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钢筋原材一般检测都检测什么数据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
钢筋原材回拉伸试验有三个检验项目分别指答的是:
1、屈服强度 2、抗拉强度 3、延伸率
如果钢筋原材使用在有抗震要求的建筑物上,就有屈强比指标的要求。屈强比就是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屈强比与弯曲试验值无计算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五章钢筋分项工程中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B. 钢筋验收需要检查哪些项
钢 筋 分 项 工 程
说明:5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5.1.1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说明:5.1.2 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说明:5.2.3 在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性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同批钢筋进行专项检验。
一 般 项 目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2.4 为了加强对钢筋外观质量的控制,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弯折钢筋不得敲直后作为受力钢筋使用。钢筋表面不应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以免影响钢筋强度和锚固性能。本条也适用于加工以后较长时期未使用而可能造成外观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钢筋半成品的检查。
5.3 钢 筋 加 工
主 控 项 目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 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3.1~5.3.2 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
对规定抽样检查的项目,应在全数观察的基础上,对重要部位和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数量通常采用“双控”的方法。这与本规范第4.2.5条的说明是一致的。
一 般 项 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3.3 盘条供应的钢筋使用前需要调直。调直宜优先采用机械方法,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也可采用冷拉方法,但应控制冷拉伸长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
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就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说明:5.3.4 本条提出了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偏差的要求。其中,箍筋内净尺寸是新增项目,对保证受力钢筋和箍筋本身的受力性能都较为重要。
5.4 钢 筋 连 接
主 控 项 目
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1 本条提出了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受力钢筋应力传递及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所必需的。目前,钢筋的连接方式已有多种,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说明:5.4.2 近年来,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技术发展较快,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对其应用、质量验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验收时应遵照执行。对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除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型式、工艺检验外,还应从结构中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一 般 项 目
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3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4 本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提出了外观质量要求。对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可辅以量测检查。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5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应用范围、连接区段的定义以及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图5.4.6书馆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各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说明:5.4.6 为了保证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传力性能,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定义、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以及最小搭接接长度的要求。在本规范附录B中给出了各种条件下确定受力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
5.4.7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
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4.7 搭接区域的箍筋对于约束搭接传力区域的混凝土、保证搭接钢筋传力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给出了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直径、间距等构造要求。
5.5 钢 筋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5.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一 般 项 目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 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3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说明:5.5.2 本条规定了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位置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由于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移位而引发的事故通常较为严重,应加以避免。本条通过保护层厚度偏差的要求,对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的合格点率要求规定为90%及以上。对其他部位,表中所列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合格点率要求仍为80%及以上。
C. 钢筋原材料检测有哪些指标 也就是说要检测哪些方面
钢筋原材料抄检测指标分为两类:
必试: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其它:反向弯曲、化学成分
钢筋现如今被广泛应用于任何建筑上,为人类的进步取得了更好的证据,也是现如今对钢筋的质量的考察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按(等面积 )原则代换钢筋。
(3)钢筋原材料检查哪些扩展阅读:
如果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热轧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其它专项检验。
钢筋绑扎时,钢筋交叉点用铁丝扎牢;板和墙的钢筋网,除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保证受力钢筋位置不产生偏移。
D. 钢筋原材一般检测出什么数据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
钢筋原材拉伸试专验有三个检验属项目分别指的是:
1、屈服强度 2、抗拉强度 3、延伸率
如果钢筋原材使用在有抗震要求的建筑物上,就有屈强比指标的要求。屈强比就是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屈强比与弯曲试验值无计算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五章钢筋分项工程中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E. 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验具体是哪些内容
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验主要有七种实验构成,分别是:
1、拉伸试验版;
2、扭转权试验;
3、压缩试验;
4、冲击试验;
5、硬度试验;
6、应力松弛试验;
7、疲劳试验。
金属在力作用下所显示的同弹性和非弹性相关的及同应力一应变相关的性能都属于金属力学性能。力学性能试验有拉伸试验、扭转试验、压缩试验、冲击试验、硬度试验、应力松弛试验、疲劳试验等。
(5)钢筋原材料检查哪些扩展阅读
钢筋的检验首先要检查钢筋的标牌号及质量证明书;其次要做外观检查,从每批钢筋中抽取5% ,检查其表面不得有裂纹、创伤和叠层,钢筋表面的凸块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的允许和偏差,钢筋每一米弯曲度不应大于四毫米。
接下来力学性能试验,每批若小于60吨则从中抽取2根,每根截取两段,分别做拉伸和冷弯试验。在截取试件时应除去钢筋两端100-500MM,在截取试件大于60吨还需在取相应的钢筋。
如果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热轧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其它专项检验。
F. 施工现场钢筋进场原材料检查哪些项目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1998)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G. 钢筋原材料检测规范是那些
钢筋原材报验:附有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和原厂家的检测报告、检测中心的复检报告。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19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修订版
H. 钢筋原材料进场如何检查
一、检查项目和方法
1.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1998)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与方法同(1)。
(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2.一般项目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二、 热轧钢筋检验
热轧钢筋进场时,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1.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中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钢筋可按实际重量或公称重量交货。当钢筋按实际重量交货时,应随机抽取10根(6m长)钢筋称重,如重量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则应与生产厂交涉,以免损害用户利益。
2.力学性能试验
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拉伸、冷弯、反弯试验试件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计算钢筋强度时,采用公称横截面面积。反弯试验时,经正向弯曲后的试件应在10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进行反向弯曲。当供方能保证钢筋的反弯性能时,正弯后的试件也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
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表9-3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作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
对热轧钢筋的质量有疑问或类别不明时,在使用前应作拉伸和冷弯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确定钢筋的类别后,才允许使用。抽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种钢筋不宜用于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余热处理钢筋的检验同热轧钢筋。
三、冷轧带肋钢筋检验
冷轧带肋钢筋进场时,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级别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50t。
1,每批抽取5%(但不少于5盘或5捆)进行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和重量偏差的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表9-5的要求,如其中有一盘(捆)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筋逐盘或逐捆检查。
2.钢筋的力学性能应逐盘、逐捆进行检验。从每盘或每捆取二个试件,一个作拉伸试验,一个作冷弯试验。试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表9-7的要求,则该盘钢筋判为不合格;对每捆钢筋,尚可加倍取样复验判定。
四、冷轧扭钢筋检验
冷轧扭钢筋进场时,应分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钢厂、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10t。当连续检验10批均为合格时检验批重量可扩大一倍。
1.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中抽取5%进行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和重量偏差的检查。钢筋表面不应有影响钢筋力学性能的裂纹、折叠、结疤、压痕、机械损伤或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钢筋的压扁厚度和节距、重量等应符合表9-8的要求。当重量负偏差大于5%时,该批钢筋判定为不合格。当仅轧扁厚度小于或节距大于规定值,仍可判为合格,但需降直径规格使用,例如公称直径为φt14降为φt12。
2.力学性能试验
从每批钢筋中随机抽取3根钢筋,各取一个试件。其中,二个试件作拉伸试验,一个试件作冷弯试验。试件长度宜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当全部试验项目均符合表9-9的要求,则该批钢筋判为合格。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表9-9的要求,则应加倍取样复检判定。
I. 施工现场钢筋进场,原材料检查哪些项目
钢 筋 分 项 工 程
说明:5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5.1.1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说明:5.1.2 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说明:5.2.3 在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性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同批钢筋进行专项检验。
一 般 项 目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2.4 为了加强对钢筋外观质量的控制,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弯折钢筋不得敲直后作为受力钢筋使用。钢筋表面不应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以免影响钢筋强度和锚固性能。本条也适用于加工以后较长时期未使用而可能造成外观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钢筋半成品的检查。
5.3 钢 筋 加 工
主 控 项 目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 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3.1~5.3.2 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
对规定抽样检查的项目,应在全数观察的基础上,对重要部位和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数量通常采用“双控”的方法。这与本规范第4.2.5条的说明是一致的。
一 般 项 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3.3 盘条供应的钢筋使用前需要调直。调直宜优先采用机械方法,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也可采用冷拉方法,但应控制冷拉伸长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
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就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说明:5.3.4 本条提出了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偏差的要求。其中,箍筋内净尺寸是新增项目,对保证受力钢筋和箍筋本身的受力性能都较为重要。
5.4 钢 筋 连 接
主 控 项 目
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1 本条提出了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受力钢筋应力传递及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所必需的。目前,钢筋的连接方式已有多种,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说明:5.4.2 近年来,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技术发展较快,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对其应用、质量验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验收时应遵照执行。对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除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型式、工艺检验外,还应从结构中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一 般 项 目
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3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4 本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提出了外观质量要求。对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可辅以量测检查。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5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应用范围、连接区段的定义以及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图5.4.6书馆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各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说明:5.4.6 为了保证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传力性能,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定义、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以及最小搭接接长度的要求。在本规范附录B中给出了各种条件下确定受力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
5.4.7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
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4.7 搭接区域的箍筋对于约束搭接传力区域的混凝土、保证搭接钢筋传力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给出了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直径、间距等构造要求。
5.5 钢 筋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5.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一 般 项 目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 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3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说明:5.5.2 本条规定了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位置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由于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移位而引发的事故通常较为严重,应加以避免。本条通过保护层厚度偏差的要求,对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的合格点率要求规定为90%及以上。对其他部位,表中所列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合格点率要求仍为8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