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货车怎样加高栏不违法
无论怎么加高都违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② 怎样给轻卡加护栏,加在里面可以吗
不可以吧
③ 想把平板车的护栏加高一下,请问如何加高才不算非法改装
你可以加那种活动的,就是可拆的,
可以使螺栓上的,可以使插槽的,等等其他
在年审的时候拆掉就行了
④ 货车加护栏罚多少钱我想在4.2货车加工活动护栏杆罚款吗
摘要 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显示,货车允许加装的就只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以及机动车内饰。加装可拆卸的高栏同样属于改变机动车外观,在路上被交警看到也是会拦截的,并且这样还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⑤ 五菱小卡如何安装仓栅不算违法
五菱小卡自己加装安全防护栏不违法。可以加装,不需要交警部门批准,交警也不能对加装的防护栏进行处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5)轻卡护栏怎么加不违法扩展阅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⑥ 江铃汽车货车加护栏是不是违法
那肯定的,车辆不私自改装原车的配置。交通安全法里面写得很清楚。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⑦ 平斗货车如果加栏杆算违法吗
违法,按交通法规定,不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7)轻卡护栏怎么加不违法扩展阅读:
案例:
人民网2019-01-25 06:58报道:核载31吨大货车改装后拉73吨货物
近日,一辆合肥籍大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于1月23日上午在巢湖S105合(肥)马(鞍山)路巢湖境内被巢湖西超限检测站治超人员截获。四轴货车私改成“巨无霸”超限率竟达到136%,车辆及司机将面临“一超四罚”。
据介绍,合肥司机张师傅23日上午驾驶皖A××308大货车,满载石子由巢湖烔炀送往合肥。大货车按规定核载是31吨,可车厢板经过私自改装后,竟然多接了42吨货物。
经检查,该车为四轴货车,车货总重73.34吨,限重为31吨,超限42.34吨,超限率高达136.58%,属严重违法超限车辆,并存在私改车型,且违法事实清楚。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条例》第三十条,治超部门将按“一超四罚”的规定对该车进行查处,除了治超部门按3万元上限对其罚款外,运政部门还将对其私改车型处罚五千至一万元的罚款,公安交警部门也要按规定对其罚款1000元及驾驶证扣六分的处罚。
⑧ 小货车车厢内放个铁架围栏是否违规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箱栏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 原交通部2006年4月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158号)对道路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
主要包括:
1、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座位客车改为卧铺客车。
2、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原车辆不同的外观颜色。
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一致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擅自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车罐体;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空气悬架、复合悬架、钢板弹簧式悬架等悬架形式之间的改变)。
对于小型、微型道路客运车辆加装前后防撞装置,道路货运车辆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道路运输车辆增加车内装饰等,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可由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行决定,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
4、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箱栏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擅自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
⑨ 货车车厢加栏杆不超高算不算违法改装车辆
算,按交通法规定,不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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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