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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应力计量程根据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8-08 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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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及监控方案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测量 1
1.1 测量依据 1
1.2 控制测量依据 1
1.3 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
1.4 基本测量程序 1
1.5 隧道开挖测量 7
1.6 隧道施工测量 8
1.7 隧道贯通误差测量 9
1.8 地下监控测量成果的检查与检测 10
1.9 竣工测量 11
1.10 质量保证措施 13
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6
2.1 监控量测目的和意义 16
2.2监测方案的设计依据 16
2.3 监测项目 16
2.4 监测点布置 17
2.5 监测方法及监测频率 17
2.6 监测量测反馈程序 24

第一章 施工测量
1.1测量依据
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3)《北京地铁房山线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4)《北京地铁新建线路控制测量总体技术要求》
1.2控制测量依据
地面控制测量由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平面控制点(DS63、DS65、DS66、DS67)和高程控制点(DS63~DS67、BM[4]11~BM[4]12)。经过复测,误差符合规范要求。
1.3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避免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事故。
2)质量指标
(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2)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3)测量标准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1.4基本测量程序
1.4.1地面控制测量
1)平面控制测量
对业主提供的控制导线点进行复测,并与相邻标段及临近控制点进行贯通联测。利用全站仪进行地面施工导线布设,导线点埋设混凝土标石。
2)高程控制测量
对业主提供的精密水准点进行复测并与临近水准点贯通联测。使用精密水准仪和标尺在提供的水准点之间加密水准网,布设成闭合环线,闭合差≤±8 mm(L为环线长度,以千米计),操作方法精度指标执行Ⅱ等水准点测量要求。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km) 测角中误差(″) 测距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方位闭合差(″) 相对闭合差
DJ1 DJ2 DJ6
三等 14 3 1.8 ≤1/150000 6 10 3.6
≤1/55000
四等 9 1.5 2.5 ≤1/80000 4 6 5
≤1/35000
一级 4 0.5 5 ≤1/30000 2 4 10
≤1/15000
二级 2.4 0.25 8 ≤1/14000 1 3 16
≤1/10000
三级 1.2 0.1 12 ≤1/7000 1 2 14
≤1/5000
注:①表中n表示测站数。
②测区测图的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2倍。

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千米高差中误差(mm) 符合水准路线的平均长度km 水准仪等级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误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偶然中误差 全中误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线环线 平坦地面 山地
+2 +4 2~4 DS1 铟钢尺 往返各测一次 往返各测一次
+8√n
+2√n

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以km计),n为单程测站数
精密水准测量观测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度的要求
标尺
类型 视线长度 前后
视距差
(m) 前后视距累计差
(m) 视线高度
(m)
仪器等级 视距 视线长度20m以上 视线长度20m以下
铟钢尺 DS1 ≤60 ≤1.0 ≤3.0 0.5 0.3

精密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mm)
基辅分划读数差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上下丝读数平均值与中丝读数之差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
0.5 0.7 3.0 1.0
1.4.2联系测量
1)趋近测量
从地面控制点采用趋近导线向竖井引测坐标和方位。地面趋近导线应附合在精密导线点上,近井点要与GPS点或精密导线点通视,使定向最为有利,除近井点设置固定标志外,其它地面趋近导线点均可设置临时标志,地面趋近导线全长不能超过350m,平均边长60m,最短边长大于30m,趋近导线采用严密平差,其近井点的点位中误差在±10mm之内。
导线点可做成如下形式:

单位:mm

2)竖井开挖测量
竖井四个角点,用钢板或木板做成三角架固定在锁口圈上,斜边中心做记号吊5kg以上的垂球控制开挖轮廓线。如右图:
(3)竖井定向控制测量
竖井施工完成到设计标高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的仪器设备,采用投点仪投点,把井口上测设的临时导线点投在投点板上。

(投点仪标称精度1/200000)
为了提高投点精度,在竖井口长边对角适当位置设置投点P1,P2点,如图1。然后利用地面上的控制网进行联测,将测量数据进行平差后,计算出P1、P2各点的坐标(或用前方交会法,定出P1、P2各点),将P1、P2点投在井下的投点板上,如图2所示。
为了检核投点精度,在井上作两次投点。投在投点板上的P1′P2′、P1〞、P2〞点。然后将全站仪分别架设在各点上,观测通道内设置的P3、P4,采用测回法观测各点的角度、距离、平差后计算出各点坐标,以此作为通道、隧道暗挖控制的定向边(P3~P4)。
(4)高程传递
利用加密水准网点作趋近水准测量,按Ⅱ等水准测量方法和仪器施测,限差≤±8 mm,埋设不少于两点的高程点,以利校核。使用检定过的钢尺及检定重量的重锤用悬吊的方法经竖井传递高程,上、下两台水准仪同时观察读数,每次错动钢尺3cm~5cm,测三测回。高差较差控制在±3mm以内,取平均值使用。如下图:

1.4.3地下控制测量
1)地下导线测量
地下施工控制测量用控制导线,直线隧道掘进大于200m时,曲线隧道掘进到直缓点时,埋设洞内导线控制点,直线隧道施工控制导线点平均边长为150m,特殊情况下,不短于100m。曲线隧道施工控制导线点埋设在曲线五大桩点上,一般边长不小于60m。边长往返观测各两测回,往返观测平均值较差小于7mm,每次延伸施工控制导线测量前提是对已有的施工控制导线前三个点进行检测,检测点如有变动,选择另外稳定点的施工控制导线点进行施工控制导线延伸测量。施工控制导线在隧道贯通前测量三次,测量时间与竖井定向同步。重合点重复测量的坐标值与原测量的坐标值较差小于10mm时,采用逐次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施工控制导线延伸量的起算值。如下图:

2)地下高程控制测量
①地下水准测量用Ⅱ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和仪器施测,不等值、闭合差限差满足≤±8 mm的精度。
②开挖至隧道全长1/3和2/3处,贯通前50m~100m,分别对地下水准点按Ⅱ等水准精度要求复测,保障高程贯通精度。
1.5隧道开挖测量
直线隧道施工测量在线路中线上安设激光导向仪,激光导向仪调节后的激光束代表线路中线的方向和线路纵断面的坡度。曲线隧道施工测量把激光导向仪安装在线路弦线上,调节后的激光束代表线路弦线的方向及线路纵断面的坡度。利用内业计算资料的弦线偏距及里程、标高指导施工,隧道上部开挖用激光导向仪控制标高,下部开挖采用放起拱线标高来控制,要经常检测激光导向仪的中线和坡度,抄平时要往返水准测量。激光导向仪的安装如下图所示:

标准段激光导向仪安装 人防段激光导向仪安装

1.6隧道施工测量
断面测量采用支距法。拱部断面采用五寸台法测绘,沿中线自外拱顶线高程向下每隔0.5m向两侧测设断面的开挖支距,然后把各支距的端点连接起来,为拱部开挖断面的轮廓线。如下图所示:

洞门断面的测量:曲墙地段自起拱线高程起,沿中线向下每隔0.5m向左右两侧按开挖的尺寸量取支距,至轨顶高程为止。直墙地段自起拱线高程起,沿中线向下每1m向下左右两侧按开挖尺寸量取支距至轨顶高程为止。仰拱断面应由内轨顶高程每隔0.5m向下量支距至开挖深度。
如图所示:

量支距时,应考虑隧道中线和线路中线的偏移值d,直线地段d值为零,即两线重合。在曲线地段,隧道中线从线路中线向圆心方向内移一个d值,而标定在开挖面上的中线是按线路中线标定的,所以在绘断面图时,内侧支距都比外侧支距大2d。
1.7隧道贯通误差测量
平面贯通测量,贯通面处采用坐标法从两端测定贯通点坐标差,并归算到预留的断面和中线上,求得横向贯通误差和纵向贯通误差。平面与高程贯通误差限差如下表:
平面与高程贯通误差限差表
地面控制测量 联系测量 地下控制测量 总贯通中误差
横向贯通中误差 ≤±25 mm ≤±25 mm ≤±35 mm ≤±50 mm
纵向贯通中误差 L/40000 L/40000 L/40000 L/12000
竖向贯通中误差 ≤±16mm ≤±12mm ≤±15mm ≤±25mm
区间隧道贯通后,当地下导线闭合差不超过限差规定时,进行平差计算。按导线点平差后的坐标值调整线路中线点,改点后再进行中线点检测,直线夹角不符值≤±6″,曲线上折角互差≤±7″,高程也用平差后成果。将平差后成果作为净空测量的起始数据,净空断面测量采用解析法。
1.8地下控制测量成果的检查与检测
为确保隧道正确贯通和满足净空限界,建立严格的检查和检测制度,检测按规定的同等级精度作业要求进行:地上、地下导线的坐标互差≤±12mm,≤±20mm;地上、地下高程点的高程互差≤±3mm,≤±5mm;地下导线基线边方位角互差≤±10″;相邻高程点的高程互差≤±3mm;导线边的边长互差≤±8mm;隧道中线点坐标的互差≤±16mm;经竖井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3mm。
1.9竣工测量
隧道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以及其它需要地方,均应测量隧道净空断面。净空断面测量应以线路中线为准,测量内拱顶高程、轨顶面以上1m、2m、3m、4m处的宽度,其允许偏差为±3mm。如图所示:

隧道竣工后,在中线复测的基础上埋设永久中线点。复测工作依据施工中线进行。永久中线在直线上每200~250米设置一个,缓和曲线的始点各设一个,圆曲线地段按通视条件加设。永久中线点用混凝土包金属心标志埋设。如图:

永久中线点设立后,在隧道边墙上绘出标志。
洞内高程点在复测的基础上每千米埋设一个。小于一千米的隧道设一个,并在墙上绘出标志。标志如下图所示:

1.10质量保证措施
地下工程施工测量不同于一般工程测量,施测的周围环境和条件复杂,要求的施测精度相当高,因此必须精心组织实施。
1)施工准备
(1)为确保地铁测量精度,我们将抽调具有地铁测量经验的测量工程师和有测量上岗证的测量员组成精测队,配备全站仪和精密水准仪。
(2)开工前,根据设计提供的测量数据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点,这些网点必须吻合设计提供的三角网和水准网点的基本数据,并满足规定的施测精度。
2)分级测量复核制度
(1)工区负责本作业区的日常施工测量,施工放样及控制桩点的埋设及防护。
(2)经理部精测组负责复核和指导测量组完成施工测量任务,并负责向工区测量组现场交点、交桩、交测量资料和成果。负责控制护桩的测量。
(3)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复测。
(4)施工控制导线由城勘院测量队复核。
3)内业资料计算
工区日常测量资料必须由两名以上技术员独立计算并相互核对计算数据,核对无误后交由技术主管复核、鉴认,主管鉴认后方可交付测量组使用;进行施工控制桩测量,在此基础上由测量工程师复核,认为无误后方可使用。
4)外业测量
以备内业计算时能够及时发现错误,日常测量必须保证两个测回,施工控制桩测设则须四个测回,外业测量必须进行闭合测量,外业记录资料必须完整、详细,闭合到业主交付的导线点上,经过内业计算达到精度后方可使用,对业主提供的导线点及自己布设的施工控制桩必须定期复核,精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及时调整。竖井、施工通道及正线每施工5m由工区测量人员贯通复测,施工10m由经理部测量组贯通复测。
5)人员配备
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测量不少于3人,施工监测不少于3人,每组必须两人精通,可相互使用仪器及内业资料计算。每个工程队指定2人为经理部测量组成员,需要贯通复测时由测量工程师抽调,直接安排工作,其余时间由工区安排。
6)测量仪器的管理
(1)测量仪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精密测量仪器由经理部统一管理,一般测量仪器由工区自行管理,建立保管、使用、维修制度。
(2)各种测量仪器、量具按计量部门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状态良好,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准确记录检定维修情况。
主要仪器设备
仪器名称 规 格 生产厂家 数 量
全站仪 TCRA1102 瑞士 1
莱卡投点仪 NL 瑞士 1
精密水准仪 AT—G2 日 本 1
经纬仪 TDJ2 博 飞 3
水准仪 C32Ⅱ 索 佳 3

第二章 监控量测
2.1监控量测目的和意义
1)监控量测目的
“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地层变形、支护结构的受力有清楚的了解。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支护参数或修改施工方案。
2)监控量测意义
本区间的监测意义在于:
(1)掌握隧道周围地层、支护结构、地下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动态,观测开挖过程中隧道的状态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防工程破坏事故和环境事故的发生。
(2)将现场测量结果与预测值相比较以判别前一步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否符合预期要求,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施工参数,从而指导现场施工,做到信息化施工。
(3)将量测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另外还可将现场监测结果与理论预测值相比较,用反分析法导出更为接近实际的理论公式用于指导其它工程。
2.2监测方案的设计依据
1)北京地铁房山线大葆台站至郭公庄站区间设计图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9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97)。
2.3监测项目
监控量测项目主要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结构形式、施工方法、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力求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少而精。
本工程的主要监测项目如下:
1)A项量测项目(常规监测)
主要有:地质及支护观察、地表沉降、周边管线及建筑物变形、拱顶下沉、周边收敛。
2)B项量测项目
主要有:土体水平位移、土体垂直位移、围岩压力、钢架应力、衬砌内应力。
2.4监测点布置
A项量测中的地表沉降、拱顶下沉,净空收敛沿隧道中线每10米布设1个监测断面。其中地表沉降点沉降点按断面总宽70m在隧道中心线左右平均布置,每个断面21个测点,测点距离2.5~5米。
B项量测项目选有代表性的2个断面,并在断面变化处或接口处布设B项量测项目。
详见图13-1“大葆台站~郭公庄站区间监测点布置图”。
2.5监测方法及监测频率
1)工程地质与支护状况的观察
①洞室开挖完成后,立即进行工程地质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地质描述,这对于判断围岩稳定性和预测开挖面前方的地质条件,为地层超前支护提供真实的地层参数是十分必要的。
②初期支护完成后,进行喷层表面观察、记录和裂缝描述,若发现初期支护有不稳定趋势,及时采取补强措施,并为后续工程提供、改进支护参数。
2)地表沉降监测
①测点布置
在地表沿隧道轴线方向每10m设一个量测断面,每断面对称布置21个测点,测点为埋入地表下一定深度的钢桩,并用混凝土固定,以保证其不移动、丢失。
②量测方法
利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塔尺。按照一定的量测频率和时间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绘制散点图。隧道开挖前在变形影响范围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埋设基准点,进行水准布网,测得量测点初始读数。
③量测频率
在洞室开挖或支护的半个月内,每天观测2次;半个月到一个月内,每两天观测一次;一到三个月每周观测2次;三个月后,每月观测2次;遇有突发性事件则加强监测,一般每1~2小时监测一次。
④控制基准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地表沉降管理基准值分两种情况来考虑:当地表有重要管线,取管理基准值为15mm,其他情况取30mm。当监测数据达到管理基准值70% 时,加强监测频率,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管理基准值时,停止施工。修正支护参数后方能继续施工。
3)初期支护位移量测
洞室开挖改变了围岩的初始应力状态,由于围岩应力重分布和隧道周边应力释放,使围岩产生了变形,隧道周边初期支护有不同程度的净空向内位移和拱顶下沉,因此,必须在隧道开挖支护后及时进行初期支护位移量测,根据量测结果判断围岩和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并及时修改支护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初期支护位移量测分如下几项:
①拱顶下沉量测
沿隧道轴线方向每10m设置一个量测断面,测点采用钢桩预埋在拱顶初期支护中,用精密水准仪和经校验的钢尺进行测量。
②洞周边收敛量测
沿隧道纵向每10m设一个量测断面,该断面与拱顶下沉量测断面为同一断面,每断面设1对测点,采用收敛仪进行量测,通过测微计读取隧道周边两点相对位置的变化,从而计算出该两点在连线上的相对位移值。拱顶下沉及收敛测点布置见下图。

③监测频率:
洞周边收敛位移和拱顶下沉的监测频率可根据位移速度而定,如下表所列:
位移速率(mm/d) 15 1~15 0.5~1 0.2~0.5 <0.2
频率 1~2次/d 1次/d 1次/2d 1次/7d 1次/15d
④控制基准
当拱顶下沉达到35mm时,加强监测频率,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50mm时,停止施工。修正支护参数后方能继续施工。洞周收敛位移控制基准值为0.005B(B为坑道宽度)。
4)建筑物沉降、倾斜及裂缝监测
①建筑物的沉降监测
A.人行天桥的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天桥的基础型式、结构类型及地质条件因素综合考虑。为了反映沉降特征和便于分析,测点埋设在天桥的桥面及桥柱基础上。
B. 监测方法:采用精密水准仪及铟钢塔尺量测。
C.监测频率:在洞室开挖或支护的半个月内,每天观测2次;半个月到一个月内,每两天观测一次;一到三个月每周观测2次;三个月后,每月观测2次;遇有突发性事件则加强监测,一般每1~2小时监测一次。
②建筑物倾斜监测
A.监测方法
倾斜监测就是对建筑物的倾斜度、倾斜方向和倾斜速率进行监测。由于天桥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和宽敞的观测场地,所以采用投点法或测水平角法。
B.监测仪器及监测频率:用高精度J2经纬仪及S1水准仪每5天观测1次。
C.控制基准:当建筑物倾斜率超过0.002时,立即停止施工。修正支护参数后,方能继续施工。
③周围建筑物裂缝监测
A.裂缝宽度的量测方法
a.一般量测
对于测量精度要求不高的部位,如墙面开裂,简易有效的方法是粘贴石膏饼,将10mm厚、50mm宽的石膏饼骑缝粘贴在墙面上,当裂缝继续发展时,石膏饼随之开裂。裂缝宽度用裂缝宽度板来对比。
b.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裂缝量测,如混凝土构件的裂缝,采用仪表进行量测,在裂缝两侧粘贴几对手持应变计的头子,用手持式应变仪量测。
B.裂缝深度的量测方法
a.浅层裂缝:采用凿出法或单面接触超声波法。凿出法就是预先在细小裂缝中灌入彩色溶液如墨水,若裂缝走向是垂直的,用针筒打入,待其干燥后从裂缝一侧将混凝土渐渐凿除,露出裂缝另一侧,观察是否留有溶液痕迹(颜色),以判断裂缝深度。
b.深层裂缝:当裂缝发展很深时,采用取芯法量测裂缝深度。取芯法是用钻芯机配人造金刚石(空心薄壁)钻头,跨于裂缝之上沿裂缝面由表向里钻孔取芯。当一次取芯未及裂缝深度时,可换直径小一号的钻头继续往里取,直至裂缝末端出现,然后将取芯拼接起来,量测裂缝深度。
④监测仪器及监测频率:用高精度J2经纬仪及S1水准仪每5天观测1次。
5)围岩与初期支护间的接触应力量测
①沿隧道纵向选取有代表性地段设置量测断面,在每个断面的拱顶、拱腰、起拱、边墙、仰拱等处布点,在初期支护背后埋设钢弦式双模压力盒,配合频率接收仪量测压力值。压力盒的布置见下图:

区间标准断面压力盒布置图
②量测频率
开挖初期,每天测1次,14~30天后每2天测1次,基本趋于稳定后,每周量测1~2次。
③数据处理
将围岩各部位量测压力值与理论计算的竖向压力、侧向压力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作用在初期支护上土压力大小及分布状态,反映出结构实际受力状态。
6)初期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①测点布置
在初期支护结构中有代表性位置的钢格栅上,焊接钢弦式钢筋计,通过传感器采集数据。标准段如下图所示:

区间标准段钢筋计安装布置图
②应力传感器的安装
A.根据测点应力计算值,选择钢筋应力计的量程,在安装前对钢筋计进行拉、压受力状态的标定。
B.安装时尽可能使钢筋应力计处于不受力状态,更不能处于受弯状态。将应力计上的导线逐段捆扎在邻近钢筋上,引到初期支护结构外侧试匣中。
C.喷射混凝土后,检查应力计电路电阻值和绝缘情况,做好引出线和测试匣的保护。
③量测频率
喷射混凝土结束后测出应力传感器的稳定测量值,作为计算应力变化的初始值。洞室开挖初期,每天测1次,14~30天每2天测1次,基本趋于稳定后每周至少测量1次,每次应力量测值与初始值之差,即为应力变化。
7)地下水位监测
在距隧道外侧5m左右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监测隧道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水位观测孔采用地质钻机钻孔,孔径φ128mm,钻孔深度达到隧道基底下2m,用钢尺量测地下水位变化。一旦发现降水不满足施工要求时,则立即与降水部门协调解决。
7)隧底回弹监测
在隧道底典型位置设三处,用地中位移计进行隧底回弹监测。
2.6监控量测反馈程序
监控量测资料均用计算机配专业技术软件进行自动化初步分析、处理。根据实测数据分析、绘制各种表格及曲线图,当曲线趋于平衡时推算出最终值,并提示结构物的安全性。
监测人员按时向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提交监控量测周报和月报,同时对当月的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施工建议,及时反馈指导信息,调整施工参数,保证安全施工。
2.6.1监测资料的反馈程序
监测资料的反馈程序见下图所示。

2.6.2监控信息的反馈程序
监测信息反馈流程见下图所示:

❷ 在进行钢筋拉伸性能试验时,如何选择万能试验机的量程

这样计的量程的话,是根据大小来进行规划的

❸ 求混凝土应力计计算公式的含义及推导过程!!

为使推导的钢筋混凝土大偏心压弯构件混凝土主拉应力的计算公式具有普遍性内,讨论图容1所示荷载和内力条件下的压弯构件的微段。推导中采用与通常钢筋混凝土压弯构件计算完全一致的基本假定。图1 N为沿换算截面重心线(包括受拉区混凝土)作用的轴向力,此重心轴用c—c表示;Q为作用于x截面的剪力;M为作用于x截面的弯矩;q y为垂直于重心线作用的横向荷载集度1 平衡方程由图1微段三个力素方向的平衡条件,舍去高阶微量后,得三个力的平衡方程式dN=0(1a)dQ=-q y dx(1b)dM=Qdx(1c)假定按照《铁路桥涵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桥规》)中有关大偏心压弯构件混凝土和钢筋正应力的计算公式已经确定出中性轴的位置,即已求得混凝土受压区高度y 0,在N和M作用下的截面应力如图2所示。X截面的混凝土压应力,受压钢筋压力和受拉钢筋拉力合成后的轴力和弯矩应为N和M,即有N=D A-T(2)或D A=T+N(3)在此图式中,应向重心轴c—c取矩求得压弯截面合成的弯矩表达式为 D A为受压区混凝土及钢筋的压合力;T为钢筋拉合力M=D A Z 1+TZ 2(4)将(3)式代入(4)式,注意Z 1+Z

❹ 直径18的钢筋选择多少量程

直径18的钢筋选择量程是指选择承受接力测量的量程。
钢筋所能承受的拉力=钢筋的强度值X钢筋面积。钢筋强度分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每种强度下又细分为标准值和设计值,每种级别的钢筋这些值都不同。根据计算出来的拉力不能大于选择的拉力机量程的的80%。拉力机一般有300KN和1000KN 两种。
钢筋(Rebar)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光圆钢筋实际上就是普通低碳钢的小圆钢和盘圆。变形钢筋是表面带肋的钢筋,通常带有2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横肋的外形为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3种。用公称直径的毫米数表示。变形钢筋的公称直径相当于横截面相等的光圆钢筋的公称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为8-50毫米,推荐采用的直径为8、12、16、20、25、32、40毫米。钢种:20MnSi、20MnV、25MnSi、BS20MnSi。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变形钢筋由于肋的作用,和混凝土有较大的粘结能力,因而能更好地承受外力的作用。钢筋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轻型薄壁和高层建筑结构。

❺ 请问一级基坑必测项目有哪些

坡顶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周围建筑物裂缝。

一级基坑是基坑划分的一种,根据开挖深度以及其它标准判定,有着和其它基坑直观的差距存在。

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地下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采取水平封底隔渗、钻孔减压保证坑底土层稳定,当坑底含承压水层且上部土体压重不足以抵抗承压水头时间应布置降压井降低水头压力。

(5)钢筋应力计量程根据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当场地条件允许,并经验算能保证边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多级放坡时应同时验算各级边坡和多级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坡脚附近有局部坑内深坑时,应按深坑深度验算边坡稳定性。

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荷载等通过计算确定坡体坡度、放坡平台宽度。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3.0m。

❻ 钢筋位置测定仪中第一量程、第二量程是什么

第一量程和第二量程是指不同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所选用的标准,也就是说,第一量程适回用于钢筋保护层厚答度较小的场合,第二量程适用于保护层厚度较大的场合。拿神州华测的钢筋仪为例,第一量程适用于钢筋保护层范围在6mm—90mm之内,第二量程适用于7mm—180mm之内。

❼ 基坑的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4.2 仪 器 监 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 视 检 查
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 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4.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监 测 点 布 置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5.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5.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5.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5.2.6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
5.2.7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5.2.8 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的位置。
5.2.9 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下部宜加密。2 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5.2.10 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竖向布置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监测点竖向间距一般为2~5m,并不宜少于3个。
5.2.11 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最低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3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4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5.3 周 边 环 境
5.3.1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 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控范围。
5.3.2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如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5.3.3 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3 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5 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6 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
5.3.4 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墙角、柱基及裂缝的两端,每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处。
5.3.5 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3 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一定的通视条件。
5.3.6 建(构)筑物的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在基坑施工期间当发现新裂缝或原有裂缝有增大趋势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每一条裂缝的测点至少设2组,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宜设置测点。
5.3.7 地下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2 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 上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直接监测点应设置在管线上,也可以利用阀门开关、抽气孔以及检查井等管线设备作为监测点;4 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利用埋设套管法设置监测点,也可采用模拟式测点将监测点设置在靠近管线埋深部位的土体中。
5.3.8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沉降监测点的布置范围宜为基坑深度的1~3倍,监测剖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并与坑边垂直,监测剖面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5.3.9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并形成监测剖面。同一监测孔的测点宜沿竖向布置在各层土内,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厚度较大的土层中应适当加密。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精度要求、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地区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6.1.2 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2 工作基点应选在稳定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监测点;3 施工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4 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6.1.3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2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 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6.1.4 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2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 固定观测人员;4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6.1.5 监测过程中应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应加强对监测仪标的保护,防止损坏。
6.1.6 监测项目初始值应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6.1.7 除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基坑工程监测方法外,亦可采用能达到本规范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6.2 水平位移监测
6.2.1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当基准点距基坑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6.2.2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不应埋设在低洼积水、湿陷、冻胀、胀缩等影响范围内;基准点的埋设应按有关测量规范、规程执行。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6.2.3 基坑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按表6.2.3确定。
6.2.4 地下管线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1.5mm。
6.2.5 其他基坑周边环境(如地下设施、道路等)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等的规定。
6.3 竖向位移监测
6.3.1 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6.3.2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6.3.3 基坑围护墙(坡)顶、墙后地表与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表6.3.3确定。
6.3.4 地下管线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0.5mm。
6.3.5 其他基坑周边环境(如地下设施、道路等)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6.3.6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3.7 各等级几何水准法观测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3.7的要求。
6.3.8 水准基准点宜均匀埋设,数量不应少于3点,埋设位置和方法要求与6.2.2相同。
6.3.9 各监测点与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应组成闭合环路或附合水准路线。
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6.4.1 围护墙体或坑周土体的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6.4.2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0.02mm/500mm
6.4.3 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1周前埋设,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接头处应密封处理,并注意保证管口的封盖;2 测斜管长度应与围护墙深度一致或不小于所监测土层的深度;当以下部管端作为位移基准点时,应保证测斜管进入稳定土层2~3m;测斜管与钻孔之间孔隙应填充密实;3 埋设时测斜管应保持竖直无扭转,其中一组导槽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方向一致。
6.4.4 测斜仪应下入测斜管底5~10min,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后再量测,每个监测方向均应进行正、反两次量测。
6.4.5 当以上部管口作为深层水平位移的起算点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管口坐标的变化并修正。
6.5 倾斜监测
6.5.1 建筑物倾斜监测应测定监测对象顶部相对于底部的水平位移与高差,分别记录并计算监测对象的倾斜度、倾斜方向和倾斜速率。
6.5.2 应根据不同的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水平角法、前方交会法、正垂线法、差异沉降法等。
6.5.3 建筑物倾斜监测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有关规定。
6.6 裂缝监测
6.6.1 裂缝监测应包括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及变化程度,需要时还包括深度。裂缝监测数量根据需要确定,主要或变化较大的裂缝应进行监测。
6.6.2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1 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2 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
6.6.3 应在基坑开挖前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6.6.4 裂缝宽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长度和深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7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6.7.1 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内力变化可通过在结构内部或表面安装应变计或应力计进行量测。
6.7.2 对于钢筋混凝土支撑,宜采用钢筋应力计(钢筋计)或混凝土应变计进行量测;对于钢结构支撑,宜采用轴力计进行量测。
6.7.3 围护墙、桩及围檩等内力宜在围护墙、桩钢筋制作时,在主筋上焊接钢筋应力计的预埋方法进行量测。
6.7.4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值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对钢筋混凝土支撑尚应考虑混凝土收缩、徐变以及裂缝开展的影响。
6.7.5 应力计或应变计的量程宜为最大设计值的1.2倍,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精度不宜低于0.5%F·S。
6.7.6 围护墙、桩及围檩等的内力监测元件宜在相应工序施工时埋设并在开挖前取得稳定初始值。
6.8 土压力监测
6.8.1 土压力宜采用土压力计量测。
6.8.2 土压力计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的要求,其上限可取最大设计压力的1.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8.3 土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接触式)。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受力面与所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2 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3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4 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6.8.4 土压力计埋设以后应立即进行检查测试,基坑开挖前至少经过1周时间的监测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 孔隙水压力监测
6.9.1 孔隙水压力宜通过埋设钢弦式、应变式等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频率计或应变计量测。
6.9.2 孔隙水压力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的要求,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1.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9.3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压入法、钻孔法等。
6.9.4 孔隙水压力计应在事前2~3周埋设,埋设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 孔隙水压力计应浸泡饱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2 检查率定资料,记录探头编号,测读初始读数。
6.9.5 采用钻孔法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时,钻孔直径宜为110~130mm,不宜使用泥浆护壁成孔,钻孔应圆直、干净;封口材料宜采用直径10~20mm的干燥膨润土球
6.9.6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后应测量初始值,且宜逐日量测1周以上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7 应在孔隙水压力监测的同时测量孔隙水压力计埋设位置附近的地下水位。
6.10 地下水位监测
6.10.1 地下水位监测宜采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等方法进行测量。
6.10.2 地下水位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6.10.3 检验降水效果的水位观测井宜布置在降水区内,采用轻型井点管降水时可布置在总管的两侧,采用深井降水时应布置在两孔深井之间,水位孔深度宜在最低设计水位下2~3m。
6.10.4 潜水水位管应在基坑施工前埋设,滤管长度应满足测量要求;承压水位监测时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6.10.5 水位管埋设后,应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11 锚杆拉力监测
6.11.1 锚杆拉力量测宜采用专用的锚杆测力计,钢筋锚杆可采用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当使用钢筋束时应分别监测每根钢筋的受力。
6.11.2 锚杆轴力计、钢筋应力计和应变计的量程宜为设计最大拉力值的1.2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11.3 应力计或应变计应在锚杆锁定前获得稳定初始值。
6.12 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6.12.1 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可通过埋设分层沉降磁环或深层沉降标,采用分层沉降仪结合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量测。
6.12.2 分层竖向位移标应在事前埋设。沉降磁环可通过钻孔和分层沉降管进行定位埋设。
6.12.3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的初始值应在分层竖向位移标埋设稳定后进行,稳定时间不应少于1周并获得稳定的初始值;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12.4 每次测量应重复进行2次,2次误差值不大于1mm。
6.12.5 采用分层沉降仪法监测时,每次监测应测定管口高程,根据管口高程换算出测管内各监测点的高程。 7.0.1 基坑工程监测频率应以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
7.0.2 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作一般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才能结束。
7.0.3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考虑基坑工程等级、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照表7.0.3。
7.0.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9.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7.0.5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8.0.1 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符合基坑工程设计的限值、地下主体结构设计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8.0.2 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两个值控制。
8.0.3 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1 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2 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3 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 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5 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8.0.4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可参考表8.0.4。
注:1.h —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 — 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
8.0.5 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的限值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如无具体规定,可参考表8.0.5确定。
8.0.6 周边建(构)筑物报警值应结合建(构)筑物裂缝观测确定,并应考虑建(构)筑物原有变形与基坑开挖造成的附加变形的叠加。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1 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3 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 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5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9.0.1 监测分析人员应具有岩土工程与结构工程的综合知识,具有设计、施工、测量等工程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做到正确判断、准确表达,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报告。
9.0.2 现场测试人员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监测分析人员应对监测报告的可靠性负责,监测单位应对整个项目监测质量负责。监测记录和监测技术成果均应有负责人签字,监测技术成果应加盖成果章。
9.0.3 现场的监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2 监测记录应有相应的工况描述;3 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4 对监测数据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应及时分析和评述。
9.0.4 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和转抄,并有测试、记录人员签字。
9.0.5 观测数据出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重测
9.0.6 监测项目数据分析时,应结合其他相关项目的监测数据和自然环境、施工工况等情况以及以往数据进行,考量其发展趋势,并做出预报。
9.0.7 技术成果应包括当日报表、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技术成果提供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用文件阐述与绘画宜用变化曲线或图形相结合的形式表达。技术成果应按时报送。
9.0.8 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信息反馈宜采用专业软件,专业软件的功能好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宜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查询好管理一体化以及监测成果可视化的功能。
9.0.9 基坑工程监测的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好技术成果应进行组卷、归档。
9.0.10 当日报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当日的天气情况和施工现场的工况;2 仪器监测项目各监测点的本次测试值、单次变化值、变化速率以及累计值等,必要时绘制有关曲线图;3 巡视检查的记录;4 对监测项目应有正常或异常的判断性结论;5 对达到或超过监测报警值的监测点应有报警标示,并有原因分析及建议;6 对巡视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详细描述,危险情况应有报警标示,并有原因分析及建议;7 其他相关说明。当日报表宜采用本规范附录A ~附录G的样式。
9.0.11 阶段性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该监测期相应的工程、气象及周边环境概况;2 该监测期的监测项目及测点的布置图;3 各项监测数据的整理、统计及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4 各监测项目监测值的变化分析、评价及发展预测;5 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建议。
9.0.12 基坑工程监测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 工程概况;2 监测依据;3 监测项目;4 测点布置;5 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6 监测频率;7 监测报警值;8 各监测项目全过程的发展变化分析及整体评述;9 监测工作结论与建议。
9.0.13 总结报告应标明工程名称、监测单位、整个监测工作的起止日期,并应有监测单位章及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企业行政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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