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亲戚组织了一支钢结构安装队(10人),并请钢结构公司代交了保险。不料施工时一人受伤,该怎么处理这事。
钢结构公司----没有跟你亲戚签用工合同,属于非法用工---是违法的。可找律师帮忙,打官司,非法用工造成的工伤用工方要承担一切责任。
② 在小包工头下干活,工伤找谁赔偿
法律分析:从法律规定上看,是由小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二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③ 钢结构安装工可以参保社保中的单工伤保险吗
钢结构安装工可以单独交工伤保险。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给江西远创人力:
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参保缴费之后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在每月截止日期之前将变动人员名单送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员工初次参保缴费的次月新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注意在缴费之前发生的工伤和初次缴费的当月发生的工伤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内。
④ 我是做钢结构安装的,在工地干了半个月不干了,老板从工资里扣保险钱合法吗
答: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还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上面有明文规定就合法。一般来说,干多长时间应办理多长时间的保险,如果你不在那工作后,已经缴纳的后期保险理应扣回。如果是工伤意外伤害保险,那应该扣掉。如果是社保险,那就不应该扣。如果有不合理的,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劳动监察大队来调节,还不行就只能劳动仲裁了。
投诉流程
第一步
向劳动监察大队说明实情,能立案的话,你老板一般 不会差你这点钱
第二步
申请劳动仲裁,估计赢得概率也比较大
工地购买保险
1.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是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死亡时,劳动者或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拓展资料
工伤鉴定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⑤ 从事钢结构安装的高空作业,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还可买健康险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带着该问题,我们首先了解针对工伤风险程度,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⑥ 咨询一下做钢结构工程计件工伤谁负责
工伤事故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 发生小的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建议跟公司协商处理。多少拿点赔偿金。
应该积极的进行治疗,如果认为能认定了工伤的,应当去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⑧ 咨询一下做钢结构工程计件工伤谁负责,药费谁负责
谁雇佣你,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