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钢筋替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钢筋代换专:
1、等强度代属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应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1)什么时候可进行钢筋代换扩展阅读: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2.8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9.4 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强制性条文)提醒:不管何种代换方式,都要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贰』 简述钢筋代换有哪些方法,各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的
谁说钢筋代换有哪些方法?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好的情况下?
『叁』 钢筋怎样代换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什么
钢筋代换有两种方法,即等截面代换法和等强度代换法。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种规定。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3)什么时候可进行钢筋代换扩展阅读
钢筋代换注意事项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以及桁架弦等,不宜采用HPB300级光圆钢筋代替 HRB335和HRB400级带肋钢筋。
(2)建筑界钢筋代换后,应符合配筋构造规定,比如钢筋的最小直径、根数、间距、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以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如同品种钢筋的直径差值一般不大于5mm),防止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确保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的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者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照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若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以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替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做裂缝宽度验算。
『肆』 请问建筑中钢筋代换的原则
建议下载《施工手册》第四版,有很详细的介绍。
钢筋代换与钢筋代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是,可按钢筋等强度代换、等面积代换原则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进行雷锋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构造要求和设计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钢筋代换时,必须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的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级光圆钢筋代替二级带肋钢筋;
(2)、钢筋替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不应过大,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换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 宽度验算。
『伍』 钢筋代换的原则
钢筋代换有两种方法,即等截面代换法和等强度代换法。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种规定。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5)什么时候可进行钢筋代换扩展阅读
钢筋代换注意事项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以及桁架弦等,不宜采用HPB300级光圆钢筋代替 HRB335和HRB400级带肋钢筋。
(2)建筑界钢筋代换后,应符合配筋构造规定,比如钢筋的最小直径、根数、间距、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以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如同品种钢筋的直径差值一般不大于5mm),防止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确保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的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者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照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若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以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替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做裂缝宽度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