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废钢的发展状况
中国钢铁工业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钢铁积蓄量不断增加,今后将有大量的废钢资源产生。如何有效利用、管理这些资源或将是未来中国钢铁工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相关资料显示,短流程炼钢比长流程炼钢可减少废气86%、废水76%和废渣97%,与长流程炼钢相比,用废钢炼1吨钢可减少近1.6吨碳排放,因此废钢生产更加清洁和有利于排废减量化,鼓励能耗低、污染小的电炉炼钢发展无疑有利于环境保护。
日本钢铁业的发展与中国有很多类似之处,而且日本废钢产业已经非常成熟。深入分析研究日本废钢的产生、消费和管理模式,将为中国废钢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5月6日,日本财务省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3个月,日本进口废钢总量为22.6万吨,同比大增近400%;出口废钢总量为150万吨,同比下降38.1%。此外,日本企业也积极进行废钢领域的海外投资,今年4月底,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Toyota Tsusho)已参股德国黑色、有色金属废料回收商肖尔茨公司,前者将获得后者39.9%的股权。
一般而言,废钢的产生量与钢铁积蓄量成正比。在钢铁消费历史较长的欧美地区,由于钢铁积蓄量大,废钢产生量也大。日本对钢铁的大量使用比欧美地区晚50余年,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大量使用的钢铁在进入老旧废钢形成周期后成为废钢,在上世纪90年代左右,日本废钢平均回收率为2.5%-3%。近20年来,日本废钢发生量增速趋缓,回收率为2%-2.3%。但是,日本废钢发生量总体仍呈增长趋势。
废钢业发展模式:立法、管理、渠道
为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保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社会成为日本的国策。废钢回收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就开始重视废钢的回收与利用。上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不仅实现了高效率的废钢管理体制、疏通废钢流通渠道,而且还能够采用现代技术对废钢进行加工处理,使其废钢行业的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大力推行。日本政府为循环经济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成3个方面,如图1所示。
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废钢业的宏观管理,日本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制,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中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法令,对废钢业和企业进行协调和综合管理,宏观方面的具体管理则由各民间团体负责。
1975年,日本对原有的废钢民间组织进行了统一调整与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日本废钢铁工业会、废钢铁储备协会和回收铁源利用促进协会。1982年,日本政府又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内成立了废钢铁流通现代化推进协议会。1988年8月份,日本废钢铁储备协会更名为日本铁源协会,职能也有所调整,主要是为原料供需方提供交流与合作,调查、提供和研究原料信息,目标是稳定原料供需、提升原料质量。
日本政府和上述民间组织都不直接插手废钢的流通和生产经营,让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在相互竞争中充分发挥活力。
合理化废钢流通渠道
废钢作为再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开发的关键还在于流通渠道是否合理和通畅。一开始,日本废钢流通管理比较混乱,产生废钢的企业和家庭、废钢商业企业、地方自治体、钢厂都直接插手废钢流通,导致流通环节既多又乱,速度缓慢且成本高昂。不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废钢流通渠道逐步实现了合理化、高效化。
具体来看,日本废钢的流通流程为:家庭产生废钢流通至指定点再到废弃站,然后进行筛选,事业单位产生废钢送至废钢集中站,船舶和桥梁等难拆废钢送至拆解企业,这3类废钢资源都要运送至加工处理企业,再送至零售商处;非钢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废钢资源则分为需要加工和不需加工的废钢,部分经加工处理后送至零售商处。
为加速废钢流通,日本政府除建立上述流通渠道外,还采取了以下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无论企业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放置废弃物;把废钢买卖列入社会物资流通范畴,规定其正当的流通行为,其交易必须符合政府的政策法令,遏止黑市交易;制定统一的废钢规格标准,使买卖双方不因规格标准不一而不能成交;实行全国统一的废钢检斤验收和退货制度等。
在对废钢的加工处理方面,日本不断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提高了废钢加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为稳定原料供给,日本还不断完善废钢市场定价机制,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在2005年10月份推出全球首个废钢期货合约,期货品种选取最高规格(等级)的废钢(重废)作为标准。
“量体裁衣”发展电炉炼钢
日本废钢的来源包括钢厂自产废钢和社会废钢,社会废钢又分为废弃废钢和加工废钢。废弃废钢包括汽车、钢材、器械、铁轨和轮船的回收品,加工废钢则是使用钢材的各产业部门在加工钢材时产生的废钢。
汽车、产业机械、造船等部门的加工废钢产生率比建筑业要高。因此,虽然日本建筑业钢材消费量较大,但加工废钢的平均产生率要比欧美地区的国家低。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日本加工废钢的68%来自汽车业,其次是来自工业机械,占比为10%,来自电机和造船业的加工废钢占比分别为7%和6%。
随着废钢资源不断产生,日本钢铁业开始注重根据国内废钢资源情况来选择炼钢工艺。
从日本炼钢发展历史来看,二战后的日本处于经济高速成长期的前半期,对钢铁需求量迅速增长,因此大力发展钢铁业。这段时期日本废钢使用量为粗钢产量所左右,并受到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电炉、平炉和以铁水为主要原料的转炉产量比率影响。
1950年-1965年,日本粗钢产量增长主要靠大量使用废钢的平炉炼钢法来实现。然而,由于国内产生的废钢不足以满足需求,要大量进口废钢且供应不稳定。为此,日本钢铁业开始向转炉生产方式为主的生铁增产型结构转向,并于1977年废除了平炉炼钢法。在发展转炉降低平炉生产比率时期,日本对电炉钢比率进行了控制,因此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日本电炉钢比例在20%以内。
1975年以后,日本对进口废钢依赖减少,同时日本电炉厂在1973年石油危机时对产品结构和设备进行了合理化改造,电炉炼钢从此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产量比例逐年升高,从1975年的17%提至1996年33%的峰值水平。1996年以后,日本电炉钢比例开始持续下滑,主要归因于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经济出现停滞,建筑业低迷使得电炉钢产品需求开始下降。不过,日本交通工具产量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一段时期的下滑后,则维持稳步上升的态势,这意味着日本整体钢铁需求仍然稳定。因此,在粗钢产量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电炉钢产量下降使电炉钢占比持续下降,2009年降至21%。
也就是说,日本电炉钢比例最高峰时也仅在33%左右,而美国电炉钢比例则达50%-60%,欧盟地区则为40%左右。目前,日本国内有约40个电炉企业,年产能为4000万吨,而实际产量仅有2000多万吨,产能过剩严重。
受中国国内废钢供应不足、电炉钢生产成本高等因素影响,电炉炼钢发展缓慢,电炉钢产量比例一直呈下降走势,最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0%的水平。
目前,中国废钢供应主要来自自产废钢、社会废钢和进口废钢。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钢铁储蓄量增加,中国废钢产生量逐年增加,从2005年的5415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约1亿吨,但国内废钢供应不足以满足需求,仍需要进口废钢。业内相关分析认为,中国将在2020年左右开始进入废钢消费高峰期,此后电炉钢产量比例将开始上升。日本废钢产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如下启示:
第一,完善和加强相关废钢领域的立法。日本废钢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从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来看,从基础层面到具体法规都非常完善。因此,中国也应该借鉴,为保证和促进废钢业的良好发展进行相关立法。
第二,加大对报废汽车和汽车企业废钢的回收力度。随着中国2017年前后开始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但与之配套的回收拆解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应加快完善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
第三,完善废钢流通渠道。在废钢资源尚未进入高产期的形势下,提升废钢流通环节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将为增加废钢供应量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可借鉴日本设立废弃站、废钢集中站的方式,加快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各个领域的废钢流通途径。此外,还应建立废钢加工企业与钢企间的互信与合作,打造加工配送基地,由市场导向型模式向服务导向型模式转化。
第四,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管理和扶持力度。废钢加工处理企业对于废钢的利用起到关键作用,国家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管理。此外,废钢产业是微利产业,投资大、利润薄,还应适当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把废钢采选分离和加工的成本降下来。 在中国,钢材市场供需两旺,钢铁工业继续加快发展,对废钢铁资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2008年,中国粗钢积累量为5.02亿吨,大部分为近些年生产的,废钢积蓄量为??亿吨。2007年中国实际用于炼钢的废钢消耗总量为6850万吨,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2700万吨,社会采购废钢4310万吨,用炼钢的进口废钢120万吨,废次材外销及增加库存280万吨。
随着世界文明的进步,全球未来的钢铁工业,电炉将会逐步替代转炉,废钢将会逐步替代铁矿石,而少量的铁矿石应用将作为资源自然消耗的补充,真正成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工业。由于国际市场铁矿石市场价格的不断上升,国内电力供给能力的增强,以及国内废钢产出量的增长,预计今后中国电炉生产能力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市场需求也将有所上升。新电炉钢产能的建设效益与传统流程相比,差距将会大大减小。因而,可以预计钢铁行业对废钢的需求也会出现快速增长。
另外,随着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等,对钢铁的需求量增长较快,而中国铁矿石资源短缺且世界铁矿石资源有限,钢铁企业趋向发展循环经济,因此废钢的需求将会出现快速增长,开发前景广阔。
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1)
废钢铁是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电炉炼钢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转炉钢中效果最好的冷却剂。为了不影响炼钢工艺流程的正常进行、确保成品钢件的质量,必须选用优质的废钢铁原料加入钢炉;亦即废钢铁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方可可作为原料使用。这是因为废钢铁在收集过程中,常夹带或沾染一些杂质成分,如防蚀处理所镀上的锌、铝、镍、铜等有色金属,这些金属在电弧炉炼钢过程中会因电弧产生的高温及吹氧助熔,导致钢液沸腾,并造成钢液中锌、铅、镉等危害环境的有毒元素大量挥发。又如,民间收集的废钢铁中,除其自身所含杂质环外,还常夹杂一些塑料、油脂等有机物,在拆船废铁及汽车废料表面常有一层很厚的油漆涂装层,这些有机物在高达100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将形成一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使得钢材的孔洞类缺陷大大增加。因此,在废钢铁入炉前,必须进行彻底分选、清洗等前期处理,使之符台不同用途对于废钢铁原料的技术标准。
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2)
炼钢过程,主要是实现“五脱一化”,即脱碳、脱磷、脱硫、脱氧、脱气体夹杂和合金化。冶金工业对废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技术要求。
a废钢的硫、磷含量各不得大于0.08%。
b废钢内不得混有铁合金、有色金属和其他杂质;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可混放一起,但其中不得混有合金废钢和生铁;合金废钢内不得混有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得混有废钢。
c废钢铁表面不应存在泥块、水泥、黏砂、橡胶等。
d.废钢铁表面的油污应予以清除。
e.废钢中不允许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及有毒物品。
f废钢铁中不允许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g废旧武器必须做技术上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废钢的清洁度、外形尺寸等一般用目测检验,化学分析可在成批量交货时抽取试样进行。废钢铁成批量交货时,应根据其类别、钢组进行分类。尤其是合金废钢,应尽可能根据GB/T4223-1996规定,按照67个钢组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这样不仅有利于台金废钢的熔炼,还可以回收其中的合金元素。
对于废生铁的技术要求:磷含量不允许大于0.85%;表面应洁净,如表面附有炉渣和砂粒,应清除掉,但允许附有石灰和石墨。
对生铁的块度要求如下:
(1)炼钢生铁有两种块度:小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为2~7kg;大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不得大干40kg,并有2个凹口,凹口处厚度不大于45mm。
(2)铸造生铁均应铸成2~7kg的小块,大于7kg的铁块与小于2kg的铁块之和,每批中应不超过总质量的10%,铁块长度、不大于200mm。
B. 再生资源公司(收废铁、废钢等),小规模纳税人,有税收优惠吗
散户(个体户):1-2%;回收站(小规模):按小微企业办法(2019年13号文):财政部对小规模(小微企业)有税收优惠: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100万-300万按10%,300万以上20%。;废钢加工企业(一般人):查帐征收按实际结果计算,按应税额的25%计算。
2019.01.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25%*20%)交所得税;100-300万元按10%(50%*20%)交所得税。3.小型微利企业:应税额小于300万元、从业人数小于300人、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等3个条件;
个体户(散户)的税收政策
税局代开的增值税3%;所得税按应税所得计算:小于3万:5% -0元;3万-9万:10%-1500元;9万-30万:20%-10500元;30-50万:30%-40500元;大于50万:35%-65500元,一般按销售额的1%-2%核算预交。
各种优惠政策
工信部准入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政策;对废钢铁加工企业的要求:入围工信部准入企业.
发改委的城市矿产企业
与工信部准入企业享受同样的税收政策(30%增值税即征即退)及部分投资补贴。
地方给予的优惠政策
各个地方为了增GDP或财政收入,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外部企业至开发区或经济园区,通过财政补贴给予企业一些优惠政策,补贴比例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大小,30-95%甚至更高,但贡献度的额度有一定的要求。
化解税收风险的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个体不开票的原因主要还是税负过重,开票后导致经营亏损,无利可图,因此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降低开票负担--降低税负,1)增值税降为0%,2)所得税率降为0.5%。因此建议采用如下措施:
1.取消个体户和小规模的增值税,增值税后移至一般人环节征收
将散户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降为0%,增值税移至“一般人”环节征收,这样做全产业链增值税并没有少收,由原来的个体户或小规模征3%、一般人征10%,变为个体户或小规模征0%、一般人征13%。
2.降低个体户和小规模开票的所得税率至0.5%
2.1将个体户的所得税率降为0.5%,开票时按销售价交纳;
2.2小规模可以选择两种方案:
(1)按2019财税13号文交纳所得税--按应纳税额的5%、10%、20%不同交纳(按季交纳),
(2)也可以选择按0.5%交纳所得税(开票时按销售价交纳)。如果以0.5%测算,每吨税费为2500*0.5%=12.5元,盈利30-12.5=17.5元/吨,只要价差大于12.5元,供应商(个体户或小规模)都愿意去开票。
3.纳税类别变更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超过经营额规定的个体户或小规模经营者,暂不要求改变纳税类型,给予一定的(3年)的宽限期,到期后再改变纳税类别(个体户--小规模,小规模--一般人)。
4.总交税额比较
4.1增值税:现在1)个体户3%+一般人(13%-3%)= 13%;2)小规模3%+一般人(13%-3%)=13%;增值税后行移至一般纳税人后:1)个体户0%+一般人(13%-0%)= 13%;2)小规模0%+一般人(13%-0%)=13%;全流通环节增值税不变。
4.2所得税:个体户:现在1%-2%,但征收率几乎为零,即使按10%测算,则所得税收得率为1.5%*10%=0.15%;所得税降至0.5%,供应商愿意去开票,所得税征收率会大大提高,按90%测算,所得税收得率为0.5%*90%=0.45%。
四、结论
通过以上所述措施--降低个体户和小规模环节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率,使得个体户(小规模)从不愿意开票变为愿意开票,不仅不会使税收流失,还会增加税收,对个体户、加工企业、政府都有利,达到三方共赢的目的。
1.政府增加税收
按社会回收废钢流通量(不带票)占总废钢铁资源量的70%计算(钢厂自厂20%,加工尾料10%带票),2018年回收废钢量为70%*2.2亿吨=15400万吨,可以多收所得税15400万吨*2500元/吨*0.45%=15400万吨*11.25元/吨=17.3250亿元;
2.有了进项票后,消除税收风险
2.1消除了个体户或小规模的偷逃税风险,并且作为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行走社会,社会地位可以得到极大提高;
2.2消除了加工企业(一般人)的成本(所得税)核算风险和增值税虚开风险,有了进项票,可以进行正常的成本核算和增值税进项抵扣;可以免除加工企业为了自证业务真实性所耗费的成本(收购单、出库单、磅码单、质检单、运输单、车辆照片等等都可以取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大规模减少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公安审计)核查人力物力。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利于废钢产业的良性发展
3.1由于大部分经营者(个体户、小规模)都主动积极开票,不开票的经营者会很快被市场淘汰,净化了市场空气,规范了市场经营;
3.2异地开票现象会大大减少,可以进一步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3.3规范经营程度提高后,有利于废钢产业的良性发展。
C. 注册废品金属回收应具备什么资质
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经营方法:开物资回收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
目前在我国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办理证照还没有统一的法规,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去公安局去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有的地方不需要办理此项),(有的地方不需要办理此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购铜的还需要办理《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
注册废旧金属回收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影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络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局
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公安局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环保部门
4、刻章,验资 刻字社 银行
5、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局
6、办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技术监督局
7、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局
8、开立银行帐户 银行
9、买发票 税务局注册公司。
50万注册资金行政规费在2000左右,个体户200元左右。如果找中介,另外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具体金额各地不等。
废旧金属收购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投资金额根据你设立的规模和自己的能力来决定,在办理执照的时候需要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的最低入资金额办理,不足以后可以增资,办理完成后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经营。流动资金一般需要10万元。
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雹掘袜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原则上是不允许外来人员开办的。2002年8月,国务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政/府取消了多项不需事先审批的专案。
但是,对从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装置等废金属回收的废旧物资经营者,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除了稽核其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外,还必须查验其是否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
办理手续的过程可能会很长(中国某些地区的办事效率不敢恭维),甚至需要走源激后门(让人深恶痛绝)。
对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运营,最好先拟一个用款计划,租场地,是季交半年交还是年交,租金多少?一些装置的金额,比如桌子板凳,还有收购的大称,还有人工工资,然后就是你收购回的废旧金属的去向,是即时出货还是堆积在那里,堆积的话会压多少钱?大概数吧。卖出去的钱多久能回来,现金流是否准备充足,这些对是否能够顺利经营下去,都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行情资讯,采取随行就市,随买随卖的经营方法,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对于个体经营非公司型的以上的证照可以省略许多项办理。了解更多可以登陆本文作者的主页。
基本都是 再生资源的 要看你回收的地方的是什么工业基础的
废品 包含很多 废金属也属于 废品
物质回收范围很广
北京龙鹤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废旧金属回收 废铁回收
废金属回收包括哪些:
1、回收各种废旧钢材、废旧电线及废铅、铜、铝、不锈钢等各种稀有 金属。
2.拆迁、折旧及搬运工程:擅长承包室内外装潢与广告牌的拆除工程,厂内闲置 装置,有专业人员拆除室内一切结构,承揽民用建筑及大型厂房拆除工程,承包拆 墙,砸墙垃圾清运和拆迁厂房。
3.长期回收废旧锅炉、钢筋、管件、电瓶、电机、电缆、配电柜、电动工具等。
在选择医院和医生方面需要谨慎才行。
标准一:看资质。
整形医院卫生部标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2103号)由高到低分为:整形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科室)。级别越高,标准越严格。
标准二:看专家。
求美者去任何医学整形美容机构就诊,应先确认相应医生专业资质:《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医学美容主诊医生资格证》(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还必须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同时,有专业的固定技术人才梯队是鉴别最好的利器,如具备从博士生导师、主任医生,到主治医生等各个层面的人才梯队,则可以放心选择。
标准三:看装置
专业的正规的隆鼻整形医院,要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国际顶尖装置”,更要有“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颤器”等基本装置,装置齐全,才能给予整形美容手术及操作最大的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
标准四、医院口碑和服务
交钱前一个态度,交钱后一个态度。如果这个整形机构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客户,那么可以看出术后的恢复护理、恢复等也不会得到最好的跟踪服务。
标准五、看案例
在选择隆鼻医院哪里好的时候,就是看隆鼻医生的隆鼻整形案例。看看他隆鼻案例的术后效果和隆鼻案例的多少等,可以看出医生的审美观察,技术水平,经验是否丰富等。
你好!作为国内工厂要进口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必须要有国内收货人登记证和进口许可证,而国内收货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注册登记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影印件
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书及其影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注册登记证》等进出口资质许可档案及其影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档案
代理国内利用单位进口的,应当提供代理进口档案,国内利用单位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书(影印件)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备案表》
这两个网站有金属价格行情和金属行业知识
广东金属报价网
每日金属网
您是想问申请全网SP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么?
全网SP申请条件: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公司必须为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公司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
7、广电背景公司建议不要申请。
这只是一些基本的条件有关后续的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您可以搜一下【汉唐SP】那里面都有。
1.是否具有正规性 比如是什么级别的审批 在工商局是否有备案
2.是否有库存的贵金属提供交割
3.是否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是否可以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商标注册流程:1. 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3.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档案: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
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
4. 申请程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档案,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以上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12-14个月左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那么废品回收的利润真的有这名高吗? 王老汉介绍,现在回收金属利润普遍较高!就说废铁废铜,废铁好一点的一斤一块三,差一点的一斤八毛。废铜的价格现在不得了,前几年一斤回收才几块钱,现在一斤要十几二十块钱了。 所为行行出状元,废品回收也是如此,不仅仅是如此而已,这其中的利润相当可观。废中淘金成了很多人包括大学生都成了废品回收中的一员,都想从其中分得一勺羹。对于刚刚加入废品回收行业中的新人来说,回收那些废品利润比较高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在废品行业当中回... 所为行行出状元,废品回收也是如此,不仅仅是如此而已,这其中的利润相当可观。废中淘金成了很多人包括大学生都成了废品回收中的一员,都想从其中分得一勺羹。
对于刚刚加入废品回收行业中的新人来说,回收那些废品利润比较高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在废品行业当中回收废品的种类非常广泛,例如:废纸类、废金属类、废电子类、废塑料类、废装置类、废机电类等等。无论其中那一种类这其中的回收价值与利润都是非常肥厚的。只要废品回收中有良好的货源,良好的销路无论废品回收哪一种类都可以赚大钱。废品回收中的利润情系与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也是必不可少的。 收购废品也是一种挣钱的本事。现在大街小巷到处是收购废品的,人特多。有些人生意很好,有些人勉强度日,不是那么容易的,总之,经验!其实再多的道理大家都懂,360行,行行出状元,只要用心做,无论哪个回收废品哪个种类行业都会让你发家致富,奔上小康之路。谢谢
D. 废钢产业该怎么做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已超过1.2亿吨,成为世界上废钢铁产生量最多的国家。在乐观的形势下,还应看到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对该产业的影响。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钢铁工业,多年来承受着国内原料供应严重不足和节能环保的巨大压力。国际上的资源巨头,几年来把铁矿石价格大幅提升,钢铁行业的利润率不足3%,长此下去,将难以维持。 在铁矿石严重依赖进口,价格持续高涨的情况下,废钢铁资源利用问题近几年已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此前,国家又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要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并把“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也把回收行业列入了节能环保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废钢铁,是再生资源中数量最大,与生产关系最紧密,可无限循环利用的钢铁生产的绿色原料。废钢铁的高效利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长期依赖铁矿石进口的瓶颈,也可直接为钢铁工业节能降碳发挥特殊功效。 废钢铁的产生、回收、加工、配送、利用是一条钢铁从产品到回收再利用的大循环工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特点是一个分布面广,网点加公司数十万家,涉及到上千万职工的庞大队伍。这样一个群体进入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在管理有序、行为规范、网络完善、制度严谨、分拣处理良好,并引入先进技术设备的基础之上。不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素质,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得来源较复杂的各类型废钢铁从回收源头做到逐步按品种、成分进行分拣,按轻、重料型进行分类,在废钢铁原料收集阶段就能把好关。回收体系的规范操作,将为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提供清洁废钢原料。我国目前钢铁生产用废钢铁有56%是社会回收企业提供的,今后这个比例还会逐渐加大。 我国废钢铁回收市场自“十一五”以来,秩序有所好转,但是仍有大量的“游击队”占有不少资源,对市场有很大的冲击,他们收废钢给小钢厂,小钢厂生产的钢材再卖给小包工队,一条不开票的暗道,扰乱了正常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使废钢的价格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据分析我国有约3000~5000万吨的废钢铁资源流入这一暗道,如不加以正确疏导后患无穷。维持回收体系和加工配送体系的正常运行将有利于遏制“游击队”行为。 对利废企业实行增值税增加抵扣比例的办法,亦可鼓励钢厂多吃废钢,吃好废钢,扶持企业原料供应进入良性循环,有百利而无一害。 预计“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钢铁生产也进入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时期,加大废钢铁的用量,提高废钢铁的质量,降低铁钢比是废钢产业的主要目标。(本文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王镇武在“2012第五届中国金属循环应用国际研讨会”上演讲整理而成,有删改)
E. 我们的冶炼钢铁厂最近想进口国外的废钢铁,听说申请批文有许多硬性要求条件,请问具体什么
请参照环保部的公告 2009年第66号
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一、进口废钢铁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进口废钢铁,是指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铸铁废碎料”、“其他合金钢废碎料”、“镀锡钢铁废碎料”、“机械加工中产生的钢铁废料(机械加工指车、刨、铣、磨、锯、锉、剪、冲加工)”、“未列明钢铁废碎料”和“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
二、加工利用企业类型
以下类型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废钢铁加工利用:
(一)钢铁冶炼企业;(中钢、宝钢、等)
(二)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
(三)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即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进口量少,批额不能超过其加工能力的10%)
(四)外籍设备修理企业,即承担外籍船舶或者其他外籍机械设备修理业务,并产生无法退运出境废钢铁的企业;
(五)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即从事出口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的生产、加工业务,并对已出口产品的报废件、破碎件、边角余料等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
三、一般规定
进口废钢铁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属于依法成立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三)建立了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日常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
(四)有相关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申请进口数量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进口口岸符合就近原则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规定;
(六)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的,所选择的进口企业必须具有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资格,且加工利用企业必须在进口企业所持《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已登记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范围内;
(七)加工利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委托的进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或者将所进口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许可证载明的加工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八)近一年内没有以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2.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3.环境监测记录或者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弄虚作假,或者不如实申报。
四、钢铁冶炼企业的特殊规定
钢铁冶炼企业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
(二)具有加工利用进口废钢铁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或者政策的要求。
五、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的特殊规定
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有附一所列的废钢铁加工处理或者利用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自行进口废钢铁,不得由其他企业代理进口;
(三)近两年内没有将所进口废钢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六、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的特殊规定
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具有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资格,且当年已取得废五金类废物进口许可证;
(二)申请数量不超过当年进口废五金类废物批准量的10%,进口企业和口岸与废五金类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进口企业和口岸一致;
(三)加工利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委托的进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没有将所进口废钢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七、外籍设备修理企业的特殊规定
外籍设备修理企业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外籍船舶或者其他外籍机械设备修理的业务,并产生无法退运出境的废钢铁;
(二)仅限于向海关申报进口修理外籍设备产生的无法退运出境的废钢铁。
八、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的特殊规定
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出口的生产、加工业务;
(二)具有对已出口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产品的报废件、破碎件、边角余料等进行回收利用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或者政策的要求。
九、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进口废钢铁,须按照进口自动许可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申请程序提交《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可从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网站http://ncswm.mep.gov.cn下载),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首次申请进口废钢铁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加工利用企业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加工利用企业有关证明废钢铁加工处理、利用能力以及进口数量合理性的材料,如生产设备型号和规格、数量以及有关合理可信的说明和计算材料。其中:
(1)钢铁冶炼企业应提交有关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有关政策摘要见附二)的材料。
(2)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应提交与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有关其加工配送废钢铁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证明材料,并附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表(见附一)。
(3)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应提交与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
(4)外籍设备修理企业应提交“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外籍船舶或者其他外籍机械设备修理的业务,并产生无法退运出境的废钢铁”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维修外籍设备的合同、维修时间、数量、重量以及所产生废钢铁数量的汇总清单等。
(5)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应提交“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出口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的生产、加工业务”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已出口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汇总清单,以及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已出口产品的报废件、破碎件、边角余料回收合同等。
3.加工利用企业(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除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文件(或者试运行批准文件)等的复印件。
4.加工利用企业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簿、日常环境监测等制度样本。
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如实记载每批进口废钢铁所使用的许可证号、进口口岸、进口时间、进口重量;运输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加工处理或者利用废钢铁的数量、时间和最终流向;所产生不可利用固体废物的最终流向等。有关废钢铁进口、运输、销售等合同、发票、付汇单据、加工利用企业与进口企业的资金往来单据,以及其他固体废物(包括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固体废物)流向的有关合同及运输单据等原始凭证应作为经营情况记录簿的附件保存。
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以及应急监测预案。自行监测的,应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委托监测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和委托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证明文件。
5.加工利用企业有相关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6.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的,应提交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代理进口合同原件。
代理进口合同中,应当订明以下条款:
(1)所进口废物的种类、数量、价格和质量要求;
(2)所进口废物必须符合我国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以及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物退运责任的规定;
(3)不得将所进口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许可证载明的加工利用企业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7.废物出口者签章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8.利用设施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近一年内监督管理等情况的意见(见附三)。
9.其他证明符合本规定的文件和材料。
(二)非首次进口废钢铁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加工利用企业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加工利用企业有关证明废钢铁进口数量合理性的材料,如生产设备型号和规格、数量以及有关合理可信的说明和计算材料。其中:
(1)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应提交与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
(2)外籍设备修理企业应提交“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外籍船舶或者其他外籍机械设备修理的业务,并产生无法退运出境的废钢铁”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维修外籍设备的合同、维修时间、数量、重量以及所产生废钢铁数量的汇总清单等。
(3)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应提交“最近一年内正常从事出口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的生产、加工业务”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已出口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汇总清单,以及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已出口产品的报废件、破碎件、边角余料回收合同等。
3.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的,应提交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代理进口合同原件。
代理进口合同中,应当订明以下条款:
(1)所进口废物的种类、数量、价格和质量要求;
(2)所进口废物必须符合我国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以及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物退运责任的规定;
(3)不得将所进口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许可证载明的加工利用企业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4.废物出口者签章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5.利用设施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对加工利用企业近一年内监督管理等情况的意见(见附三)。
6.有关未买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如上批次废物进口资金流的证明材料。加工利用企业自行进口的,应提供付汇证明;委托其他企业进口的,应提供进口企业的付汇证明,以及加工利用企业与进口企业的资金往来证明等。
7.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应当提交有关未将所进口废钢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符合本规定的钢铁冶炼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证明材料,如上批次进口废钢铁买卖相关资金往来的材料。
8.其他证明符合本规定的文件和材料。
以上全部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注明日期。
F. 在农村收废铁的发展怎样未来几年
钢铁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中国钢铁行业上市企业主要有宝钢股份(600019)、鞍钢股份(000898)、太钢不锈(000825)、马钢股份(600808)、华菱钢铁(000932)、山东钢铁(600022)等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废钢供需情况、中国废钢消耗占比情况、“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中国炼钢平均废钢比、中国钢铁行业CO2排放变化、“十四五”期间中国废钢行业发展规划
废钢供需量不断增长
废钢铁就是报废的各种钢铁制品。近年来我国废钢供应量和消耗量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显示,2020年我国废钢铁资源产量总量为2.60亿吨,同比增加约2000万,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4766万吨;2020年全国废钢铁消耗总量2.60亿吨,同比增加6500万吨。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废钢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