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废钢增值税是如何收的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注销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档案信息,收缴企业尚未开具的专用发票,重新核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最大购票数量,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
四、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一)适用退税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适用退税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二)退税比例。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外,应提交下列资料: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要求纳税人提交其与客户通过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到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等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四)退税业务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负责初审和复审的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办理。
1.退税申请办理时限。(1)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申请退税金额较大的,也可以按月申请,具体时限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确定;(2)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向负责复审和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初审意见;(3)负责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复审意见;(4)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是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应当在收到复审意见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办理妥当有关退税手续。
2.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对于纳税人第一次申请退税的,应当在上报初审意见前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有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的,应在提交初审意见后2个月内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发现有不满足条件的,及时通知负责复审或者终审的财政机关。
3.负责初审、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定期(自收到纳税人第一次退税申请之日起至少每12个月一次)向同级公安、商务、环保和税务部门及人民银行对纳税人申明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经查实的与申明不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前发生的,应当追缴纳税人此前骗取的退税款,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后发生的,取消其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
五、报废船舶拆解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适用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六、本通知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上述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
七、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公安、商务、环保、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再生资源的产生、回收经营、加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税收管理,堵塞偷逃税收的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机制的正常运行。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7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关于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Ⅱ 钢材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是多少
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是1%至16%,根据实际的销售来测算税负,各地情况不一样。
增值税税负率用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税收负担的大小。
从国家宏观调控角度讲,只有相对合理的税负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纳税监管角度讲,在名义税率和税收政策一定情况下,实际税负过低,则有可能存在偷漏税问题,会引起税务监管部门的注意;
从企业来讲,如果实际税负较高,企业也应该查明原因,加强纳税核算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
(2)钢材增值税退税多少扩展阅读:
一般增值税的税负率是销售总额的1%。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现统一按3%征收),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 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一般来讲,各个行业的毛利率是趋于同化,保持在一个波动区间之内的,这也就形成了增值税有一个行业的平均税负率,税务机构习惯把各个行业的税负率做为考核企业经营是否有异常的一个指标。
Ⅲ 现在钢材还有退税吗
自2009年6月份,大部分钢材产品都有退税了,角钢等退税率为9%,你需要知道每种钢材的海关编码,到退税网上一查就知道了,比如角钢的海关编码是7216401000,输入这个编号后就能查到退税率了
Ⅳ 建筑钢材的最新出口退税率是多少急急急
板材提高到15%。主要是真对板材的,还有不锈钢也是受惠最大的品种!
宽度在600mm以上的彩钢板现在的退税率是13% ,小于600mm的无退税。
Ⅵ 目前最新钢制品退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公布7月1日开始执行的部分商品出口退税调整方案,涉及的钢铁产品内出口税率继续下容调,其中,10个税则号的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为0,131个税则号的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平安观点出口退税率调整如期而至根据本次调整政策,附加值不高的焊管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13个百分点,部分钢铁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8个百分点,仍有钢管等部分高附加值产品保持13%的出口退税率不变。
Ⅶ 钢材销售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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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和不含税的关系。增值税税率也下调了1%,现在为16%了。
由于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寓禁于征”的目的,所以对消费税原则上不存在需要减免的问题。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减征税额
国家对于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与已纳增值税出口货物一样,也给予退免税优惠。1995年7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应税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与其退免增值税一样都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颁布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中仍有效的部分。本节仅介绍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1.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本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或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注意: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退税,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不予退免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本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这里所说的“免征消费税”是指对生产性企业按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是指因已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该应税消费品出口时不含消费税,所以也无须再办理退还消费税了。
Ⅷ 钢材增值税发票退税问题
发票开出对方公司 所在地国税局开据证明,连同这份发票原件,到你当地税务局填写一系列申请就可以开据负数发票冲红了
Ⅸ 请问方矩管和镀锌钢管的退税是多少出口到哪些国家,今年哪些钢材产品出口的多
方矩管 7306610000 矩形或正方形截面的其他焊缝管
出口退税:9.0%
进口关税版最惠国:3.0%
进口关税普通:30.0%
出口关税税率:0.0%
增值税:17.0%
申报要素权:1、品名;2、用途(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用);3、材质(铁、非合金钢、不锈钢、合金钢);4、种类(焊接管);5、加工方法(铆、纵向焊、埋弧焊);6、规格(圆管的外径、壁厚);7、截面形状(圆形、方形或椭圆形等);8、成分含量
无监管条件
镀锌管 7306900090 未列名其他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
出口退税:9.0%
进口关税最惠国:6.0%
进口关税普通:30.0%
出口关税税率:0.0%
增值税:17.0%消费税:0.0%申报要素:1、品名;2、用途(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用);3、材质(铁、非合金钢、不锈钢、合金钢);4、种类(焊接管);5、加工方法(铆、纵向焊、埋弧焊);6、规格(圆管的外径、壁厚);7、截面形状(圆形、方形或椭圆形等);8、成分含量
监督条件: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