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材料中冷轧带肋钢筋的钢筋直径允许偏差是多少 请说明依据是哪本规范第几条第几页!
冷轧带肋钢筋(GBl3788-1992)
(1)尺寸规格
三面肋钢筋
a一横肋斜角 β---横肋与轴线夹角 a一横肋高度
b一横肋顶宽 c一横肋间距
两面肋钢筋
a一横肋斜角 β一横肋与轴线夹角 a一横肋高度
b一横肋顶宽 c一横肋间距 d一钢筋内径
三面肋钢筋的尺寸规格
公称直径/mm 公称横截面积/mm² 理论质量/(kg/m) 肋中点高 肋1/4处高na/mm 肋顶宽b/mm 肋 距 相对肋面积ƒr≥
a 允许偏差≤ c/mm 允许偏差(%)≤
mm
(4) 12.6 0.099 0.30 +0.10-05 0.24 ~0.2d 4.0 ±15 0.036
5 19.6 0.154 0.32 0.26 4.0 0.039
6 28.3 0.222 0.40 0.32 5.0 0.039
7 38.5 0.302 0.46 0.37 5.0 0.045
8 50.3 0.395 0.55 0.44 6.0 0.045
9 63.6 0.499 0.75 0.60 7.0 0.052
10 78.5 0.617 0.75 0.60 7.0 0.052
(12) 113.1 0.888 0.97 0.77 8.4 0.056
注:1.括号中的公称直径不推荐采用。
2.肋与钢筋轴夹角β为40°-60°。肋两侧面与钢筋表面斜角a大于等于45°。肋间隙的总和应不大于公称周长的20%。
3.理论质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4%。
两面肋钢筋的尺寸规格
公称直径/mm 内径d/rrnn 公称横截面积/mm² 理论质量/(kg/m) 肋中点高 肋1/4处高/mm 肋顶宽b/mm 肋 距 相对肋面积ƒr≥
标准尺寸 允许偏差 a 允许偏差≤ c 允许偏差≤
mm
5 4.8 ±0.2 19.6 0.154 0.32 +0.10-0.05 0.20 -0.2d 4.0 ±15 0.039
6 5.8 28.3 0.222 0.40 0.27 5.0 0.039
7 6.6 ±0.4 38.5 0.302 0.46 0.31 5.0 0.045
8 7.6 50.3 0.395 0.55 0.37 6.0 0.045
9 8.6 63.6 0.499 0.75 0.50 7.0 0.052
10 9.5 78.5 0.617 0.75 0.50 7.0 0.052
12 11.5 113.1 0.888 0.97 0.65 8.4 0.056
注:1.理论质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4%。
2.允许有高度不大于0.5a的纵肋。
⑵ 带肋的钢筋 和 钢板 原材料检测 检测什么项目检测依据是什么
依据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1条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样数量及代表批量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规定,检测项目为: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断后伸长率或最大力总伸长率)和弯曲试验。
⑶ 钢筋进场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钢筋进场验收内容如下:
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出具①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版件限制使用且必权须盖公章);②产品备案证原件(复印件必须盖备案企业公章);③生产许可证编号;④检验钢材生产厂家是否在当地建委发布的正规生产企业名录中。
再者,需要检查该批钢筋①产品名称、型号与规格、牌号;②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厂印及生产许可证编号;③具有检验人员与检验单位证章和机械、化学性能规定的技术数据;④ 采用的标准名称或代号;⑤螺纹钢筋表面必须有标志和附带的标牌;⑥ 合格证,钢材总量不能超过60t(一个检验批)。
接着,进行外观检查。要求进场钢筋凡在车上有堆积成垛的必须全部卸车检验,并采取打捆抽检方法,检查内有有①钢筋表面有无产品标识(钢筋强度等级、厂家名称缩写、符号、钢筋规格),标识是否准确规范。②钢筋外观有无颜色异常、锈蚀严重、规格实测超标、表面裂纹、重皮等。
待以上完成后,由见证取样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现场按规定取样,取样完成后与施工单位共同送至试验室进行复试,在接到检验合格通知后(注:对不能马上出具合格报告的,应有临时报告)方可予以进场,否则做好相关记录和标志予以清退。
⑷ 建筑用钢筋验收标准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际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际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
根据新颁布的国际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3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2A 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
表5.3.2A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后伸长率
A(%)
重量负偏差(%)
直径6mm~12mm
直径14mm~20mm
直径22mm~50mm
HPB235、HPB300
≥21
≤10
-
-
HRB335、HBRF335
≥16
≤8
≤6
≤5
HRB400、HBR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BRF500
≥14
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o-Wd)/ Wo×100计算,其中Wo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
3.对直径为28mm~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检验方法: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 般 项 目
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 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
——摘自《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⑸ 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绑扎质量检验不合格
1.主控项目
(1)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使用的冷轧带肋钢筋规格、品种与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2)钢筋焊接网进场复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有关规范的规定。
(3)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形状、锚固长度、搭接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
(1)钢筋焊接网交叉点开焊数量不应该超过整张网片交叉点总数的1%。且任一根钢筋上开焊点数不超过该根钢筋上交叉点数的50%。钢筋网最外边钢筋上的交叉点不可以开焊。
(2)钢筋带有颗粒状与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照原规格使用。钢筋表面应该保持清洁。焊接网表面不可有影响使用的缺陷,可允许有毛刺、表面浮锈及因取样产生的钢筋局部空缺,但是空缺必须用相应的钢筋补上。
(3)钢筋网片焊点处熔化金属要均匀,无裂纹、气孔及烧伤等缺陷。焊点压入深度应符合钢筋焊接规程的规定。
(4)焊接网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9的规定,并且在一张网片中纵、横向钢筋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4-9焊接网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⑹ 钢筋进场验收的内容
钢筋进场验收的内容包括:
(1)钢筋进场时,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拓展资料:
一、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横截面为圆形,一部分形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
二、分类:
(1)按直径大小分
钢丝(直径3~5mm)、细钢筋(直径6~10mm)、粗钢筋(直径大于22mm)。
(2)按力学性能分
Ⅰ级钢筋(235/420级);Ⅱ级钢筋(335/455级);Ⅲ级钢筋(400/540)和Ⅳ级钢筋(500/630)
(3)按生产工艺分
热轧、冷轧、冷拉,Ⅳ级钢筋经热处理而成的热处理钢筋。
(4)按在结构中的作用分
受压钢筋、受拉钢筋、架立钢筋、分布钢筋、箍筋等
(5)按轧制外形:光面钢筋,带肋钢筋,钢线,冷轧扭钢筋
⑺ 钢筋送检要检测钢筋的哪些方面
根据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
送检的材料应符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 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b) 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
c) 余热处理钢筋 GB13014-91
A.2.2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a) 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b) ] 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 t(或不足40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 t
c) 余热处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公称容量不大于30t的冶炼炉冶炼的钢坯和连铸坯轧成的钢筋,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应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d) 取样方法: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钢材中任取两根(或两盘),截去端头1250px,再截取试样。
e) 取样数量:在上述两根(盘)钢材上分别截一长试件和一短试件。
f) 试件尺寸:长试件长11d +625px;短试件长Q235 5 d+15 cm HRB335 6 d +15 cm HRB400 8 d +15 cm(d 为钢材直径或厚度)。
A.2.5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材的生产厂家、炉(批)号、牌号、直径、合格证编号及批量。
A.2.6送样: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2.7复检:若试验结果中,拉伸或冷弯试验任一有不合格项,则应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复验,取样方法同上。
A.2.8其它:进口钢材及遇有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或冷弯发生脆断的钢材,须送试验室重检及进行化学分析。冷拉率试验至少应取4根,且长度60mm以上。
A2.9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抗弯、延伸率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3 冷拉钢筋取样规则
A.3.1取样执行标准:GB50204-92(本条为旧规范内容,未见新规范作规定,暂保留)
A.3.2取样批量:由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组成验收批,每批不超过20吨。
A.3.3取样方法: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冷拉钢筋中任取两根,截去端头1250px。
A.3.4取样数量:在上述两根钢筋上各截取长、短试件一根,共计2根长、2根短试件。长试件长1500px,短试件长(a 为钢筋直径)。
A.3.5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筋牌号、直径、批量及冷拉日期。
A.3.6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3.7复检:机械性能试验有一不合格项,应取双倍试样复检,取样方法同上。
A3.8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和抗弯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4 冷拔低碳钢丝取样规则
A.4.1取样执行标准:JC/T540-2006
A.4.2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4.3取样方法及数量: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1250px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试样长1000px,弯曲试样长375px。
b) 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1250px,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1000px,短试件长375px。
A.4.4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丝的牌号、直径和盘号。
A.4.5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给试验人员。
A.4.6复检:乙级钢丝经试验,若有一试样不合格,应从未取过试样的盘中截取双倍试样复检,如仍有一根不合格,则该批钢丝应逐盘检验。
A4.7主要检测项目:甲级冷拔低碳钢丝应进行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及反复弯曲次数的检验。如有某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应进行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及反复弯曲次数的检验。如有某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可从该批冷拔低碳钢丝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检。
A.5 冷轧带肋钢筋取样规则
A.5.1取样执行标准:GB13788-2000
A.5.2取样批量:钢筋应按批进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和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吨。
A.5.3取样方法和数量:应逐盘取样。对直条成捆供应的550级应逐捆取样。
a) 对盘状钢筋,从每盘的任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3个试件,1个做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2个做弯曲试验。
b) 对捆状钢筋,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3个试件,1个做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2个做弯曲试验。
A.5.4试件尺寸:抗拉试件长1500px,抗弯试件长625px。
A.5.5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筋牌号、直径、出厂厂家和进场批量。
A.5.6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给试验人员。
A5.7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抗弯试验、伸长率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6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6.1每批钢筋或连接件进场后,应进行钢筋的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或其他性能的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A.6.2批量划分:按下列规定:
A.6.2.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t为一批。
A.6.2.2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钢绞线、钢丝束不大于30t为一批。
A.6.2.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验收批。外观检查抽取10%,且不少于10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硬度检验抽取5%,且不少于5套。静载锚固能力检验抽取3套试件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
A.6.2.4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抽检9件圆管试件(12件扁管试件)。
A6.2.5进场复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抗拉强度、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应力松弛试验、疲劳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