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钢铁厂增加产能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市场调研和评估、审批申报、环境影响评估。
1、钢铁厂要进行市场调研和评估,分析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判断是否有足够的需求支持增加产能。
2、钢铁厂需要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产能增加的申报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产能增加计划、技术规划、环境评估报告。
3、钢铁厂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评估增加产能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贰』 钢铁企业如何去产能 去产能是什么意思
去产能就是把现在已经建成投产的钢铁生产能力拆除一部分,降低生产能力,使内钢铁供应容量减下来,是市场恢复原来的面貌,保证行业的健康经营。去产能的指标分解到各个地区,由政府主导完成。基本上第一步是拆除原来已经停产的设备和企业,也就是僵尸产能。第二部是国有企业带头削减,把原来已经改造的很先进的产能拆除了一部分。第三部就是通过环境保护指标,节能指标,银行抽贷关闭一批钢铁厂。
『叁』 什么是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及违法新增产能
凡是没有获得工信部超能认可手续,也就是行业准入手续的产能都可以说是落后产能,虽然获得了认可,但是技术装备,技术指标,节能指标,环保指标不能达到冶金行业协会标准的也是落后产能。近十年以来,没有获得合法批准手续而建设的钢铁厂都是新增违法产能。目前,我国钢铁12.6亿吨产能,8.5亿吨消耗量,1.4亿吨极限出口量,过剩产能2.7亿吨过剩产能。中国钢铁行业长时期的高利润强烈刺激了过度的,快速的产能扩张,就连农民,轧棉花的,卖香油的,做钢结构的,做钢铁贸易的,村长镇长都投资炼钢,收破烂的都是钢铁厂董事长,造成钢铁产能几十年的旋风式增长,达到了12亿吨之巨,钢铁行业这种产能严重过剩局面是导致价格下滑,竞争白热化效益低下的原因,无序扩张不制止,落后产能不淘汰,钢铁工业就没有回暖的迹象,即使一时复苏,也会被立即死灰复燃的小钢铁抵消,最终受害的还是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老百姓的安全。国家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经过审批手续的,近二十年建设的钢铁厂一律拆除。2017年是去产能的攻坚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当供需发生结构性变化时,不是短期调结构能够调得过来的,去产能是一项长期工作。尽管“十三五”期间会加大力度,但2017年的决心不会动摇,力度不会减弱,今年将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取缔“地条钢”。如果在钢铁行业和市场当中允许“地条钢”存在的话,一定是劣币驱逐良币。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政府的职责,今年6月底前,会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为钢铁市场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今年和去年去产能工作当中,强调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将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坚决把不符合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能耗等标准和政策的产能依法依规退出。
三是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今年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它已经不生产,有的企业主动选择了退出这一行业。但是面临资产、债务怎么处置,员工怎么安置,这是今年推进去产能工作要抓的。一般来说,产能多了,他们第一是开员工,第二是资产处置,第三是银行坏账处置。在我们国家,去产能工作要把职工的安置落实,营造一个很好的稳定的环境,特别是对这些职工,进行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大对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妥善做好职工安置,这是政府的天职,要兜底。
『肆』 什么是钢铁产能
通常来讲,产能即生产能力的简称,即某个行业在一定时期内(本研究以一年为单位)现有技术条件下,综合考虑产品组合、劳动力、厂房、设备、原料等情况下所能达到的最大的生产量。最大产出量是由生产该产品的各生产环节的最薄弱的一环来决定。这就好像是我们熟悉的“水桶理论”,水桶内水的容量不是取决于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以钢铁行业来说,其生产由炉料、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等多个生产工艺环节组成,在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必须衔接配套才能实现整个钢铁生产能力的最大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成为限制产能充分释放的瓶颈。
准确理解产能,需要正确区分以下几点:第一,区分设计产能和有效产能。设计生产能力是指可实现的最大产出,或称为理想情况下的最大可能产出;有效生产能力,指在考虑了产品组合、排程的困难、机器维修以及质量因素等情况下的最大可能产出。评判产能利用情况所考虑的产能应该是有效产能而不是设计产能。第二,区分工序产能和全部产能。例如,钢铁生产由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多个生产工艺环节,在钢铁生产的诸多环节中最大的产量取决于能力最少的那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瓶颈,就会限制全部产能的发挥。第三,区分在建产能、拟建产能和实际产能。将在建产能和拟建产能作为总产能的一部分衡量我国产能利用率是不准确的。因为许多拟建项目可能未必付诸实施,在建项目也可能停建,落后产能也要淘汰一部分。
理解了产能,那么产能过剩是什么?顾名思义,产能过剩就是生产能力过剩,指某一行业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技术条件下生产能力存量的过剩,实际上也就是能够实现的生产能力超出市场需求能力的富余产能部分过大,超出了维持市场良性竞争所必要的限度。产能过剩通常会导致产品积压、竞争加剧、价格下跌、利润下滑等现象。
产能过剩不同于生产过剩。按照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的解释,在商品经济中(这里的商品经济是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谓“生产过剩”,是指生产出的商品超过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这种生产过剩,不是绝对的过剩,并不是说生产门路无可开辟,因而生产资料已绝对过剩;也不是因为人们的各种生活需要都已满足,因而消费资料已绝对过剩。在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经济危机的时候,往往可以看到这种表面上似乎极端矛盾的现象:一方面,资本家喊叫生产过剩,把牛奶倒入大海,鸡蛋拿去喂猪;另一方面,日益增多的失业工人家庭正在为得不到必需的食物营养而犯愁。所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不是绝对过剩,而是相对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来说,相对于会购买力来说,商品是生产的太多了,是一种相对过剩。如果撇开会制度的差异不谈,马克思对于“过剩”含义的解释,同样也适应于我国现阶段出现的情况。因为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的,只要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就有可能出现生产过剩。
产能过剩与生产过剩二者之间既有相似的地方又有本质的区别。
二者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1)二者均可能导致行业效益下降、利润下滑、库存增大等危害;2)二者均是相对于需求而言的。3)二者可能存在相同的诱因。
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二者考察对象不同。生产过剩考察的是生产出来的产品产量相对于消费能力的市场饱和度;而产能过剩考察的是生产能力。2)产生的直接原因不同。生产过剩的原因可能是投资规模过大,或是供求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的直接原因是投资规模过大或产业结构不合理,未来可能形成的潜在生产规模和结构超过了符合市场有效需求的供给规模和结构。3)二者形成的危害不同。生产过剩对经济造成的危害是一种己经转化为现实的危害;而产能过剩的危害不仅具有现实性、更具有潜在性,这种潜在性所造成的最终后果可能更严重。
当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是一种相对性过剩,是一种结构性过剩,也是一种阶段性过剩。
所谓相对性,是相对需求而言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收入和消费的整体水平依然很低。2008年我国粗钢50091.5万吨,人均消费377.2公斤,而西方发达国家人均消费粗钢在600-900公斤左右。
所谓结构性,主要表现为目前一些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的生产能力过剩,而另一些高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业的生产能力却严重不足。
所谓阶段性,就是说某个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解决了,新的过剩行业又会出现,这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规律。比如1996年,我国就钢铁行业曾经出现产能过剩,2005年我国也出现产能过剩。产能过剩的这一特征表明,产能过剩是在消费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产生的。
从我国钢铁行业来看,我国现阶段钢材需求量还没有达到峰值。据有关专家预测,我国钢材消费量大致在2031-2043年达到峰值,消费量峰值在8.5-10亿吨。如果照此分析的话,那么目前我国的钢铁产能过剩就只是暂时性的相对产能过剩,而非绝对性产能过剩。由于钢铁行业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因此我国钢铁行业富余部分产能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般来说,任何一个行业供求不可能完全达到平衡。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适度的产能过剩有利于行业发展。一方面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新的竞争者进入该行业,另一方面它可以促使行业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有利于落后产能的淘汰,优化产业结构。但是,如果这部分富余产能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生产设备大量闲置,就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资金占有率增大、库存增大、产品价格下滑以及行业效益变差等等
『伍』 钢材生产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
是。
今后国家原则上不批准新建钢铁企业。我国首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草案目前已制订完毕并上报国务院。有关专家指出,它的出台将促使国内约2亿吨的粗钢产能被逐步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符合产业导向的新产能。新建钢铁企业的项目原则上也不会获得国家批准。
据了解,这是一个涵盖面相当宽泛的产业政策,其核心内容包括政策目标、产业技术政策、产业规划政策、布局调整政策、企业组织结构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和贸易政策等。在市场准入方面,除用水指标外,土地、能耗和环保也将成为重要因素。
专家认为,中国目前2.7亿吨的粗钢产能中有2亿吨不符合新的产业政策,将会被逐步淘汰和取代,未来政策出台后将以税收的高低来引导钢铁产业投资,让那些产能小、耗能大的钢铁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自行退出。
据介绍,在市场准入方面,国家将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对于类似“铁本”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项目,根据新政策将一律不得贷款。而那些未经审批、违规或越权审批的项目,不得批准用地,不得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免税,不予工商登记,不发放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上市、扩股、配股,不得供电。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罗冰生指出,2004年与2003年相比,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有了明显提高。年产能500万吨的钢铁企业从13家增加到了15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5%,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近日引起全球业界沸腾的铁矿石价格谈判以矿石供应商的全胜而告终,虽然欧美与中国钢铁企业对日本率先接受71.5%的铁矿石价格涨幅多有抱怨,但是日本钢铁企业自有化解之法。据资料显示,日本前六大钢铁企业的产量约占据日本全国产量的90%,而新日铁、JFE、住友金属等巨头的产品结构合理,使其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较少受到原材料成本影响。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已是中国钢铁业的当务之急。到2020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要争取达到70%以上。
『陆』 钢铁厂面临环保关停要注意什么才能保障合法权益呢
很多城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核心控制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搬迁,对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分别采取限产整治、停产整治、停止建设等措施,部分城市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关停。面对因为环境污染而被关停的钢铁企业应该注意什么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呢?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将自己十年为企业拆迁维护权益的经验和当下形势相结合,为面临环保关停拆迁的钢铁企业提供一些思路。
一、为企业争取时间
不过即将要展开什么工作,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为维权争取充足的时间。环保关停是具有政策支持的,而且只要是被确定为环保关停,相关部门很可能想尽快实施拆除行为,这个时候时间就显得很重要。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能达到将拆除行为延期的最好手段就是提起复议和诉讼。因为法律规定,在复议和诉讼期间相关部门不能进行强制拆除。这就可以为维护企业权益争取到一个相对充足的时间,我们不止一次告诉大家,诉讼和复议的目的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直接维护权益目的,当然,如果能直接达到目的更好,但是这可能只是我们维权之路上的一个手段,一个辅助。维护权益一定要灵活,不要死脑筋。
二、是否有进行补救的可能
原则上,并不是所有的污染企业都一定会被关停,比如在现实中,有的地方部门可能仅仅是将一些钢铁企业临时关停,要求限期整治,在期限内环保达标就可以继续经营,而对有的钢铁企业,可能污染比较严重,整改的效果不是很好,那么就会要求关停搬迁。如果你的钢铁厂的环保现状是处于可关不可关中间,那么你就可以通过试探对方的口风来判断是否有补救的可能。如果有补救的可能,那就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地拿出相应的措施是自己不达标的事项符合相关标准,那么这样是不是就会使事件有转圜余地呢?
三、企业关停关闭有补偿吗?
在这块有不少的中小企业非常迷茫,那么关停关闭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补偿呢?去年,临沂一次性关停了五十多家相关的钢铁厂,也是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否公平合理再此不再赘述,但是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来理解中小企业关停关闭所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该从哪些角度来给中小企业进行实际的安置、评估以及补偿。
吴少博律师就现在在各个地方的补偿安置方法总结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个是按照征收拆迁来补偿,土地使用权、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搬迁、附属物等,都按照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来补偿。
第二个是按照一定的安置来补偿,就是同意规划工业园区或者往外迁,给企业一定土地指标、优惠、税收奖励来进行安置,安置完后再计算企业应该得的补偿是多少。当然安置所的也是一部分利益,要从总体补偿中抛出去,剩余的用货币补偿。
第三种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就是土地腾空以后政府并没有项目进来,有些大型的厂方就自己利用现有的土地进行实际开发,然后把开发的利润从总额补偿去掉这个利润,如果有剩余的政府补贴我,如果没有剩余的倒找给政府。也就是说在这块跟政府签署一个控制土地空闲下来空置的土地优先开发的权利,在这方面在河北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甚至在长春,山东青岛都有成功经验,一般都采取这三种方式对企业一定的补偿和安置。
四、如遇强拆,及时保留证据
如果即便采取各种方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时间,也依然没能保住经营多年的厂房,此时提起诉讼就不再是争取时间了,而是直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这时候要的就是胜诉的结果了。那么诉讼过程中最看重的是什么?是证据。只有证据充分,证据链完整,才能得到法官的采纳。法院审判采取的是法官自由心证,我们只有通过强有力的证据才能得到法官的认可,才可能得到胜诉的结果。
由此可见,证据充分是非常重要的。最保险的做法是,当你接到相关部门通知的那一刻,就开始着手收集能证明厂房所涵盖的资产的证据。我们在之前也有文章具体阐述应该怎样做使证据有效。比较便利的是采取拍视频的方式,拍的时候一定要买一份当天的报纸来表明视频拍摄的时间。当然,将相关部门强拆的过程记录下来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当你在现场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强制拆除的进行时,不要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应该抓紧时间保存证据,以备后续之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钢铁厂因为环境污染问题被关停搬迁已经越来越常见,在这个过程中权益很可能会被忽视,一定要早做打算,才能为自己的生存寻找一条合适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