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发起337调查后中国钢铁企业全部胜诉了
3月20日获悉,钢铁337调查反垄断诉点复审胜诉!自此,美方对我钢铁企业发起337调查引发的诉讼,其三个诉点商业秘密,反垄断及反规避诉点,在历经两年之后,以中国钢铁企业全部胜诉画上完美的句号。
据负责中国钢铁行业反垄断、反规避诉点应诉的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介绍,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通知,决定终止337调查。委员会裁定,反垄断诉讼的原告需要具有反垄断损害,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此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据负责中国钢铁行业反垄断、反规避诉点应诉的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介绍,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通知,决定终止337调查。委员会裁定,反垄断诉讼的原告需要具有反垄断损害,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此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发起调查
2016年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调查共涉及宝钢、首钢、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声明介绍,美国钢铁公司在2016年4月26日向其提出申诉,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启动“337调查”,发布永久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根据该调查程序,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对此,涉案中国企业严阵以待。案件共涉及三个诉点,即商业秘密、反垄断和反规避调查。
2017年2月22日,在宝钢及其律师的努力下,美方被迫提出动议要求撤回商业秘密诉点的指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裁定终止商业秘密诉点的调查。据悉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其意义非凡不言而喻。
对于其他两个诉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已分别于2016年11月14日和2017年1月11日发布命令,裁决驳回原告美国钢铁公司的起诉,支持中国钢企要求终止反垄断、反规避调查的动议。于是这两个诉点进入复审阶段。
2017年10月,中国钢企在钢铁337调查案反规避诉点上再次大获全胜,该案商业秘密侵权和反规避诉点的337调查已告终结。
据律师介绍,今年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于反垄断诉点作出复审裁决,决定终止337调查,美国钢铁公司作为反垄断诉讼的原告,需要证明具有反垄断损害,因为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所以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而中国钢铁企业在反垄断诉点的胜利,也避免了今后美国企业利用反垄断这种方式滥诉,甚至引发贸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