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外墙架子钢管的质量问题归哪个部门管理的
建筑外墙架子钢管的质量问题,你需要去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进行举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就会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去租赁设备的厂家进行处罚。
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较多,
1、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2、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应小于100m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或者51)相同;
6.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规范上推荐使用的是48*3.5mm.还有48.3*3.6、48.3*3.2等几种。
7.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8.外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9.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10.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还要很多,可以参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JGJ 13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902号,2011-01-28批准,2011-12-01实施
3. 请问什么是外墙脚手架搭设规范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吗
想必大家对外墙脚手架搭设规范这个词感到陌生,都不知道它大概的含义是什么呢?现在们来看下:什么是外墙脚手架搭设规范:有
以下几个要注意的:在们日常生活当中都需要它。那它是做什么用的呢,
对于家装的话,到底有多大的帮助呢?
需要注意几点:1、脚手架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负载超过270kg/m2,或形式特殊脚手架应进行设计。
2、钢管立柱应设置金属底座,对地质松软基础应垫木板或设扫地杆。
3、脚手架立杆应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过高度的1/200,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柱应设尖刀撑与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横向每隔7米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5、脚手架外侧、斜道、平台设置1.05米防护栏。铺设竹排或木板时,两头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不绑扎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与扶梯处脚手架横杆应加高加固,不能阻碍通道。
7、挑式脚手架一般横杆步距1.2米,并要加设斜撑,斜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30°。
8、为了防止架子管受压弯曲扣件从管头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头均大于10厘米。
9、脚手架搭设地点如有电源线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搭设与拆除时采取停送电措施。
10、脚手架验收时,应对所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实行验收及挂牌使用制度。
1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架子管、扣件、竹排、铁丝进行检查,架子管严重弯曲,扣件严重腐蚀、裂纹,竹排腐烂的必须报废,不得使用。
12、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如栏杆、管子等)。
13、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14、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m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cm高的护板。
15、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16、搭设脚手架的工作领导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的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整修。
17、严禁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
18、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9、安装金属管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接连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20、金属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板上,在安置垫板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立杆应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21、金属管脚手架的接头,应用特制的铰链相互搭接,这种铰链适用于直角,也适用于锐角和钝角(用于斜撑等)。连接各个构件间的铰链螺栓必须拧紧。
22、脚手板必须固定在金属管脚手架的横梁上。
23、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脚手架搭设规范及种类:一、脚手架的作用和要求:1、脚手架的作用:(1)
操作平台
(2)
堆放材料
(3)
短距离水平运输2、脚手架的基本要求:(1)足够强度、刚度、稳定性;
(2)足够面积;
(3)
安全,符合高空作业要求;
(4)
构造简单,装拆方便;(5)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3、脚手架的载荷要求:砌筑工程每平方米2700N,装饰工程每平方米2000N,里脚手架每平方米2500N,
挑脚手架每平方米1000N,特殊情况要通过计算来决定。
4、脚手眼留设规定:单排外落地式脚手架应在墙面上留设脚手眼,作为小横杆在墙上的支点,注意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土坯墙、土打墙、空心砖墙、空斗墙、独立砖柱、半砖墙及180厚的砖墙,砖过梁上及与过梁成60度角三角形范围,门窗洞口两侧3/4砖和1
砖的范围内。
二、脚手架的分类:1、按搭设位置不同:外、里脚手架;2、按材料分:木、竹、钢制脚手架
三、外脚手架
外脚手架是指搭设在外墙外面的脚手架。其主要结构形式有钢管扣件式、碗扣式、门型、方塔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悬吊脚手架等。在建筑施工中要大力推广碗扣式脚手架和门型脚手架。
1.钢管扣件式脚手架
(1)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构造:钢管扣件式脚手架主要由钢管和扣件组成。主要杆件有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和底座等。
钢管扣件脚手架的基本形式有双排式和单排式两种,其构造如图3.1所示。扣件用于钢管之间的连接,基本形式有三种:a、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的对接连接;b、旋转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呈任意角度交叉的连接;c、直角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呈垂直交叉的连接。
(2)构造要求: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和小横杆间距可按表3.1选用,最下一层步距可放大到1.8m,便于底层施工人员的通行和运输。
剪刀撑:设置在脚手架两端的双跨内和中间每隔30m净距的双跨内,仅在架子外侧与地面呈45°布置。
连墙杆:每3步5跨设置一根,其作用不仅防止架子外倾,同时增加立杆的纵向刚度。2.碗扣式脚手架:杆件全部轴向连接,力学性能好
3.门式钢管脚手架:由门式框架、剪刀撑和水平梁架或脚手板构成基本单元。门型脚手架又称多功能门型脚手架,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普遍的脚手架之一。
(1)
门型脚手架的构造及主要部件
门型脚手架由门式框架、剪刀撑和水平梁架或脚手板构成基本单元,
将基本单元连接起来即构成整片脚手架。
门型脚手架的主要部件之间的连接形式有制动片式和偏重片式
(2)
门型脚手架的搭设程序
门型脚手架一般按以下程序搭设:铺放垫木(板)→拉线、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门架并随即装剪刀撑→装水平梁架(或脚手板)→装梯子→需要时,装设通常的纵向水平杆→装设连墙杆→照上述步骤,逐层向上安装→装加强整体刚度的长剪刀撑→装设顶部栏杆。
(3)
门型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搭设门型脚手架时,基底必须先平整夯实。
外墙脚手架必须通过扣墙管与墙体拉结,并用扣件把钢管和处于相交方向的门架连接起来,如图3.8所示。
整片脚手架必须适量放置水平加固杆(纵向水平杆),前三层要每层设置,如图3.9所示。三层以上则每隔三层设一道。
在架子外侧面设置长剪刀撑。使用连墙管或连墙器将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高层脚手架应增加连墙点布设密度。拆除架子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部件拆除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
四、里脚手架:一般用于墙体高度不大于4m的房屋。
1、里脚手架常用于楼层上砌砖、内粉刷等工程施工。由于使用过程中不断转移施工地点,装拆较频繁,故其结构形式和尺寸应力求轻便灵活和装拆方便。2、里脚手架的形式很多,按其构造分为折叠式里脚手架和门架式里脚手架。
3、为了确保脚手架施工的安全,脚手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4、使用脚手架时必须沿外墙设置安全网,以防材料下落伤人和高空操作人员坠落。
5、安全网要随楼层施工进度逐层上升。6、过高的脚手架必须有防雷设施。
五、脚手板:1、种类:木、竹、薄钢、钢木材料。2、脚手板的铺设、对接/搭接要求及维护
六、安全网的挂设
1、里脚手砌外墙,外墙四周必须挂安全网;2、高层、多层建筑使用外脚手施工时,也要挂设安全网。
七、安全注意事项:1、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2、技术交底;3、保证材料质量;4、架设人员持证上岗;5、搭设和使用过程经常检查;6、严禁拆除杆件;7、防雷;8、防电;9、搭拆时设围栏及警戒标志。
4. 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每个规定的细节都经过深思熟虑,依据现实情况再制定。中达咨询就建筑施工现场钢闷毕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的规范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钢管扣蚂销芹件安全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日常监管具体实施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钢管扣件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负责行业自律、配合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诚信管理。
第四条(诚信管理)本市建立钢管扣件电子诚信档案,记录钢管扣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单位的管理行为,以及钢管扣件产品检查、验收、检测、监督等信息。诚信信息将向社会公布。
鼓励企业对所提供的产品采用标识管理。
鼓励企业实施防护、模板、脚手架施工及其材料提供一体化。
第五条(信息管理)本市建筑施工的钢管扣件实施信息系统辅助管理。钢管扣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将工地钢管、扣件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建筑建材业钢管扣件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钢管、扣件管理系统操作规定由市安质监总站另行发文。
第六条(钢管标准)本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管壁厚,采取分类管理,分区域推进的原则:
一、在建工程用于材料堆放分隔或防护栏杆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75mm;二、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模板等扣件式钢管支撑承重支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00mm,且应与方案计算参数致;三、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壁厚应不小于3.24mm;自发文之日起,内环线以内的工程按上述要求执行;内环至外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于201630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外环线以外建设工程可过渡到20XX年12月31日之后按斗饥上述要求执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建立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选用合格钢管和扣件。
二、签订示范合同。钢管、扣件使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购销、租赁合同,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签定,明确钢管、扣件的数量、质量保证书编号、规格型号、使用时限、维修保养职责等信息,书面合同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备案。
三、严格材料进场验收。施工单位应按进场批次对钢管、扣件及其五金配件质量进行抽检,对于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等不符合标准的钢管,以及重量不足或外观变形、出现裂缝、螺栓出现滑丝等不符合标准的扣件,应责令退场;不合格数量超过国家检验批次件标准的,应责令整个批次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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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讲义 一、安全监理法规重要概念 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造成其人员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煤矿,令人触目惊心据安检部门通报,建筑安装事故死亡人数2000年987人,2001年1045 人,2002年1292人,每年呈直线上升的高发态势,2003年死亡1512人,高处坠落占60%,物体打击约占27%,长期以来,建筑业内的思维惯性是“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自从2000年10月25日,南京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在演播厅舞台屋盖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该市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责任人(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6年和5年,项目监理工程师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被判刑,在工程监理行政中引起了波澜,业内人士就施工安全事故监理该不该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展开讨论。 在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第393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执行,使得我们的监理工作从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提高到三控制、五管理一协调,其中安全管理增加我们监理责任。 《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09年5月13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
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