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钢材业磅差0.3%的由来
八十年代国家来计量部门源颁布了《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名称可能有误)规定钢材交易合理磅差为0.3%。1993年以041号文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和装卸、运输允耗规定意见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及装卸运输允耗表》中规定钢材的计量允差为0.5%,单次装卸允耗为0.1%,但其为征求意见,不具有法律效用,不知其后是否有正式文件。目前一般按惯例默认0.3%的磅差。
昨天被外商要求提供合理磅差0.3%的依据,费了老大的力气,最后只有得到这个结论。以后要努力发掘得到政府正式文件的渠道。还有对成为惯例的事情尤其要注意其成因,以防有人追究到底,最重要还是签合同的时候要把这些所谓惯例都列上去以防万一。
⑵ 钢材磅差如何账务处理
跟客户说好就ok了,你给客户102吨,你填个100吨,价格填高一点,一般客户都可以的。。。有时候,你买100吨,只有98吨的时候也有的呀。所以要灵活点。
⑶ 请教关于钢材磅差的问题
目前一般按惯来例默认0.3%的磅差自。不知其后是否有正式文件、《运输允耗规定意见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及装卸运输允耗表》中规定钢材的计量允差为0.1%。
八十年代国家计量部门颁布了《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名称可能有误)规定钢材交易合理磅差为0.3%。
1993年以041号文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和装卸,但其为征求意见,单次装卸允耗为0.5%,不具有法律效用。
⑷ 钢材交易,交接允许磅差千分之三,文件哪里有
1. 八十年代,我国国家计量部门颁布了《大宗物料计量允差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钢材交易中的合理磅差为0.3%。
2. 1993年,该部门以041号文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和装卸、运输允耗规定意见的通知》。
3. 在该通知的附表《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及装卸运输允耗表》中,对钢材的计量允差进行了更新,规定为0.5%。
4. 此外,该表还规定了单次装卸的允耗为0.1%。
5. 至今,一般情况下,人们按照惯例默认0.3%的磅差进行钢材交易。
⑸ 钢材交易,交接允许磅差千分之三,文件哪里有
八十年代国家计量部门颁布了《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名称可能有误)规定钢材交易合理磅差为0.3%。1993年以041号文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和装卸、
运输允耗规定意见的通知》其附表《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及装卸运输允耗表》中规定钢材的计量允差为0.5%,单次装卸允耗为0.1%,目前一般按惯例默认0.3%的磅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