型号月均销量为1000,按15天地周转量,就可以储备500的库存。
二、计量差异处理
在误差范围内就可认为是相等的。如果相差太大,肯定是有一个不准或两个都不准,就应该去校准。
H. 求钢材现货交易市场结算中心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份。满意者重赏。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1、负责换单及收银员收银工作。
2、负责入库货物,印签的审查工作。
3、负责对入库货物质量证书的验核。
4、协助追收应收的吊费和其它应收费用。
5、结算中心是仓储的纽带中心,不允许非本职人员进入,并做好客户商业信息保密工作,管理好软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查阅客户资料、档案以及电脑数据。
第一条 结算中心主任职责
1.1负责结算中心人员的工作安排,管理监督结算中心工作流程的运行状况。
1.2负责在7:30分与现场各作业工作进行对讲机的核频、预报安排工作、协调与现场作业之间的配合。
1.3负责监督换单和收银工作。
1.4负责监督收银员所收现金、支票按规定时间上缴入库。
1.5负责本科室人员工作业绩的评定、提升、奖励、处罚、留用的提请。
1.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1.7结算中心主任岗位在结算中心、磅房和现场。
第二条 换单(开单)统计员职责
2.1负责入场客户的出货单据的审核、输入电脑并打印成一式四联的货物出货单。
2.2负责入库货物印签的审核和货物质量证件(复印件)的审核、保存、建档工作。
2.3负责托管货物进仓的分类统计。
2.4负责入库货物的入库输单工作。
2.5负责经手的出入库凭证分类、保管、建档工作,负责日常电脑的保管及维护工作。
2.6负责出门证(单)的发行管理及商务(复印件计算)服务等日常工作。
2.7严格电脑、信息、客户资料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查阅资料、数据、档案;所有对外信息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批。
2.8完成部门主管临时安排的工作。
第三条 收银员职责
3.1负责过磅费、吊费和场内其它应收费的保管工作。
3.2负责普通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工作。
3.3负责将收的现金支票按规定时间上缴公司财务。
3.4保管好收银的电脑及日常维护。
3.5协助进出入库货单、印签的审核。
入库管理制度
1.1 货物进场需由货主提前用书面形式或电话(传真)通知结算中心和仓储现场,告知所到货物品种、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等,以便安排场地。如需过磅的必须说明。
1.2 现场卸货后,仓管员根据验收的实物按规定填写作业单及明细码单,如有过磅的应注明过磅数量。
1.3 货主必须提供随货清单或传真件,注明货物数(重)量和货物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交结算中心备查。
1.4 首次入库的货主必须提交“提货单”样单,加盖提货专用章或公章存档,到结算中心办理入库手续。
1.5 货物入库时,以理算计算入库的,以理算计算出库,以过磅入库的,以过磅出库。
1.6 结算中心对货物入库必须认真核对作业单和货物清单,两者一致无误,核实货主提供资料齐全,可进行电脑录入,办理货物入库手续,如不一致应及时与货主联系进一步确认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
1.7 过磅入库的货物应和货主提供的进货码单核对,如码单差在千分之三以内予以办理入库,超过千分之三的入库员应通知货主到场,验收并签字后予以办理入库。
1.8 进场货物必须统一堆放,分类管理。所有包装物应符合国家规定,散装货物未经包装不能入库。
出库管理制度
1.1没有办理入库手续的货物,一律不准提货,不得出库。
1.2货主凭有效提货单到结算中心缴清各项费用,换取仓储出库单提货,需要过磅时,及时通知过磅人员。
1.3提货客户按出库单的货场所在区域,排队顺序提货。
1.4仓储货场分为三个区(A区、B区、 C区)储存各种钢材。
1.5车辆进场提货必须提供车辆的车牌号,行驶证,验证对号确认后,方可提货。
1.6提货车辆应听从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不允许乱停车辆,影响道路畅通,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必须视其情节处理。
1.7车辆装货时,客户必须认真核实,对所提供的规格 、数量、品种、型号要进行查验,离开货场后责任自负。
1.8提货车辆进仓储货场装货作业时,驾驶员及随带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负责完成提货装车,场地工作人员应给予配合。
1.9客户提货时需过磅的货物,在提货完成后,必须回结算中心二次结算,才能换取出门证离开仓储库。
1.10非本仓储部门的切割工,一律不得在仓储库现场切割加工。提货车辆或提货人员要自己安排切割时,必须事先经现场主管同意,否则不得自行切割,违者加收费用。
1.11提货车辆离开仓储库驶出大门时,应主动停车。出示出门证,待保安人员验完货物后,方可离开。若拒绝验证,从严查处。
1.12仓储库结算中心出库单当日有效,隔日作废,对超过有效期的单据,客户应将完整的单据(联数不少)交结算中心办理退单手续,并缴退单费5元/份,不办理退单手续,视为货物已出库。
1.13客户已提好货物后,应清点数量,由发货员在出门联盖章后,方可出门(过磅货物二次结算的单据,由结算中心办理出门手续)。无法一次性提完货物的,应将出库单客户联交现场发货员填写第一次出库数量,经现场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再次提货。
1.14在吊车下装卸货时,车辆必须停在所示的安全区域外,有作业标记的现场不得入内,并远离作业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1.15仓储堆场无关人员和孩童不准带入货场,不得将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带入货场,严禁酒后进入货场,违章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1.16不准在货场上擅自装卸、拆包、捆绑或拼装货物,违者严加处理。
1.17携带货物进入仓储库的车辆,必须在警卫处登记备案,并清点数量,否则不得带入货场。
1.18装货车辆应自备有车厢上的垫物,如无垫物造成车厢的损坏,仓储部门不予负责。
1.19吊装大件钢管、型材等的车辆必须随带插杆,无插杆造成损坏车厢或导致无法装卸,责任自负。
1.20货物重量以理论计算入库的,以理论计算出库,以过磅入库的以过磅出库,凡称重的货物应当面核对,一经离场概不负责。
1.21不得在货场内吵架,打架,如发生纠纷及时向仓储部投诉及时解决处理,所有入驻仓储部货场的人员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管理,共同做好仓储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I. 钢材市场管理主要是哪几个方面
说难其实也不难,做好钢材的进出存管理,加工配送服务,基本满足传统内钢材市场的管理要求了。要容是想更先进一点的话,提供以下服务:融资平台,客户服务一站式服务,区域的集配平台,钢铁现货交易平台,钢铁加工中心,钢铁及原料配送中心等!
后者基本是现代物流服务了,比较难管理,必须要高级团队管理!
J. 商丘创世钢材市场归哪个部门管理
归质检工商部门管理。因为钢材市场是属于批发零售,是商业性质所以说归质检工商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