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与政府对接是什么工作
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公开便捷、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放、接、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清理、精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要求,市政府确定凡是国务院、自治区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市一律取消。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特别是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项目一律取消。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与接收衔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将本级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
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事项性质、接收主体、下放内容、下放方式、交接时间等,制定本单位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主动与接收单位就具体交接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3、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必须于2014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国庆节前投入使用,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于2015年底前建成;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良好环境。
4、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监督各旗县市区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事项目录要求,及时向本级法制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5、推广应用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按照政务服务工作“三个100%”(即实现审批单位、人员和项目100%进驻中心,驻厅服务窗口与主管单位100%联网,政务服务电子监察100%覆盖)目标要求,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网络建设,广泛应用电子监察软件系统。
(1)如何做好企业与政府的无缝对接扩展阅读:
职能
政治职能指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任着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份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经济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经济职能:
①经济调节职能;
②公共服务;
③市场监管;
④社会管理。
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